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横琴人才公寓发展环境方面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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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国家发展战略布局中,横琴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人才开拓事业的空间大、平台广、机会多,具有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宏伟目标,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区域人才合作开发的发展经验,促进横琴新区人才优先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珠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20年)》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精神,以及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最新要求,结合横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特制定《横琴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年)》。
一、建设背景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其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更加凸显,人才强国战略已上升为国家基本战略,人才优先发展成为国家和区域抢占先机、赢得主动、推动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这为横琴新区制定实施人才发展规划指明了方向。
珠海作为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中扮演着排头兵角色,取得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显著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珠海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低碳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期,为此迫切需要加快人才发展,通过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动珠海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塑珠海发展新优势,培育珠江口西岸地区新的增长极。
横琴作为珠海市146个海岛中最大的岛屿,毗邻港澳,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在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中承担着厚重的历史使命。通过横琴开发发展,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提供空间,为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打造新载体;同时,通过加强粤港澳人才合作,搭建港澳地区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进入内地的新通道,实现珠三角区域人才合作、优先发展的新突破。开发、开放横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珠海特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再创特区新优势,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落脚点。
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是横琴新区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地处粤港澳结合部的优势,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人才是推进横琴发展的第一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知识经济大背景下,横琴新区必须抓住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以全球为坐标,以粤港澳合作为纽带,以珠三角城市群为基础,走出一条人才优先发展的道路,推动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建设向“人才引领产业”方向发展,全面提升粤港澳区域的人才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人才在引领和支撑横琴新区发展中的先导作用,在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指导方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为指导,以《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复》为依据,以《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为基础,围绕横琴建设粤港澳合作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政策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新平台的战略定位,以合作、创新、服务为主题,重点产业发展为基本平台,重大项目为重要载体,率先建成粤港澳一体化的人才合作示范区,着力打造人才政策融合、营商环境融合、生活环境融合、文化氛围融合的“人才生态岛”,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示范。
(一)创新驱动,融合港澳。
充分利用横琴独特的区位优势,用好、用足、用活国务院批复的各项改革创新政策,先行先试,积极开展人才管理体制、人才发展机制、人才服务机制、人才投入机制及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的深化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人才政策配套措施,以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带动人才服务创新,与港澳实现人才服务的融合,营造粤港澳一体化的营商环境、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形成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合理对接、融合共生的人才紧密合作发展新格局,创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区域品牌。
(二)产业联动,集聚高端。
以旅游休闲产业为核心,重点围绕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等产业需求,以项目、园区为载体,优先港澳、面向国际引进国内外优秀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引领产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端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集聚技术、集聚项目、集聚创新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高端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带动横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带动多层次人力资源体系开发,实现以产业优势强化人才优势,以人才优势塑造产业优势,打造高端人才移民岛,大力提高区域人才承载力和吸引力,形成优势产业聚集优秀人才、高端人才引领经济发展的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强化政府引导及服务力度,以市场配置为主导方式,加快建设适应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增强在特色重点产业引进、培养、留住高端人才的区域竞争力。充分利用港澳成熟的人才培训资源,以着实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为根本任务,构建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发体系。通过市场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更好地激发人才队伍整体活力和创造力;在现有国家、省市人才政策基础上深化开展人才管理改革创新,以项目集聚产业人才,以人才推动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薪酬激励体系;创建政府、市场和社会良性互动的统一规范的人才市场,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注重高端人才资源市场建设,加大人才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提升人才市场的高端化、国际化水平。提高政府人才服务意识及人才服务专业水平,形成人才为区域服务,区域为人才服务的共生、共赢、共享格局。
