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退役士兵安置户口,二级士官2015年底退役,不再今年安置之内吗?

听说今年去当兵,当十二年回来,退伍费最低八十万,是真的吗?我明年去当兵,十二年回来退伍费给多少? 年去当兵,听说都是三年,那退役后给_微博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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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年去当兵,当十二年回来,退伍费最低八十万,是真的吗?我明年去当兵,十二年回来退伍费给多少?
听说今年去当兵,当十二年回来,退伍费最低八十万,是真的吗?我明年去当兵,十二年回来退伍费给多少?
相关说明:
如果十二年回来。给安置工作不安置。
好,十二年退伍回来给80万是传言的,我国目前负担不起这个么高的费用,将来这种可能估计会有的
我认识的士官当兵十年以上,转业给了不到三十万吧,安置工作主要靠自己找关系
难说,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费用也不同。
听说今年去当兵,当十二年回来,退伍费最低八十万,是真的吗?我明年去当兵,十二年回来退伍费给多少? ……
你好,十二年退伍回来给80万是传言的,我国目前负担不起这个么高的费用,将来这种可能估计会有的。2012年当兵东北能给多少钱?我是吉林省四平市的。我12年去当兵。能给几万? ……
2012年当兵东北能给多少钱?我是吉林省四平市的。我12年去当兵。能给几万......当兵12年听说退伍能拿80万可信吗? ……
热心网友 | 来自: 贴吧当兵吧 | 发布于1 分钟前 评论
我武汉的,两年兵...2011-12...你好,,我想请问下当兵十二年有多少退伍费 ……
你好,十二年退伍回来给80万是传言的,我国目前负担不起这个么高的费用,将来这种可能估计会有的。现在当兵对以后的前途有好处吗?如果今年去当兵12年后成为士官,退伍时有多少退伍费啊?请专业人士回答,... ……
当兵12年后退伍,算起来应该是3期士官,那时应该叫转业了吧,3期转业应该给分配工作的,至于退伍费给多...无锡市大学生十二年退役后地方怎么安排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去当兵的,已经十二年了,想退伍,地方怎么安排 ……
无锡市大学生十二年退役后地方怎么安排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去当兵的,已经十二... ...今年去当兵了,听社区主任说两年退役给12万退役费。。我是福州这边的。。为什么会这么多?? ……
不好说,你去部队服役时立功了,奖金就不只12万了,或者你服役时,领导看到你别的方面特长,就提拔你到精...我男朋友在湖北当兵,今年快满十二年了,退伍费大概有多少? ……
要看是否城里户口 城镇和农村户口差别很大的空军当兵十二年农村户口今年退伍安家费多少? ……
看退伍时的头衔来领取相应的退伍费。 退伍费补贴列表如下: 义务兵:13050。 下士(一级士官)(农...想去当大学生兵,顾虑很多,十二年回来还能不能适应社会,还有十二年的兵最后能得多少钱呢。 ……
手机版 我的知道 搜索答案 想去当大学生兵,顾虑很多,十二年回来还能不能适应...如大学生当兵四年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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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5〕59号)&
稿件来源:中国就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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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驻沪部队,武警上海市总队: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5年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39号)和《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该市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接收安置的任务和对象
2015年士兵将分为两批退出现役。其中,2013年夏秋季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间统一为日;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退出现役时间统一为日;转业士官退出现役时间及相关问题由民政部、总参谋部另行通知。该市接收安置的2015年退役士兵数量,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安置任务执行。安置任务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落实安置,市政府不再另行下达安置任务。2016年9月底前,要基本完成该市2015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凡符合该市接收条件的以下退役士兵,由区县安置部门按照国家和该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接收安置:
(一)退役义务兵。包括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按照有关规定,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
(二)退役士官。包括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或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二、接收安置的政策措施
(一)积极做好一年两次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今年是2013年实行夏秋季征兵工作后退役士兵分两批到地方报到的第一年,接收安置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对今年9月离队的退役义务兵,要按时接收,原则上与今年12月离队的退役士兵一并纳入2016年安置计划。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今年边接收边安置,特别是对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要尽可能及时提供教育培训、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更好更快实现就业创业;对今年12月离队的退役士兵,要及早谋划部署,及早预留资金,及早协调岗位,尽可能缩短接收安置周期,确保接收安置与士兵两次退役工作有序衔接。
今年又是《安置条例》施行后征集的士兵大批退出现役的第三年。其中,退役义务兵将继续全部执行《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即除了《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政府安排工作的以外,其他退役义务兵将全部办理自主就业手续;对2011年《安置条例》施行以前入伍、2015年退役的士官,根据本人自愿,可选择执行《安置条例》,也可选择执行其入伍时国家和该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政策规定。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总结以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安置条例》,继续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军队士兵一年两次退役的接收安置办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具有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二)大力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该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36号),积极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退役士兵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该市事业单位等考试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在该市警察学员的招录中,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定向招录一定比例的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对报考的退役士兵,放宽限制年龄至28周岁。2015年退役士兵报考警察学员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务员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制定。
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岗位要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要优先选拔优秀退役士兵充实村(居)委会班子,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村官”考试,考试合格的优先招录为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凡从单位入伍的退役士兵,均保留劳动关系,退役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市、区县政府要为退役士兵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可结合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帮助有创业要求、具备创业条件的退役士兵实现创业,按照规定提供政策扶持和税费优惠,鼓励社会设立创业基金或项目,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创业带动就业。
