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应当有在拆除工作前需要完成的工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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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电力施工单位安规考试题及答案
&&电力安全规程考试试卷及其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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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房屋拆除需要什么资质吗问题详情:一般请一家房屋拆除公司要看这家公司的资质吗?难道房屋拆除公司也需要资质?是什么资质才行推荐回答: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从事城市房屋拆迁的单位,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重庆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拆迁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本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单位。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受拆迁人委托,在受委托权限范围内,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拆迁的单位。拆迁单位接受拆迁人委托时,应当与拆迁人签订书面拆迁业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的办法。第五条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第六条拆迁单位按注册资本、从业人数和完成业务的情况分为三个等级。请问拆除房屋需要什么资质推荐回答:像建筑单位必须要有资质一样,房屋拆除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新规定要求房屋拆除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须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实施。同时,房屋拆除委托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线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则须根据拆除工程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定指出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现场救治和处理,并立即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未报、瞒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在正式实施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并指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房屋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房屋拆除工程资质需要哪些推荐回答:像建筑单位必须要有资质一样,房屋拆除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新规定要求房屋 拆除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须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实施。同时,房屋拆除委托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线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则须根据拆除工程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定指出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现场救治和处理,并立即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对未报、瞒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在正式实施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并指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对房屋拆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求告知拆除房屋需要资质吗推荐回答:要的,《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各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款》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剧透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筑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房屋拆除方法是什么?推荐回答:一.拆除工程前的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工作,其中包括: 1)熟悉被拆建筑物(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必须强调是竣工图,因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有变更。 2)学习有关规范和安全技术文件。 3)调查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路、危房情况等。 4)编制拆除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5)向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现场准备,包括: 1)清除被拆建筑物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 2)疏通运输道路,拆除施工中临时水、电源、设备。 3)切断被拆建筑物的水、电、煤气、暖气、管道等。 4)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向周围群众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设置警戒区标志。 3.机械材料设备的准备:拆除的机器工具、起重运输机械和爆破拆除所需的全部爆破器材,以及爆破材料危险品临时库房。 4.组织和劳动力准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劳动力。 二.拆除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拆除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必须由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领导,组织有关技术、生产、安全、材料、机械、劳资、保卫等部门人员讨论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选择经济、合理、扰民小的拆除方案,进行科学的组织,以实现安全、经济、速度快、扰民小的目标。 2.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是:被拆除建筑物的竣工图(包括结构、建筑、水、电、设备及外管线),施工现场勘察得来的资料和信息,拆除工程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与甲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包括进度和经济要求),国家和地方有关爆破工程安全保卫的规定,以及本单位的技术装备条件。 三.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哪些内容 1.被拆除建筑物和周围环境的简介 要着重介绍被拆除建筑物的结构类型,结构各部分构件受力情况,附简图,并介绍填充墙、隔断墙、装修做法、水、电、暖、煤气设备情况,周围房屋、道路、管线有关情况。所介绍的情况必须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可用现状平面图表示。 2.