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为什么一直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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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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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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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安东在参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会议时强调
坚持综合施策&&齐心协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来源:&&&&&日05:40&&&&字号:|
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 (记者 李琼燕 通讯员 郑宇鹏)6月25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出席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安东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美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坚持综合施策,不断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坚持源头治理,筑牢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三道防线”;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分类帮扶,强化政策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系统治理,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共青团组织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格局。
安东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着力抓好阵地建设,全面推广“青春驿站”工作模式,促进预防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不断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为加快推进“三个陕西”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杨帆[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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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中国检察日报社出版
第3660期&&&&&&&今日8版
统一刊号 CN11-0178 邮发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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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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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会议召开
罗干作出重要批示预防违法犯罪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04-29&&09:07&&&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4月28日电 27日至28日,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综治委主任罗干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永康也作出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
罗干在批示中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较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比较突出。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密切协作,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周永康在批示中指出: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希望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顾秀莲在讲话中说,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领导。各级政法、综治、宣传和各级群团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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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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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建议
李雅丽委员代表县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的发言
来源:平阳新闻网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我们在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上做了很多努力,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虽有所改观,但仍不容乐观。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稳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今年年初,县无党派联谊会组织开展了“平阳县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调研工作,针对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从多个方面加大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建议。
  一、当前我县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1.据县检察院未成年犯罪检察科初步统计,情况如下:
  2010年未成年犯罪54件205人,占同期犯罪总数692件,1487人的13.8%;
  2011年未成年犯罪37件173人,占同期犯罪总数784件1713人的10.1%;
  2012年(1-9月)未成年犯罪36件139人,占同期928件1810人的7.68%;
  2.刑期分布情况如下:
  2010年三年以下的49件184人,占总数220人的83.6%,三年以上刑期14件36人,占总数的16.4%;
  2011年三年以下的30件149人,占总数169人的88.2%,三年以上刑期6件20人,占总数的11.8%;
  2012年(1-9月)三年以下的32件139人,占总数139人的84.2%,三年以上的4件22人,占总数的15.8%;
  二、我县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的生理急剧趋向成熟,心理水平却处在很不稳定、很不完善的阶段,具有很强的波动性与反复性,容易受外部因素的引诱和刺激而发生快速的变化。
  1、家庭的管教不当或缺失
  一是极端态度对孩子产生不良的影响。家长的溺爱,使他们养成娇生惯养、好吃懒做等坏习惯,容易造就自私、狭隘,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人格特征。另一种表现是放任不管,粗暴对待,使孩子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致使一些青少年形成不良的人格。二是父母长辈不良行为对孩子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三是不健全的家庭环境对孩子产生不良的影响。很多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是来自单亲或失去双亲家庭,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到外面去寻找温暖,寻找大哥、团伙的保护,盲目跟从。还有一些家庭是父母双亲外出经商,从而导致青少年免于能力的缺失。
  2、学校德育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①.德育、法制教育成效不够。学校的教育多年以来一直在致力于教育改革,但受应试教育机制的影响,德育、法制教育仍没得到真正的重视。多数学校仍以中考、高考的升学率定英雄,作为教师评优晋职的重要指标,从而培养出一些高分低能、经不起挫折、行为偏差的优等生。
  ②.职业教育环节还不够完善。义务教育完成之后,学生面临着继续升学和进入社会的选择,职业教育可以为许多尚不具备进入社会的未成年人提供了很好的缓冲,但我县个别职业学校每年都有10%的学生流失,这一部分的学生,由于缺乏管束,容易走上歧途。
  ③.对差生缺乏有效的教育手段。有的学校只重视对优等生的重点栽培,而忽视了对后进生、双差生的转化教育工作。放任不管,致使一些学生对学习失去信心,自暴自弃,中途缀学,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
  ①.不良风气的侵蚀。由于青少年的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丑恶现象、不良思想的侵袭与影响。什么超前享受、盲目攀比,有些还会产生冷漠、仇视的心理,以至于丧失理智,以身试法。一些涉黑团伙就利用未成年人的这些心理特征,以及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鼓励一些青少年加入团伙,教唆他们看场子、斗殴、抢劫等犯罪活动。
  ②.网络的负面影响。电脑网络的普及,在给青少年带来大容量的信息和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当一部分的不良文化,暴力游戏与色情网站等对青少年产生感官或心灵上的负面刺激,从而在生活中模仿及宣泄。特别是开设在学校附近的黑网吧,容留未成年少年上网,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
  ③.缺乏适合青少年活动的健康的活动场所。我县青少年社会活动场所的建设,多年以来,负债累累,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尚未建设,公园、电影院、体育场馆等可供青少年开展健康活动的场所无论在数量、质量或功能上,都远远不能满足青少年的需求,致使一部分青少年特别是节假日里无处可去,从而整日沉湎于游戏机、ok等社会娱乐场所,甚至走上赌博、犯罪的道路。
  三、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的建议
  青少年是人类的春天,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社会预防犯罪的重中之重,需要全社会的关注,需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1、注重根本性,进一步抓好基础工程
