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电子签名 第三方认证平台有哪些?第三方电子签名 第三方认证平台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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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细则为电子签名指的路,该如何走?
Yesky天极新闻
  向自己和别人证明“P2P是安全的”的战争贯穿了每一个P2P平台的发展史。如今,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无疑是给曾经内心矛盾的P2P从业者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而在这喜大普奔之际,关于实践监管细则的一点核心问题也是时候更深入解读了。特别是其中被再三提及的“电子签名”部分,是我作为电子签名资深从业者&国家标准制定者能够与大家分享的一些心得。
  一、电子签名产品要合哪些“规”?
  《意见稿》的整体思想是加强监管,确保平台合规性,因此“合规是选择电子签名产品的中心思想”。那么,一款合规的电子签名产品需要符合哪些“规”呢?
  主线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要生成《电子签名法》要求的可靠电子签名,一般需要采用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数字证书。根据《电子签名法》,以及配套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必须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SO,大家要擦亮眼睛,电子合同底层所采用的数字证书,是否由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签发。
  主线二:《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第七条:商用密码产品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指定的单位生产。未经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第八条:商用密码产品指定生产单位生产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品种和型号,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并不得超过批准范围生产商用密码产品。第九条:商用密码产品由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许可的单位销售。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电子签名底层采用密码技术实现,密码行业属于国家严格监管的特许经营行业。
  SO,大家再次擦亮眼睛,您选择的电子签名厂商和产品必须取得《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才是一款合规的电子签名产品。
  主线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安部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办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实行销售许可证制度。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者在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必须申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销售许可证)。
  SO,第三次提醒大家注意,您选择的电子签名产品必须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二、电子签名平台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如何考察?
  考察技术,当然是选择每一个产品的必备流程了。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考察电子签名平台技术是否可靠。
  平台的积淀是否深厚?
  电子签名是一件严肃、专业的事,只有在不断的遇到问题、改正问题过程中,才能不断的将产品完善。
  有哪些大佬已经使用了该平台?
  大佬们是经过严格评估后,才会选择某家电子签名平台产品的。既然大佬们已经选择了,那么跟着他们犯错的机会总是大大减少的。
  平台的技术是否符合互联网趋势?
  例如云计算技术、移动互联网、国产密码算法等。云计算可以有效的提升平台扩展性、平台安全性;移动互联网就不必多说了,今后是移动互联的时代,电子签名怎能缺少APP呢;国产密码算法,更是代表了中国密码行业发展的趋势,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已经强制升级国产密码算法了,互联网金融呢?
  三、电子签名平台的服务完备性怎么样?
  用电子合同是为了什么?自然是为了能够通过电子合同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假如有一天发生了纠纷,电子签名平台能够给我们提供怎样的法律服务,至关重要!
  所以,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首选,电子签名平台是否能提供证据的完整性。
  电子签名平台需提供证据证明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是“可靠电子签名”。即(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其次,电子签名平台提供哪些靠谱的司法服务。
  一般来说,这些服务包含电子签名服务平台提供的证明材料、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报告》、仲裁机构《仲裁裁决书》等。大家选择电子签名平台时,需考察这些平台法律服务的完善性。
  四、对号入座,选择一款最靠谱的电子签名产品。
  e签宝作为全国领先的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具有以下优势。
  首先,拥有职能部门授予的健全资质。
  采用具备《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严格遵守《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依法取得国密局授予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已经取得公安部授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e签宝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具备10多项著作权和发明专利;承担了两项科技部电子印章项目,并通过验收。
  其次,拥有深耕行业的无敌核心团队。
  公司CEO专注于电子签名行业12年、产品总监专注于电子签名行业13年、技术总监专注于电子签名行业12年、研发一部经理8年、研发二部经理8年、运维部经理7年,还有许多许多同学,这是一支稳定、专注的团队!从传统电子政务电子印章应用,到改变招投标、医院信息化业务流程(电子招投标、电子病历全程电子化),再到互联网签名的华丽转身,这是一支紧跟潮流、勇于变革、始终创新的团队!
  再次,拥有引领行业稳定优越的技术实力。
  e签宝架构于云计算平台之上;具备行业用户体验最佳的APP应用;领先的指纹签名、刷脸签名技术;目前所知唯一的一家支持国产密码算法的签名平台;通过国密、公安部门认定的金融级安全平台,通过ISO 27001认证的平台;e签宝始终在引领行业技术方向!