(四)环境和谐,人才生态。
着力建设国家政策支持、地方政府统筹协调、粤港澳区域紧密合作、横琴主体开发的聚才、育才、用才、留才的人才发展环境;着实提供教育、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民生福利等方面优质公共服务的生活环境。鼓励工商企业界、专业服务界、学术界、传媒界等方面的互通交流,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开发、协同发展的社会环境。倾力打造生态优良、环境友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共同营造高品质、国际化“人才生态岛”和人才优质生活圈。#PAGE_BREAK#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横琴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引进和培养规模适当、结构优化、素质高、国际化、高端化的人才队伍。以高端引领增创人才创新实力,确立区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逐步建成市场主导、多方互动的人才配置格局。形成不同背景各类人才共生、共享的“人才生态岛”,率先建成国际化、信息化、多元化、一体化的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以及独具跨区域密切合作特色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打造成开放岛、活力岛、智慧岛、生态岛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人才资源总量增长,结构优化,素质提高,高端人才集聚。在保持人才资源总量快速增长,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专业人才、社会组织人才等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基础上,利用横琴与港澳毗邻,地处“一国两制”交汇点和“内外辐射”结合部的区位优势,围绕七大重点产业,优先港澳、面向国际引进高端人才。
——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凸显,区域竞争力明显提升。高端人才和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的效益显著提高,尤其在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重点产业领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
——人才开发及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才政策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效果,粤港澳融合共生的人才发展环境逐步形成。
(二)阶段目标。
2013年到2017年,以旅游休闲产业为核心,以高端服务业人才为引领,大力实施产业人才集聚战略和人才优先投入政策,着力加强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初步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的人才服务体系,人才投入不少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一流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根据横琴经济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计划,2013年至2017 年间,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医药卫生和科教研发、高新技术和其他产业人才发展对应设定以下三个级次的阶段目标:
横琴新区年各年度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目标&& 单位:人
到2020年,建成高端服务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聚集高端服务业产业人才集群,人才优先投入、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先行先试成效显著,港澳人士往来横琴的便利性进一步增强,形成国际化、信息化、多元化、粤港澳一体化,具有包容性、可持续发展的高端服务业人才发展“生态圈”,人才国际化程度和人才满意度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形成粤港澳区域人才竞争新优势,人才总数争取达到12.6万人,人才投入不少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人均GDP达20万元/人,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5%,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国际化服务业人才战略高地。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优先引进创新创业国际化高端人才。
根据《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的横琴发展定位,突出培养造就适应横琴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国际化高端人才。按照“优先港澳,面向国际”的原则,引进培养以休闲旅游服务、商务服务、科教研发、高新技术等产业人才为主体的国际化高端人才,建设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创新创业高端人才紧密合作示范区、先行区”。
全面贯彻落实《珠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珠字[2012]3号)及《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工程,扩大人才规模,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增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大力度吸引港澳为主的国际高端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在产业发展、技术攻关、科技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搭建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引导创新创业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向企业集中;以便利的准入政策、特殊的优待政策和来去自由的通关政策,营造高层次创新人才优质营商环境;以港澳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着力培育一批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搭建高端人才聚集的平台,形成人才高地。
(二)重点开发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充分发挥横琴的区位、环境和政策优势,加强适应横琴发展需要的主导产业高端人才体系建设,吸引港澳为主的国际高端人才资源。重点培育现代旅游服务业人才集群、现代商务服务人才集群、金融服务业人才集群、文化创意人才集群、中医保健人才集群、科教研发和高技术人才集群。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建立人才紧缺指数发布制度。设立创业绿色通道、争取重大项目带动、建立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互认机制、与以港澳为主体的境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引导才智国际交流,打造人才事业发展平台。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强化政府人才公共服务职能,成立高层次人才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购房补贴等方面制定妥善政策,为人才发展创造安居乐业的保障环境,打造人才生活服务平台。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合作,深化国际创新交流,建立有利于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和投融资环境,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营造自由宽松、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给予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相应的政治待遇、优良的生活待遇,打造人才发展保障平台。
