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持卡人死亡持卡人因刑事入狱而中断还款,算诈骗么?

信用卡透支不还也会被判刑(图)
日02:54  来源:
商报记者郭莹/文王晓莹/图  透支消费因方便、快捷、安全成为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不少年轻“月光族”甚至已适应了刷、过“负翁”生活。但持卡人在享受透支消费带来的优越感时,如果违反“游戏规则”,那么不仅会引来的高利息追偿,还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案例一  透支5000元被判入狱半年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透支不还钱案件,持卡人王某透支消费逾期不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透支后无力偿还被银行报案追索
  2006年8月,22岁的北京市民王某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在随后的两个月里,王某拿着信用卡在北京电器城里多次刷卡消费,共计透支5100余元。当王某准备还款时,却突然失去工作。“当时就是觉得透支了信用卡没什么要紧的,等什么时候有了工作,手头有钱了再还。”王某在接受法庭审判时说。正是抱着这种心理,王某对随后银行的多次催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银行向警方报了案,警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王某抓获。  不还最低还款额为恶意透支  审理此案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马越法官介绍,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一种情形就是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王某使用信用卡消费后,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恶意透支,不予偿还就已构成犯罪。  王某的透支行为何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呢?法官称,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主要是持卡人在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内不予偿还最低还款额,且经过银行多次催缴仍不偿还。  透支5000元以上不还涉嫌诈骗  那么信用卡持有人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逾期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情形是不是就构成了恶意透支?就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呢?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使用信用卡透支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了。持卡人透支达到5000元以上,如确实在规定期限内如数偿还透支款,也应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先偿还最低还款额。“这能够表明持卡人的透支行为是以先用后还为前提,是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但持卡人如果连最低还款额都没偿还并继续透支,且经银行多次催缴不还,法院就会推定为恶意透支,并涉嫌信用卡诈骗。”法官强调。  案例二  透支7800两年变35000  2006年1月份,南京市民张超(化名)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了7884元,在此后的时间里,张超一直未能将欠款还给银行,而银行方面也没有给张超寄送过对账单或是催款通知单。然而前不久,张超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法院告诉张超,因为超期没有还款,银行已经把他起诉了。而更令张超吃惊的是,银行要求张超除偿还本金7884元外,还要支付滞纳金及利息27594元,共计35478元。  银行两年期存款年利率不过4.68%,两年期贷款年利率是7.56%,信用卡欠款两年居然能翻数倍!这样的“利滚利”着实让张超吓了一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聘请了律师。  银行:滞纳金可利滚利  据一家知名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部人士介绍,目前各银行均是按在日起施行的《业务管理办法》收取利息,“利息是每日万分之五,也就是年息18.25%。刷卡消费过了免息期,以及通过ATM透支取款,银行就会收取”。至于“滞纳金”,则是按欠款的5%,最低10元计算,时间是按期结算,下一期计算时照前面的“利滚利”。  举例来说,头一期欠款1万元,最低还款额是1000元。如果持卡人没还,1万元先按日息万分之五收利息,1000元按5%收一期滞纳金;到了下一期还没还,则前面这些统统算做欠款“滚”复利。  最高法:信用卡透支不应计复利  据了解,最高法曾对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做出过司法解释,称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中明确说明,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如部门规章与法律发生冲突,以法律为准。  律师:主张复利、滞纳金缺依据  长期从事合同纠纷案件代理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世杰表示,信用卡收复利和滞纳金涉嫌暴利经营,应予撤销。《合同法》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责任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商业银行在信用卡持卡人严重透支、多次违约无法按时还款时,应当采取停止支付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商业银行放任持卡人长期透支造成损失扩大,不应当主张罚息、复利等。  延伸阅读  同为借钱不还罪名为何迥异?  同为信用卡透支不还,为何一起要告当事人诈骗,一起仅是要求偿还本金利息呢?  据法官介绍,通过法律途径追缴,银行大多选择民事诉讼,极个别案例才选择刑事报案。主要是办卡过程中持卡人和银行签订了合同,且刑事判决中,法院基本不考虑拖欠的利息和滞纳金,对于这部分主张,银行只能另行选择民事诉讼追偿。因此银行通常会选择民事诉讼,而很少选择刑事报案。  但此次银行决定报案,主要是考虑到在以往的民事诉讼中,欠款者即使被诉至法院也不出庭应诉。法庭即使宣判银行胜诉,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因为很多时候根本找不到人。但如果进入刑事程序,就可以利用公安力量进行抓捕。  客户欠钱不还银行是否有责?  据了解,正当各家银行为打追偿欠款的官司选择诉讼方式的时候,建行广东分行信用卡中心率先在网上对透支一年不予还款的1035名持卡人进行曝光。