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要将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组织技术、现场、设备材料、劳动力的准备工作)全部列出、安排计划、落实到人。要把组织领导机构名单和分工情况列出。 3.拆除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和甲方的要求,对比各种拆除方法,选择安全、经济、快速、扰民小的方法。要详细叙述拆除方法的全部内容,采用控制爆破拆除,要详细说明爆破与起爆方法。 安全距离、警戒范围、保护方法、破坏情况、倒塌方向与范围、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部署和进度计划。 5.劳动力组织。 6.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计划列出清单。 7.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平面图是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安排的依据,也是施工准备工作的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拆除建筑物和周围建筑及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障碍物、道路的布置和尺寸。 2)起重吊装设备的升行线路和运输道路。 3)爆破材料及其它危险品临时库房位置、尺寸和做法。 4)各种机械、设备、材料及被拆除下来的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布置。 5)被拆除建筑物倾倒方向和范围、警戒区的范围要标明位置尺寸。 6)要标明施工用水、电、办公、安全设施、消防栓位置及尺寸。 8.安全技术措施 针对所选用拆除方法和现场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拆除工程施工方法 1.人工拆除 拆除对象:砖木结构平房。 拆除顺序:屋面瓦→板→椽子→楞条→屋架或木架→砖墙(或木柱)→基础。 拆除方法:人工用简单的工具,如撬棍、铁锹、瓦刀等。上面几个人拆,下面几个人接运拆下来的建筑材料。至于砖墙的拆除方法一般不许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而是由上而下拆除,如果必须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必须有人统一指挥,待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方才可进行,拆屋架时可用简单的起重设备,三木塔挂导链或滑轮。 2.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法。 拆除对象:混合结构多层楼房 拆除顺序;屋顶防水和保温层→屋顶混凝土和预制楼板→屋顶梁→顶层砖墙→楼层楼板→楼板下的梁→下层砖墙,如此逐层往下拆,最后拆基础。 拆除方法:人工与机械配合,人工剔凿,用机械将楼板、梁板构件吊下去,人工拆砖墙、用机械吊运砖。 3.机械拆除 有些拆除对象有用的材料少,或者为了加速拆除则采用纯破坏性拆除方法,如用推土机或重锤锤击等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问问大家电梯拆除需要什么资质推荐回答:电梯拆除需要资质,要有建委的资质,还要质量技术监督局得特种设备安装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因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它的拆除和安装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来进行。房屋加固需要什么资质推荐回答:权威依据是日实施的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3.1.1条混凝土结构经可靠性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本规范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计的范围,可按整幢建筑物或其中某独立区段确定,也可按指定的结构、构件或连接确定,但均应考虑该结构的整体性。房屋加固需要结构加固的资质,结构加固设计资质,加固之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即总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换证。总登记、验证或换证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前30日发布公告,明示总登记、换证或验证的区域、申请期限、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受理申请的地点等。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换证范围的,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房屋拆除需要哪些机械推荐回答:你好,要是一般的两三层的没必要用机械,找个游击队的拆迁工人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你好,据我所知,房屋拆除需要的机械有,风枪或液压凿岩机等设备,劈裂器的劈块与楔器,润滑脂。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拆除普通房屋我知道的就一个挖机,还有摆锤、推铲机、气锤等。最重要的还有有一支拆迁队。希望这些信息可以帮到你。展开全部下一篇:房屋过户,是指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那么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流程?一、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当下咱们很多海口房屋都比较旧了,这些房主就想着要对房屋翻新,可是却不知道海口房屋翻新需要什么流程,很多海口居民觉得这个流程不重要,其实啊咱们无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对于第一次购买房屋的业主来说,可能对于其中的细节还是很模糊的,买房是一件大事,一起来具体的看看房屋过户的情况吧~房产过现在过户不再像以前那样简单了。特别是对于新人来说,就更麻烦了。如果你是一个买房新手,对于房屋过户费怎么算?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转租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1、房屋转租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房屋预售是什么?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但是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买房除了要准备钱之外,还要准备很多的买房证件,那么,买房需要什么证件呢?落户口是大事,好事,同事落户口也是件难事。很多人在落户口事情上马虎,导致办手续缺少证件等,那么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呢?许多刚结完婚的年轻人希望在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一起来维护这个新家庭。那么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呢?家装电路改造都需要什么?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实施方案
&开发区报道
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秩序,确保城乡建设依法按规划有序实施,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区域功能和城市品质,根据《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我市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分类处置、分期实施、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坚持违法建设拆除整治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环境治理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
二、拆除整治的范围和目标任务 &&
(一)拆除整治的范围 &&
市域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占地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未批先建、超标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违反公路管理、水利、林业等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建设;重点拆除、政治棚户区、旧住宅区、旧厂区改造范围及周边的违法建设,14届全运会场馆、宾馆周边的违法建设,城市主要干道、出入口、风景名胜区周边的违法建设。 &&
