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筹划问题其他涉税业务中,有哪些问题需要税务机关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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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新大型工业企业税务管理的探讨――基于黄埔区局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实践的思考
&&[日期:]&&&来源: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黄埔区局&&&作者:林建平 曾穗红 肖文虎 周志波&&&
&&& 大型工业企业是大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经营相对更加国际化、区域化、多元化和复杂化,涉税业务的政策、技术含量更高,税源监控和税基确认难度更大,税收风险领域和风险点分布更广、隐蔽性更强,在税收管理中凸显特殊地位。如何创新大型工业企业税务管理值得探讨。本文立足于黄埔区局近年开展大型工业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实践,阐述加强大型工业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并从该局实践引申的管理难点,对如何进一步创新管理提出了建议。
&&& 一、加强大型工业企业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
&&& 黄埔区是广州市传统的工业制造基地,众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在本区域聚集。目前,税务总局尚未制定大企业划分标准,各地、各层级税务部门确定大企业标准并不统一,一般依据企业规模和税收规模等指标选择管理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中,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四类。其中,大型工业企业的划分标准是从业人员1000人、营业收入40000万元。黄埔区局参考这一划分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的资产规模、销售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规模,把总局、省局、市局确定的4家定点联系企业,以及年缴纳税收亿元以上的6家重点税源共10家大型工业企业纳入大企业管理范畴。这些企业主要为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具有外资背景的大型工业企业有7家,占70%,国有企业3家,占30%。见下图:
图1& 黄埔区年缴纳国税亿元以上的10家工业企业分布图
&&& 上述所列大型工业企业均为资产、销售、从业人员、税收等达到相当规模,远远超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发布的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将其纳入大企业专业化管理,从必要性上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 (一)构成税收征管的主要风险。这些企业是黄埔区的经济支柱,产业带动力强,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同时,这些企业税收贡献率高,所提供的税收收入构成黄埔区局税收收入的主体。以2012年为例,十家大型工业企业共实现税收收入达122.55亿,占全局税收总收入88%。其中总局、省市局定点联系的四家工业企业贡献的税收收入也达全局税收总收入82%,而全局99%的纳税人所提供的税收收入仅占12%。如下图所示。
图2 黄埔区2012年国税收入结构图
&&& 显然,黄埔区税收的企业集中度非常高。因此,这些企业的遵从风险构成该局税收征管的主要风险,管控住这些企业的遵从风险就意味着掌握了组织税收收入的主动权。而仅仅依靠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即由各个基层税源管理分局及税收管理员实施分散全功能管理,无论是在风险分析评估,还是应对处置都存在很大的管理难度,势必需要提升管理层级,推进专业化风险管理。
&&& (二)涉税业务的复杂性和个性化。大型工业企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大企业,其突出特点是成本核算异常复杂,专利使用和转让、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税收筹划较多,处理涉税业务的技术要求较高。加之享受节能环保、技术创新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涉税业务政策性强,管理与服务的个性远远超过共性,处理好各类个性化涉税问题,充分满足企业的服务需求,对于促进其遵从的作用较大。从管理实践上看,企业的遵从风险主要来源于这些复杂的个性化涉税问题。如广州石化产品构成、生产工艺、成本核算、管理环节极其复杂,导致税源监控难度大。同时涉及的个性化税收优惠政策较多,在处理一些涉税事项时与政策规定难以一一对照吻合,企业往往朝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角度解释,这就容易与政策规定的实质和税务机关的理解产生差异,政策理解和执行不到位引发的税收风险较为突出。再如广州某企业众多的各类专利技术使用权均来自境外,并长期接受技术支援服务。其业务模式、商业渠道不断创新,带来诸如专用技术和服务、关联业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非居民税收等许多复杂的涉税问题。单一依靠属地税务部门处理这些复杂业务难度较大,需要整合各方面管理与服务资源,对这些复杂的涉税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与服务。
