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抵扣农产品专票为什么可以抵扣11

一样的农产品,发票抵扣大不同,必看!
从超市等从事蔬菜、鲜活肉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处购进蔬菜、鲜活肉蛋,取得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该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因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购买方无需在申报表中体现,不得做为进项税额抵扣。
从超市购入非免税的大米、水果等农产品,应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应该区分销售方属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情况:
一般纳税人
首先我们要进行情况判断:
①如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非自产除蔬菜、鲜活肉蛋以外的农产品,适用税率为11%。
②购买方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可凭从销售方取得的11%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专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③购买方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维持扣除力度不变,按照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根据上述情况有不同的申报处理:
①取得11%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申报时应将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
②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申报时应将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将发票上注明的金额*2%填写于附列资料(二)第8栏。
小规模纳税人
如销售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非自产除蔬菜、鲜活肉蛋以外的农产品,适用征收率为3%,购买方应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自日起不再作为抵扣凭证。
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申报处理:
①取得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的,申报时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中。
②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申报时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将发票上注明的金额*2%填写于附列资料(二)第8栏。
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不适用加计扣除,申报时应将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
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合作, 从其处购入自产的农产品,取得何种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企业从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者处购入的免征增值税的自产农产品,以取得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首先进行情况判断:
①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以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维持扣除力度不变,按照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申报时也应区分不同的情况:
①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的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申报时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中。
②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申报时应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中,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2%填写于附列资料(二)第8栏。
从农民个人处购买自产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又应当取得何种发票来作为抵扣凭证?
根据《关于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的规定,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从农民个人处购买自产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以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情况判断:
①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以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维持扣除力度不变,按照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申报处理:
①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的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申报时应按照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中。
②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申报时应按照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1%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中,按照发票上注明的买价*2%填写于附列资料(二)第8栏。
从境外进口农产品,应该如何抵扣呢?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从境外进口农产品的,应以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抵扣凭证。
情况判断:
①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按照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②如购入上述农产品是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维持扣除力度不变,按照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申报处理:
①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以外或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但混用核算不清的,申报时按照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5栏。
②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且分别核算的,申报时按照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写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5栏,将发票上注明的完税价格*2%填写于附列资料(二)第8栏。
不管您取得的是何种农产品抵扣凭证,如果属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一第27条规定的情况的,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哦!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一第27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来源:厦门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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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这四类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 你知道吗?
这四类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 你知道吗?
百家啪啪日常说
提到进项税额抵扣,大伙儿第一个念头便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但你知道吗?有4类普票也是可以抵扣的!下面广源信得小编就说说这四种可以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普通发票。“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企业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农产品,可以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按照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技术维护费发票增值税纳税人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营改增之后,缴纳技术维护费取得技术维护费普通发票仍然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3、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农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如果从合作社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自行计算扣除。4、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纳税人们注意啦!以上四种情况取得的普票,是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的~以上就是广源信得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广源信得是一家已有8年中小企业合作经验的会计服务公司,专业代理记账,注册公司等财税服务!致力为中小企业规避风险,节约成本,节省时间,。急中小企业之所急,想中小企业之未想。任何关于财税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是专业的,更多财税问题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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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农产品,可以抵扣的是13%还是3%_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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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根据财税[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依13%的抵扣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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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动态一般纳税人收到免税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样的农产品发票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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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入试点的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税务部门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填开农产品收购凭 证。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应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诚心为您解答,...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从日起,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扣除率提高到13%。一般纳税人...
比方说你这个月的销售额是100万,需要缴纳增值税是元,但你收到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假设有20万,那么你就可以把多出的部分(销与进相...
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货物,但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本身是含增值税的。因为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购入含增值税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电力、地膜等,这些物资购...
免税的农产品,既然都免税了,就没有什么进项税可以抵扣了。
答: 第一次产验昂要交多少钱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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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抵扣必须取得专票吗?这些误区要规避!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国家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税收政策,面对一大波新政,会计们似乎有点手忙脚乱,实务中往往因为没有吃透这些政策而导致涉税业务处理误区。具体有哪些涉税业务误区,实务中如何规避?快来看看吧!
  误区1:购买不动产一定要分2年抵扣
  公司营改增后取得的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一定都要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析:
  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因此营改增后取得的在会计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动产可以一次性抵扣。
  借:投资性房地产&&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1万元
  注: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是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已经出租的建筑物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应该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而不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业属于不动产,但是由于不符合15号公告所规定的&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应该可以在购进的时候一次性抵扣进项税的。
  政策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
  误区2:增值税抵扣必须取得专票
  财务人员认为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实你知道吗,有些&普通发票&可以抵扣:
  1、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自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3、符合规定的&完税凭证&可以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证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误区3:所有收到的财政性资金均属于不征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公司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假如既没有政府部门出具的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要求,也未单独进行核算,就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注意:
  A: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企业将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误区4:见到餐费发票就计入业务招待费
  在企业的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不少企业将餐费和业务招待费划等号。事实上,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但餐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
  比如: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用餐,会计核算上列&招待费&;
  ◎员工食堂就餐、加班聚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福利费&;
  ◎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
  ◎企业组织员工职业技术培训,培训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开办费&;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会计核算上列&工资薪金&;
  ◎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董事会费&;
  ◎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工会经费&;
  ◎影视企业拍摄过程中&影视剧中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入影视成本。
  误区5:小规模纳税人计缴增值税一定按照3%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误区6:企业支付的罚款一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是不允许扣除的,但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这就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具体判定,对罚款不能一律认为不能税前扣除,要看具体情况。
  (1)公司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被主管税务机关处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2)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工商部门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3)向工商银行贷款,逾期归还款项,被银行加收罚息,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4)房地产公司因工程延期完工,导致未能按期交付商品房,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业主的违约金,是房地产公司与销售房产相关的正常支出,可在税前列支。
  (5)与别的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因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进而给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误区7:只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增值税
  取得专票不一定允许抵扣,比如住宿费专票,员工出差取得的住宿费专票可以抵扣,但是公司接待客户,收到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同样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收到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误区8:企业注册成立了公司一定要缴纳资金印花税
  不一定,认缴制下的注册资金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只有实收的时候才需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帐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投资者未实际投入的资金不需要贴花,待实际投资时再贴。
  因此,认缴制下的注册资金既不需要做账,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来源:江苏国税、重庆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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