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跟包工头vs女博士txt干活跟公司有没有关系

临时包工头找人为公司干活,员工受伤,断脚趾五根,谁是被告?第
可以办理。
工伤面临大额赔偿,当事人应当认真把握诉讼机会,讨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方面由指导更能够保障权益顺利的实现,巧用保全策略,才是一个成熟的诉讼部署,基于工伤这类案件的特殊性,我们对于家庭困难,经济拮据的当事人,可以给予特殊的帮助。赔偿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目,举证细致,需要专业辅助。
  (一)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工伤药品目录、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事实上。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办法处理。
  (二) 住院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基金按月支付。
  生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的50%、40%或者30%。
  二、 职工因工致残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为基数,按照河南省规定:支付本人16个月、1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56个月、4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省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其中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3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仍由基金支付。
  三、因工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2、供养亲属按照职工本人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河南省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按60个月发给。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的职工或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下一篇:没有了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版权所有 邮箱:
建议使用: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沪ICP备号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包工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