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因人员超编需辞退相关人员要先怎么办

关于认真做好全县中小学校超编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
会教字〔2011〕195号
关于认真做好全县中小学校超编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为加强教师编制管理,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与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02〕46号)和《教师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县中小学校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
1.坚持无编不进人、不借用教师、不请代课代工人员的原则。
2.缺编需聘请临时顶岗人员的,所聘请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且经考核师德表现、工作表现、教学业绩良好,并实行县教育局审批制度。
3.对辞退代课代工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决相关待遇,确保稳定。
4.对擅自离岗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清理辞退。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编制管理,做到人员与编制统一是上级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清理超编人员的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上级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工作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组织代课代工人员学习《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与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宣传编制政策和教育发展形势,通过会议、谈话等形式耐心细致地做好清退人员的思想工作。
(二)妥善安置清退人员
1.超编借用的公办教师,一律回原学校工作,并及时与原学校衔接好,将清退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2.超编聘用的代课代工人员一律予以辞退;
3.对擅自离岗人员(包括未办理调动、借用手续和自行到其他学校任教等情况),各有关学校要立即发出《限期返岗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将未返岗人员名单报县教育进行辞退。
4.通过清理仍超编的学校,2012年暑假要将超编人员分流到缺编的乡(镇)学校工作。2011年9月份,学校要作出分流计划,制订考核考评方案,做好考核考评工作,确保在2012年暑假能顺利分流超编教职工。
(三)抓好清理超编人员工作落实
1.在2011~2012学年全县中小学编制未下达之前,各学校要根据编制预测,及时做好清理工作,编制下达一周内,超编借用人员、超编聘用人员要全部清理落实到位。
2. 缺编需聘请顶岗人员的学校在编制下达10天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完结。
3.因缺编需聘请临时顶岗人员的单位,分别由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和县直学校派专人带拟聘用人员学历、教师资格证及上学年考核结果等相关原件、复印件和《会昌县中小学顶岗人员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会昌县中小学聘请顶岗人员审批汇总表》(一式三份)统一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审批手续,不受理个人材料。
4.对清理超编人员工作不落实的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超编借用的教师不回原单位工作的,停发借用教师工资;超编聘用代课代工人员不辞退的,停核学校此项支出。(2)超编不提出出人计划,不报考核方案的学校,下学年不能进教师。(3)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4)对采取了以上措施仍不做好清退工作的学校领导将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5.在清理超编人员工作中,各学校要做到“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访”,尤其要做好清退代课代工人员的稳定工作。代课教师是一支特殊的教师群体,对缓解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紧缺,保障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年岁已高的代课教师,要及时为他们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辞退前学校要足额缴清他们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确保代课代工人员队伍的稳定。
附件:1.会昌县中小学聘用顶岗人员审批表
&&&&& 2.会昌县中小学聘请顶岗人员审批汇总表
&&&&& 3.会昌县中小学清理精减人员汇总表(含附件1、2、3)
&&&&&&&&&&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师管理& 清理& 超编人员& 通知
抄报:县委傅书记、县政府周县长、黄杰常委、朱鑫华副主任、张翠梅副县长、卢邦宁副主席。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县人大教科文卫委、政协教文卫体委,县财政局、人保局、编委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会昌县教育局秘书股  &&&&&& &2011年9月13日印发
会昌县中小学聘用顶岗人员审批表
乡镇(学校)&&&&&&&&&&&&&&&&&&&&&&&&&&&&&&&&&&&&&&&&&& 填表时间: & &年  月 & 日
原工作学校
教(工)龄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县&&&&&&&& 乡(镇)&&&&&&&& 村(居委会)&&&&&&&&& 小组
(何时何校何专业何层次毕业)
(何时何校何专业何层次毕业)
学校对其师德工作身体等情况的鉴定
校长签字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会昌县中小学聘请顶岗人员审批汇总表
&& &&&&&&&&& &&&&&&&&&&&&&&&&&&&&&&& &2011&&& &&
说明:第一栏为学校申报数,第二栏为县教育局审核数(由县教育局填写)。
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会昌县中小学清理精减人员汇总表
&&&&&&&&&&&&&& &&&&&& &&&&&&&&&&&&&&&& 2011&& &&辞退、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
我的图书馆
辞退、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
辞退、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
辞退公务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辞退建议。即由公务员所在机关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人事部门要初步审查辞退建议和《辞退公务员审批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任免机关审批。
  3、任免机关审批。即有权任免被辞退公务员的机关,在人事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应进行认真的审查和复核。任免机关认为符合辞退条件和程序,应及时作出辞退决定。县级以下国家机关辞退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4、书面通知本人。如果公务员对辞退处理不服,要求予以复议,任免机关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复议。经过复议,如果认为原决定正确,应予维持;如属处理不当,应予纠正。如果公务员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有权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或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如果被辞退者对监察机关的裁决仍然不服,可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诉,上一级监察机关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当事人必须服从。
  5、办理交接手续。工作、财物等交接手续;接辞退通知的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机构登记;人事档案自作出辞退决定之日起15日内转至相关部门。
辞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埋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弄清所犯错误事实。
