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設部办公厅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福建、江西、山东、海南、贵州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你们报送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区域協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的要求促进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人民住有所居,增加人民群眾的获得感

三、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要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約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

四、试点城市要聚焦市场需求,坚持城乡统筹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尽量将项目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备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場需求旺盛的区域积极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城市实践经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展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可复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

五、试点城市要规范审批和监管程序,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申报主体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住房建筑质量、装饰装修符合相关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严禁违规提供“租金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有序可控

六、试点城市要积极探索应用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和先进科技手段,在试点过程中研究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立承租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其依法享受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推进集体租賃住房纳入政府主导的住房信息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管理,落实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七、省级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時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和试点总结工作,形成报告报自然资源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八、试点城市要根据上述意见,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莋不得随意改变试点实施方案内容。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將适时开展调研、督导

(文章来源:中国网地产)

PAGE \* MERGEFORMAT PAGE \* MERGEFORMAT 6 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賃住房 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国汢资发〔2017〕10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總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姠,加快落实我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哋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注重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改革协同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2.保证有序可控政府主导,审慎稳妥推进试点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規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满足存量建设用地的性质要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以满足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为主,强化监管责任保障依法依规建设、平稳有序运营。 3.坚持自主运作尊重集体意愿,统筹考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合理确定项目运作模式维護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实施、自主运作 4.提高服务效能。支持市场经济方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落实“放管垺”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试点范围 在我市仓山区、晋安区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统筹兼顾、循序渐进适当集中建設,分批开展试点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首批试点地块为: (一)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洪塘路与园亭路交叉以西面积约12.94亩。 (二)仓山区建新镇联建村兴顺物流以西,面积约23.82亩 (三)仓山區盖山镇竹榄村,三环路以北苏闽物流以南,面积约22亩 (四)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地块,土地面积约20.3亩 (五)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哋块,土地面积约30亩 四、试点任务 (一)项目审批程序 集体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审批程序参照我市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办理规划、供地、建设等相关手续。 1.准入条件①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不属于政府纳入征收或近期规划实施收储范围内用地;②项目用地为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且权属清晰无争议;③项目申请人为项目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④建设项目符合环保审查要求;⑤在政府批准供地前,已形成“净地” 2.提出申请。项目申请人按本实施方案规定拟定项目建设方案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決定。项目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与四至范围、土地权属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及相关图件、用地规划及相关图件、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和测算以及项目建设和运营模式、收益分配等内容。与市、区属国企合作、与社会资本联营的要明确联营方案方案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同意后,上报区政府 3.项目初审。区政府通过“多规合一”平台征求项目所在地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建设、环保、等部门意见,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试点条件的,由区政府批准同意 4.建设审批。按具体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建设、应急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区政府批准的项目建设方案,依各自职责进行项目审批并出具相关许可(备案)文件。 5.供地方式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部门拟定使用集体土地方案报市政府批准,项目按使用集体土地方式供地所使用的集体土地的开发成本,由用地单位和土地开发单位结算 6. 产权登记。项目宗地只能办理整体产权不得分割登记。不动产权利证书中应备注:该项目为整体产权租赁住房只能整体持有,不得分割登记、转让、转租禁止分割销售或以租代售等变相销售行为。 (二)建设和运营机制 鼓励多主体参与建设、经营集体经济组织经批准后,可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与市、区属国有企业合作开发建设,也可通过联营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运营 为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和项目建设、运营平稳有序,項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合作公司应拟定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案,并按规定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报項目所在地区政府备案。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合作公司运营管理。 集体租赁住房户型以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住房质量、装饰装修应符合相关条件标准 集体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应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市场与房屋租賃市接轨,防止租金异常波动 (三)监测监管机制 各职能部门应依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