(三)系统培育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专业人才。
充分利用香港和澳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专业人才资源优势,以引进促培养,以合作促创新,以创新促融合,以融合促提高,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国际化、精通港澳合作的社会管理人才,共同开发公共事务管理需要的教育、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民生福利、法律事务与治安、城市建设、征信管理及诚信建设等公共服务专业人才。
充分利用澳门大学横琴校区优势,探索创新教育合作模式,打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实施本土中青年骨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及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创新港澳高端管理人才参与横琴开发建设的合作模式,以合作模式创新带动本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与国际接轨;有计划有重点遴选中青年骨干人员以参观、考察、学习、交流、交换、访问等形式“走出横琴”,接受国际化管理理念。加强粤港澳三地社会民生、专业服务合作,培养造就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综合素质优的专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队伍。
(四)统筹建设区域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队伍。
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善于现代经营管理的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建设一支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构建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区域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培养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立多层次人才协调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
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创新引进、评价、激励机制,增强国际化培训力度,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以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引领,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力提升技能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积极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的有效模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国际交流合作。把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区域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实施平等开放的人才开发体制,重点培养一批社会组织代表人才,引导带动社会组织人才充分发挥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PAGE_BREAK#
五、改革人才体制机制
(一)创建全覆盖的人才工作格局。
创建纵横一体、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人才工作格局。
横琴新区党政“一把手”带头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第一要务”。横琴新区党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人才工作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重点抓好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重大工程设计、重点人才培养以及先进典型宣传。建立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听取专家意见的直通车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人才工作制度,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与各社区、产业园区以及有关领域进行对应划分,负责对口联系,形成区域分格、单位对格、职能到格的全覆盖模式。
加大人才工作研究力度,以课题研究、专题研讨、人才论坛等活动形式,为促进新区人才工作科学化、人本化、法制化提供理论支撑、方法指导、决策建议。
(二)构建粤港澳人才开发合作机制。
政府根据横琴、香港、澳门三地人才、经济、产业发展状况,制定人才合作的原则和目标,构建相互衔接的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与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形式多样化,合作内容多元化,协调机制市场化的合作机制。建立三地人才开发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横琴、香港、澳门各方立场,加强协商协调协作,共同推进政策融合、制度衔接、服务贯通,促进粤港澳一体化发展。成立三地人力资源市场协会,进一步开放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市场准入标准,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之间的合作,实行信息互通、政策互认、准入统一、市场开放、流动自由。构建三地人才多领域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强与港澳政界、工商界、文化艺术界、学界及社会团体等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横琴国际人才发展论坛”,为粤港澳及海外人才合作政策研讨与学术研究提供固定平台,通过课题合作、学术交流等形式,打造具有横琴特色的国际化人才理论与政策研究品牌。
(三)推进人才管理工作法制化。
充分利用珠海经济特区享有的特区立法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加快人才立法,健全人才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理,保护人才合法权益,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打造法治之区,管委会成立港澳法律问题专家组,借鉴吸收港澳的法律制度。围绕人才培养、评价、流动、使用、激励、保障等环节,研究制定有利于人才汇聚、完整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体系。加大对人才在科研、技术服务、创新创业等活动中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
(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鼓励产学研联合引才。拓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渠道。积极落实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珠江人才引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依托重大项目、创新平台、产业联盟、创业基地等载体,积极吸引港澳和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外国专家和技能人才参与横琴开发。对横琴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技术等重点产业高端人才,采用定向引入、团队引入、多种方式优先从速引进。吸纳并试行聘用港澳优秀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到横琴任职,参与横琴新区的开发管理。
