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把我申请了征兵,我在全国征兵网如何缓征申请了缓征,请问我还要回乡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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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征兵办:取消全日制学校在校生可缓征规定(全文)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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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2012年全国冬季征兵工作全面展开之际,为帮助广大青年和家长了解今年征兵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投身军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负责人10月30日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  人民网北京10月30日电 根据我国《宪法》和《兵役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在2012年全国冬季征兵工作全面展开之际,为帮助广大青年和家长了解今年征兵的相关政策,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投身军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负责人10月30日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我国法律对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有什么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问:今年征集新兵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2年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问:今冬征兵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日至l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日以后出生)。
  问:对大学生应征入伍有什么样的规定?
  答:新修改的《兵役法》,取消了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的规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也就是说,对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不再实行缓征,属于正常征集的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4周岁前可以应征入伍。
  问:征集新兵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征集新兵一般要经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新兵交接和运输等程序。应征青年参军,要按照规定参加兵役登记或网上报名,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参加体格检查,对体检合格的对象组织政治审查,经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征兵其他条件的,本着择优定兵的原则,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对批准入伍的新兵,按照新兵交接和运输工作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新兵补入部队。
  问: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最基本的身体要求是: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中: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问:女青年参军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我国对女青年参军采取了公开报名应征的办法,主要有以下程序:一是网上报名。应征女青年在11月5日18时前,登录&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二是参加初审初检。女青年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等,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三是体检政审。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按规定参加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和政治审查。四是批准入伍。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组织综合评定和排序,本着择优定兵的原则,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问: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如何报名应征?
  答:高校在校生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职)在读生。翌年毕业生指上述高校中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当通过网上报名,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征兵开始后,学生本人持《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体检、政审,由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问: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何报名应征?
  答: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当通过网上报名应征,一般在每年4月至6月间,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管理。5至7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7月1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参加体检政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问: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享受哪些优待?
  答:根据《兵役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除享有军人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基本待遇:
  (1)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2)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
  (3)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4)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5)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除享受普通青年入伍的优待外,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国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1)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对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3)考研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
  (4)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
  (5)就业安置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它优惠政策。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2011年8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了《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对象、条件、计划、考核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需要具备基本条件,如:本科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政策规定?
  答:军队十分重视大学生士兵的培养使用,优先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主要政策有:(1)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2)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3)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问: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实行代偿;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参军到部队的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政策。
  问: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答: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代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其以前专科、本科学习时间不计算在内。
  问:大学生入伍办理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经费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入伍后,申请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大学生在参加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第二步,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加盖公章,提交给批准入伍地的县级征兵办公室;第三步,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大学生入伍后,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和确认,由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材料交其就读学校;第四步,高校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第五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将经费拨付给学校,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问: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问: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答:高校毕业生在5至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批准入伍后,其学籍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问: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答:对离校前末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应征,经初审初检合格者补办网上预征手续后,参加县(市、区)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批准入伍后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问:对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国防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全国每年征集新兵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规定。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问: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征兵政策法规有什么样的处罚措施?