作为惩罚,这1035人的信用等级全部被抹为零。这就意味着他们以后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将面临巨大困难。据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持卡人如果到期不还,他的信用等级就会自动下降,不仅信用卡的透支额度降低,其以后在办理贷款时也会受到限制。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般银行在办理信用卡时都会主动向办卡人说明还款的期限和最低还款额,而且在信用卡的使用说明上也会详细说明。但是否会告知办卡人到期不还可能构成犯罪呢?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不在银行的告知范围内。  现在银行信用卡的办理门槛越来越低,甚至街头、地铁、车站等处都能见到他们摆摊设点的身影。“办即有礼”的“优惠”吸引了不少对自身估价不足的年轻人。“手里大把信用卡”貌似便捷、现代,可随后一段时间的大把催缴单也足够人头疼。还吧,钱不够;先欠着,人家有期限;不还,那是犯罪。不知不觉中,信用卡的优越性在一些人手里成了越用越上瘾的“毒品”,直至犯罪。  事实上,银行不仅可以让失业者答应还钱甚至使其入狱,还可依法向借钱者追要本金、利息,甚至利滚利、息滚息一样都不想少。两起案件中,银行自己真的没有责任吗?  法律界人士认为,银行有民事提醒的义务,但没有刑事提醒的义务。类似“不还钱我就报案抓你”的话银行是没义务说的。信用卡是把双刃剑,办卡的时候你可考虑好了,银行只会跟你说它给你带来的好处,没义务告诉你不还钱是要坐牢的。  办案法官提醒:办理信用卡要谨慎,信用卡透支更要量入为出。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一旦欠账躲避不还,就有惹上官司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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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担保人的情况下能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欢迎加入“刑事备忘录”刑法、刑诉讨论第三群(一群、二群已满额),由于群人数已超100,需要手动邀请入群,欲入群者请先添加本人微信号hftjctjh  基本案情:2011年6月,张某在工商银行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2万元的信用卡用于买车,并找了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作为保证人。后张某一次性透支12万元全部用于支付车款,同时与银行签订按月分期付款的还款协议。在2013年3月前,张某均按照协议按时归还贷款。但在2013年3月后,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导致期间无法按时还款。张某出狱后,一直处于收入不稳定状态。银行在2013年10月份先后向其催收过二次,但张某一直没有归还贷款(超过三个月)。期间,银行从未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  分歧意见:对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存在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在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经过三个月仍没有还款,其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银行虽然经过二次催收,但其主观故意不清,同时其有担保人,且担保人有能力履行,银行应该向保证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因此,张某的行为不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如下:  (一)从犯罪构成方面来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上要求具有非法占有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以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96条规定了4种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情形: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二是作废的信用卡;三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四是恶意透支。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显然不属于前三种情形,那属不属于“恶意透支”呢?根据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司法解释在“非法占有为目的”和“催收不还”之间用了一个连接词“并且”,表明司法解释要求二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持卡人构成恶意透支。  本案中,张某确实存在着催收不还的行为,但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即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六种情形之一呢?从张某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前一直按时还款这一行为,且有一个有能力的人作为保证人来看,其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不明显,至少在2013年3月前是无非法占有的故意的。在2013年3月后入狱六个月,这六个月因为张某丧失人身自由无法继续还款,无法认定其有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出狱后,银行对其就进行了两次催要,张某在三个月后仍未还款,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根据上述《解释》,必须至少符合六种情形之一。本案中的信用卡属于一次透支,分期还款的类型,而张某在贷款前有担保人做担保,贷款的钱由于买车,且其在2013年3月前一直还款,且经查实,其无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的情况。其出狱后,银行能够及时联系,并进行有效催收,因此不存在逃逸、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情形,即张某并不存在上述解释第一至第五种情形。也就是说,如果认定张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张某必须具有《解释》中的第六种情形,即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该种情形属于口袋情形,但从目前看,无法证实张某具有第六种情形。  综上,本案的张某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诈骗的行为,不属于恶意透支。  (二)从“先民事后刑事”方面来看。刑事处罚作为最严厉的处罚手段,应当在穷尽其他手段之后仍无效的情况下才使用。当事人在面对自己的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首先选择民事救济途径,在民事措施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应该考虑是否采取刑事处罚。如果在民事救济手段未用尽时就使用刑事手段,这未免会造成刑罚手段被滥用,导致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不必要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张某在贷款前,依照银行要求,提供了一个有能人的人作为保证人,且没约定担保的方式,根据《担保法》十九条的规定,该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张某无能力还款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当为其偿还贷款。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在知道张某无能力按时还款的情况下,应当要求保证人还款。如果担保人有能力还款而不还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其履行。通过这种途径,银行完全可以实现自己的财产权利,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张某偿还贷款,放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权利。而银行在没有用尽法律规定的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民事救济方式,而选择刑事救济明显不符合规定。司法机关不能因为银行的这种放弃民事救济的行为而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如果这种情况下追究贷款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这一条款就形同虚设,在透支问题上也就不存在所谓民事上的透支纠纷问题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本案中张某不具有诈骗的故意,且与银行之间的经济纠纷应属于一种民事纠纷通过民事方式完全可以妥善解决,因此这种行为不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进行追究。  (作者单位: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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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坐牢,出来以后钱还要还吗
信用卡透支十几万,还不出。需要坐牢吗?坐牢以后还要还吗?会牵连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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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坐牢以后还要还
信用卡诈骗坐牢,出来以后钱还是要还的。如果是个人债务,法律上是不会牵连父母。
依法银行仍有权催要还款。不会牵连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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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当然是要还的
咨询主管单位。
依法银行仍有权催要还款。不会牵连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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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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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不还款会判刑吗?
来源: 网络整理
  信用卡不还款会判刑吗?信用卡不还款会怎么样?具体详细内容小编为你报道。  很多朋友在使用信用卡时有种透支不还的侥幸心理,但很多人却忽略了信用卡透支不还会被判刑的原则?  这里小编举例说明信用卡透支不还的后果。  案例一  透支5000元被判入狱半年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透支不还钱案件,持卡人王某透支消费逾期不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透支后无力偿还被银行报案追索  2006年8月,22岁的北京市民王某在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在随后的两个月里,王某拿着信用卡在北京电器城里多次刷卡消费,共计透支5100余元。当王某准备还款时,却突然失去工作。当时就是觉得透支了信用卡没什么要紧的,等什么时候有了工作,手头有钱了再还。王某在接受法庭审判时说。正是抱着这种心理,王某对随后银行的多次催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银行向警方报了案,警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王某抓获。  不还最低还款额为恶意透支  审理此案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马越法官介绍,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一种情形就是持卡人的恶意透支行为。王某使用信用卡消费后,在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恶意透支,不予偿还就已构成犯罪。  王某的透支行为何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呢?法官称,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主要是持卡人在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内不予偿还最低还款额,且经过银行多次催缴仍不偿还。  透支5000元以上不还涉嫌诈骗  那么信用卡持有人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逾期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情形是不是就构成了恶意透支?就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呢?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使用信用卡透支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了。