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年多,未达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但在治疗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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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
4583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很多劳动者在受到之后会由于各种原因,在工伤期间提出,公司对工伤员工有补偿吗?工伤期间解除有哪些补偿呢?具体的情况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五至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2012年,市区鉴定有的工伤职工1368人,有887人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占65%。工伤职工在确定伤残等级后立即提出解除或,其“利”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一笔数量客观的经济补偿,但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关系相比,此举也存在一定得“弊”。二、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这个又哪些损失?因为从立法的目的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对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至预期寿命期间可能发生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补偿,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的相关。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第二十八条规定,自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损失还有:(一)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二)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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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案例:甲员工日受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认定为9级工伤,养假8个月后重新来公司上班8个月后,再次提出因之前受伤部位复发需要修养,此种情况,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首先:对于工伤不同的伤残等级规定是不一样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即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例中被认定为9级工伤,故而是可以满足上面第三条的。
  在解除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有:
  1、提交病假单,首次要确认是否为工伤?若是旧伤复发一定要确认是否旧伤复发。
  2、对于提交的是工伤或旧伤复发的工伤病假单,若认可,确认停工留薪或者重新认定停工留薪。不认可的情况,需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证明,旧伤复发情况下更为注意。
  3、对于已经确认认可,需要根据医院病假单来判定,停工留薪的时间,最少不低于1个月,最长为12个月。旧伤复发可以或再满一年提前15天,再提出申请延长,单位认可的情况,确认停工留薪的时间,最少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案例中,因被认定为9级工伤,若要解除劳动关系,应按如下条件执行:
  1、劳资关系解除情况:单位主体消失、协调解除、员工主动提出主职、合同期满不续签。
  2、针对协商解除,员工愿意的情况,经济补偿即为N倍,具体算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案例为六个月。基数按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魔都计算,15年社平工资5939,即赔偿金额为34。
  3、若是合同期满不续签:根据单位服务年限赔偿N倍即可,具体算法是也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解除与合同期满不续签,若是确认为旧伤复发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是停工留薪期结束才可以解除。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伤残级别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笔补偿款(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针对此类案例,欢迎各位补充信息及建议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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