  答:根据《刑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在征兵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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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网上兵役登记流程图解第一步:进入预征报名网上平台(全国征兵网http://www.)首页右侧,点击“兵役登记(男兵)”。第二步:弹出以下页面,点击“进行兵役登记”。第三步:点击之后有一个新的页面,注册过账号的可以直接登入;没有注册过账号(大一新生),需要在页面上点击“注册”按钮,注册一个学信网账号后就可以登入了。(注册学信网账号都是实名的,因此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它将会接受兵役机关进行有效信息的审核)第四步: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第五步,点击全国征兵网,进入初始页面,点击兵役登记,再点击进行兵役登记。再点开始登记,填入自己本人在学信网上的真实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第六步:填写信息。请先详细阅读兵役登记须知(了解自己的各方面情况是否达标),然后点确定。第七步:点击“我已阅读兵役须知”之后,会出现一张表格第八步:表格会自动从你学信网账号中调取信息进行填写,同时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进行完善。若内容不对,可根据提示修改。在完成所有需要的信息之后,页面的最下方会出现“兵役登记并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和“仅兵役登记,不参加2017年征兵报名”两个选项。如果你是2017年入伍,就请选择左侧按钮。如果你想此后的年份再入伍,就请选择右侧的按钮!然后点左侧中间的打印报表,下载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打印后交给自己辅导员。 切记:应征地为上海政法学院
范文二: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第一节一、兵役登记的目的意义和一般原则(一)兵役等级的概念兵役登记是在对全体公民进行国防和兵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适龄公民进行初步审查和体格目测,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和当年征集对象的一项重要法律工作。《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6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该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这些规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法律依据。(二)兵役登记的目的意义兵役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公民的国防意识,增强依法服兵役的观念,掌握兵员动员潜力,并为征兵做好必要的准备。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正义法制,完善我国兵役制度,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国防观念,加强后背力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兵役登记是健全社会正义法制,完善我国兵役制度的需要。2、兵役登记是加强我国后备力量建设,做好反侵略战争准备的需要。3、进行兵役登记是征兵工作改革的需要。(三)兵役登记的一般原则兵役登记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为保证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登记成果的充分运用,兵役登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登记的原则。2、注重教育的原则。3、方便群众的原则。4、服务于平时征兵和战时动员的原则。二、兵役登记的范围、对象和条件根据《兵役法》等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以参加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兵役登记应在6月30日前完成,适龄男青年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及身份证件前往乡(镇、街道)兵役机关进行现场确认,兵役机关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县、乡兵役机关将设立兵役登记站,及时受理网上兵役登记和政策咨询,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现场登记报名和表格打印等服务。全国征兵网上也为适龄女青年开通参军报名服务。第二节一、征兵工作的基本概念(一)征兵的基本含义征兵是指在平时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工作程序,将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应征公民征集到军队服现役。征兵的基本含义有四点:一是征兵指平时征集公民服现役,它与战时兵员动员有所区别。平时征兵是保障部队兵员正常的更替,使部队始终保持年轻力壮和旺盛的斗志;战时兵员动员是国家为进行战争而征召适龄公民和预备役人员入伍,是保障军队扩编和部队伤亡补充的需要。二是征兵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公民有普遍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征集适龄公民到部队服现役,对拒绝和逃避兵役义务的,要给予惩处。三是征兵要通过一定的工作程序。《征兵工作条例》对征兵工作规定了若干阶段,比如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交接新兵、运输新兵等。只有认真组织好征兵各个阶段的工作,才能使征兵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新兵质量。四是征兵实施的时间集中。从征兵开始到结束只有两个月时间,而且一环扣一环,不允许拖延,否则将影响征兵任务的完成。(二)征兵的目的意义征兵是为部队输送兵员,为军队建设服务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保证军队在政治上永远合格,保持和提升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措施。1、搞好征兵工作,是加强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的基础是士兵。通过征兵,每年从适龄青年中挑选大批优秀青年输送到部队,补充部队的新鲜血液;同时每年又有大批老兵退伍大批老兵。这样年年新陈代谢,部队的兵员就会永远朝气逢勃,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2、搞好征兵工作,是储备强大后备兵员的需要。按现行《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通过征兵,不仅可以满足部队建设的需要,而且可以储备强大的后备力量。每年一批新兵入伍,就有一批老兵退伍,把这些经过军队训练的退伍军人储备起来,逐年积累,就可以储备大量的预备役兵员,满足战时部队扩编和伤亡补充的需要,做到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3、搞好征兵工作,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需要。征兵是涉及全社会的工作,不仅牵动每一个适龄青年,而且涉及到青年家长、亲友、单位、学校等各行各业。