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研毕业多少年内可以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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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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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
(2003年7月制订,2012年10月修订)
为确保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并使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政府学位办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授予学士学位范畴
凡我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招生并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学士学位资格。
二、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
2、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
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3、&学校实行学士学位课程水平审核制度,该制度是对上述基本条件的体现和分解。未通过任何一项
水平审核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士学位课程水平审核
1、进行学士学位课程水平审核的课程为下列4类课程,并视情况予以调整。
(1)通识教育类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II,根据专业不同另加若干门通识教育课;
(2)学科基础类课程:根据专业不同另加不少于6门学科基础课程;
(3)专业方向类课程:专业方向模块中的不少于2门课程;
(4)综合测试类课程: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创新与实践课(课外);
其中(1)、(2)、(3)款三类课程总数原则上不少于12门。
2、合格标准的确定办法
(1)第1条第(1)、(2)、(3)款中三类课程分别按平均分进行水平审核,平均分达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
(2)第1条第(4)款中外语等级考试按等级考试的合格分数线进行水平审核,水平测试合格线按以下列原则确定;
a.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合格线确定原则: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达425分以上学生为85%时,以425分为合格线,否则逐步降低至85%学生为止,但最低分为355分。日俄语合格线比照CET―4合格线确定。
b.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
c.外语加强类专业或教学班,CET-4以425分为合格线。
d.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合格线按国家外语专业四级成绩,参照上述CET―4的办法执行。
(3)第1条中第(4)款中创新与实践课以取得规定的创新与实践课外学分为合格。
四、对不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无转变表现者;
2、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记过处分或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警告处分者(对个别受过处分之后,认真悔改,有明显改正表现者,可提出授予学士学位复议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提出具体证明材料,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
3、未达毕业条件者;
4、未通过“学士学位课程水平审核”者;
5、结业离校者。
五、学位证书管理办法
1、每年从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公室领回的证书,由教务处派专人保管;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由教务科按学位证书填写格式打印学位证书;
3、打印好的证书,清点后经主管校长签字,到学校办公室盖印,盖印时必须有监审人员在场;
4、学位证书由各学院(系)派专人签字后将本院(系)学生的学位证书领回,并负责发至学生手中;
5、证书发放后若发现错误,于一周内换证更改,改证时需将错证收回,并盖作废印章,另发新证;
6、对于打印错的证书和作废的证书,不得随意丢掉,清点后保存备查;
7、剩余的空白证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动用,违者追究责任;
1、本规定从2011级本科生开始执行,本规定如与上级文件规定相矛盾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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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江苏自考网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2) 工商管理专业:数据、模型与决策(管理科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经营战略(产业经济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税收学、货币银行学)。(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概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与数据库(数据结构、数据结构导论);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7) 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8) 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传播管理(危机管理)。(9)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10) 销售管理专业:市场调研与销售预测;销售渠道管理;销售客户管理;组织间销售;销售风险管理。请务必仔细阅读“自学考试销售管理(本科)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学士学位授予中的过渡办法(最终版)”。从该专业考生的切身利益出发,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我校协商,该版本“过渡办法”对时间节点进行了调整。&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免考外语者,需要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并取得及格成绩(60分及以上)。注意:没有考外语,而以其它3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从而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者,不授予学位;注意:考英语者,具体要求见“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选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存在的其它外语语种者,参照考英语者的同等要求执行。&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南京大学社会自考学士学位申请网址:&特定的时间内开放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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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 [] 的评论,总共:4条评论
游客:匿名&&<font color="#17/7/18
1里面为什么没有物流管理本科的学位要求课程啊
游客:匿名&&<font color="#17/5/20
我也是,因为外语,拖了10年也没本科毕业
会员:&&<font color="#17/5/19
第一自考学历英语二考了86分,第二自考学历可以用这个成绩来申请学位吗?