&&& (三)征纳人力资源配置极不对称。这些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大、组织结构复杂,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筹划及日常税务管理均配置了相当规模、素质的管理团队。而且长期聘请跨国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设计税务管理方案、参与研究和协助解决包括非居民税收等各类涉税问题。相反,作为经管税务部门,以往侧重以属地为原则,大企业分散在各个分局主要由税收管理员管理。这种分散的非对称式管理模式使有限的智力资源难以集约,管理员人少事多,主要精力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加之对企业的成本核算、技术创新费用的合理性衡量、涉税技术因素的把握能力不足,管理和服务水平有限,既难以监控防范企业的遵从风险,也难以及时满足纳税人的各种诉求。
&&& (四)税收遵从辐射面广、带动力大。这些企业都是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围绕这些企业形成了一个个的产业集群。据统计,围绕广州石化这个龙头,仅在黄埔区就聚集了多达551家下游企业。围绕广州汽车产业群,在黄埔和珠三角地区有多达700多家零部件供货企业,全国有467家4S销售门店。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和税务管理决策行为对上下游企业的影响较大,对龙头企业的规范和有效管理可以促进其完善内控机制和财务制度,消除税务风险,也将带动上下游企业规范涉税行为,提高纳税遵从度。同时,因为大企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巨大,其较高的税收遵从度也能辐射和带动整个纳税人群体。
&&& 二、推进大型工业企业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的实践
&&& 近年来,黄埔区局在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中,依据本区域税源特点,坚持把大型工业企业专业化管理作为重点,努力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着力管控税收遵从风险、推进个性化纳税服务,帮助和促进大企业提高税法遵从能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 (一)构建集约型、专业化管理服务模式。一是调整管理对象和管理职能。通过打破属地管理界限,把大企业归并到重点税源管理分局,设置大企业管理科进行统一管理,改分散管理为集中专业化管理。二是推进专业化分工协作。实施涉税事项审批、纳税评估、风险管理、基础性管理相互分离的管理模式。推进职能部门实体化直接管理,在征管部门设置风险监控团队,负责监控分析评估风险,统一下达风险管理任务。税政部门组织指导评估部门开展纳税评估,并设置大企业联络员,负责搜集大企业各类涉税诉求,协调解决各类政策难点疑点问题。大企业管理科负责涉税事项核查核实和审批、基础性管理与纳税服务工作,构建起有分工有协作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模式。三是加强内部人力资源整合。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水平较高、数据分析、专业管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的人员抽调到各个大企业管理岗位,打造业务过硬、素质能力较强的专业化一线管理和服务团队。
&&& (二)构建遵从风险管控机制。充分发挥一线贴近大企业的优势,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分析评估、辅导纠正、团队应对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风险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明确管理员定期收集风险信息的职责,指定专人加强对媒体、税务报刊杂志、市局信息调研报道中关于大企业涉税风险信息的收集、筛选,结合日常管理发现风险疑点信息及风险管理平台的任务指标,挖掘企业的风险点,统一下达风险预警任务。二是坚持开展纳税安全提示及辅导。及时向相关企业推送《税务风险告知书》,促进企业自我纠正。结合有关财务数据分析,告知企业涉税风险点,或直接深入企业就某些疑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和核实,面对面开展风险提醒和政策辅导。如今年以来,该局大企业管理科先后对23项重点事项开展纳税安全警示和政策辅导,其中帮助某公司完善应税收入核算,及时确认应税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1100余万元。三是团队互动应对风险。建立跨部门互动联动管理机制。大企业管理科及时反馈重大风险疑点信息,风险监控管理部门、评估分局管评互动,以管促评。例如,今年5月大企业管理组通过风险管理平台及时移送某公司重大风险信息,风险监控管理部门确认提升风险应对级别,评估分局及时介入,管评良性互动,查补入库税款1827万元,成为近几年纳税评估缴税金额最大的个案。
&&& (三)构建个性化纳税服务机制。以引导帮助大企业遵从为主,不断为大企业提供各类个性化服务。一是强化个性化办税服务。针对大企业开展预约办税服务,为大企业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提供方便。积极对网上办税通道进行扩容,解决大企业电子文件较大难以上传的问题。审批团队集体研讨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申请,并直接由管理员审批一般涉税事项,最大程度降低大企业诉求信息传递的递减,便于税企就涉税事项申请开展有效沟通,加快审批进度。二是突出个性化政策服务。充分利用电子专刊推送政策服务。针对性地上门讲解辅导,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最新税收政策,讲深讲透政策疑点难点。自2012年以来,共制作《纳税安全服务专刊》9期,上门辅导解读税收政策300余户次,内容涵盖关联业务往来、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非居民企业政策、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政策等方面。三是着力解决涉税诉求。加强对纳税人涉税问题、政策诉求特点的收集和分析,持续完善大企业涉税诉求响应机制。对大企业的涉税诉求和积累的各类疑难问题,加强调查核实、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馈,并在内部定期举办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研讨,统一宣传解释口径,分类分级快速响应,切实提升问题解决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解决大企业较复杂涉税诉求200余项。近期,该局通过各方互动联动及时解决了某石化企业多年在某投资项目专项费用税前扣除问题,明晰并辅导其纠正以往在纳税申报上的不当处理方法,帮助其清理虚挂多年的税款700多万元。
