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3万以上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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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入黑名单 劳动部门支招如何“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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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12月15日电 (时雨)年关将近,能不能拿足工钱回家成为众多农民工最关心的话题,“不怕苦不怕累,就怕拖欠我们的血汗钱”,在本网连日来的采访中,农民工们对本网说出了心声。如何让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不“打水漂”?江西省人社、劳动监察等部门“多管齐下”,确保农民工在年底拿到足额工钱回家过年。
原标题:江西: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入黑名单 劳动部门支招如何“讨薪”人民网南昌12月15日电 (时雨)年关将近,能不能拿足工钱回家成为众多农民工最关心的话题,“不怕苦不怕累,就怕拖欠我们的血汗钱”,在本网连日来的采访中,农民工们对本网说出了心声。如何让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不“打水漂”?江西省人社、劳动监察等部门“多管齐下”,确保农民工在年底拿到足额工钱回家过年。“经过劳动部门的介入,23000余元现在已经拿回一半,还有11000元承包商承诺这个月全部付清!”12日,本网在采访李某(应采访对象要求,匿名)时,他欣喜地说道。今年11月2日,包括李某在内的4位农民工兄弟求助人民网称,今年2月27日至7月7日,他们在南昌县莲塘镇某新建小区贴瓷砖,该小区由一家知名公司承建,再由一名杨姓老板转包。4人贴完瓷砖之后杨姓老板却不支付23640元工钱,理由是“他也没有拿到承建方的钱”。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人等4人求助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并将相关遭遇反映到当地劳动部门。经过相关部门介入,11月份,李某人等人拿到了1万余元的工钱,剩余的工钱转包商承诺这个月全部结清,不拖欠一分钱工钱。“非常感谢你们媒体的鼎力相助,不然这些辛苦钱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拿回来。”李某激动地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在采访中本网了解到,江西省在国务院《意见》的基础上,今年7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为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调整充实了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增加了发改委、财政、司法和人行等4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同时,江西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方式得到了进一步改革。对发生过拖欠或克扣工资行为的非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强制要求按其全部农民工一个月的工资总额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方式自从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后,企业将工程款按不低于10%的资金直接转入农民工工资预存账户,实现了源头预防的目标,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可以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农民工辛苦一年,着实不易,拿到相应的工钱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总有一些“老赖”老板想方设法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甚至拒付工钱。据了解,今年,江西省把欠薪企业纳入“黑名单”,把失信企业的被处罚信息,通过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至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人行等部门,实现信息互认共享。此外,南昌高新区公安分局联合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侦办、查处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帮助41名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80余万元工钱,项目负责人被警方刑事拘留。农民工被拖欠工钱后该如何维权?本网了解到,11月下旬,江西省、市、区三级联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在南昌正式启动,南昌市劳动监察局局长李宏宇介绍,今年以来,南昌市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欠薪的总数额已经下降了约一半。去年,南昌市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讨回薪水2亿多元,今年的数额大大下降,这说明欠薪的恶意行径得到了有效控制。“农民工在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逐级向分包企业、项目部、总承包企业、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南昌市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工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举报投诉被拖欠工资时,需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建筑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拖欠凭证(建筑公司或项目部盖章)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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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农民工工资到底是找哪个部门期待解答
拖欠农民工工资到底是找哪个部门期待解答
- 回答:(1)
建设局和劳动局推脱责任到底是哪个部门在管这些事情?去劳动局他们让我找建设局,找到建设局他们又让我到劳动局。我现在真的很饿。2天没吃饭了。自己在工地的辛苦钱拿不到。找相关单位来处理你推我我推你。真不知道这些吃黄粮的人到底什么事情他们才管呢。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在这个社会里。有那么多的人在犯罪,抢劫,杀人。这些都是被逼的。我很理解犯法的这些人。他们也是为了生存。像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连自己的辛苦钱都拿不到,让我们怎么活。不去抢不去偷吃什么啊。难道活活饿死吗。找这些政府单位的狗杂种那个也不想管这个也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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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到底是找哪个部门期待解答”的解答:
主管部门应该是劳动部门,你继续找劳动局,劳动局下设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就是负责处理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至于劳动局认为此事需要建设局管,由劳动局去协调建设局。
回复时间: 16: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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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首先找那些相关的部门
不能按约定的时间付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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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得有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否者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提请仲裁。
向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要按月足额支付。
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条款,拖欠工资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它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公司不为员工买社保,一样。
建议先跟公司谈,协商不成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不行拨打工会的职工维权热线(农民工或找农民工维权中心)。不行向法院免费起诉,申请支付令(好像是这样)。取证很重要,譬如手机录音,同事证言,劳动合同,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工牌,出入卡,饭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需要证据时,假装找对方谈这件事,录音取证,若能补签一份欠条最好。平时打电话给公司时,用手机扬声器功能,电话录音。一般不会有同事愿意作证,可以找他们假装请求其作证,然后录下对话,证据要对得上号。记住要录清楚,很多时候我们按下录音键后以为可以圆满完成录音,可却不知道因为种种原因没录到或很模糊,譬如按下录音键后没锁键盘藏在口袋后不小心触碰了其他按钮,或者由于手机藏在包里或其它隐蔽地方导致声音模糊,总之确保手机放置的位置可以清楚地录音。平时多试一下手机的录音功能,知道什么情况下录音清晰;我录过很多次音,很多时候都不清楚。