充分发挥港澳及国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势,推进港澳及国际知名高校在横琴开展合作办学、举办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利用名校品牌资源,汇集名校师资力量,聚焦七大产业,建立以高端专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管理人才教育培训为主的人才教育培训园区,有系统、全方位、多形式地培养适宜澳门和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为珠江口西岸地区各级政府和社会管理阶层开展高级培训,培养更多更具国际化思维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新型管理人才。
(五)构建人才自由流动机制。
建立人才供需预测和调控机制,定期发布职位供需信息,运用市场导向和产业政策导向,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引导科技人才流向高端产业功能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产学研相结合的经济实体,实现科技人才的重点聚集和优化配置,推进横琴人才集群化发展。
对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争取国家支持,逐步消除国籍、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简化引进程序和手续。探索推进通关制度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人事档案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国际互认制度,为港澳人士、国际人才在横琴就业、居住和自由往来提供便利,促进国际人才和粤港澳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诚信横琴有关规章制度,加大市场整顿和秩序维护工作力度。争取国家支持,探索社会保障对接,引进港澳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医保政策、医疗保险机构费用结算等方面与港澳衔接。
(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机制。
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争取国家支持,推动人才管理服务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完善金融信贷优惠政策、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政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科技企业激励保障政策,打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人才政策绩效跟踪反馈报告机制,委托第三方进行人才政策绩效调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政策予以调整完善。为吸纳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行业紧缺人才落户横琴,提供居住、子女教育、医疗、税费、旅游、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建立粤港澳高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完善横琴中介服务产业链。制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发展和规范各类人才社会中介组织,培育发展国际人才市场和专业化高端国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与港澳公共服务体系对接,开通粤港澳人才网,为三地提供快捷的人才需求信息。打造更加人本化、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新平台,开辟“流水线”服务专区和“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办事大厅、“一号通”民生服务机制、商务服务公司、重大项目督查督办等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海内外人才在横琴创新创业提供引导和支持。
(七)健全人才多元投入机制。
健全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政府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保障人才发展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实施、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各类人才教育培训及对横琴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的奖励。完善分级分类人才资助体系,有效整合人才资金,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以税收返还形式加大对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力保地方省市配套扶持和全面对接。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及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多渠道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在重大工程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人才经费。研究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的政策措施,制定支持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明创造资助办法,鼓励创造知识性财产。建立人才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人才资金动态管理和审计监督机制建设。
(八)夯实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人才资本产权激励制度,制定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抓紧落实国家赋予横琴新区的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研究制订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探索以购房或租房补贴,购房贴息、提供人才公寓、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优先解决人才的住房等方式,妥善解决住房问题。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优先推荐评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优秀科技专家。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制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贯彻CEPA关于促进港澳服务业向内地延伸的要求,在横琴建立一套与港澳对接的公共福利体系,保障港澳人才在横琴的福利需求。探索试行政府投保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落实每年定期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支持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各类人才提供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制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衔接办法。实施知识性财产保护政策,完善人才权益保护制度。#PAGE_BREAK#
六、人才政策
(一)人才引进政策。
实行多种人才引进方式。发布横琴新区人才紧缺指数和开发导向目录,针对横琴开发急需紧缺人才,制定专门引进计划,安排专项引进资金。探索人才荐才、项目吸才、机构带才、产业聚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引进方式,对举才、荐才、带才成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才实际贡献或入选计划的类型给予奖励。探索建立 “人才驿站”,为愿到横琴新区发展一时找不到落户单位或对档案、户籍、社保等有特殊要求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事挂靠或代理服务。鼓励柔性引才,对经认定以科技项目合作方式柔性引才引智的区内企事业单位,由横琴新区按项目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对国内以不改变户籍、不转接人事关系的形式,在横琴新区内就业或创业的非珠海户籍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条件审核批准后,在社保、税收、贷款、购房、项目申请、子女教育等方面,公平享受珠海市民和横琴新区居民的同等权益。