&&& 三、创新大型工业企业管理与服务的建议
&&& 虽然黄埔区局在大型工业企业专业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而有效的实践,但毕竟是基层税务部门的探索,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大企业管理的高智力要求、高管理要求不相匹配,掌握的信息量有限,专业化管理层次水平较低,要达到理想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尚不现实。因此,亟需把顶层设计、从上到下推动和基层探索实践相互结合起来,进一步从制度、管理、技术、服务等各层面加大创新力度,从整体上提升大企业专业化、信息化、个性化管理水平。
&&& (一)创新管理制度
&&& 总局于2009年、2011年相继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迈出了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制度创新的关键一步,也为下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奠定了基础,目前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大型工业企业客户服务制度。工业企业的涉税诉求一般都较为复杂,单一依靠管理员难以满足其诉求。加之有些涉税问题应对在内部经过的环节多、耗时过长,企业诉求得不到及时处理,往往降低企业的遵从度甚至酿成税务风险。因此,建立客户服务制度,快速应对纳税人诉求显得非常必要。设立客户联络员或协调员,明确驻厂的时间要求和职责,强化与企业的沟通联络,受理企业重要事项通报,及时了解反馈、协调应对企业的各类诉求。同时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通过吸收各类有专长的人才,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各类专项问题,正确处理复杂涉税事项,及时应对纳税人重要诉求。二是建立企业重大经营变动披露制度和事前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征管法律法规,增加企业重大经营变动强制性披露的规定,便于税务部门提前掌握企业业务处理信息,解决重要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依托目前试行的遵从协议风险管理框架,建立处理复杂涉税事项事前协商机制。税务部门提早介入辅导和帮助,也便于企业提早准备涉税申请资料,确保涉税事项处理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办税成本。同时也促进大企业规范处理涉税业务,更有效规避税务风险。三是全面建立备案制度和后续管理制度。针对大型工业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的特点,按照分类管理、差异化管理的理念,先行先试,以各类涉税事项备案制度取代审批制度,精简和优化备案资料报送,落实大企业自主申报责任。同时适应备案制的要求,配套建立后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细化各项后续管理要求,促进管理和服务质效双提升。
&&& (二)创新管理模式
&&& 主要是构建分级分类专业化管理模式。一是以扁平化为目标,加强组织模式创新。考虑我国现阶段行政管理体制和财税体制的特点,在坚持税款属地入库的前提下,构建行政层级管理和区域管理相互结合的组织模式比较可行。目前总局已明确大企业管理机构按总局、省局层级设置,地市一级税务机关可视大企业数量来确定是否单独设置大企业管理机构。譬如大企业数量较多的省会城市可设置独立的大企业管理机构。在大企业管理机构内可按经济区域设置若干管理部门,也可按工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类型设置。这种组织模式既能保证对各级大企业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也使各级大企业管理机构相对独立,形成扁平化的分级管理体系。二是以分工合理、职责清晰为目标,加强功能模式创新。按照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要求,除稽查部门独立承担单一的大企业稽查功能外,各级大企业管理机构及属地主管税务部门均实行多功能管理模式。这种功能模式的不足主要是在大企业管理机构及主管税务部门之间存在功能和管理交叉,很难理清各自职责,在管理上有较大的随意性,容易导致很多管理任务最后落到主管税务部门,不利于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建议将主管税务部门的主要功能定位在征收上,如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发票领购及相关的基础性服务功能等。将大企业的管理功能和政策性服务上收到大企业管理机构,推进实体化运作,实现扁平化管理。这种功能结构对内部而言,减少了协调成本,能够充分利用好大企业管理机构和主管税务部门各自的资源。对企业来说,避免了多头管理,对口联系明晰、涉税诉求反馈快捷,有助于其正常经营决策及防范涉税风险。三是以管理的有效性为目标,加强管理方式创新。近几年大型工业企业管理的实践证明,单一依靠税务机关的管理方式其管理效果并不理想,有时甚至得不偿失。因此,要着力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税务机关尽量少用慎用强制性刚性的管理手段,多用柔性的纳税服务,培养企业自我管理的意愿,引导其从被动接受管理向自我主动管理转型,变单方面的管理为双方的良性互动。这种企业自我管理与税务机关管理相互结合的管理方式,既能及时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管理的有效性,也能减少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有利于税务部门与企业的长期合作,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同时要着力推进社会化管理,建立与金融、海关、中介机构等部门的协管机制,利用产业链条上的上下游企业、物流企业的信息,强化税源监控和遵从引导,有效促进大企业遵从。
