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2个人享受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在交农合医疗筹资款时应减2个人的个人应交费,

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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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台区政府网站& &
作者:北关办事处&&
发布人:北关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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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筹资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我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成果,稳定参合率,扩大受益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处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合对象
  (一)本辖区农业户籍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二)在2012年办理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现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参合家庭户内的现役军人、大专中专在校学生、长期在外打工人员、判刑劳教人员,个人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城镇医保或职工医保。筹资要坚持以户为单位参合和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
  (三)参合家长可自愿提前为在日前出生的新生儿缴纳参合资金。
  二、筹资标准
  2013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65元,中断参合户应全额补交上年度的参合费50元/人。
  三、筹资方式
  (一)2013年新农合个人筹资工作仍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坚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合和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按照每人65元标准收取个人参合资金,以办事处为单位,将个人筹资款交入汉台区新农合基金收入户。
  (二)属于2013年度新农合计生补助对象的(以区计生局送交区农合办的名单为准),其个人缴费45元/人,省、市、区三级计生部门的补助款(20元/人)由区计生局负责转入区新农合基金收入户。
  (三)属于2013年度新农合民政补助对象的(以区民政局送交区农合办的名单为准),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民政局全额补助并将其补助款统一转入区新农合基金收入户。
  四、工作安排
  (一)以各村农业人口数为基数,辖区内农民参合率不低于99%(见新农合筹资任务分配表),其中新农合计生补助、民政补助对象的参合率要达到100%。
  (二)日前,各村全面完成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并将筹集款存入汉台区新农合基金收入户。
  五、筹资方法
  (一)宣传动员、筹资准备阶段。
  1、召开新农合筹资工作大会,宣传讲解政策,安排部署农合筹资工作。
  2、按照户籍属地管理和农民自愿参合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逐户核实农业人口数,确保整户参合、户不漏人。各村要结合新农合农业人口基数,与派出所及时衔接,对尚未销户的死亡人员和迁出人员及时做好清理下户工作,切实摸清新农合农业人口基数。
  3、做好筹资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2013年度新农合参合民政补助对象名单由民政部门确定;2013年度新农合参合计生优抚对象名单由计生部门确定;办事处农合办准备《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费票据》、《合作医疗证》以及相关的参合信息报表。
  (二)筹资阶段。
  1、认真审核,确保参合信息准确无误。各村要认真做好参合人员登记工作,严格按照计生、民政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册进行政府资助人员的资格审核,确保财政资助人群全部参合。
  2、规范缴费票据的填写。在收取参合人员个人筹资款时,应认真核对户口本上的农业人口数,按户筹资,一户一票开具“陕西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票面金额要与所收款额一致。属于2013年度新农合计生补助对象的,应在其收款票据上注明“计生补助x人”;属于2013年度新农合参合民政补助对象的,不收款、不开票,但应记入各村“参合注册登记表”。
  (三)查漏、汇总、验证发证阶段。
  1、查漏扫尾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2013年度的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入帐时间截止到日上午12时以前,2013年不再筹集当年个人缴费。因此,各村要在集中筹资阶段结束前,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动员没有续合和未参合的农民抓紧时间续合和参合,做到应保尽保。
  2、及时汇总、上交筹资款。各村要组织人员对票据、参合信息进行认真汇总、审核,经区农合办核对无误后将筹资款于日前存入汉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户,并按照政策规定的补助金额提留“新农合计生优抚对象”的个人筹资款。交款填写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开户行:农行汉中莲湖路支行;帐号:106。
  3、认真做好《合疗证》的验发工作。连续使用的《合疗证》,由各村填写“家庭缴纳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情况”栏目内容并加盖经区农合办备案的验印;新增参合农户的《合疗证》,由办事处以“新增参合户名单”为据向区农合办领证并填写。若有人员变更或发现姓名等基础信息有误的,应在合疗证备注栏里记录并加盖办事处农合办公章。2013年度新农合参合民政补助对象中的“五保集中供养人员”和“麻风病人”的《合疗证》由区民政局统一验发管理,除此之外的“五保分散供养人员”和“A类低保人员”的《合疗证》由办事处农合办统一验发管理。各村要及时将《合疗证》核发到参合农户手中,以方便农民群众办理医药费用补偿。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参合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扩大2013年度全处新农合覆盖面。
  2、认真做好参合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筹款结束后,各村要对缴费票据存根联进行认真核对,做到票款同步、票款两清,并与参合注册登记表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参合信息的微机录入或更新工作。并于日前,将参合信息注册登记表、汇总表、参合信息电子版花名册、农合基金收据汇总表及缴费票据存根联一起报办事处农合办。