(二)拆除整治的目标任务 &&
以“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为契机,掀起我市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新高潮,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查处已有违法建设,实现违法建设新增为零、存量为零的“双零”目标。在对全市违法建设全面清查摸底的基础上,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2018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90%;到2020年末达到违法建设存量为零的目标。 &&
三、职责分工 &&
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总体分工:规划部门是违法建设认定的责任主体;城管部门是违法建设制止、查封、处罚、拆除、没收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土地部门是违法占地项目查处的责任主体;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实施拆除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按时完成拆除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镇)三级治违工作领导机构,按照《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
(一)市城改办:城六区列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前期准备计划已建成、已动工的项目和已取得城(棚)改方案批复的建设项目,由市城改办负责清查摸底、认定、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拆除、整改后符合规划技术规定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其它区域列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前期准备计划已建成、已动工的项目和已取得城(棚)改方案批复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开发区城(棚)改办清查摸底、监督检查,商所在区相关部门认定处理。 &&
(二)市建委:配合区县、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信息查询、核对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设计、施工、监理行为并列入诚信档案。 &&
(三)市市政局:对占压城市道路红线的违法建设及加气站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按照《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 &&
(四)市国土局: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进行清查摸底;对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村民住宅和其它设施等,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拆除、没收、处罚,恢复土地原状;指导区县、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开展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及查处存量违法占地项目的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
(五)市房管局:做好旧住宅区以及经竣工验收的住宅区违法加建、公共部位的乱搭乱建的清查摸底;配合区县、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做好房屋产权信息查询、核对工作;依法查处违法销售行为;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治理工作;将物业企业配合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 &&
(六)市交通局:负责公路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清查摸底、调查处理、拆除、统计上报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
(七)市水务局:负责河道、湖泊、水利防洪设施违法建设的清查摸底、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
(八)市文物局:对文物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负责对违建拆除工作中涉及的传统民居、老村庄、地名标志、工业遗产等进行文物价值评价、认定;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
(九)市农林委:负责林业用地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调查摸底和处理,按照《森林法》的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 &&
(十)市安监局:对加油站、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存储、销售企业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办理相关许可的,按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
(十一)市环保局:负责摸底清查并处理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经营的行为。 &&
(十二)市秦岭办:牵头组织区县、各部门对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并依法处理。 &&
(十三)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国土、市政、交通、文物、水务、农林等部门职责范围外的违法建设的制止、查封、处罚、拆除、没收实物和违法收入等具体执法工作,落实查处违法建设所需的法律程序;指导区县、开发区城管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工作;研究制定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和依法查处存量违法建设的政策,并指导落实。 &&
(十四)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审查各改造片区的规划编制;负责对上述各部门清查范围之外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进行巡查认定;根据违法建设类型制定分类处理意见;审核相关部门、单位提供的规划许可证件的有效性;对违建拆除工作中涉及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建筑及优秀近现代保护建筑的认定;建立和完善全市规划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
(十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拆除、整治违法建设经费保障,制定实施没收违法建筑的处置方案。 &&
(十六)市公安局:督促指导区县、开发区公安部门做好拆违行动中社会治安和依法拆除的保障工作,对阻挠、阻碍拆违、暴力抗法的当事人进行打击处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
(十七)市检察院:负责及时起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涉嫌犯罪案件。 &&
(十八)市法院:负责从速审理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涉嫌犯罪案件,并履行涉及违法用地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 &&
(十九)市信访局:负责因查处违法建设引发群众信访问题的处理,并指导区县、开发区信访部门开展工作。 &&
(二十)市法制办:负责违法建设查处、治理、拆除中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调解工作;审查完善规范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文书和合法性和有效性。 &&
(二十一)市考核办:负责并指导市治违办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违法建设查处、治理、拆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