&&& (三)创新管理运行机制
&&& 相对以往主管税务机关单一中心管理及一个口子对纳税人,今后大企业管理势必向多中心管理结构演变。多中心管理强调相互协作配合,无疑增加了协调的成本和难度。因此,唯有构建各参与部门一体化管理的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各参与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的程度,以此实现多中心对大企业的有效管理和快速服务。一是建立互动管理链条实现互动。要按照相互协作、一体化管理的原则,确定各参与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工作事项,并围绕落实这些管理事项建立操作流程,建立互动管理链条,明确各互动部门单位做什么和怎么做,利用标准化的操作流程紧密衔接参与管理的各部门,把服务、管理、稽查等多种手段紧密结合起来,使税源管理各方由“分散”向“一体”转变,凝聚管理合力。二是搭建电子化的监控管理平台保障互动。在省级或全国建立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实施扁平化管理和痕迹管理,促进各管理中心专业化协作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一方面集中归集纳税人各类信息、行业特征信息、第三方信息和风险管理信息,实现各参与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特别是提供给各专业化管理团队进行信息横向比对,加强日常税源监控、风险识别和预警。例如,广州石化涉税管理在广州区域内具有唯一性,可利用的信息、可参考的数据和可借鉴的管理服务经验较少。如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建立监控管理平台,适时实现各部门共享涉税信息数据,开展同行业相关涉税信息的比较分析,将大大提升该行业税源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依托监控管理平台实施管理任务的推送、进程监控、案件移交和完成情况的反馈,增强纵向互动、横向联动的及时性,促进衔接有序的团队式作业。三是建立税源管理考核机制促进互动。探索建立大型工业企业税源管理质量指标体系,同时加强对各参与互动管理部门的工作考核,强化互动管理责任,促进紧密协作,提高税源管理效果。
&&& (四)创新纳税服务
&&& 以个性化、深度化、电子化为内容推进大型工业企业纳税服务创新。一是满足企业个性化服务要求。大型工业企业对纳税服务的需求有其特殊性,如很多复杂涉税事项要求税务部门提供及时正确的个性化咨询辅导帮助。涉税政策规定复杂,变动频繁,对税收政策服务的及时性、确定性有较高要求等。因此创新纳税服务首先就是要突出个性化服务,健全个性化纳税服务机制。要从制度、流程、技术等各要素的设计上体现大企业的需求特点。同时有效发挥大企业联络员的作用,充分了解掌握企业不同的服务需求,把握同样需求的差异性,定期疏理各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涉及的税收政策要求,加强解读、咨询和辅导,以周到细致的个性服务不断促进实现纳税遵从的目标。二是突出提供深度纳税服务。针对大型工业企业税收风险点多且发生的几率较高的特点,把风险防范服务作为拓展纳税服务的重点内容。要坚持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有机结合,积极扩大税源管理结果在纳税服务中的运用,结合风险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提醒预警,引导大企业自我纠正;通过靠前服务,主动介入大企业技术转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产损失、关联交易、非居民企业税收等复杂涉税事项,帮助其规范处理涉税业务,引导大企业提高遵从能力;定期对内部风险控制体系进行评估,促进自我完善、实现自我防范。三是依托电子化改进纳税服务。目前,税务部门现有的电子化办税平台功能、办税流程难以适应大型工业企业的办税需求特点。如有些办税项目依然停留在受理阶段,难以实现适时办理办结的功能;办税流程要求企业提供的资料较多,实现电子化困难。因此,要着力从硬件设施和软件配套等方面改善电子化平台功能,建立点对点的数据传递通道,在上传格式、容量等方面加强改进,便于税企之间高效地交换数据。同时进一步扩大电子化办税业务范围,不断增加全程适时办结的项目,全面满足大企业电子化办税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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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山二路35号之二 广东省税务学会 邮编:510080 电话:020-4
版权所有:&& &&& ICP备案序号:粤ICP备号浅谈基层税务机关如何加强大企业 管理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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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区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纳税人按规模进行分类管理已成为基层税务机关改革的重点,而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又是最重要的内容和环节。随着我区经济的发展,跨省跨区域经营,整体规模大,内部结构复杂、信息化程度高的大企业越来越多,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和影响也日益突出。传统的低层面、分散型的税务管理已无法满足需要。因此,如何加快推进改革进程,研究建立符合本地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机制,为大企业提供现代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是各级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上的当务之急。