持卡人透支达到5000元以上,如确实在规定期限内如数偿还透支款,也应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先偿还最低还款额。这能够表明持卡人的透支行为是以先用后还为前提,是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但持卡人如果连最低还款额都没偿还并继续透支,且经银行多次催缴不还,法院就会推定为恶意透支,并涉嫌信用卡诈骗。法官强调。  案例二  透支7800两年变35000  2006年1月份,南京市民张超(化名)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了7884元,在此后的时间里,张超一直未能将欠款还给银行,而银行方面也没有给张超寄送过对账单或是催款通知单。然而前不久,张超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法院告诉张超,因为超期没有还款,银行已经把他起诉了。而更令张超吃惊的是,银行要求张超除偿还本金7884元外,还要支付滞纳金及利息27594元,共计35478元。  银行两年期存款年利率不过4.68%,两年期贷款年利率是7.56%,信用卡欠款两年居然能翻数倍!这样的利滚利着实让张超吓了一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聘请了律师。  银行:滞纳金可利滚利  据一家知名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部人士介绍,目前各银行均是按央行在日起施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收取利息,利息是每日万分之五,也就是年息18.25%。刷卡消费过了免息期,以及通过ATM透支取款,银行就会收取。至于滞纳金,则是按欠款的5%,最低10元计算,时间是按期结算,下一期计算时照前面的利滚利。  举例来说,头一期欠款1万元,最低还款额是1000元。如果持卡人没还,1万元先按日息万分之五收利息,1000元按5%收一期滞纳金;到了下一期还没还,则前面这些统统算做欠款滚复利。  最高法:信用卡透支不应计复利  据了解,最高法曾对信用卡透支利息的计算方法做出过司法解释,称信用卡透支利息不应当再计算复利。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中明确说明,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如部门规章与法律发生冲突,以法律为准。  律师:主张复利、滞纳金缺依据  长期从事合同纠纷案件代理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世杰表示,信用卡收复利和滞纳金涉嫌暴利经营,应予撤销。《合同法》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责任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商业银行在信用卡持卡人严重透支、多次违约无法按时还款时,应当采取停止支付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商业银行放任持卡人长期透支造成损失扩大,不应当主张罚息、复利等。  
常见问答:信用卡不还款会判刑吗?
信用卡逾期多久会被判刑?
描述据说信用卡逾期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刑,那么逾期达到什么程度会被判刑?
答案信用卡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有可能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注: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多长时间不还款才是恶意透支?
描述多长时间不还款才是恶意透支?我家里有一个亲戚好像已经信用卡透支好几个月了,不知道会有什么影响。请问有了解这方面的朋友吗,麻烦为我回答一下。
答案你好,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被称为“恶意透支”。超过三个月,经过催缴仍然不还者即为恶意透支,至于持卡者的个人经济情况,是否有能力还款,不在法律的考虑范围之内。很多人以为欠款不还没什么大不了,不但轻视了银行的执行力度,也无视了国家相关的法制法规,殊不知恶意透支也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按照刑法的规定是要判刑的。
信用卡消费已经达到十万,一直没有还款我会不会坐牢?
描述我已经欠了银行十万块钱了,目前还是没有钱还,请问信用卡消费已经达到十万,一直没有还款我会不会坐牢?
答案信用卡的欠款不但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导致您的信用记录受到影响,甚至因为“恶意透支”承担刑事责任。利息每天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并且是复利形式;滞纳金比例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您的不还款只会导致您的负债越来越高。除了金额的涨了又涨,银行还对您的信用卡进行冻结。如果您的信用卡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还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银行会走诉讼程序的。我国有明确规定,信用卡透支5000元以上,欠款长达个3月以上,在银行多次催收无果时,如果您金额在5000元以上就会被判刑,如果是5000元一下就有刑事拘留。您上述说您有十万,那很遗憾您可能会涉及到判刑,因此建议您还是尽快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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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信用卡诈骗犯罪入狱,现在刚出狱,律师找我,以前我在里面的时候律师找到我家里?
我因信用卡诈骗犯罪入狱,现在刚出狱,律师找我,以前我在里面的时候律师找到我家里,让我还款,还恐吓我家人,找几个社会上的人恐吓我家人,现在又找我恐吓我,说会让公安局来找我,请问我还会坐牢吗?怎么办?我现在没有钱还,有钱的话就不用坐牢了以前,现在生活都成问题,刚回来还不适应社会环境。
律师回答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6348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2 人刚出狱律师找你?对方恐吓你,你可以报警的 13:57地区:浙江-杭州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94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是同一件事吗?如果是,一罪不二罚,只是经济赔偿,不会坐牢 14:47地区:浙江-杭州咨询电话:13575***帮助网友:1593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9 人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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