  3、各村在筹资过程中,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公开透明,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将继续纳入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北关办事处2013年度各村农合筹资任务分配表
  &&&&& 2、北关办事处2013年度新农合参合计生、民政补助对象汇总表
  &&&&& 3、2013年度农民参合注册登记表
  &&&&& 4、2013年度农民参合信息汇总表
  &&&&& 5、2013年度农合基金收据汇总表
  &&&&&&&&&&&&&&&&&&&&&&&&&&&&&&&&&&&&&&&&&&&&&&&&&&&&&&&&&&&&&&&&&&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
  &&&&&&&&&&&&&&&&&&&&&&&&&&&&&&&&&&&&&&&&&&&&&&&&&&&&&&&&&&&&&&&&&&&&&&日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主办
总值班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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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03926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构:琼海市长坡镇
组配分类:社会保险
名&&&&&&&&称:长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长府发〔2014〕31 号
发文日期:
主&题&词:
&&&&&&&&&&字体大小[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财政所: &
  为了做好今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推动我镇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琼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琼海市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农合[2014]3号)的要求,综合实际,切实做好我镇2015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度全镇新农合的参合率要达到100%,应参合人数以派出所2013年人口统计数字为准(详见附件1)。各村委会应结合实际做好应参合人员的核准工作,核准增减人员名单报送镇农合办,由镇农合办向市农合办申报核减来确保任务的完成。&
  二、参合对象&
  农村居民原则上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包括在城镇上学其户口为农业户口的在校中小学生。失地农民(农转非)、外出务工人员、回农村居住的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含正在服役的义务兵,在校大学生〈统招生,转户口〉和服刑人员),可以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不得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旦发现重复参合(保),将视情况以取消医保待遇。&
  部分非本市户籍的农村常住人口,可先登记参合,但其必须在参合的保障期内及时将户籍迁移至本市(特殊原因无法迁移户口的,必须由所在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三、缴费标准&
  新农合资金筹集实行以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我市2015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不低于450元/人(其中参合农民人均缴纳9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不低于360元)。&
  四、缴费时间&
  2015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从筹资动员会之日起,实行边宣传发动,边收缴筹集资金的办法,农民参合缴费截止日期为日。&
  五、缴费方式&
  (一)普通农民参合缴费: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一,由镇驻点干部组织各村“两委”干部以户为单位上门收缴,或在村委会、镇政府开设临时窗口定时收取。参合资金缴纳后,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填写《2015年度参加新农合农民登记表》,并开具《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所收资金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通过镇财政所缴入市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详见附件2)&
  (二)特殊人群参合缴费:1、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扶对象及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等个人参合费用,由民政部门代其缴纳全部个人应缴参合费用。&
  2、非重度残疾人个人参合费用,由民政部门代其缴纳50%个人应缴参合费用。&
  民政部门确认救助人员名单后分别提供给镇农合办,其个人应缴资金通过镇财政所划入市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三)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参合缴费: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的独生子女领证户(未满18周岁),二女结扎户,先自行缴纳全部参合费用,再凭条据到镇计生办领取所缴参合费用。&
  六、工作步骤&
  2015年度全镇新农合筹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部署筹资阶段(日至10月13日)&
  各村委会要召开由村干部、党员及群众代表参加的新农合动员会议,宣传解释政策,部署筹资工作,完成收缴工作的业务培训。镇府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挂横额、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新农合的目的、意义及已取得的成效,利用新农合补助的典型事例对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发动,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确保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
  (二)组织收缴,登记造册阶段(日至11月20日)&
  从10月14日起正式启动收缴工作,各村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日程,组织以村委会干部为主,驻村干部负责,以家庭(户)为单位收缴个人应缴费用。在筹资过程中实行整户参合,必须开具《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收据上应注明参合农户的户主及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姓名(特别注:增减人员),登记过程中务必将参合农民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有关内容登记准确);对民政部门救助参合的农民不再收取参合资金,但要区分类别单独登记。&