(二十二)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违法建设查处、治理、拆除工作进行监督,对虚报、瞒报违法建设查处结果或在规定时限内不自行整改拆除违法建设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自拆;对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有“十先拆”情形而没有先行拆除的进行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二十三)宣传部门:负责违法建设查处、治理、拆除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对违法建设查处、治理、拆除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二十四)相关审批单位:市政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审批单位在办理有关证照时必须验证经营场所的合法性,如无合法产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税务、卫生、环保、食药、质监、文广、消防等部门对无法提供合法产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证照,已经作出行政许可的依法予以处理,限期撤销。同时,工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经营的无照无证违法经营行为。 &&
(二十五)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全市“四改两拆”攻坚行动,主动做好所属、下属单位、行业管理单位违法建设的自拆整改工作。 &&
(二十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发现报告、劝阻制止、快速处置,防止突击抢建等行为的发生,积极主动,妥善处理信访、维稳及相关善后工作,督促指导村(社区)、物业企业加强对辖区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迅速向违法建设所在的执法部门或镇、街办报告。 &&
(二十七)供电、供水、供气、广电、电信、勘察测绘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得对在建违法建设以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服务;对已提供或变相提供专业服务的,限期停止服务;建材供应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单位供应预拌混凝土、建筑材料;渣土清运企业不得为违法建设清运建筑渣土;否则对相关企业予以责任追究。 &&
四、实施步骤 &&
(一)清查摸底发动阶段(2017年5月底前完成) &&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执法部门全面摸清违法建设的底数,统一登记造册,明确目标任务和年度安排,制定拆除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 &&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各相关执法部门根据三年攻坚行动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拆除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台账,市级治违领导机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 &&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2月) &&
在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市级治违领导机构对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和考核表彰。 &&
五、工作措施 &&
(一)分类处置,依法治理 &&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根据违法事实、违法建设行为发生的时间及对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容貌、城市特色的影响程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按拆除类、缓拆类、整改保留类分类处置,做到拆除类违法建设资料详实,缓拆类违法建设理由充分,整改保留类违法建设有据可查。 &&
(二)多措并举,联合执法 &&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协同配合,不断加大对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力度,掀起拆除、整治违法建设的新高潮。对违法建设的拆除要因地制宜地采取违建单位(个人)自拆、属地街办帮拆、行业主管部门督拆、政府组织强拆等多种方式,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居(村)民委会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配合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全力配合,对妨碍执法部门实施拆除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三)落实机制,有序推进 &&
要严格按照《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增违法建设快速发展处置机制、违法建设治理投诉举报机制、台账管理和月报销账机制、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评机制、违法建设治理挂牌督办机制、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约谈机制、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违法建设治理限制审批机制、违法建设治理风险评估机制、违法建设治理司法衔接机制等十项工作机制,确保全市违法建设拆除、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
六、工作要求 &&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五年治理工作和三年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党政“一把手”直接推动,一拆促改,以拆促建,扎实有效地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努力做到存量违法建设底数清、违法事实清、建设项目台账清、处理治理结果清、新增违法建设发现报告及时,拆除彻底到位。 &&
(二)注重宣传,广泛动员 &&
市、区治违机构要加强对违建查处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按照宣传工作“进街道、进社区、进家庭”的要求,广泛动员市民支持和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适时向社会公布违法建设查处情况,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平台,对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报道,积极推广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三)依法治违,确保稳定 &&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实行阳光拆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要注重说服教育,引导鼓励建设单位及个人自拆,需强制拆除的,要坚持“思想工作在先,风险评估在先,群众工作在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导 &&
建立日汇总、月考核、季考评制度,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违法建设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要求,于每月5日前向市治违机构报送辖区内上月违法建设拆除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进度;由市治违机构组织,逐月逐季考核评比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考核促拆违,以考核促管理,强势推进违建拆除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 &
版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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