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计缴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可扣除其他税费吗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衢州市国税
作者:衢州市国税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问题: 我公司和境外一家设计公司签订房屋设计合同,境外公司派遣人员到国内进行考察并拟定初步方案后,再回到其公司进行具体设计。请问,该境外公司是否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
我公司和境外一家设计公司签订房屋设计合同,境外公司派遣人员到国内进行考察并拟定初步方案后,再回到其公司进行具体设计。请问,该境外公司是否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因此,该项设计业务需按劳务发生地来判断是否属来源于我国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所述情况属于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如果属于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且所得与境内设立的场所有联系的,应该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自行缴纳不需要代扣代缴;如果与设立场所没有联系或者在境内没有设立场所,需判定是否构成常设机构,如未构成常设机构,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构成常设机构,且能够准确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按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如不能准确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微信公众平台:搜索"爱财税"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来源:财税网整理 14:41:00
关于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解析
  在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从源泉扣缴管理到股权转让所得确认等方面出台了许多相关文件。在众多文件中,有两个文件值得纳税人特别注意。&   第一个文件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该文件主要内容为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这一文件明确了税收扣缴的主体和具体应该承担的扣缴责任,股权转让双方都必须注意相关规定。&   该文件值得纳税人特别注意的内容有三个方面。第一,转让股权的非居民企业的责任。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应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二,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的责任。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第三,这一规定从日开始执行。&   源泉扣缴责任重大,特别是非居民企业转让国内企业股权涉税金额巨大,事关国家利益。纳税人若忽略相关规定而没有履行扣缴义务,将会受到税务部门的严厉处罚。&   第二个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该文件发文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且针对的转让交易为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在股权转让所得计算方法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对纳税人有较强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具体来说,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果被持股企业有尚未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   境内外所得的划分。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同时转让境内或境外多个控股公司股权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应将整体转让合同和涉及本企业的分部合同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分部合同的,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被整体转让的各个控股公司的详细资料,准确划分境内被转让企业的转让价格。如果不能准确划分的,主管税务机关将选择合理的方法对转让价格进行调整。&   税收优惠的享受。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并向省级税务机关申请核准。&   该文件还明确了一些反避税条款,纳税人尤其需要注意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以避免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其相关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6个方面的资料: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境外投资方与其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情况,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境外投资方设立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说明,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可以按照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第三,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以上两个文件对非居民企业之间转让境内公司的股权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税款计算、特殊情况处理,及此类股权转让涉及的境内企业的相关义务做了清晰的规定,对于涉及此类交易事项的企业应对文件正确理解,按期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关注微信公众号"爱财税",传递专业财税知识!
欢迎转载财税网的文章,请注明出处: ()
Donvee资讯创造价值 知识缔造财富
热点标签:&&&&
作为财务人员一般希望知道企业所在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率大致是多少,可以做为企业的参考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息只能是税务局内部才知道,不提供给企业.中国财税网现提供部分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给大家!如下示: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需要对出纳员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存现金数额,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总会计师或财务处(科、股)长开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可以简称为联合办证,是指纳税人只向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一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件。
账户分析方法的特点是不先审查报表和凭证,而是直接在账面上审查,以便发现可疑账项,为进一步审查提供线索。在线QQ客服
电话:400-168-9795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些外国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了办事机构,进行业务来往,虽然实际管理部门不在中国内,但还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那么这部分称为非居民企业缴税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业务描述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在中国境内取得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所得并实行指定扣缴的非居民企业,在无扣缴义务人情况下或其他原因需自行向税务机关按次或按期申报其所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报送资料1.必报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条件报送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时:(1)《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2)《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3)由协定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前一个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企业,可以缔约对方运输主管部门在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前一个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法人证明代替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个人,可以缔约对方政府签发的护照复印件代替税收居民身份证明;(4)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5)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特定条款税收协定待遇或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应当提交的证明资料。(6)非居民纳税人自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其他资料。(7)非居民纳税人提出补充享受协定待遇并退还多缴税款的,除受理以上资料以外,还应要求非居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补充享受协定待遇情况说明。(8)上述报告表和资料均应采用中文文本。相关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要求非居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供中文译本。受理岗可以复印件受理上述第(3)至(5)项资料,但应要求非居民或扣缴义务人在复印件上标注原件存放处,并加盖报告责任人印章或签章。(9)非居民企业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的,报送代理。三、缴税流程1.受理(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的,受理纳税人申报并录入申报信息。(2)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4)如需调整前期的申报或对前期申报进行补充申报,则通过申报错误更正业务进行办理;如属于纳税评估自查补报,则通过纳税评估通知书进行办理。2.归档归档资料为报送资料清单中标注为归档的各项资料。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流程是怎么样的”问题的内容,缴纳所得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如果企业有税务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咨询。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无锡在线律师
400-400-400-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