  ①.启动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点工作。社区设立青少年社工,可以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管理帮教社区闲散青少年的重要力量。我县该项工作尚未启动,建议共青团、人事、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参与,在我县部分基础较好社区试点开展此项工作。
  ②.推进青少年服务台、站、馆的建设。青少年服务机构在青少年影响较大。我县大的城镇青少年服务机构已初具规模,建议普及各乡镇青少年服务机构,使之成为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权益保护的社会力量。
  ③.加强调查研究。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课题研究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单位深入基层和青少年当中开展调研,争取每年出一批融学术性、实践性于一体的调研成果,用于指导和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
  2、追求创新性,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①.健全组织机制。各乡镇要参照县预防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组织模式、任务分工,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具有本地区特点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②.健全沟通机制。继续推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青少年群体中间进行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息专报、定期汇报制度,进一步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普遍性问题的解决。
  ③.健全考评机制。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进行工作考核,并结合平时集中督察、互查,以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述职情况进行评比排名,评比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突出主动性,进一步抓好教育引导
  ①.文化部门对网吧整治要常抓不懈。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尤其要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管理,严厉查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内容的网络游戏,扫除网络不良信息,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
  ②.学校对法制教育要持之以恒。我县范围内已经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有大量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建议有关部门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师资库,把他们列入其中,发挥专长,充实到县内各中学担任兼职法制课教师。
  4、把握针对性,进一步注重分类指导
  ①.关爱贫困家庭子女。深入开展“希望工程”,继续为家庭贫困的青少年提供物资帮扶,着重帮助一批寒门学子圆梦大学。针对留守儿童,要发动社会各界热心女性担当留守儿童“爱心妈妈”,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日,开展集中慰问看望活动,对留守儿童从生活上关爱,学习上关心,心灵上关怀,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家的温暖。
  ②.设立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救助站与公安、卫生、城管、社区等共同行动,编织起了一张全方位的救助网络,为流浪未成年人营造了全民关爱的社会氛围。救助站还因人施教,适时开展一些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激发其学习和生活热情。
  ③.大力推进“青少年帮教基地”建设。刑满释放和非监刑青少年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是当前一个很大事项。建设青少年帮教基地,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岗位,有助于减少重新犯罪,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网络编辑:周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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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会议召开
  深化预防犯罪工作 推动平安中国建设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召开
  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立红)近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会议在京召开,21家成员单位的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审议了贯彻落实中央对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部署的分工方案,结合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就下一步深化预防犯罪工作、 推动平安中国建设作出安排。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中央宣传部副部长鲁炜,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组长、共青团 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来,在中央综治委领导下,“预青”专项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综治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调推 进,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法治建设及政策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面对重点群体开展重点预防,是专项组深化预防工作的重要探索。2009年,专项组确定5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了全面数据摸排。2010 年至2012年,确定23个全国试点城市和257个省级试点城市,针对不同方向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2013年起,决定再用3年时间、分3个轮次,在全 国所有县级地区推开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在县级地区普遍建立了“预青”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协调机制,在此 基础上发挥综治平台优势,强化政策保障,针对不同重点群体实施分类帮扶措施,推开工作整体进展顺利。
  会议强调,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针对当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形势,近期再次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落实中央工作部署,一是要坚持 教育为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宣传教育、道德实践体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让青少年从小就知礼 仪、明是非、守规矩,明确基本的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二是要解决突出问题。从根除社会中的暴力文化倾向、加强法治和心理教育、健全预防和处置机制等多个方 面综合施策,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暴力。配合国家禁毒委全面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危害,增强识毒 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聚焦难点问题。始终保持对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色情暴力信息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特别是娱乐场所、网吧治 理,彻底清除青少年成长环境中“黄赌毒”因素。落实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的相关政策,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要深化创新探 索。完善替代刑罚的保护处分措施,力争构建起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加强专门学校建设,体现“宽容但不纵容”原则,把专门教育作为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的重要手段。积极扶持相关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工、公益法律机构等,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和社会调查、 未成年社区服刑矫正人员帮教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深刻内 涵,将其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持久深入 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道德素质教育,激发青少年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 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在青少年中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学习教育。当前,尤其要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做到全媒体宣传、全方面融入、全方位覆盖,夯实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精神文明 创建的网上网下阵地。
  会议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党和政府交给共青团的重要任务。当前,全团正在深入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各级 团组织要借改革东风,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发挥统筹推动作用,会同专项组成员单位凝心聚力、久久为功,推动预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为社会治理创新、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民政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了工作交流。会议由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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