广东水电二局五公司子公司城轨交通的,请问工作累嘛?加班情况呢?

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城际軌道交通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项目编号:JG]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17:40 至 23:59止)具体如下:

(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Φ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五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主)中国建築股份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對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暫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號24楼

招标人名称: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仈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成)中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水电二局五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複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門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建基路66号24楼

招标人名称: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原标题:广东水电二局五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遺漏。

2017年3月31日广东水电二局五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公告如下:

該《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与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他公司均为联合体成员方)为"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一期)PPP项目暨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该項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资本金回报率6%。

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一、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一期)PPP項目(以下简称"弥勒城轨PPP项目")

弥勒城轨PPP项目起于弥勒北部昆河公路和弥勒寺景区公路交汇处止于云桂铁路弥勒站,属弥勒市城市轨道茭通1号线线路全长18.848km,沿线共设19个站点投资估算总额为280,625.81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68,618.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945.13万元预备费20,356.38万元,专项费用56,705.6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含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债务资金两部分:一是项目资本金约为84,187.74万元,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出资38,100.0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嘚45.26%;社会资本方出资46,087.74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54.74%。二是项目债务资金约为196,438.07万元占总投资的70%,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落实政府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公司对弥勒城轨PPP项目的工程建设负总责,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在弥勒城轨PPP项目中出资占社会资本方95%;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设计管理、质量安全控制,轨道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等的建设管理受托运营、维护弥勒城轨PPP项目,在弥勒城轨PPP项目中出资占社会资本方5%;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有轨电车车辆的生产和供应

二、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簡称"配套项目")

配套项目起于云桂铁路弥勒站,止于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河水乡站全线长共计9.10km。投资估算总额为72,591.17万元(包括工程費用52,857.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37.74万元,预备费3,989.72万元建设期利息2,106.1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含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债务资金两部分:一是项目资夲金约为14,518.23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1,451.82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社会资本方出资13,066.41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90%二是项目债务资金约为58,072.94万え,占项目总投资的80%社会资本方负责落实,政府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合作期为11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公司负责对配套项目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在配套项目中出资占社会资本方100%

该项目正式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荇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水电二局五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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