  各村委会收缴的农民参合资金应存于财政专户帐户(见附件2),再将信用社入库回单交给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收缴期间实行周报制,每周五16:00前镇财政所向市农合办上报参合费用收缴进度(以存于财政专户银行入库单为准)。农民参合缴费截止日期为日。&
  (三)汇总数据、填发证件阶段(日至12月19日)&
  各村委会参合人数、参合资金进行全面核对,确认相关登记内容无误后,进行参合数据汇总。镇财政所根据汇总的数据将本辖区内参合农民家庭基础信息录入海南省新农合管理信息网。&
  镇财政所必须在日前完成参合农民家庭基础信息录入信息网、《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和发放工作。镇财政所在录入参合农民家庭基础信息和填发证件时,要认真核对参合人数、参合人员基本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发现有误和漏录时要和村委会联系,及时予以修正和补录。&
  (四)后续收尾、检查验收阶段(日至12月31日)&
  为确保日起参合农民享受到新年度的新农合补偿政策,市农合委将组织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各镇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验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请各村委会予以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筹资工作是事关全局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任务重,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2015年度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
  各村委会专栏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的重大意义;宣传《新农合实施办法》和有关的规定,以及参合患者享受大病补助的典型事例;把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补偿程序、补偿比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用权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新农合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各村委会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筹资各项工作的相互衔接。&
  1、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并协调本村新农合的宣传发动、征收工作,镇府对本村干部进行培训,同时解决本镇开展新农合基金筹集工作的经费,并将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镇文化站负责通过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
  3、财政所负责协调各村委会新农合基金的征缴工作,同时提供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海南省政府非税一般缴款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款收据》,并对新农合基金的收缴进行监督。财政所负责农民参合金的收缴、参合人员的登记造册、医疗证的填写、发放和参合农民基础信息资料的电脑管理工作。&
  4、民政办负责利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帮助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市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缴纳参加新农合个人筹资费用,使这部分人群的参合率达100%。&
  5、派出所负责提供各村委会准确的农业人口数。&
  附件:
  2、琼海市财政局长坡财政所专户账号。&
  &&&& &&&&&&&&&&&&&&&&&&&&&&&&&&&&&长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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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显示屏分辨率调整为 1024 X 768)明年万宁新农合个人缴费提至150元 可申请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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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做好201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并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据悉,2017年,海南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50元。
2017年海南省新农合筹资工作仍以户为单位缴纳,由村干部代收代缴或自行到镇财政所缴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激活健康卡纳费,由农信社代缴。
参合对象范围为海南省户籍的农村常住人口。对参合对象范围中的重点救助对象,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保户、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此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非重度残疾人(三、四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财政补助。民政部门代缴对象以缴费年限上年度12月底救助对象为准。
万宁市2017年新农合问答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凡是具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包括在城镇上学其户口为农业户口的在校中小学生。失地农民(农转非)、外出务工农民、回农村居住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农村常住人员和在我市长期务工的常住外来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
3、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具体缴费是什么时候?
答:2017年度个人参合缴费全省统一为150元。具体缴费的时间定为日-日。农民交纳参合金后,从日起至日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
4、如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以家庭为单位,持医疗证、每人两张免冠一寸彩相(原证未贴相片者)和户口簿或身份证到辖区镇财政所申请登记和缴纳150元/人,也可由所在地村委会代收后,统一送往所在镇财政所登记和缴交,家庭中符合参合条件的成员应全部参合,不能选择性参合。
5、对于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等民政救助对象的农民参合,有没有优惠的政策?