重点引进港澳人才。横琴新区要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就要重点引进港澳人才到横琴创新创业,扩大港澳人才在横琴创业就业范围。按照CEPA框架的有关规定,推动相关部委允许港澳医疗、教育、人力资源、银行、证券、建筑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人才到横琴执业,允许港澳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横琴就业创业,争取相关审批管理权限下放横琴新区管委会依法实施。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改革试点,引进港澳人才以多种方式共同参与横琴新区开发,力争直接聘任银行证券、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港澳专业人才到横琴工作或担任顾问。
大力引进海外人才。横琴新区发展需要在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的基础上,以国际化视野大力引进海外人才,以国际化标准提供人才发展的软硬件环境,构建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人才社区。在香港、澳门、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立横琴新区人才工作海外合作中心,与当地人才专业机构、人才社团组织建立引才合作关系,聘请当地知名人士为横琴新区“人才大使”,依托这些引才网络宣传政策、提供信息、加强联络;在纽约、伦敦等地开展横琴新区人才专项推介活动,举办“海外人才横琴创(就)业行”等考察活动,吸引海外人才集聚横琴。对横琴新区内高薪引进海外高层次技术研发人才、专业服务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年薪资助、合作团队建设资助以及表彰奖励。在各功能区规划建设过程中注重建设有利于各类人才沟通交流的软硬件平台,加速创新技术的传播和扩散,形成密集的区域人才合作和技术创新网络。
(二)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探索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专利、标准等知识产权和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科技成果和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入股办企业,其出资比例最高可占企业注册资本的70%。开展企业登记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市场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项目许可、经营场所审批相分离的企业登记制度。
加大创业融资扶持力度。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横琴创业融资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投资引导、创业融资补贴奖励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出资引导、吸引市场参与形成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对经认定的优质创业项目,直接出资孵化;专项资金安排专门的企业融资补贴奖励资金,用于信用融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风险投资的奖励补贴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安排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资金,对经认定的优质创业项目直接提供一定额度的融资担保。
强化财税优惠扶持。优化科技创业项目征集、评审、资助流程,探索创业项目资助核准制,提高评审资助效率和财政容失率。加大资助力度,对经评审认定的创业项目,实施分类管理,按类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特别优秀的可以一事一议。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费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政策优惠执行。
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在横琴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服务窗口,,提供全程首办、零成本创业服务,打造“无障碍创业”环境。横琴新区管委会财政采购会计、法律、人才招聘等专业服务,为经认定的区内创业企业提供创业阶段的免费服务。按照一人一档、一企一策的办法,聘请成功企业家和科技创业家担任创业导师。
(三)人才补贴政策。
落实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补贴。对在横琴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香港、澳门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具体实施办法按省政府规定执行。纳税人取得的上述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落实横琴特殊人才奖励政策。落实《广东省加快横琴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设立横琴特殊人才奖励专项资金,对横琴开发需要的特殊人才予以奖励。具体操作办法及享受补贴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
减免进口税收。横琴新区内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企业与科研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教学物品,争取国家支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高层次港澳人才、留学人员和海外科技专家来横琴新区工作,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的“特事特办”原则执行。
(四)人才评价政策。
人才评价的标准和方式。在横琴新区试点探索以薪酬、职位、从业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研发成果等为主导的人才评价办法,并允许按照该办法认定的横琴新区内人才享受户籍落户、创新资助、创业扶持、子女教育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政策优惠。突出高层次服务业人才认定,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进行评选,并依据其评审结果对高层次金融人才进行认定。对其他高端服务业行业,授予符合条件企业一定限额的推荐资格,企业根据相关标准推荐本企业的高层次服务业人才,获得推荐并通过专业组织审核者可认定为高层次人才。
职称评审改革和职业资格互认。开设横琴新区海外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定实施专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争取国家支持,探索突破当前职称评审按不同专业系列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自受理的传统模式,赋予横琴新区管委会对区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统一受理权,由横琴新区管委会和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联合组织行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在横琴新区内工作服务的人才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探索对港澳籍人才到横琴新区工作,其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由横琴新区管委会和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联合组织的行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规定程序直接确认;试点探索国际通行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国际知名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内部职级评价体系与国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对接办法,在横琴打造国际尤其是粤港澳职业资格“一试三证”认证的桥头堡,并辐射珠三角地区。一是面向国际特别是香港、澳门,探索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方便港澳地区就近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对鉴定合格者核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是争取国家支持,探索与香港、澳门合作开展“一试双证”、“一试三证”证书认证试点,实现一次考试可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港澳地区职业资格证书;三是研究、引进、翻译国际先进职业标准,开发新的培训教材、考试大纲、评价模式,面向港澳及国内推广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认证;四是面向港澳及国内外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鉴证服务。