  一、大企业特点及不遵从税法的原因
  (一)以和丰县域的大企业为例,其特点如下:一是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比较复杂,税收贡献占县域税收收入比重较大,在县域社会影响力较大;二是通常能够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科技手段来从事管理,所代表的是较先进的生产力;三是通常跨省或区域在全国范围内以集团公司的模式进行经营,财务核算集中;四是大多是国有企业或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所以具有较为规范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办事程序对税法的合规遵从的主观意愿相对较强;五是基于大企业自身规律和特点,对强化企业风险内控机制有着强烈的要求,对税务机关有着更多更具体的涉税诉求。
  (二)不遵从税法的原因。其原因主要是:一是税法透明度不够,企业对于税法的适用有自己的看法,事后税务部门做出不同的解释;二是在一些问题上,企业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对税法的理解有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三是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涉税业务处理发生疏洞;四是有的企业税收筹划过度,引出违章行为;五是历史原因造成对税法的习惯性忽视等。
  二、大企业税收的管理现状和征管难点
  (一)管理理念亟需转变、更新。目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税务部门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存在诸多误解,理念上有待转变。有的税务机关对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存在认识偏差,单一地从量上把大企业理解为收入规模大或资产总额大,而忽视了其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跨省跨区经营、多行业经营等特质的要求,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和难度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大企业税收管理就是为了进行办税服务上的优化、深化、个性化,而忽视了应对复杂问题、防范税收风险、提高自觉遵从的作用;有的则认为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就是以往分税种分行业管理的延伸,未能真正理解专业化管理的内涵;有的税务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认为风险是企业的风险,税务部门无从介入和控制。
  (二)管理职责有待界定、明晰。在很多县市局大企业专门管理机构成立后,其职责定位问题一度成为税务部门的热点话题。目前,总局虽已明确总局和省一级大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但在具体操作中,基层税务机关的大企业管理部门在落实职责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一是仍作为基层税源管理部门,也即专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相结合、管户与管事并存,二者应如何处理和操作,才能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管理合力;二是大企业管理部门与税源管理(或纳税评估)、税政、纳税服务等部门的关系。由于管理对象的交叉,几者之间的具体职能和业务关系仍有待进一步的划分和梳理;三是大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问题。大企业管理部门虽已组建,但人数少,素质参差不齐,能否真正实现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达到优化服务、提高遵从、强化行业与风险分析的目的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三)管理手段有待完善、统一。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我区地税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很快。目前,新征管软件及其他应用软件的推广和使用,大大提高了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力度,方便了各征管环节查阅基础信息数据。但对大企业税收管理而言,这些系统在信息采集、运用分析等方面都远远不足。如综合征管软件只能记录日常征管业务操作,无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的功能;各应用系统都没有对接纳税人财务系统,无法直接获取企业的财务数据,企业的海量信息也无法充分运用;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报表达几百种,报送到税务部门的往往只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信息,其他信息残缺不全;在对企业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上,还无法充分体现总、分、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由于属地管理,企业的所有核算单位并非都在一个税务部门管理,即使采集信息完整,也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核算的全部情况。这些因素的存在,都导致了税务机关难以全面真实地掌握大企业的纳税能力、获利能力和实体功能。