答: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等民政救助对象,其个人参合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由市民政局统一代缴。
6、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农村人口参合,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共有九项优惠政策:①免交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150元;
②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在镇、村两级新农合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③提高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患有25钟慢性病特殊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内省级、市县级新农合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④住院不设起付线。
⑤提高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在省内省级、市县级新农合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新农合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市级财政年终回溯补偿5个百分点);
⑥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我市实施“限费医疗”的镇级医院住院,个人仅缴交100元,其余住院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和市财政全额承担;
⑦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将建档立卡贫困参合患者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8000元降低至4000元;
⑧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⑨提高所有地中海贫血患者新农合补偿水平,将排铁治疗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重症地贫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重大疾病种类范围,实行按病种付费,并提高报销比例。
7、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好处?
答:2017年度个人缴纳150元参合金,普通疾病患者可获得年封顶补偿3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障15万元,大病保险22万元);患23类重大疾病患者可获得年封顶补偿4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障20万元,大病保险22万元)。
8、参合农民如何办理住院报销补偿?
答:定点直报医院:参合农民凭《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可选择我市签约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算时直接给予规定的费用报销补偿。
非定点医院:在非定点医院住院后,凭《医疗证》、准生证(分娩、母婴捆绑提供)、出生证(母婴捆绑提供)、患者本人农村信用社存折、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原复印件、外伤审批表(外伤提供)、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农合办办理,超过三个月未办理视为自行放弃,市农合办20-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偿金(意外受伤除外)。
9、我市参合农民在哪些医院看病可直接得到报销补偿?
答:市内:18家镇级卫生院、5家农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万宁中西医结合医院、康明医院、神康医院、广仁医院、万宁益道安康医院、万宁宏华医院、同济门诊、万宁健康门诊、中成药品超市和136家已定点村卫生室等172家定点医疗机构。
市外: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301海南分院、省农垦总局医院、海医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中医院、解放军187中心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眼科医院、海口市中医院、解放军425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省老干部疗养院、省安宁医院、省平山医院、海南妇产科医院、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省武警边防总队医院、海南现代妇婴医院、海南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南骨科医院、海南眼科医院、海南现代泌尿专科医院、海南杏林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琼海市中医院、琼海市妇幼保健院等31家医院。
10、参合农民在定点或非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能报销多少?
答:市内实施镇级住院“限费医疗”的25家医疗机构,参合患者个人缴交180元,其余部分医疗费用全额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省内市外的一级公立医院住院起付线0元,200元以内补偿比例60%,200元以上补偿比例90%;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75%;
省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600元,补偿比例65%;省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60%;在省级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未办理转诊手续的降低5个百分点;
到省外公立医院住院,需经省级三甲定点医院就诊并开具转诊证明,经市农合办审批,省外公立医院住院未办理转诊手续原则上医药费用不予补偿,长期在省外居住、外出务工或危、重、急诊除外(具体应提供相关证明),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55%;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民政救助对象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不设起付线(必须提供相关证件);正常分娩定补500元。
11、什么是门诊统筹?在门诊看病可获得怎样的优惠?
答:门诊统筹是指参合农民缴纳的参合金不设家庭账户,实行基金统筹,参合农民患者不需住院治疗疾病,在一般门诊诊治可按规定获得新农合统筹基金补偿。门诊统筹仅限定在定点的村卫生室和镇级医疗机构。
村级定点卫生室单次门诊医药费用不超过25元补偿比例50%,一般诊疗费每人次收取6元,其中农合补偿5.5元,个人自付0.5元,一天收取一次,每天每人限报18元;镇级卫生院单次门诊医药费用原则上不超过50元补偿比例50%,,一般诊疗费每人次收取10元,其中农合补偿8元,个人自付2元,一天收取一次,每天每人限报33元。
12、新生儿错过了参合缴费时限,能不能享受到新农合的保障?