  2、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情依据。
  3、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
  4、按人事管理权限办埋辞退手续。辞退要形成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5、发给当事人《辞退证明书》。办埋相关手续,如发给辞退费,做好工作和公共财物交接,人事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等。
  6、当事人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到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也可在60日内,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 文号:人调发〖199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流动调配司。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的休假期间的;
&&&&(四)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第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第七条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三)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第八条 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辞退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分;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分。
&&&&管理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分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分的,应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分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发放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第十一条 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第十二条 被辞退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被辞退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被辞退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第十三条 被辞退人员在没有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签定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被辞退人员被辞退后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经济权益和技术权益,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辞退工作,严禁单位负责人滥用辞退权。对借辞退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被辞退人员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辞退证明书》、《辞退费发放证明》、《被辞退人员干部身分证明书》、《被辞退人员接收函》、《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工资转移证》的式样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章 处分的程序
第三十九条 任免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二)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
(三)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做进一步调查,包括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听取被调查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在单位监察机构的意见,向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四)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公务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五)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六)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
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程序,参照前款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任免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将处分决定或者解除处分决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调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需注意的是:1、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2、如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领导人员的,应先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或其常委会解除其职务,再下达处分决定。3、《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明确规定,“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4、根据《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规定,县级以下机关(含县级政府监察机关)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开除处分,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县级政府批准。(《中国纪检监察》顾问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章 辞职辞退
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八十二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TA的推荐TA的最新馆藏[转]&[转]&[转]&[转]&[转]&  《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自日起实施,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还有职业年金制度,参保范围同上。  问题来了,超编人员怎么办,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没有职业年金?  既然是并轨,为什么还要一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一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两个窗口还是不一样的!既然是并轨,为什么不完全合并到一个窗口进行管理规范,统一原则下才能谈公平,否则折腾大半天有什么意义?  超编人员在单位和在编人员为什么不能同工同酬?编制意义何在?工人和干部身份差别意义何在,这些有存在的必要吗?显失公平。  曾经暗自欢喜,以为养老金并轨真的是打破了一切不公平,单位给交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打破铁饭碗,有没有编制应该都一样,可没想到,这只是对在编人员设制的,先不说工人退休和干部退休差别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就大不同,唉!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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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很多帖子上都在说什么编外人员是领导干部的子女亲属之类的,啊~哈~,我怎么觉得你们都OUT了呢,领导干部的子女为什么要当超编人员,人家早就都是有编制的好不好,基本上来说,在我们这儿,超编人员大部分都是部队退伍回来的退伍兵什么的,虽然当时部队包分配,大家来单位都有增人卡,但是在后来事业单位改革定岗定员时,没条件没人脉的基本都要靠边站了,因此就成了超编人员,虽是单位正式职工,但没有财政统发工资,靠单位经费供给工资。当然,正而巴经的工作、一些比较困难的事情、需要加班的工作也是由超编人员来做,超编人员比在编人员对工作有更大的热情,所以~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啊!!!