(三)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各项优待扶持政策。对领取退役金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要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该市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沪民安发〔2012〕12号)要求,及时、足额地发放地方经济补助。要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实现农村退役士兵享受与城镇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该市有关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要按照“规范、便捷、优质”的要求,并根据退役士兵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加快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以利退役士兵及时了解安置政策、获取就业信息;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退役士兵与用人单位有效对接;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形成的有益做法,不断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四)强化教育培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进一步完善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要向退役士兵大力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提高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参与劳动力市场就业竞争的能力。探索开展该市范围内易地教育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教育培训任务,推动建立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使退役士兵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实现稳定就业。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内容,研究探索政府购买、委托社会公益组织或中介服务部门承办培训具体事务。
对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并要求进入该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当年度退役士兵,区县有关部门要为他们组织高中课程复习班,所需费用由教育经费予以补助。其中,符合条件的,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经考试进入该市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全日制大专(高职)院校就读。具体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及报名时间等,由市教委、市民政局另行安排。对考取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当年度退役士兵,市安置部门可统一组织举办入学前高中课程强化培训班,为他们顺利接受高等教育打下良好的文化知识基础。
(五)保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落实岗位。各区县要将2015年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指标及时分解落实到辖区内的接收单位。为了适当缓解区县安置负担的不平衡,由黄浦区承担20个统筹指标任务,浦东新区承担20个统筹指标任务。有统筹指标任务的区县要讲大局、讲纪律,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并于2016年3月底前,将落实的统筹指标报送市安置部门,再由市安置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下拨给有关区县。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各接收单位不得以劳务派遣、有偿转移等形式,代替履行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要通过量化士兵服役贡献,公开安置对象、安置岗位、安置程序、安置结果等办法,保障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安置。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要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工作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要拿出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该市国有企业招收录用退役士兵的,要与退役士兵直接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和在服役期间荣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含个人三等功)奖励、因战因公被评为5级至8级残废等级、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该市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有空额的,要拿出合适的岗位,组织定向招聘,经过考试考核予以录用。对服役期间因战(含对敌作战、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含个人二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可免试直接安置进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退役士兵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制定。
(六)妥善处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中的特殊情况。对转业士官和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被评为5级至8级残废等级的退役士兵,要重点安置、优先安排,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专门的安置方案。对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士兵,要做好帮扶工作。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以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或者转移接续之前,在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经区县安置部门审核后,按照85%的比例予以补助,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列支。从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役后要求复学的,由原征集地的区县负责接收安置,并办理户口落户(恢复)手续;不要求复学的,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其退役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负责接收安置。
(七)保障退役士兵各项合法权益。各接收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该市的有关规定,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确保退役士兵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的待遇。对政府安排工作的服役10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退役士兵军龄连同待安排工作时间按照该市现行规定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各接收单位按照《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落实退役士兵就业后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对退役士兵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各种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相关争议仲裁部门要依法受理,依法解决,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接收安置的工作要求
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关系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密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该市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增强国防观念,积极履行安置责任和义务,坚决维护《兵役法》的严肃性。要坚决纠正片面强调局部利益和困难、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违法行为。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歧视退役士兵,不得以不符合本单位用人标准为由,拒绝安置退役士兵。凡与《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部门或行业规定,一律不得执行。要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作为“双拥”考评的重要指标,对退役士兵工作安排、教育培训以及伤病残士兵相关待遇不落实的单位要予以“一票否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拒绝完成安置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兵役法》《安置条例》以及《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对完成安置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退役士兵到地方后自主就业创业、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要予以表彰、奖励。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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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请问您一下,我现在是二级士官,今年28岁,2011年可以退伍,是农村户口,入伍前是职业中学毕业,现在在部队上修大专文凭,请问我退伍后可以参加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吗?