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在日(含)后出生, 2017年保障年度内可以母亲或父亲(参合)名义享受新农合同等待遇,母子(或父子)补偿共计不超过当年封顶补偿。如果未在此规定期限内,父母应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参合手续并缴纳参合金,否则不能享受本规定待遇。
13、重大疾病有哪几种?新农合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重大疾病有23种: 0-14岁儿童先心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血透和腹透)、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先天性法鲁氏四联征、>14岁先心病、0-14岁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等共23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行病种限价,提高保障水平,按不低于70%补偿,年补偿封顶4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障20万元,大病保险22万元)。
14、慢性病有哪几种?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慢性病有25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中风(偏瘫)、帕金森氏综合症、高血压(Ⅲ期)、糖尿病(并发症)、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结核病(活动期)、老年性白内障(晶体植入治疗)、肝胆、泌尿系统结石(震波碎石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和小儿脑性瘫痪(门诊康复治疗)、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地中海贫血、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每人门诊用药可获得年2000元的补偿报销,其中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腹透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7种慢性病种,其可补偿的门诊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及封顶政策执行,年补偿封顶3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障15万元,大病保险22万元)。
15、办理慢性病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慢性病证办理提供的材料:1、疾病证明原件(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包含检查报告、出院小结);2、医疗证原(复)件;3、患者本人一寸相片2张;4、申请书一份(可现场参考范本填写)。
16、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
答:医疗费用不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2)应由政府另行补助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3)应当由工伤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4)医疗事故及交通意外应当由责任方承担或赔偿的医药费用;(5)因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自残、斗殴、美容、非功能性整形、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及后遗症、并发症等就医的费用;(6)在境外或国外发生的医药费用;(7)已获得政府主办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医药费用;(8)医疗费用中享有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的部分;(9)医药费用中已经由医疗机构减免的部分;(10)其他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
17、参合农民出院的结算时间如何计算?
答:参合农民住院治疗过程跨年度的,以出院时间确定结算年度。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必须在当年进行结算补偿,最迟不能超过次年的第一季度,逾期不办理的医药费用自付。
18、什么叫镇级住院“限费医疗”?我市镇级医疗机构正在实施“限费医疗”,这有什么好处?
答:镇级住院“限费医疗”是指参合农民在辖区内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按规定缴交限定费用,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用全额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我市实施镇级住院“限费医疗”后,我市参合农民在我市镇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要个人按规定缴交180元,其余部分医疗费用由政府买单,新农合基金支付。
19、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予以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20、哪类人群是大病保险保障对象?
答: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所有参保(合)人员。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城乡居民享受平等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
21、哪些费用可以得到大病保险报销?
答:保障对象因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按政策报销后,个人年度内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8000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22、大病患者最高支付限额能提高到多少钱?
答:经城乡居民、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分段支付比例为50%到75%。
大病保险封顶线22万元,加上现行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医疗费用最高封顶线可达37万元。此外,对于患有23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民,新农合封顶线为20万元,加上大病保险封顶线22万元,医疗费用最高封顶线达到42万元。
23、什么是居民健康卡(即就医一卡通)?
答:居民健康卡是国家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跨系统、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所必须依赖的个人信息基础载体,将集新农合一卡通、医疗机构就医卡、银行卡于一身,记录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所有医疗信息,是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的纽带和关键的卡。
24、居民健康卡的功能和好处是什么?
答:“居民健康卡”有四大功能:一是持卡报销,逐步取代医疗证,凡是新农合的参合对象,均可凭居民健康卡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内刷卡看病报销。二是“一卡通”功能,在推行居民健康卡的医院避免挂号、就诊、划价、取药“多头跑”和排长队。三是医疗资源互通,同一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实现互通共享。四是存取款、转账等金融功能,到信用社任意网点激活后可同时当作银行卡使用。办理居民健康卡方便群众,减负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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