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评述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重商学派之间的区别

古典经济学:重农学派与重商学派(基础分析)
我们对西方经济学了解非常模糊,但充满憧憬,希望能够引导未来。虽然对西方古典经济学了解很少,但总有一个开始,一点点积累,也许根本谈不上了解。我们总是抱着一种怀疑态度和矛盾心情前进,而非绝对,“绝对”最后将成为一种极限。怀疑它、否定它,不是说它完全没用,依然是我们学习依据和参考价值。
&&&&18世纪饱受赞誉的重农学派的代表作,费朗斯瓦-魁奈的《经济表》(),强调战时经济思想和国民收入分析理论,前者强调“流量”及“瓶颈”的概念,而后者则越来越为我们所倚重,用以制定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后被重商学派亚当-斯密和李嘉图全盘地、永远地驳倒。魁奈的《经济表》和国民收入之间的相似是更深层次,而不是表面的,战时生产与配置图就是纯粹的“经济表”。
重农学派假设经济是一种:自足自给经济,即生产收入刚好糊口;财富是人类劳动和自然资源(土地)创造出来。与重商学派假设:贸易性活动“赚钱”的差异;认为财富即购买力,其目的是通过积累黄金及实现贸易盈余来增加货币财富。17世纪财政学派先于重农学派和重商学派在凯恩斯理论得以复活,尤其是他们从经济组织及国家的角度,而不是从“市场中孤立的个体”的角度考虑经济问题的方式,得到了发扬光大。
&&&&古典经济学假设是在一种均衡假设上,即家庭生产是一种自给自足。在一个农庄上,受到自然环境、土地肥沃影响,生产收入只能勉强糊口。除非生产能增收,多出生产剩余。否则地主收租,农民必然挨饿。如果农民用劳动创造生产刚好糊口,就交不起税收,税收必然强征他勉强填饱肚子的那口饭。这也解释“苛政孟于虎”,农民必须能够提高生产率,生产出更多生产剩余,否则就交不起税收。中国大饥荒就是因为生产率太低,农民生产不能够填饱肚子,还被非直接生产(政府)通过税收强征农民可糊口的那口饭,必然饿死很多人。这也可解释古代为什么造就了大批受教育人群的“最高”文明阶层,无一例外的都要通过征服、掠夺奴隶或贬低本国底层人民的手段,来蓄意扩张奴隶制度。为了养活一大批不用双手劳动的人,必须增加体力工人的数量,同时还要严格监控他们的生产以保持高效率,并且在他们的生产成果中,更大的份额分配给了无生产能力的受教育阶层。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当不能满足自身及家庭的需要,人在很多时候处于忍受饥饿的境地,故难以创造剩余价值。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除满足自身家庭需要外,尚有少量剩余,这种少量剩余,我们再用来循环再生产,即不断反覆进行的社会生产过程,以维持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
马克思理论也停留在古典经济学均衡模式上,即生产刚好符合(消费)糊口,马克思理论才有效。马克思假设前提是对:即一项业务、一家公司或一种经济存续下去的关键所在,归根到底取诀于资本的生产率。马克思提出确问题,但所给出答案基本是错的。熊彼特是马克思门徒,他的概念源自马克思,他又用“剩余价值说”驳倒马克思。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它给利润赋予了一种经济职能,在创新和变革的经济中,利润不像马克思及理论所认为的那样,是从工人那里剥夺来的一种“剩余价值”,恰恰相反,它是工人就业和劳动收入的唯一来源。突破传统经济学是熊彼特:经济学动态不平衡是常态,只有极少数是均衡假设。比如生产与消费并不符合,就造成产能过剩和内需不足。生产与消费必须符合才能拉动经济,同时生产必须提高生产率,创造更多生产剩余来支持非生产性消费。价格就是价值,实际上是错误的,价格只是价值的次要的和限制性的因素,而不是价值的实质。价格与价值也并不符合,制造业以生产为中心,只能生产出价格;而以市场为中心才能创造出价值。