(五)人才签证居留和通关政策。
探索试行横琴新型人才签证方式。争取国家部门支持,逐步探索在横琴新区设立服务窗口,构建一站式的人才签证申请与服务体系。争取国家支持,针对海外华裔人才,赋予15年免签证的长期便利;针对其他外籍人才,降低永久居留申请标准、扩大永久居留适用范围、赋予人才更多的国民待遇。
探索新型的横琴居住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探索符合条件的持横琴居住证的人员经批准可办理往来港澳地区一年有效多次签注;简化工作签证管理程序,对在横琴工作纳税的国(境)外人才,探索凭横琴居住证可申请免工作签证。
通关管理政策。实施方便三地直接往来政策,逐步推进横琴口岸24小时通关,争取国家支持横琴新区内从业人员凭居住证享受快速通关便利。争取国家支持允许澳门牌照交通运输工具在横琴新区内行驶,率先探索粤澳驾驶证互认,允许横琴高层次人才及紧缺、特殊人才申请办理两地牌车,相关审批权限下放至横琴新区。
(六)人才服务政策。
建立与港澳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探索社会保障对接,引进港澳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业人员,在医保政策、医疗保险机构费用结算等方面与港澳衔接。探索健全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补充养老、医疗保障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企业年金和政府购买商业团体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形式,为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建立与港澳互动的教育体系。健全各类涉外教育活动制度、外籍教师引进和本地教师输出机制,打造教育国际化窗口基地。推动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资源与港澳地区相互开放,共同研究跨境学生通关、交通等便利措施。积极推动横琴新区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的外籍子女在横琴新区就学的,享受国民待遇。争取国家支持横琴新区国际学校的招生对象扩大到在横琴新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的子女。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同意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审批权下放给横琴新区,允许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经审核允许使用境外教材。
建立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围绕横琴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筹建发展2-3个省级乃至国家级的专业人才市场;把人力资源服务业列入横琴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引进一批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高端人才中介机构、国际考试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招聘与猎头、人才市场、人才成果转化机构、培训机构、人才测评、薪酬调查、人力资源咨询、人力资源数据调研机构、人才外包等人力资源市场机构,形成上、中、下游产业密切联系的产业集群,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高地。
建设人才公寓与国际化社区。按照产业社区模式规划建设横琴新区功能区块,打造一批集产业、居住、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布局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建立国际化社区建设标准体系,开展标准评估,培育一批国际化社区,创建2—3个“国际化社区”示范区。
打造国际化的社会环境。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对国际化社区的书籍、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信息等进行“无过滤”管理,营造多元的文化环境。加强与港澳在商事仲裁等方面的合作,设立专门的国际化仲裁机构,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仲裁环境。营造国际化的城市氛围,在十字门CBD、国际商务居住区等重点区域,实现双语标识全覆盖,建立语言援助中心,开展多语种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提升国际交流水平。
建立与港澳对接的公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诚信横琴有关规章制度,加大市场整顿和秩序维护工作力度。争取在横琴新区的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凭有效期内的本人国(境)外机动车驾驶证件,可直接申领国内机动车驾驶证。探索开辟外币汇兑携带绿色通道,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在横琴新区取得的薪酬收入和奖励性收入,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汇出或带出,不设限额管制。在港澳和外籍人才居住集中的社区,设立港澳、外籍人才服务中心,建立服务外籍人才的长效机制。
建立“一线通”生活服务信息中心。延伸“一号通”服务功能,设立横琴新区生活服务信息中心,并引进集聚一批高水平的房产中介、家政服务、快递公司、儿童托管中心等生活服务机构,为各类人才提供“一线即通”的优质生活配套服务。#PAGE_BREAK#
七、实施人才工程
(一)休闲旅游业人才培养储备工程。
为助力澳门打造世界休闲旅游中心,延伸港澳休闲旅游全产业链,实现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实施横琴休闲旅游业人才培养储备工程,在开辟共同旅游市场的同时,建设互补、共享的人才市场。通过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加大休闲旅游业人才的培养,与珠海高校联手,建立与港澳接轨的休闲旅游业人才高等教育培养体系,开设酒店、饮食及旅游专业,逐年持续扩大招生名额,为港澳培养和输送经营管理人才;建设1所国际旅游培训机构,培养旅游、酒店和会展等行业的未来精英;建设2-3所休闲旅游高级技能人才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以专业技能、职业教育为主的技能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借助港澳的休闲旅游业发展优势,与香港、澳门知名的主题公园、星级酒店、高档会所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
(二)高端金融服务业人才引聚工程。
着眼于加强粤港澳在金融服务方面的合作,借助在横琴共建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契机,充分利用CEPA框架协议,以培养造就国际化金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金融专业技术人才、能够掌握新业务的新型金融人才以及高素质金融服务人才为重点,打造高端金融服务业人才高地。积极拓展新的金融市场形态,吸引港澳及其他地区大型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性总部以及运行机构总部等在横琴落户;加强商务服务区的生活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金融集聚区的生活文化服务功能;在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加强对金融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引进各类高端金融服务业人才,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资产管理等金融业态,到 2020年,基本建成开放度高、融合度高、集聚度高、贡献度高的国际金融人才高地,推动实现粤港澳金融人才区域交流合作的常态化、紧密化。
(三)产业领军型人才及团队发展助力工程。