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市长热线(网上查找)地方政府网站上有市长信箱,可以向市长投诉,也可以向其他领导反映,再不行到电视台反映请求曝光。
网上几乎有所有想知道的问题的答案,不懂就上百度搜索。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最低工资规定》
工资要按月足额支付。
企业支付工资不得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每月扣取工资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且扣取后还不得少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有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三种。标准工时:五天八小时;超出时间为加班,加班费周一至五1.5倍,周六日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3倍。综合工时: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时一样,但是可以每天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然后集中休假,加班费一律1.5倍,国家法定节假日3倍。不定时顾名思义就是工作时间不固定,但是审批很严格。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当坚持自愿和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原则。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和胁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有权拒绝违反本规定的加班加点。  班后加点每次不得超过加四小时,职工每人每月加班加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企业确因需要,职工每人每月加班加点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征得职工及企业工会同意,并报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职工有权在加班加点后要求补休假,或者领取加班加点工资。  企业违反规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由企业向职工支付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报酬标准和劳动定额确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工休办法替代】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 【限制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带薪年休假制度】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五章 工资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 【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工资保障】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事业单位及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三章 基金筹集与管理 第八条 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筹集;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筹集,劳动者个人不缴纳。 第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一)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之和的一定比例(在一定时间同调整为按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劳动者按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分别计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专户管理;(二)工伤保险基金: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分别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三)失业保险基金:按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四)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另行制定。  
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为社会保险基金征集基数。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企业在管理费用人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从行政或事业费开支;劳动者在个人工资收入中扣缴。 第十四条 关闭的企业,应一次性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缴纳离退休人员、工伤残疾人员五年的生活费、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 第二十条 劳动者合理流动到其他地区,其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自劳动者提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转移手续;不能转移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储存保值,待劳动者退休养老时,再按规定支付给劳动者,或经劳动者本人提出申请,一次性领回属于其个人所有的养老保险费。第四章 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年限,并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养老手续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二)残废、患病,由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的;(三)从事国家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手续的。第二十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因工死亡的;(二)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因工伤残,并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三)其他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第二十五条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因工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和因工伤残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次性残废补偿金、残废退休金、离岗退养费。 第二十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二)濒临破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辞退的;(三)用人单位撤销、关闭、歇业而被辞退的;(四)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法被除名、解雇的;(六)其他按规定应享受失业保险的。 第二十七条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和丧葬费。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一次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因患病、负伤时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医疗保险分大额医疗保险统筹金、单位医疗保险调剂金和个人专户金。  
大额医疗保险统筹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统一管理,集中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时按规定开支的医疗费用。  
单位医疗保险调剂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开支。  
个人专户金从劳动者工资收入中扣缴,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用于劳动者患病就医时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专户金超支而本人又确有困难时,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医疗保险调剂金补助。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按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规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每逾一日由劳动行政部门加收应缴金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逾期三十日仍不缴纳者,除责令立即补缴外,处以应缴社会保险基金一至三倍罚款,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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