游客:匿名&&<font color="#17/2/19
论文成绩良好,总成绩384了,就差外语了,难产了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昃静&&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span class="WP_VisitCount" url="/_visitcountdisplay?siteId=47&type=3&articleId=4
&&南晓院教字〔2016〕14号各学院: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届学生本科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2016届学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相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一、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要求2016届获得毕业资格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参照《南京晓庄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南晓院【2011】096号)及《南京晓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南晓院【2008】184&号,2010年修订)文件执行,对文件中部分要求提出以下几点补充说明:(一)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普通本二文科≥2.0、理工科≥1.9;普通本三文科≥1.8、理工科≥1.7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专转本”和中外合作学生(含国际课程实验班)不统计学分绩点,仍然按照学年制的条例执行,即在校期间学习的各门考核课程有不及格记录课程门数文科﹤3门、理工科﹤4门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二)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一考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体育、音乐、美术类学生成绩≥220分;单独招生类、“专转本”、本三学生成绩≥284分;普通本二、中外合作学生(含国际课程实验班)成绩≥355分。(三)英语专业在校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普通本二英语专业学生成绩专四≥60分,专八≥55分;本三及“专转本”英语专业学生成绩专四≥48分,专八≥43分,方可授予学士学位。(四)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文科获得一级证书、理工科获得二级证书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审核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五)跨国分段学习取得国外合作高校学位者,学校授予学位时不对外语和计算机另做要求;在国外合作高校未能毕业与获得学位,学生可以申请返回我校学习,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并达到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可以准予毕业或授予学位。二、关于破格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的相关要求参照《南京晓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南晓院【2008】184&号,2010年修订),结合《关于&2015届学生本科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南晓院教字【2015】13号),决定对&2016届继续实施毕业生破格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破格申请学士学位的对象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对象为在2016年取得我校本科毕业文凭,并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1.“专转本”和中外合作学生(含国际课程实验班)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各门考核课程中,文科学生有3门(含3门)以上、5门(含5门)以下课程考试不及格记录者;理工科学生有4门以上、6门以下(含6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记录者;2.&在校期间因考试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二)破格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破格授予学位:1.2016年考取选调生、研究生、公务员、村官者;2.在省级以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获奖者;3.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奖者;4.受到政府部门嘉奖者;5.学业平均成绩在班级居前35%者;6.2016年9月30日前在本校教师指导下,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学术刊物(应是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范围内)发表一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三、关于学位补授、结业、延期毕业的相关说明(一)对于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未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毕业”、“延期毕业”或“留级”。具体申请要求如下:1.&“专转本”及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可申请“毕业”或“留级”;普通本二、本三学生可申请“毕业”或“延期毕业”。学生申请“毕业”“留级”信息将于6月30日上报教育部学历平台,数据一旦上报无法更改。2.申请毕业的学生,可先发放毕业证书,若在毕业后两年内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3.&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如在日前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可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毕业与学位授予时间与下一年应届毕业生相同。(二)对于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结业”、“延期毕业”或“留级”。具体申请要求如下:1.“专转本”及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可申请“结业”或“留级”;普通本二、本三学生可申请“结业”或“延期毕业”。学生申请“结业”“留级”信息将于6月30日上报教育部学历平台,数据一旦上报无法更改。2.申请结业的学生,结业后两年内,达到毕业条件,通过毕业审核,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发放毕业证书,同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位。结业超过两年,未能达到毕业要求者做永久结业处理,不再发放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3.&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如在日前达到毕业条件,通过毕业审核,可发放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可发放学位证书。否则,毕业与学位授予时间与下一年应届毕业生相同。(三)学校每年5月组织一次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11月组织一次非在校生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相关考试报名及安排将发布在教务处网站;其他课程学生须主动和原所在学院联系,参加相关课程的跟班考试。(四)学校于每年12月1-10日集中受理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每年6月1-10日、12月1-10日集中受理补发学位证工作。毕业时间和学位授予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五)学位补授不接受破格授予学位申请。四、相关工作安排周&次时&间工&作&内&容135月18日前除中外合作办学之外的毕业班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145月27日前专转本毕业班积欠、毕业班组班重修成绩公布(重修及积欠考试安排见相关通知)155月31日除中外合作办学之外的毕业班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6月3日前除中外合作办学之外的毕业班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公布166月8日前论文答辩成绩公布,各学院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结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6月13日各学院将以下材料报至教务处:1.《不毕业学生汇总表》2.《不授予学位学生汇总表》3.《学位授予情况汇总表》4.&申请“结业”、“延期毕业”、“留级”学生填写的《毕业生学籍处理申请表》及《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汇总表》5.&第一批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6.破格授予学位汇总表17-196月20日前第一批破格授予学位名单公布《学士学位申请表》交学院辅导员装入学生档案袋毕业典礼发放第一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6月中下旬中外合作办学班级返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积欠考试以及学位计算机水平考试6月30日将毕业生“毕业”“结业”“留级”数据上报教育部学历平台,一旦上报将无法更改207月8日前全校通识课成绩、毕业班刷绩点成绩、跨专业选修课成绩全部录入系统217月12日前第二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对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进行毕业与学位审核,符合条件者发放毕业、学位证书9月30日第二批破格授予学位申请截止,各学院提交第二批破格授予学位申请表至教务处&10月16日第二批破格授予学位名单公布附件:&&&&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日&&南京审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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