每年进行的征兵宣传教育就是一次全民教育,对提高全民国防观念、激发全民爱国热情,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搞好征兵工作,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征兵,每年都有一大批青年走进部队这个大熔炉,并且通过部队这个大熔炉锤炼摔打,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才干。他们回到地方后,可以在四个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三)征兵工作的主要特点征兵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有自己显著的特点:1、法规性。《宪法》、《兵役法》规定,地方政府对征兵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应征公民只要符合条件并且国防建设需要,应当服现役。2、社会性。征兵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从组织工作来说,纵向从中央到地方直至基层组织,横向联结着军事、宣传、公安、卫生、教育、交通等部门。从对象上来说,不仅涉及到适龄青年本人,还涉及到其家属、亲戚朋友。可以说是纵横交错、互相影响。3、政策性。人民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武装集团,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在年龄和体质及政治上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4、纪律性。征兵任务和完成任务的时间,是国家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由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命令下达的。既不能多征,也不可少征,只能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5、组织性。机构要健全,计划要周密,政策界限要清楚,方法步骤要明确,措施要得力,每项工作都要环环紧扣。二、征兵工作的基本依据征兵工作主要是根据《宪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的。(一)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征兵工作的基本依据,地方性法规是针对本地实际的补充要求。1、国家《宪法》及其主要规定。我国《宪法》就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宪法》第2章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公民服兵役的法律依据。2、《兵役法》及其主要规定。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并重新颁布了新的《兵役法》,这部法律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是军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兵役法》对平时征兵工作专门作了规定:一是明确了征兵权限,规定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下达;二是明确了征兵的法定年龄,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年满17周岁,根据自愿也可应征。初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以内,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以内。所有符合年龄的男性公民,在6月30日前都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如今年不想参军,可申请缓征;三是明确了兵役登记,规定12月31日年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以及12月31日年满17周岁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进行兵役登记,以往未进行登记的青年也可以抓紧到辖区武装部进行补登; 四是对征兵工作的程序做了原则规定,并明确了县(市、区)的兵役机关是批准公民服现役的权力机关;五是规定了公民缓征、不得征集的对象和条件。此外,还规定了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出现役的安臵,以及违反兵役工作规定的惩处办法等。这些规定,都是搞好征兵工作的基本依据。3、《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主要规定。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征兵工作条例》共10章55条,与原条例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征兵工作职责,理顺了领导和工作关系;二是完善了兵役登记制度,为搞好征兵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格了征兵工作程序,为保证新兵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拓宽了征兵范围,为征集高素质兵员创造了有利条件;五是明确了对公民和单位违反兵役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了依法征兵力度。此外,还有一些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兵役法规和行政规章,如《福建省征兵工作奖惩规定》,各县(市、区)征兵工作措施等。(二)政策规定征兵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认真贯彻各项征兵政策规定。征兵的政治、身体、文化、年龄四个方面的政策规定,是搞好征兵工作的具体依据。新兵政治条件的主要规定有:公安部、总参部、总政治部日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近几年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陆续有一些补充规定,如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日下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新兵身体条件的主要规定有:国防部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对廉洁征兵也做了规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家监察部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此外,国务院、中央军委每年下达的征兵命令,都具体规定了新兵的年龄、文化条件和年度征兵任务、对象、范围、时间、要求。三、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全国的征兵工作全国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进行,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负责,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设在总参动员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的征兵工作。