资本家和无产阶级必须创造更多生产剩余,来支持非生产性消费(包括税收、军防、教育、医疗等)。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并没有直接矛盾,矛盾来自资本基金与工资基金。工资是作为资本家的一种成本,也是工人的收入。两者是现代工业经济最极端矛盾,一方面官僚企业家、家族、唯人是亲、排资论辈,没有机会均等,造就工人对生产率和利润进行抵制。剥削者并没有被改变,不是资本家而是政府,政府拥有绝对权力,通过税收掠夺两者的生产剩余,并转移非生产性消费。这一点也可以解释前苏联掠夺老百姓财富来发展工业,看起来亮丽GDP,是通过税收用老百姓的剩余价值即国民生产总值(GNP),用国家权力(政策)来补贴那些落后、没有效率、不能够糊口的国企。这是国富民穷的现象,政府通过税收掠夺老百姓的生产剩余,再转移非生产性消费,看起来亮丽的GDP就不能衡量老百姓的财富,衡量老百姓财富是国民生产总值(GNP)。就比如制造业,如果没有生产剩余,就不支持如此发展的服务业,制造业萧条必然带来整个服务行业的萎缩。也可解释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的前提假设条件是:国家生产力提高、国家富裕才能缩短贫富差距;反过来国家生产力衰退,将增加贫富距离。原因税收将掠夺直接生产人的生产剩余,转移非直接生产的人用于非生产消费。限止通货膨胀的发生的经济安全措施,由于国家的税收只能征收国民生产总值的很小一部分,只能占国民生产总值很小的一部分债务,因此通货膨胀能自我约束,阻止通货膨胀的唯一屏障,就是政治上的自我约束。
提高生产力,生产更多生产剩余,才能解决通货膨胀。正如熊彼特所说的企业家必须有“创造性破坏”,是唯一能解释这个世界存在“利润”的理论。古典经济学家们很清楚,自己的理论无法对利润做出合理的解释。实际上,在均衡经济学描述的封闭经济系统下,没有利润存在空间,没有为利润做出解释和辩护。然而,如果利润是一种真实的资本成本。对一种资本的依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开发利用富饶的物品,占领并“开采”处女地,大肆挥霍木材、石油和矿产资源,这些其实都不是真正意义的资本。资本的唯一来源是利润。利润除了是预防未来风险的一笔保险金之外,还是新的资本设备的唯一来源。没有它,经济的扩展就无从谈起,只有通过把总产量与当前消耗掉的产量之间的差额,这一差额便是利润。我们再也承受不起按照现在这样的速度去挥霍自然资源的代价。土壤受到侵蚀,土地的肥力枯竭,森林资源遭到破坏,不可再生的燃料和矿石资源被过量消耗,这些已成为世界性的普遍问题。为了国家防卫、社会繁荣和民族存亡的大计,我们必须坚决保护并建设我们的自然资源,绝不充许把它们当做资本的廉价替代品。资本形成只能有唯一的来源,它不会因为使用而遭到破坏,相反地,它是一种可以更新、再生的来源,它就是利润。利润是一笔理所当然的冒险回报,是所有经济活动的基石。一个以自然资源做为资本成本的经济主体将注定坐吃山空,这种资本成本越积越弱,直到最后消亡。熊彼特坚持认为,创新即创业家把资源从旧有的失去活力的生产项目中,转移到新生的更富有生产力的生产项目里。经济理论表明,除了创新者,谁也无法获得真正的“利润”,而创新者的利润是相当短暂的,它让昨天的资本设备和资本投资形成了过时货,经济越是往前发展就越需要资本形成。
熊彼特眼中的经济不是一个闭合的系统,不像牛顿眼中的宇宙和凯恩斯眼中的宏观经济,它永远处于发展和变化之中。从本质来说,与其说它的机械性的,还不如说它是生物性的。他对自由市场充满怀疑,认为“明智的垄断”。
古典经济学认为,个体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展开的日常经营构成了典型的经济行为。通过将个人整合融入市场,重商主义社会赋予了个人以社会身份,而市场上的合法性权力则掌握着社会的决定性统治。市场通常被视为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性制度,但其实它本是19世纪处于中心地位的社会性制度。置身于市场并且通过市场,掌控起了它的物质现实。置身市场并且通过市场,它也表达也自己的基本信念和目标。
19世纪将人的本质视做“经济人”,将社会的目标视做通过经济发展构建起自由和正义。个人则通过行使其个人财产权参与到社会中来,而这种权力,也构成了市场上的合法性权力的基础。财产在社会生活中一直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它自始至终都构成社会声望和政治权力的一个源头。
重商主义社会给财产赋予了一种全新的意义。在以往财产一直被看做社会秩序的结果,人们获取财产的资格通常与他们的某种社会身份相联系;或者,他们获得财产是作为他们在某一突出的社会领域所取得成就的回报。财产过去是作为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的附属物的。但是,重商主义社会却将其颠倒了过来,把财产看做社会身份的原因。它使得个人财产权的行使过程体现为个人的社会功能。它使得经济报酬成为社会意义上的报酬,使得经济声望成为社会重要性的决定声望,使得经济活动成为社会的代表性活动。财产权本身是不变的,但是它的社会意义和社会效果却是变化的。某物之所以成为某人的财产,乃是因为此人在此物上附加了自己的劳动。过去财产被定义为人类行动和社会权力的目标,而现在它成了社会行动的工具。