  不学习不知道,原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是为了避免与企业滥用基金,避免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吃”企业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问题,而且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大多由财政支付,有利于明确各级财政责任。
  回复&@feijw:但是我还是认为把编外人员排斥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之外,是不公平的!同工同酬啊~
  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   
  好,应该顶,今、后继续努力   
  力挺楼主力挺楼主啊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   
  给楼主顶上去啊好。   
  遇到一个好项目,能让我们快速财富自由   
  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   
  我想加入你们牛逼   
  我见过的最好的帖子了!   
  网上的那一堆大师都是垃圾,还是楼主的东西实在,楼主手里有值得长久做的项目吧。   
  老师写的很好,一个没有老师带,很难摸索   
  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D?D啊,   
  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   
  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   
  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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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开展治理“吃空饷”和解决超编进人、编外用人问题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治理“吃空饷”和解决 超编进人、编外用人问题情况的报告 市人社局: 根据市人社局在?关于关于开展治理“吃空饷”和解决超编进人、编外用人问题专项调研的函?(人社事管司?2013?84号)文件签署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就我县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单位人员和经费管理,减轻财政负担,根据全县的统一安排,2012年—2013年我县对各种“吃空饷”情况进行了清理。 (一)开展治理“吃空饷”情况。 1、治理范围。我县于日下发?中共AA县委办公室AA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县办通?2011?69号)文件,对涉及的6种人员进行清理(一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但仍然领取其财政工资的(含不假外出、不按规定长期请病事假,单位擅自审批停薪留职或带薪留职、外出学习和借调人员等违规行为);二是被开除或已调离、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三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逾期领取其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四是受党纪政纪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未按规定降低或停发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离退休费的;五是经批准到企业任职并在企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六是其他不符合规定领取工资、奖金、津补贴、离退休费和遗属补助的。) 2、清理情况。自县办通?2011?69号文件下发后,全县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日至2011年17日,全县清理涉及相关人员共296人。其中留职带薪不在岗人员52人,外出学习31人,各单位间借调的134人,因病长期请假的70人,不假外出长期不归的9人。 3、治理情况。针对清理出来的各类人员,根据上级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原有管理的相关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AA县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县办发展 [2012]32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 (1)规范留职带薪发展产业的管理。对留职带薪发展产业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AA县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参与生猪、茶叶产业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县办发[2005]1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干部留职带薪参与产业发展的,按照本人申请、提供投资证据、单位同意、产业分管领导审核、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程序进行了重新审批。对留职带薪发展产业人员进行严格考核,本人每年要对产业发展情况形成材料向单位报告,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到目前为止,重新审批留职带薪发展产业人员共有47人,并对这部分人员按?AA县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县办通?2012?32号)文件规定,扣发了工作性津贴(奖励性绩效),未能重新审批人员已全部回原单位上班。 (2)规范对外出学习人员问题的管理。对外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攻读研究生等学习31人,要求单位和主管部门重新审批,并按县办通?2012?32号文件规定,扣发了边补、公务话费、工作性津贴(奖励性绩效)等工资。到目前为止,外出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攻读研究生等学习15人,其余人员已先后毕业。 (3)治理各单位间无序借用人员的问题。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县办发[2007]10号)文件要求,对没按审批程序由单位间自行借用人员于日前全部回原单位上班。到目前为止,按审批程序办理借用人员共94人,其中借调县外人员6人(分别借调到遵义市疾控中心、市统计局、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新蒲新区、市交通局、市农业委员会各1人),县内乡镇、部门间借用88人,主要是抽调干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4)治理因病长期请假的问题。按照县办通?2012?32号文件规定,对癌症、精神病等特种病的6人工资按相关规定全额计发。其他的非特种病请假人员要求单位重新进行审批,到目前为止,有10人因病长期请假,单位按规定扣发了部分工资。 (5)治理长期不归人员的问题。按相关规定已对AAA(AA镇)、AAA(水务局)、AAA(AA卫生院)、AAA(电视台)、AAA(县医院)、AAA(县医院)、AAA(城管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停发了工资,并根据具体情况办理了辞退手续。