(二)各军区的征兵工作各军区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在国防部征兵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军区征兵办公室设在军区司令部动员部,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三)地方各级政府的征兵工作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上级征兵办公室及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在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上级征兵办公室的部署,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征兵工作;2、制定本地区征兵的具体计划、工作安排、任务分配、各种保障方案和保证新兵质量的具体措施;3、组织征兵宣传动员、目测摸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和新兵交接运输等各阶段的工作;4、检查征兵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掌握征兵情况,分析征兵形势,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向上级汇报征兵进展情况;6、负责接兵部队接待工作,主动介绍情况,充分发挥接兵干部在征兵中的作用;7、办理入伍手续,组织新兵被装发放、新兵交接工作,并掌握征兵工作经费;8、总结征兵工作,进行新兵数质量情况统计,提出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好退兵等善后工作。(四)基层征兵工作《征兵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县(市、区)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本地区的征兵工作。征兵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应组织专武干部、派出所、卫生院的有关人员做好征兵工作,其任务和职责是:(1)积极进行征兵宣传发动,做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2)认真组织应征青年的目测摸底和择优送站体检工作;(3)对体检合格青年认真进行政治审查、病史调查;(4)组织被批准入伍的青年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换发服装和到指定地点集中。征兵期间,有征集任务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居委会也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征兵工作,做好青年思想工作,组织应征青年参加目测、体检,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进行走访调查,搞好政治审查等基础性的工作。四、征兵工作的组织准备征兵准备工作是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的基础性工作。过去有的单位不大重视平时征兵准备工作,习惯于临时突击完成征兵任务,不愿在平时做艰苦细致的工作,造成与征兵实施阶段的工作相脱节,影响了兵员质量。因此,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平时征兵准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县(市、区)兵役机关来讲,征兵准备工作应着重抓好五件事:(一)组织进行兵役登记,认真选定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每年12月31日年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以及12月31日年满17周岁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工作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下,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具体组织,按照户口管辖范围,采取设臵兵役登记站和上门登记等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公民逐个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区)兵役机关批准,发给《兵役登记证》。对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通过兵役登记,要认真选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在对应征公民进行身体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挑选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壮等各方面条件都比较优秀的公民确定为当年预征对象。选定预征对象要实行村、乡、县三级把关责任制。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按照规定的数额,择优向乡镇、街道挑选推荐预征对象;乡镇、街道对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要会同公安派出所等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认真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的数额向县(市、区)人武部推荐预征对象;县(市、区)人武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预征对象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核,正式确定当年的预征对象,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家庭。(二)加强预征对象管理教育,打牢征兵工作思想基础县(市、区)人武部和基层武装部及专武干部、民兵干部,要把对预征对象的管理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分工专人负责。要与公安、教育、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全面了解掌握他们的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病史状况、文化程度、实际年龄等有关情况。并要特别重视采取措施加强对外出预征对象的管理和考察,建立各种联系,做到去向明、情况清、召得回。在掌握预征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发现情况有变化,不符合预征对象条件的,要及时调换。同时,要认真搞好预征对象的思想教育。尤其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要与预征对象本人及家庭建立家访制度,经常了解预征对象的活动情况,掌握他们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增强其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三)安排部署征兵工作,制定各项保障计划征兵开始前,县(市、区)兵役机关应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提出本地区贯彻落实的意见,适时召开征兵工作会议,把上级征兵工作的具体要求迅速传达贯彻到基层,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还应根据上级征兵工作指示、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征兵工作安排、征兵宣传提纲、征集任务分配计划、新兵分拨计划、新兵服装发放计划、新兵运输计划等各种保障计划。关于县(市、区)征集任务的分配,原则上按照乡、镇、街道人口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人口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等情况作适当调整。兵员的分拨,要本着有利于预编兵员储备、有利于接兵部队走访、有利于新兵运输、有利于提高新兵质量的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地划分接兵地区,给一个部队划分的接兵地区不要过于分散,要集中在相邻的几个乡、镇、街道征集。