以前是身份确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据此衍生出人与财产的关系;现在则是颠倒过来,由财产与财产之间的关系。正是通过财产,个人才得以被整合成为群体。这一新的财产观念意味着整个经济领域都得受到市场支配,每一样东西都必须能转化为财产。坚持市场体制意味着必须将经济生活中的一切基本因素都视为商品,并且作为商品来对待:土地、劳动力、金钱。那种认为土地与其他财产或劳动力与其他财产在类型性质上有所不同的主张,是不容许的。因为这种主张会导致需要对社会进行非市场的整合,而且这种主张将会构成对“经济人”的否定。工人必须被视为拥有一种被称为“劳动力”的商品财产的人,这种财产与其他任何财产并没有什么不同。由此他才能被认为有能力和资格通过市场参与社会活动,通过这种活动实现其作为“经济人”的本性,并且在这种活动中,他得以获得其社会身份和功能。
最重要的但也最不被理解的,是如何组织内部的决定性社会权力?其实所谓无统制、无政府主义市场、自由放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无形的手的意思不过是指政治政府的管理只被限制于狭义的政治领域,越出这一范围的管理就不再具有合法性。市场有其自身的合法性权力,它有着自己的统制和权威机构,尽管这些统制和权权威机构不属于政治领域的政府。无形的手并不是别的什么,而只是要求政治领域的政府遵守不同领域和统制规则的职能分工而已。它不仅不不反对市场的权力制衡规则,而且要求发展这类权力制衡规则。市场不仅仅保护了自身免遭政治政府的干预,还通过形成自己的政治制度而将政治政府排斥在外。这其中,最重要并且最强大的莫过于国际金本位制。
西方社会已经放弃了那种认为人从根本上说是“经济人”的观念,即放弃了那种认为人的基本动机是经济动机、其自我实现在于社会成功和经济报酬的观念。重商主义社会所基于的人性与人的目的道德概念,在今天已经不再可取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自由和正义,是不可能在经济领域和通过经济领域得以实现。“经济人”已不仅因为其在物质方面的成功而反使自己成为多余,而且它在政治方面、在社会方面和在纯粹形而上学的理论方面也都已经宣告失败。
&&&&西方道德伦理和西方哲学是决凝法,决凝法是:社会责任的伦理学。研究西方哲学的历史学可能会这样回答,决凝法认为,统治者出于自身的责任,必须寻求一种平衡。作为个人,他们需要遵循普遍的伦理要求,同时,他们还要表现出对他们的臣民和王国或者他们的企业负得起社会责任。决凝法的出发点是统治者的行为比其本人和家族更有说服力,它得出的结论是:从良心和伦理上来讲,统治者的个人利益,包括个人道德,必须服从他们的社会责任。但这意味着,判断普通人行为是否合乎道德的规则,并不能完全适用于那些承担社会责任的人。对于后者来说,道德是一种成本--效益的权衡,这种权衡中既包含了对个人良知的要求,又包含职位责任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说,只要他们的行为对他人有利,统治者就可以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这也正是商业伦理的目标。
亚当-斯密及其信徒假设人类天性是单一的,他们声称人类有着“讨价还价、斤斤计较”的天性,看看现代文化人类学和现代心理学,在大多数人类活动中,人类动机都完全不是单一的,人类天性甚至是千差万别。把人性自私和贪婪放在人性首位,也是不对的。在我们所知的每一个文明之中都存在一种动力,即被社会认同的对权力和名誉的追求,而社会组织正是围绕着这种权力和名誉建立起来。
古典经济学假设生产力本身是上帝赐予的,是不可改变的。只有基于这个假设,古典经济学的一些重要概念和学说才能被人们理解并接受,特别是自由贸易学说以及自动的、自我调整的金本概念。传统经济学认为,生产力的实现必须结合三种要素:劳动力、原材料和资本设备。但最简单的工业操作也还要求第四种要素:有效管理组织。第四种要素是现代大规模生产中最重要的,同时也是唯一不能被替代的要素。我们可以用一种原材料代替另一种,也可以用手工劳动来代替机器生产;组织是无可替代的。
&&&&为了维持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一个社会必须始终奉行某种组织原则,它能把个人抱负与个人动机限制在符合社会宗旨的范围内。要不然的话,社会生活赖以存在的基础,人类协同共济的努力与奋斗就无法实现。如果一个社会确认经济进步与经济目标对社会而言是有效的、有益的,那么在这样一个社会里,盈利动机就将是最有效的社会工具;而在其他任何社会里,盈利动机都不可能成为一种有效的机制。如果我们信奉经济进步是值得追求的社会里,盈利动机便是一个有效的融合机制,因为它把个人动机和行为与工人的社会宗旨直接挂钩起来。