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人支付报酬并代收董事报酬 个人所得税税如何做账

查看: 15092|回复: 14
代扣个税税务返还的手续费大家怎么做账?还是不做账?
历届活动视频回放
一年内免费直播参加
国际大牌证书助您逆袭成功
升职加薪踏上快车道
第四届管理会计高峰论坛预定通道!
CMA获得政府及各大企业集团一致推荐
请问如何处理是正确合理的?
必须要做账,只是看你收到手续费以后是如何分配的了。
收到款项:
摘要:税务局误汇本公司账户
Dr. 银行存款
&&Cr. 其他应付款——**地税局
提取款项:
摘要:取现,退还税局误汇款项
& &Cr. 银行存款
Dr. 其他应付款——**地税局
& &Cr. 现金
由于代扣个税并未产生费用,故冲减费用不合理,应作为营业外收入。
收到款项:
Dr. 银行存款
&&Cr. 其他应付款
提取款项:
摘要:取现,
Dr. 其他应付款
& &Cr. 现金
c981205 发表于
收到款项:
Dr. 银行存款
&&Cr. 其他应付款
为什么会提现?有的在账上一直挂着,奖励给个人老板又不愿意,做营业外收入又没有相关文件
c981205 发表于
收到款项:
Dr. 银行存款
&&Cr. 其他应付款
现金支付给谁?
税务机关应及时支付代扣代缴单位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应主要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单位的办税人员及主管人员。
财行[号文第六条明确要求企业将收到的“三代”手续费计入收入
是啊,我们收到的一直挂在账上呢,老板可那么好心,给办税人员。
一般计入“其他应付款”,作为财务人事行政与工资发放相关部门的团队建设经费使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号)“(六)‘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号)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讲应该有两种,一种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另一种是用于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Powered by查看: 7889|回复: 5
【急】高手帮帮忙吧~关于代收代付劳务费的交税问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上注册中国会计社区,结交天下会计同行好友,享用更多会员功能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本帖最后由 forget 于
16:17 编辑
我们单位代收代付劳务改卷劳务费(培训学校把改卷费交到我们单位,再由我们单位把这些钱付给改卷的老师)时,收到钱时我们单位开具了服务业统一发票给培训学校,也交了营业税,税审的时候事务所说付款给个人了,还要再交一次营业税和劳务报酬的,请问有这规定么?为什么已经交了一次营业税还要再交一次啊?
代收代付还要贴这么多税。。。什么道理啊???
或者怎样能少交税?谁能教教我啊?谢谢。。。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签到天数: 1 天[LV.1]初涉江湖
既然是你们单位代收代付,你干嘛到税务**呢,没有这个必要,
做账的时候
借:现金或银行
贷:其他应付款
你付老师该卷费的时候冲其他应付款。
至于税审说付款给个人了,还要再交一次营业税和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是有这种规定的,因为你向个人支付了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十一条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境内个人提供劳务,目前并不在营业税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范围内,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没有规定前,支付个人劳务费的单位和个人,并不是营业税法规规定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但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委托支付个人劳务费的单位代征税款。
另外个人收到劳动报酬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你单位为代收代扣义务人,所以如果你们没有扣对方个人所得税款,此笔税金由你单位负担。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恩。。谢谢。。。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既然是你们单位代收代付,你干嘛到税务**呢,没有这个必要,; E! Y( w: q4 _1 t做账的时候6 N3 E7 e: vE/ o4 _' @中国会计社区借:现金或银行6 k: C* ~7 h8 e9 z# G1 Z; D# .cn贷:其他应付款6 S) X% I, _}你付老师该卷费的时候冲其他应付款。中国会计社区,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论坛,会计社区$ p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
签到天数: 24 天[LV.4]后起之秀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胡说|“三代”个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我们建议这样处理
胡说|“三代”个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我们建议这样处理
对于“三代”取得的手续费返还,企业该如何做账呢?我们一起来探讨吧!提示 阅读本文可能需要2分18秒。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明确: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目前,税务机关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或者个人均给予一定的手续费。关于手续费涉及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我们一起讨论一下。首先,我们来熟悉一下“三代”概念。(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1、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前,就有个别地区对企业取得的该项手续费征收营业税,目前部分地区的国家税务局以“营改增指引”或者“问答”的形式明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个人认为基于税收法律、新政法规明确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履行扣缴义务,不宜定性为经营活动,建议参照营改增中的非经营活动处理,不征收增值税。对于委托代征行为,受托方与税务机关之间属于代理管理,按照代理经纪服务征收增值税。2、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明确:“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五)款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号)第六条 第(六)款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据此,企业取得扣缴手续费返还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比如财务部负责个人所得税税款计算及办理代扣代缴申报的员工,适用财税字〔1994〕20号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但对于扩大范围奖励给与代扣代缴工作无关的其他员工,应并入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当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规定,自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储蓄机构已经无需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存在其办税人员取得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问题。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手续费返还,应作为其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企业使用手续费形成的支出,比如用于奖励给相关办税人员,允许税前扣除;委托代征实质上税务机关和企业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企业收到的委托代征手续费返还,应作为提供劳务收入处理为宜。4、会计核算实务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将收到的手续费返还作为负债处理,计入其他应付款,用于奖励给相关人员时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是不恰当的。“三代”主体是企业的情况下,手续费返还的对象是企业,并非相关工作人员,企业收到手续费后没有归还义务,不能作为往来款核算,应计入当期损益。个人认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是企业履行扣缴义务而国家给予的奖励,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理;对于委托代征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是企业接受委托,履行委托协议中的服务而国家相应给予的劳务报酬,个人认为应作为提供劳务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委托。欢迎大家就该议题的展开讨论,给我们留言!胡说栏目介绍“胡说财税”头条号之“胡说”栏目,专门刊载胡绵鹏老师亲自撰写的财税类文章,包括最新时政解读、政策适用指导、涉税实操经验等极具价值的原创内容。【版权声明:本文为“胡说财税”头条号原创作品,转载需署名来源。】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丰富的投资理念,精益运营。
作者最新文章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样做账代扣代缴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怎样做账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一次性报酬个人所得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