回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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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北京市西城区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通知
中公发布: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公教育提供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相关信息,供军队退役士兵参考。欢迎加入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交流群,和战友一起交流讨论。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西政发〔2010〕5号公布)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2009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3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9〕40号)精神,为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0年是军队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将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西城区双拥工作的有关规定,继续把安置工作作为双拥模范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加大依法安置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安置政策没有落实的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责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把安置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安排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办法,充分调动用工单位的安置积极性,拓宽安置渠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确保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二、接收对象
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对象为:
(一)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役超过2年,应安排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士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而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安排退出现役的;超过本岗位规定的最高服现役年限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收时间
接收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时间从2009年12月初开始,至2010年1月底结束。驻香港、澳门、西藏、新疆和青海玉树、果洛地区的部队,退役义务兵和复员士官的接收时间可适当延长。转业士官的接收时间按民政部、总参谋部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安置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精神,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一)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凡在西城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全部纳入区安置退役士兵的范围,依法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积极完成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
(二)科学合理地制定安置计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区属企业的安置计划,其余的安置计划,由西城区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制定。区人民武装部和各街道人民武装部协助西城区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具体落实安置指标,共同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按照计划分配的指标,完成安置任务;驻区单位按照原有单位职工总数1%的比例,新建、扩建单位用工人数10%的比例,安置退役士兵。
(四)安置退役士兵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实行&双向选择&、&单向选择&、&指令性分配&三个阶段安置;转业士官实行指令性分配安置。采取公开岗位、统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坚持鼓励先进、区别对待、积极稳妥的原则,对转业士官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义务兵、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的退役士兵,要重点安置,优先安排。
(五)对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择业指导,并做好全程跟踪调查,随时了解并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对积极完成安置任务,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奖励经费从区财政安置经费中列支。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北京卫戍区《关于做好200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00〕41号)精神,用人单位按计划接收复退军人确有困难的,经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批准,可以按每人3万元至5万元的标准支付有偿转移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拒绝接受安置任务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并对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区政府负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完成接收安置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
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了解掌握退役士兵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退役士兵正确认识国家、军队和北京市改革发展的形势及前景,树立自强、自立精神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服从政府安置。
要继续落实我区有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政策,按照政府扶持、个人自愿的原则,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适应用工岗位需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根据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求,采取定向培训、开办专业培训班等形式,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提高基本职业技能,增强择业竞争能力。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对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在录取、学费等方面实行优惠,并将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六、落实政策,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为鼓励退役士兵以多种方式就业,采取政策扶持和经济补助相结合的安置措施,在就业安置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确保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一)退役士兵应征入伍前已在用人单位办理了正式录用手续的,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单位撤销、倒闭不能安排工作的,由上一级主管单位负责安置;没有主管单位的,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二)义务兵退出现役予以安置后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按照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情况确定。其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待分配的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非个人原因未安置的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从日起、转业士官自部队停止供应之月起至西城区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发出《北京市复员退伍军人分配信》的当月止,按照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多发放6个月。
(四)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凡提出自谋职业,不需要政府安置工作的,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经西城区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批准后,按照义务兵3万元、一级士官3.5万元、二级士官4万元、三级士官4.5万元、四级士官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区政府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出资缴纳两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从日起算,两年后由个人继续缴纳),发给《自谋职业证》。因个人原因中途转出档案关系的,&三险&从转出之月起终止。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档案,由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免费保管。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经批准之日起,两年内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的,要交回《自谋职业证》,并退回所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安置部门为其出具《北京市复退军人安置分配信》。
(五)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优先办理证照、安排场地和摊位。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规定的费用外,在3年内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
(六)根据市民政局、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关于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意见》(京民安发〔号)的精神,凡选择参加考试院教育培训的,除享受自谋职业标准条款待遇外,另发给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凭教育考试院证明领取),并于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报名表。参加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习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在享受两年政府出资的社会保险外,可以为其报销第3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七)鼓励退役士兵自己联系接收单位。凡自己联系接收单位(单位不在北京市、西城区安置计划指标内)的,由本人递交书面申请,经西城区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批准后,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经济补助,并出具退伍军人安置分配信。
(八)自谋职业、自己联系接收单位的,自本人报到之日起5个月内,向西城区人民政府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由安置部门将其档案退回原部队。已给予安置的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在接到《北京市复员退伍军人分配信》1周内、无正当理由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安置资格,由安置部门将其档案移交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社保所。
(二)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在农村入伍后私自购买城镇户口的,一律不予安排工作。
八、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日发布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09〕8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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