尽管没有哪一个社会是尽善尽美,也没有哪一条社会综合原则具有自动调节功能,但盈利动机仍然是最有效、最简便的机制,它能够把个人的主观积极性转化成为给定条件下的社会宗旨和行动,转化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信仰。盈利动机并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但是人生天性中存在着一种追求权力的欲望,而对利润的追求仅仅是它的一种可能表现形式。如果我们消除盈利动机,社会也不会因此变成人人平等的太平盛世,人类的权力欲将以另一种形式表现出来。问题则是如何将权力的追求引向最具有建设性或是破坏性最少的渠道。我们必须驾驭权力的贪欲,使之为某个社会宗旨服务。在一个认同经济目标的社会里,盈利动机可以实现这一要求。
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以某种形式执行一个自由企业制度下的社会,通过市场所执行的职能。它必须分配稀缺物资;它必须将个人动机和行为整合为社会利益服务;它还必须抉定经济行为的方向和抑制错误的发生。如果我们拥有充足的物品,我们事实上就不需要任何分配稀缺物品的机制。真正的充足意味着无须任何人努力,物品都能自我生产。这种情况不仅是绝无可能发生,而且也是无法想象。任何文化的发展都是建立在人为或社会创造劳动的需求上,人类社会只能建立在共同努力的基础之上,其基础必定是有生产力的劳动组织。这种整体性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拥有的统一的价值标准和共同的评价标准,可以用来衡量和比较每一个人的不同贡献。每个社会都需要统一和对经济行为的控制,最重要的是,它需要一条能够在经济努力的方向和经济资源的分配发生偏差时,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错误的途径。但是一个扩展的经济必须依靠系统自身的一个统治者来防止方向性的偏差,及时纠正错误。否则,错误一旦发生,就将愈演愈烈,直至发生经济危机。
市场通过定价机制来执行这些职能,即确定经济上合理的价值,并以此作为经济生活的组织原则。稀缺物品,即收入是根据个人对经济的贡献加以分配的,至少理论上没有其他的分配原则。人类的劳动也简化为用价格这种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由成本和价格定义的最大化经济效率,决定了在市场体制下的人类劳动的组织与协调。竟争市场里,价格对成本的持续作用为所有经济活动提供直接的、持久的、自动的规范。反过来,作为合理的经济价值概念,价格是以承认经济行为的最终目标、是满足个人的经济需求为基础的。人的经济需求是经济生产的最终判断标准,而个人在相互竟争的商品中做出的购买决策最终也操纵着市场体制下的生产和市场的方向。
但市场并非是一个完美市场,它是一个人的社会机制,它运行于社会中,而非真空状态。除了经济问题以外,社会还需考虑许多其他问题;除了满足公民的需求和需要之外,还要承担许多其他责任。一个为经济目标而奋斗的社会必须建立在价格基础上,如果此社会不是处于持续紧张的状况中。但是价格必须以政治,即超经济的法令为基础。在市场体系中,经济行为是由在任何经济或社会体系中决定生产力和效率的相同因素决定的,这些因素即劳动力的成本因素、资本积累比率等等。在这种意义上,市场体系是一个“自然的”体系;正因为如此,使其他标准服从于价格标准,赋予了一个信奉经济目标的社会最大程度的社会稳定和最少的社会冲突。无论理性经济行为受到了多少限制,现实市场仍然执行分配稀缺物品和将个人的经济努力整合到生产的团队合作中。
市场体系是对社会有害的,因为市场体系使群体的需要和需求服从于个人的需要和需求。这是一个政治问题,它得出了有关市场体系的政治功能与政治极限性的最重要结论。市场体系必然不能满足群体的需求,因为它致力于满足个人的需求。市场是以消费者为主导,并由消费者操纵。无论市场如何有局限性,或者如何不完全,它还是以社会效率和有效性给个人的经济利益以回馈。市场对自由社会和经济稳定及经济运行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没有价格,即没有经济理性作为经济行为的决定因素,我们就不可能拥有一个经济社会。没有市场价格,我们也不可能在经济社会中享有自由。虽然社会利益要求限制价格和市场,它也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充分地运用市场的政治潜能和社会潜能。因此,对这些方面的管理和干预绝不应采取直接的政治控制,或以政治命令来代替市场行为形式。管理和干预应永远被限定在市场仍能完全发挥作用的界限之内。这些限制应足够宽松,能够允许发挥其更正和整合的功能;为了需要维护的社会利益而对市场加以限制,这一社会需求应该与限制市场运作和限制经济上高效率生产的社会利益,此两者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权衡。市场并非是一个完美机制,也并非一个面面俱到的机制,但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它以有利于社会利益方式的运行。