  还有,获得逾50000个客户的高度认可。
  阿里巴巴、蚂蚁金服、、浙江省政府、天使汇等重量级客户,不约而同选择e签宝作为电子签名服务商;目前e签宝的B类用户数超过50000家,每人日签章此次超过100000次。
  最后,能提供全流程举证服务和全方位在线合同整体解决方案。
  e签宝不仅联合CA机构提供《电子文书有效性证明》,还直接打通了司法鉴定机构,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在评估了e签宝的安全性、合规性、证据完善性后,直接为e签宝开通了司法鉴定绿色通道,一旦由于使用e签宝产生司法纠纷,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将配合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不仅如此,e签宝还打通了网络仲裁,与广州市仲裁委达成战略合作,一旦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在e签宝提请网络仲裁,一键完成仲裁申请,七天内出具《仲裁裁决书》。
  选择e签宝,就是选择沿着P2P监管细则指的明路,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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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三方电子签名市场及用户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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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汇,您身边的企服顾问!P2P监管细则之下的行业新机遇
作者:凌飒
  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细则出台之后,P2P行业会有哪些发展机遇?技术革新会给P2P带来哪些影响?
『大咖谈』第二十期简介:  共时财经『大咖谈』第二十期分享嘉宾为e签宝CEO金宏洲,他对监管细则下的P2P行业机遇作了判断,并解读电子签名发展对行业的影响,最后分享了技术革新给金融带来的影响。  演讲主题:  P2P监管细则之下的行业新机遇  主讲人:  e签宝CEO 金宏洲  精彩内容:  监管细则意见稿对P2P行业有何影响?
  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在此背景下,e签宝CEO金宏洲跟我们分享了他对网贷行业机遇的判断和分析。金宏洲表示,虽然本次出台的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平台的准入条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但是对平台的资金存管、信息安全、信息公开等有很高的要求,而目前很多平台均未达到要求。  近日,、、深圳等地已相继暂停投资类企业登记、互联网金融平台注册,这意味着新平台很难注册了。然而,就算没有新平台的竞争,很多正在运营的平台也倍感压力。  监管细则给P2P平台留了18个月的整改时间,届时如果有平台还不整改就会面临关门的窘境。而金宏洲对此看法比较乐观,他主要有以下四个观点:  第一,本次细则的出台并不存在针对性,因为国家每年都会出台很多相关政策;  第二,目前社会对P2P平台的看法,以及媒体的宣传都是比较负面的,如果P2P平台仍不整改,整个行业将会完蛋。  第三,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是由小到大、由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P2P行业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中间经历的过程肯定会有痛苦,这个是正常的。  机遇不断 平台应练好『内功』,静等春暖花开
  金宏洲表示,P2P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出现兼并整合、淘汰的情况,但是过了这段时间后,可能会迎来发展机遇。P2P平台应该尽可能的存活下来,活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成为赢家。  在金宏洲看来,P2P行业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机遇:  第一,发展规范的,经过整改的P2P平台会有很大发展机会。  第二,有金融牌照的平台可能会成为香饽饽,建议有条件的平台可以去收购牌照。  第三,监管细则把平台定位成信息中介,这样一来,未来产业的上下游可能会存在机会,资产端和下游的推广端都会出现专业的公司。  第四点,P2P行业的第三方服务商将迎来更大的机遇。资金托管、身份认证、风控公司、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等第三方服务公司将迎来发展契机。  金宏洲表示,练好『内功』对平台走得更远会有帮助。以前花几十万元就能把P2P平台投入上线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在平台的运行成本越来越高。有平台老总测算,现在一个平台要实现银行资金托管、信息披露等配置,需要有上百人的技术团队。同时,金宏洲认为,监管要求高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是有好处的。  电子签名发展对互联网有哪些影响?
  电子签名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国外出现电子签名已经有三十年了。中国大陆最早引入电子签名技术大概是1998年,中国的《电子签名法》是在日生效的,到现在已有十年时间。  e签宝采用基于云的电子签名技术,实现了在手机上签名。在网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手机来实现电子文书的签署,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可以在线上完成协议的签署。  本次监管细则的第22条内容就提到了电子签名,具体内容为:  [电子签名]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针对本条细则内容,金宏洲有自己的解读和分析:  一、国家监管机构明确把电子签名作为保护P2P平台的基础工具之一;  二、国家主管部门非常支持P2P平台采用电子签名;  三、P2P平台需要选择一款合法合规的电子签名产品;  四、P2P平台在选用电子签名产品和服务时,需要定期评估其可靠性和独立性。  那么,电子签名对P2P平台有哪些意义?  一、让平台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提高公信力;  二、平台可以自我保护,保障出借方、平台的合法权益;  三、让平台用户感受到跟线下合同签署一样的体验。用户拿到一份看得见、防伪、可验证的合同,会更加放心的投资。  此外,金宏洲认为,电子签名除了能提供在线签署,还能提供相应的法律增值服务,比如第三方举证、在线仲裁服务、电子数据的司法鉴定。所以,电子签名对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更可靠地保障,更好的用户体验。  技术革新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什么影响?
