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属于产权单位产权房给办理吗

能否为本案中危旧房改造单位办理不动产证?
能否为本案中危旧房改造单位办理不动产证?
作者: 黄曦案情简介:2016年,某单位办理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划拨补办出让手续后,因土地使用权性质和土地用途调整,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换发不动产证。但是属于该项目范围内的多位业主之前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对此,不动产登记机构有不同的意见,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单位原持有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也给予项目用地的划拨补办了出让手续,已通过行政手段重新确定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审批文件给予其单独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第二种观点认为该单位已与项目范围的房屋业主签订了危旧房改造项目安置与补偿协议,房屋业主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均已经灭失,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业主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后,给予该单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第三种观点认为项目范围的房屋在项目实施中将会拆除,建筑拆除后,房屋所有权自然灭失,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先公告作废业主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后,给予该单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那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如何处理?本案焦点:如何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与原有房屋登记及土地登记之间的矛盾,能否为本案中危旧房改造单位办理不动产证?法理分析:要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与原来房屋登记及土地登记之间的矛盾,理清单位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各权利主体间的相互关系,需要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单独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导致不动产权重复登记在项目范围的业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依据审批文件给予其单独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会让该单位取得的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业主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权利重叠,导致不动产权重复登记产生权属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的相关规定,在单位将该范围内的房改房出售给职工并为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时,即便单位名下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未作变更,其中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已转移给了房改房业主,在原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未收回注销的情况下,给予办理该宗地的划拨补办出让手续会造成权属矛盾。(二)签订安置与补偿协议是否导致不动产权灭失单位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原危旧房改住房土地使用权单位即房改房出售的单位,依据的是《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其主体和依据与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不同,其主体不是人民政府。对于项目涉及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的处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内,不属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对房屋依法征收或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的情形。即便是单位与业主签订了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安置与补偿协议,不动产权仍然归属于业主并未灭失,不动产登记机构也不能简单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规定,不能仅仅依据项目单位的要求,就注销业主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三)房屋尚未拆除,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可经行公告作废证书该单位办理换发不动产证时,地上房屋仍未拆除,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三条 “…… 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作废证书的条件尚未成立,且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经行公告作废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将导致面临行政诉讼风险。综上所述,单位危旧房改造项目不属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情形,虽然单位与业主签订了危旧房改造项目安置与补偿协议,但是协议未约定不动产权的转移,单位与业主亦未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或不动产注销登记,协议未改变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及未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业主仍享有其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在房地权属不一致的情形下,补办划拨出让手续,并调整土地使用权性质和土地用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要求房地权利应一并处置的规定不符,无论是供地审批部门还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均无权强制剥夺业主物权。在调查中,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房改房业主仍居住在房屋内,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是其办理就读、就业等手续的重要证件,甚至部分业主已经将房屋转让,如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注销或作废处置,将影响到其切身的利益。在前期手续有瑕疵的情况下,为避免不动产权重复登记,产生权属纠纷,类似本案例的单位危旧房改造项目,笔者建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告知危旧房改造项目单位,在相关业主进行搬迁安置后,组织相关业主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之后再申请办理该项目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供地审批部门应在办理地上有建筑物的宗地划拨补办出让等相关手续时,对房地权利一致性进行核查,避免出现供地审批手续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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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房屋产权证由什么机关发放_百度知道
房屋产权证由什么机关发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属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可以办理、颁发房地产权证书。  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生活实施家
房产证由房管局发证,由于房屋所处的区域,以及发证机构所归属的单位有可能会不同,所以在发证机构盖章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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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房产局发放的。
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房产局发放的。
我的房产证填发单位和爸爸的房产证填发单位的章怎么不是一个单位?一个是城镇房产登记发证办公室,一个是房地产产权监理所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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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什么,集资房有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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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城市中会出现,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本文就集资房是否可以办理作相关分析。其实集资房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因为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从上面的原因分析,既然集资房不能办理房产证,那么集资房的产权归谁呢?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物向,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集资房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365小编为您整理,希望您了解集资房是什么,可以办理房产证吗有帮助。 更多问题欢迎上365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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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滨湖区
擅长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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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证是在房管局办理的,开发商办理产权证也是到房管局办理,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流程如下:开发商带上买受人的资料,开发商的资料到房管局;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带上维修基金发票和契税发票;到办证大厅;资料提交到房管局 ;房管局办理成功;因为开发商是批量进件的 所以要慢些;
房产证需要到房管局办理,目前办理没有房产证可办,只有不动产权证,效力和房产证相同。
叫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或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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