市场的绝对化、经济计划极端化都没有认识到,市场体系以个人需求的满足为基础,意味着社会生活的两个共存的和同样重要的部分。一方面是个人领域:在这里,有组织的社会只是作为一个满足个人理想、渴望、需要和向往的工具而存在;另一方面,个人只是作为社会的生存和终结的工具而存在。在一个运行的市场中,竟争也不可能是完美的。即使不存在重大的垄断意图,也没有哪个经济体制能够或者应该实现完全竟争的理想市场。必定存在微小、很小的垄断企业和区域性接近垄断企业。
18世纪的垄断理论:供给是有限的,而需求总是无限的。根据这个假设,垄断行为总是可以获得最大化的利润。但是在现代工业条件下,有限的不是供给而是需求;缩减产量和人为维持高价格,都不能帮助生产者实现利润最大化。相反,在大规模技术生产条件下,我们能够以最低的成本实现生产最大化,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过去垄断建立在对市场的直接控制之上;相比之下,现在的垄断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对要素获取的控制。比如银行垄断资本渠道;专利联营控制和管理知识与技巧;垄断一项工艺或过时的技术。新兴的垄断形式不会像旧式垄断那样弄巧成拙,它们建立在对生产商的控制之上,因此不会像旧式垄断那样,遭受消费者市场行为的打击;在商品领域,利益集团借助它们对政府的影响力实现垄断,他们往往还能得到政治支持和法律保护。一个经济部门的垄断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引发其他部门的连锁垄,政府行政机构的管理垄断也会迫使经济领域垄断单位的成立,其他领域也可依此类推。无论是商业垄断,还是政府垄断,都是反社会的。
认识到没有完全竟争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实市场不完全的或部分竟争已足够遏制经济的低效率和错误的发生。市场是以单个消费者的决策为基础的,市场的这种功能就没有替代者。这并非因为在经济决策方面个人必然比一个训练有素的经济学专家更明智或犯更少错误,而是因为个人所犯的错误都是小错,个人的行动范围狭小,而且因为存在如此之多的个人,他们的小错、过失和造成的灾难会互相平衡。而若有几个掌权的经济独裁者,如一群计划经济者们,经济将会经历一系列的剧烈动荡,而且随时存在着犯灾难性的错误危险。只有在个人的经济需求和决策具有社会有效性并对社会经济起决定作用的时候,即建立在市场的基础上的时候,这样的一个社会才能成为自由社会。如所有的集权主义者所言,个人的经济决策是反社会的,且不可能被准许来主宰经济,那么一个经济社会的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则会处于一个基本冲突的状态。政府当然不得不完全主宰经济,而且所有经济决策必须以群体利益为基础,即通过政治命令来做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致力于实现经济目标的社会不可能成为自由的社会,它必须拥有一个不允许反社会的个人利益对其施加任何控制的绝对政府。
认为自由社会比专政社会效率低和不稳定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正因为在一个自由社会中,个人的需求和决策与社会的需求和决策不会发生冲突,所以自由社会比专政社会遭受更少的摩擦,更加稳定并且更具有活力,因为它利用社会利益中的公民的个人利益,而不是对其进行持续的打击。政府应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仅限于为自由企业制度和市场划定一个可以自由的运作范围。不论是从政治还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正确而有效的经济调整都绝不能通过行政控制和干预来实现,而是应当由立法和司法管理来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
&参照彼得-德鲁克《工业人的未来》《公司的概念》《新社会》《管理:使命、责任、实务》《管理前沿》《管理未来》《变动世界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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