  从技术角度来说,P2P平台主要有2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实名认证,确认借款人身份的真实性;二是确保P2P平台的所有操作能永久、真实、安全的存储,并且可追溯、方便举证。如果未来互联网金融平台能做的这两点,那么平台的风险是可控的。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技术上该如何实现?  第一,实名认证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掌纹识别等技术手段来实现。  第二,金宏洲认为未来可通过区块链技术来实现平台操作记录的永久存储。  区块链技术脱胎于2008年出现的比特币技术,它提供了一种去中心化的、无需信任积累的信用建立范式。区块链技术本质是去中心化且寓于分布式结构的数据存储、传输和证明的方法,用数据区块取代了目前互联网对中心服务器的依赖,使得所有数据变更或者交易项目都记录在一个云系统之上。  如果互联网金融能够使用区块链技术来实现数据存储,就能够实现操作记录的永久性、真实性、以及安全性。  精彩问答:  1、@城:你认为银行资金存管细则会怎么要求?  答:针对网络借贷行业实行的银行资金存管制度,其目的之一是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于E租宝事件的重大金融风险。要想避免这种风险,资金隔离是最有效、最可行的方法。  从政策延续和衔接的角度看,银资金存管细则的设计应该不会脱离以下原则:网络借贷行业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在金融机构存管。  至于具体到操作层面会怎么规定,我认为应该会参考基金风险隔离制度。总之,万变不离其宗,银行资金存管细则必然会围绕保证资金安全避免金融风险进行要求,让我们拭目以待。  2、@朗果:征求意见稿下来之后,对于其第十四条内容,您觉得接下来的监管重点是什么?  答: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是关于『出借人条件』的条款,内容为『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从内容来看,是对借贷的源头,即出借人资格的控制。  从这一条内容可以看出政策的导向是想通过从严控制出借人资格进而达到降低行业风险的目的。而事实上,这一条的可操作性很弱,因为出借人是否熟悉互联网和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是一个很主观且缺乏衡量标准的内容,这就决定了这条意见必然会流于空洞。  那么,当实践中论证了这一条缺乏可操作性以后,接下来最可能的措施就是把审核出借人资格的义务压到网络借贷企业身上,比如要求网络借贷企业对出借人资格和经验设定标准化的问卷调查等。  3、@朗果:意见稿里的关于借款人的意见,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答:国家之所以允许网络借贷行业存在和发展,目的就是为了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而意见稿出台的背景就是因为之前网络借贷行业发展偏离了国家希望的轨道,所以,对整个行业和行业的参与者进行约束和规范,也是应有之义。  网络借贷行业是一个资金最终流向借款人的行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借款人借款行为是否合法,借款目的是否正当,以及能否及时还款,是决定借贷风险的核心因素。  从这个层面考虑,约束网络借贷行业良性发展,必然离不了对借款人的约束。所以,意见稿里有对借款人的意见体现了国家治理网络借贷行业的决心,随着行业的规范,对借款人的约束必然会越来越多,当然也会越来越合理,这是趋势。  4、@ harry-lee:将网络借贷和第三方支付管理细则结合下,您认为第三方支付会有哪些风险与问题?  答:第三方支付管理细则和网络借贷行业的结合也是为了实现资金交易的安全。就第三方支付管理细则的内容看,已经比较详尽的约定了第三方支付流程及涉及各方参与者的权利义务了。  当然,法律的滞后性决定了一段时间以后,甚至制定之初,都会存在潜在风险和问题的可能,第三方支付管理细则也概莫能外。以我从事电子签名行业十几年的经验看,第三方支付过程中的实名认证会是一个风险点,在目前我们国家没有推行电子身份证的大背景下,第三方支付如何实防范实名认证可能存在的认证错误问题是个风险点。  另外,信息安全是一个互联网领域一个永恒的问题,第三方支付也概莫能外,如何防止信息泄露,也会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  5、@笨笨fighting 快乐:P2P行业如何在法律的空隙中艰难前行,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答:我学的不是法律专业,但是我深信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须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不能违法!P2P行业也是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P2P行业其实不是在法律的空隙中艰难前行,而是通过这些年的发展来倒逼和促进法律的进步和完善,进而在法律的框架内更好的发展。  至于法律风险的规避,说白了,合法了就无所谓风险,合规了就遇不到风险。说实话,前些年P2P行业确实是乱象丛生,这和法律不完善,监管缺失不无关系,但也有行业自身没有守住法律的边界的问题。  今年应当说是P2P行业走向正轨的关键年度,大浪淘沙,必有一大批不能适应新形势的P2P平台被淘汰。能存活下来的,必然是那些合法合规性做的足够好的平台。所以,P2P行业只要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办事,就不会有风险。建议P2P平台最好都配备法务部门,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就不容易出问题。  6.@ 郝铭-联合信任技术:e签宝现在有相关判例吗,得到了哪家法院或仲裁认可?  答:我们的判例很多,目前也没有哪家法院不认可。目前我们e签宝提供的是在线仲裁,在跟广州仲裁合作。
(责任编辑:郝运 H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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