  (四)管理范围和标准有待明确、界定。什么是大企业?对于大企业的界定,总局和省局都没有明确的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第三条的定义,可以理解:规程所指的大企业仅指总局定点联系的45户企业,省局及地市局级大企业的界定,由各省、地市局视各地实际情况而定,没有统一标准。基层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大多依据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经验进行,处于摸索阶段。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也影响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向深层次、多角度、专业化方向发展。
  (五)管理队伍有待整合、建立。大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具体生产经营项目多,信息化应用程度高,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都很强,其税收征管涉及大量复杂的财务会计知识、税收政策问题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而我区目前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基层税务管理员为主,由于职责所限,管理员大部分精力用于催报催缴、日常巡查、调查核实、资料整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很难有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前置性风险排查工作,导致精细化管理与服务难以到位。对基层税务机关而言。由于级别和职责所限,其处理复杂事项的能力相对较弱,难以有效形成税收管理的整体合力,导致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监管乏力甚至无法实施有效监管。这种以非专家型的干部为主、以管理员个体为主、以常规财税知识为主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很难真正实现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与服务。因此,必须在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人员培养和团队建设上进行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专家式,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的管理队伍。
  三、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大企业税务管理思路和方法。对大企业税务管理思路和方法,应体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强调服务,注重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二是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三是提高企业自我遵从度,正确引导企业利用自身力量实现自我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大企业税务管理对象复杂,管理资源短缺这一突出矛盾;四是实行个性化管理,针对企业各自面临的税务风险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和手段;五是将控制重大税务风险摆在首位,着重关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重点业务流程中的制度性和决策性风险,有针对性地关注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等操作层面的风险。
  (二)设立专业化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在保持现有的税源管理基础不变,保持原有机构分设不变的基础上,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赋予其明确的管理职责与服务功能,切实解决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管户与管事并存的矛盾现状,将大企业税收管理员彻底从日常工作事务中解脱出来,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格局中。明确划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征管范围,一是运用资产、注册资本、营业额、纳税额的标准,按企业规模分类;如纳税人注册资本或者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或营业收入额在1亿元以上的为大企业;二是特定行业。如金融、建筑、房地产、石油、煤炭、原盐以及其他矿产资源类企业、电力等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的企业;三是跨省跨区的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四是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的其他重点企业。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局按纳税人所属行业设置管理组,建立行业分析小组,按行业门类进行行业分析,进行恰当的风险评估,规避行业税收风险,做到行业中税法实施的一致性。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中国财经时报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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