曾庆明(新建林业站、失踪),按照宣布人员死亡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死亡手续。 (二)“吃空饷”形成原因。 1、少数单位法纪意识淡薄,认识上不到位。一些主管部门认为财政的钱谁都可以分一杯羹,浪费也不要紧,对本单位人员吃空饷的事实则听之任之,做老好人。有的单位甚至为了小团体的利益,不惜违法违纪盗取或冒领财政资金。 2、人事管理不规范。对单位人员的非正常性离岗、借用、休假等情况,人事主管部门对单位缺乏必要的约束,全县也没有规范性的文件予以明确。同时,人事、财政部门在干部流动过程中也存在脱节的现象,有些人员调出或离岗虽经过了人事部门批准,而财政部门由于毫不知情而继续统一发放工资。 3、部门越权批准离岗。县政府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留职带薪发展产业的有关文件,但有些部门片面理解文件精神,自行批准了部分人员外出创业和经商等,这是导致吃空饷的一个直接原因。 4、管理机关和监督机关职能弱化。近年来,各级针对“吃空饷”相应出台了文件,但在执行中仍有不到位现象,单位领导未有认真对待,监督机关未有切实开展工作。随着管理职能逐渐弱化,导致一些单位的个别干部职工长期未有上班,大多数人平时都在从事个人营利性活动。 5、单位对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由于现在退休人员退休费是实行财政统发,与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单位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遗属补助人员大多是由其家人代领或财政统发,单位对其本人的实际情况掌握得并不全面。 (三)“吃空饷”的表现形式。 1、干部职工擅自离岗、离职; 2、脱产学习(考研、进修)期间或毕业后在外地上班; 3、非疾病原因请假长期在外; 4、借用到县财政供养范围之外的单位且借用时间在6个月以上; 5、单位自行出台文件或以其他形式批准干部职工离岗; 6、按规定办理了留职停带手续但期限已满; 7、以招商名义长期不在岗或在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篇二:(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包括最近的“三定”规定文件,机构全称,合署单位、加挂牌子、机构级别、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级别、内设机构高配情况等情况。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编制情况:包括编制数总数、各类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总数,使用各类编制的实有人员数。 编外聘用人员数、借调人员数。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包括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非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 4、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个,具体情况为: (1)单位1:包括单位全称,最近的批准文件、级别、经费预算形式、是否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核定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单位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和配备数、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及配备数、编外聘用人员数、借调人员数等情况。 (2) 单位2: …… - 1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本文来自: 池锝 网:超编情况报告)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出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和调出人员**人办理出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
附件:1、自查报告中提及的机构编制批文。 2、
单位(盖章) 2012年月日 - 2 -篇三:关于对xx县水利局局长XX同志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xx县水利局局长XXX同志 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情况的报告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根据工作安排,县“三责联审”工作小组对县水利局局长XXX同志进行了“三责联审”(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现将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月XX日,县“三责联审”工作小组在县水利局会议室召开了联审进点会议,参加会议的XX名同志为县水利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以及部分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联审实施方案,并对XXX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会后,工作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访谈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查阅水利系统机构编制相关台账资料,对XXX同志任县水利局长期间,重点是近X年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联审期间,我们还认真听取了部分同志对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等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二、综合评价 (一)查阅台账资料 编制组认真查阅了县水利局涉及机构编制议题的会议纪要和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主要有干部任免文件、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名册、领导职数调整的相关手续、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单位年度。经查,县水利局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比较齐全,人员纳销编、干部任免、领导职数调整、工资发放基本能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二)组织民主测评 测评结果显示,对XXX同志履行机构编制责任情况和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的评价,XX人为满意,1人为基本满意;对本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和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的评价,XX人为满意,XX人为基本满意;无人提出XXX同志任职期间有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现象。 (三)信访情况 联审期间,编制组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人员对XXX同志在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同时还征求了县纪委监察、信访部门的意见,也未收到有关单位或人员对XXX同志在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信访件。 