基于横琴产业移植的特点,走人才引领产业的道路。着力抓好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推进原始创新,提高面向粤港澳优势产业的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围绕在CEPA框架协议中享受免税政策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航空制造等产业领域,引进掌握世界顶尖技术的领军型人才及团队,重点建设2个科学家工作室,由政府财政提供运行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持续稳定支持,实行国际通行的科研管理体制,首席科学家采取自组团队、自主管理、自由探索、自我约束,促生具有原创性和国际突出影响的科学研究成果;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对3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独立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5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在广东省财政目前提供博士后经费的基础上,适当追加一部分博士后科研经费和生活补助、津贴,实行政府专项经费与博士后个人直接对接,并设立“横琴博士后重大科研成果奖励基金”,鼓励博士后科研单位和个人积极出成果,充分发挥科研人才的智慧,为横琴的科技研发和专利成果转化服务。
(四)文化创意英才开发工程。
着眼于加快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以文艺演出管理人才、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人才、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人才、动漫和网络游戏制作人才、艺术品创作及交易管理人才等为重点,实施文化创意英才培养工程。设立“横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设立“横琴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探索港澳机构在横琴成立经纪机构、兴建演出、娱乐、影视等经营场所,积极发展新媒体和全媒体;设立“横琴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区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设立“横琴文化创意奖”,每两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设立“横琴文化创意人才国际交流基金”,每年选拔一批人才赴海外交流培训,同时对海外专家和大学生来横琴研习予以资助。
(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为适应横琴国际化、多元化发展,加快与港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对接,满足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需要, 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以培训提升现有人才为基础, 在香港、澳门等地设立“横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培训基地”,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开展培训;以引进海外高层次社会管理人才为突破,实施“海外社会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在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电子信息网络管理、社会应急管理等领域,分步引进在海外具备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在相关机构担任重要职务的知名人士;以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重点,实施“社工人才招募计划”,每年从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横琴从事为期两年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通过公务员招考和选调,积极吸纳高素质的大学毕业生加入公务员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廉洁、专业、高效、综合,具有国际视野、善于推动横琴科学发展的高素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队伍;以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新载体为目标,探索高端的港澳社会管理咨询服务,成立“横琴发展咨询委员会”,试行聘用港澳高级管理人员和退休官员到横琴任职或担任顾问,参与横琴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咨询。
(六)高层次紧缺人才安居工程。
结合人才安居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公共租赁、货币补贴、放宽购房限制等多种方式重点解决引进人才创业就业初期的住房问题。建设“横琴人才公寓”,各类重点引进人才可提出申请;按照拎包入住的建设标准,筹集建设面向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横琴国际人才公寓”;对入选广东省以及国家各类人才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力争放宽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并力争给予相应额度的购房补贴。
(七)基础教育优质品牌建设工程。
着眼于服务横琴人才发展,促进粤港澳教育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优质教育的全面普及,更好地满足各类人才子女“上好学”的需求。推动横琴幼儿园、小学、中学建设,在现有教育投入基础上,设立“横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打造横琴基础教育品牌。探索建立1所“横琴港澳子弟学校”,引进港澳的师资、教材、课程体系以及教育理念,实现与港澳基础教育的一体化;新建3所以上公立幼儿园和2所以上双语幼儿园,扩大新区幼儿园整体规模并提升办园水平;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创立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高水平的国际学校,设立学前部、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
(八)“智慧横琴”信息网络创新拓展工程。
为推动“智慧岛”建设,提高横琴城市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水平,提升信息技术对人才以及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横琴资讯港建设。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建立与港澳互融互通信息化环境。加强无线网络建设,启动“无线横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横琴无线城市”的正式开通使用,在全区开放室内外WiFi,实现新区无线宽带网络全覆盖,实行互联网接入免费开放。建设具有横琴特色的、具有人才库职能的人才门户网站,向高端人才宣传推介横琴新区与横琴企业,为人才与企业搭建桥梁;开通“横琴新区人才服务微博”,促进人才与相关政府机构的良性互动;实施“港澳科技资讯共享计划”,针对横琴引进的特殊人才,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即时发送最新的港澳科技项目、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等信息。#PAGE_BREAK#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成立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大横琴公司为成员的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人才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人才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
横琴新区要做好《珠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横琴“十二五”规划等的衔接。对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由牵头单位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负责牵头推进各项任务实施的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举措。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围绕重点领域的改革试验,制定专项试验方案。