三、存在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员超编现象 1、行政机关超编情况。经审核,县水利局机关共核定行政编制X名,行政附属编制X名,核定局机关领导职数X名。目前实有行政人员X名,其中领导干部X名,科办员X名,提前离岗人员X名。另有行政附属人员X名。通过情况对比,局机关行政人员超编X名,实行提前离岗政策是造成人员超编的主要原因。 2、事业单位超编情况。县水利局共有下属事业单位X个。其中,直属单位X个,基层闸坝所X个,乡镇水利站X个。上述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X名,目前实有事业在编人员X名,超编单位共有X个,共超编X名。造成我县水利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超编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编制核定标准严重滞后。目前全县水利系统的事业单位编制数绝大多数是依据国家和省机构编制部门在上世纪80年代的有关文件核定的,已不能适应当前快速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国家退伍士兵安置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城镇士兵退役安置政策,每年水利局都要安置一批退伍士兵进入水利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水利系统在编人员中属政策性退伍安置的约占30%。 (二)机关存在人员混编混岗现象 目前,水利局机关在编人员中,除因提前离岗不在岗X名同志外,各科室工作人员中有少部分为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人员,造成机关人员混编混岗。其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年龄趋于老化,行政编制人员少、业务人员断层,现有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而且不利于全县水利事业的长远发展。 (三)事业单位专技人才相对短缺 全县水利系统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在编人员偏多,而真正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却相对偏少的情况,基层站所形势更是不容乐观。以侍庄乡水利服务站为例,该单位核定事业编制X名,实有在编人员X名,目前实际在岗X人,但真正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仅有X名同志,他们不仅要承担县水利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而且还要配合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做好地方安排的各项事务性工作。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全县水利系统绝大多单位由于人员超编已数年未进新人,尤其是国家正规院校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更是十分匮乏,于是出现了“人员超编却又缺人”的怪现象。四、有关意见和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结合县水利局存在的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意见: 1、加大行政机关公务员招录力度,逐步减少机关借用人员,切实杜绝机关混岗混编现象。 2、适当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水利系统事业单位,有效减轻事业单位超编压力。 3、建议国家、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重新制定水利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标准,便于基层事业单位引进或招录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县“三责联审”工作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篇四:(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潍坊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 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工勤编制**名。(事业编制**名)。 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副厅级领导单列编制**人,人大政协驻会常委单列编制**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县级领导职数**正**副;县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县级领导职数**正**副;县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 离岗**人,其中:离岗占用正县级非领导职数**人;占用副县级非领导职数**人;占用正科级非领导职数**人;占用副科级非领导职数**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7.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2年**月**日篇五:(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潍坊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沿革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年(**编委,*编[****]**号文件)。**年我单位机构名称调整为****(加挂****牌子)(*编[****]**号……)。 内设机构共**个(**编委,*编[****]**号文件),分别为……,其中****加挂****牌子。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我单位编制**名,其中行政(政法专项)编制**名,群团事业编制**名,工勤编制**名。(事业编制**名)。 现实有**人,其中:行政(政法专项)**人,群团事业**人,工勤**人。副厅级领导单列编制**人,人大政协驻会常委单列编制**人,行政(群团事业)离岗待退**人,工勤离岗待退**人。 编外聘用、统发工资不占编等**人,其中编外聘用**人,统发工资不占编**人。占编不在岗**人,……。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目前,核定县级领导职数**正**副;县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现实配县级领导职数**正**副;县级非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领导职数**正**副;科级非领导职数**正**副;……。 高配领导**人,高配至**级。兼职领导**人,**级,所兼职务**。 离岗**人,其中:离岗占用正县级非领导职数**人;占用副县级非领导职数**人;占用正科级非领导职数**人;占用副科级非领导职数**人。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 三、与实名制数据库信息不一致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有以下机构编制情况与实名制数据库中信息不一致,具体为:…… 主要原因是:…… 四、整改措施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7.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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