(三)加强基础建设。
深入开展人才发展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工作规律。加强对本规划实施和人才工作实践的指导,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完善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方法,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工作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完善法制法规。
  围绕促进人才发展、繁荣人才市场、服务新区发展的目标,建立健全横琴人才培训、人才代理、人才中介组织准入及执业、人才使用、人才保障、外籍人才管理与服务等制度,利用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衔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人才市场主体、人才市场建设、人才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规范,依托《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草案)》的制定实施,为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五)营造良好环境。
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区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本规划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和宣传实施本规划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和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上下齐心、各界努力、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将参与人才开发建设理念和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中。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工作,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落实人才规划的社会合力。
具体数据根据横琴新区经济发展阶段目标和产业发展年度计划,以香港和新加坡为标杆,对照相应产业和人才数量进行测算,计算过程请参考附件《专题报告一: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发展指标测算报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组织开展的2010年度全国人才资源统计调查,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达1.2亿人,人才资源总量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11.1%。随着广东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2011年,广东省人才总量已经超过1500万人,约占常住人口比重为14.4%;珠海人才总数约为35.2万,约占常住人口比重为22.6%;深圳人才总数约为373万,约占常驻人口比重36.1%。借鉴珠海市和深圳市人才建设经验,根据横琴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将人才占常驻人口比重暂定为45%。按照《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人口,到2015 年横琴人才总数将达5.4万,到2020年人才总数将达12.6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近年来,随着各地人才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对科技成果和人力资源作价入股创办企业的探索不断突破。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与上海市工商局联合宣布,管理、技术、营销人才可以将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等作价投资,人力资本出资入股的最高比例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2011年6月制定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登记办法》第10条规定,在示范区内设立企业或者增加注册资本,投资人以知识产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科技成果作价出资的,出资比例由投资方自行约定。 日的《长江日报》报道,武汉市将研究建立人力资本和科技成果有偿转移制度,积极推行技术成果入股、技术分红等制度,以科技成果入股的,经评估认定,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以探索和深化人力资本产权激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实行期权、股权激励。为了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中国证监会、科技部于日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规定鼓励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支持在企业创立之初,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评估作价、折股数量和比例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形成明晰的产权,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影响企业发行上市或挂牌转让。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到70%。日的《南方日报》报道,广州南沙新区为建设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规定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研发技能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入股,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 80%,并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2011年3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政策,为对省社会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了一条“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凡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等14类高层次人才,均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晋升相应专业高一档次或最高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而且申报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均不作为必备条件。日,北京市发布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试行办法》,突破传统职称评审程序,开通了高端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的“直通车”。&日,珠海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珠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往年,今年的职称评审将更注重业绩与贡献,高层次人才可以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晋升相应专业高一档次或最高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而且申报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继续教育均不作为必备条件。
珠海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珠海大横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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