(四)培训征兵工作人员,明确任务方法要求为保证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新兵质量,征兵开始前,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要利用一定时间组织对征兵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做法。特别对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和负责政审的干部,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征兵体检和政审的有关政策规定,使他们熟悉标准,学会方法,明确政策界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尽心尽责把好新兵质量关。同时,还应及早准备好征兵体检器械和化验试剂,保证征兵工作按时开展。五、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征兵实施过程,是征兵工作的主要阶段,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宣传发动我们在坚持依法征兵的同时,还要重视加强公民的思想教育,调动公民自觉应征的积极性,特别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认识日趋复杂,要搞好征兵工作,更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在时间安排上,开征前后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广泛宣传,掀起一个征兵宣传教育的热潮。根据征兵各阶段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贯穿征兵工作全过程。在力量组织上,要注意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对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人事、民政等部门都要赋予宣传任务,召开征兵宣传协调会,要求他们互相配合,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在宣传形式上,一方面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车等传统的方法进行宣传,大造声势;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微博、微信、手机短信、LED、电台、电视台和召开动员会、国防知识竞赛、宣传周及宣传月等形式,扩大宣传的复盖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还要组织干部入门串户,积极做好青年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以爱国主义教育、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国防知识、军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以《兵役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服兵役教育,以及有关征兵政策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宣传教育也要贯彻物质利益原则,如士官制度改革、义务兵优抚安臵的宣传教育等;还可以请革命老战士讲课,组织青年参观烈士陵园等,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总之,要通过宣传教育,激发青年的参军热情,为征兵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二)初检初审搞好初检初审,是把好新兵质量的第一关,对筛选优秀青年上站体检,提高体检合格率有重要作用。初检初审主要在预征对象中进行,坚持从预征对象中征兵,真正做到平时准备与年度征兵的有机结合。初检初审由基层人武部组织,也可由县(市、区)征兵办统一组织。通过初检初审,重点是了解青年明显生理缺陷和进行初步的身体检查,如测量青年的血压、身高、体重等一些简单项目,把明显不合格的人淘汰。在此基础上,要通过走访调查,摸清应征青年有没有吸毒、性病、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史,有没有癫痫等隐疾病史和其它慢性病史,有没有流氓、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推荐那些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体质素质好的青年上站体检。送站体检人数,一般控制在征兵任务的3倍。县(市、区)征兵办对基层单位推荐上站体检的人员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送检条件的,要责成基层单位及时调换。(三)体格检查对应征青年的体检工作是征兵的重要环节,按照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征兵体检工作应在政府领导和兵役机关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由卫生部门负责。体检应着重抓好七点:一是组织好体检队伍。从本地医院中选调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专业技术过硬、经验较丰富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队,一般由15人至17人组成,有征兵体检经验的医师不少于三分之一。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指定医院负责体检。二是搞好体检站的设臵。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设臵体检站,一般一县一站,不搞一乡一站的流动体检。体检站应选择在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或利于组织体检的其它场所,做到交通便利,环境安静,有足够用房,场所宽敞明亮,便于维护秩序,用水用电有保障等。体检站一般设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视力检查室、听力检查室、色觉嗅觉检查室、血压测量室、透视室、肝功化验室、待检室、主捡室,还应根据需要设立候检室、接待室和思想疏导室。三是严格体检站的管理。应征公民上站体检时,要在候检室检查其户口薄、身份证和毕业证,并在体检表上张贴本人照片,进行统一编号,防止冒名顶替;应检青年分批到候检室候检,工作人员要挂证服务,体检站入口要有人站岗,除征兵办公室领导、接兵人员和医生、体检站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以保证体检工作的秩序;体检时要有专人传表,对体检情况每天要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四是合理安排体检量。一个体检站每天检查80至100人为宜,以免日检量过大,引起秩序混乱和医护人员疲劳,造成漏诊误诊。五是正确掌握标准。要严格按照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进行检查。坚持按照规定的条件办事,防止偏宽或偏严;对可合格可不合格的边缘问题要从严掌握;对重要项目要有2名医师交叉检查;主检医师对各科发现的病症应进行必要的复查,一时难以结论的体征,可进行必要的会诊,进行充分论证,作出科学合理的结论。六是重视性病检查、肝功化验和尿液检查。性病检查以询问(调查)病史和体征的检查为主,对可疑者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确定。肝功化验和尿液检查一律在县以上医院进行,采用酶标法,统一使用省临床检验中心下发的肝功检验试剂,规定操作规程,确保检验质量。对检验标本一般保留新兵到部队45天,以备核查。七是在定兵前对预定的新兵要进行复查。普通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超过抽查数的5%的,应全部进行复查;条件兵进行全面复查。(四)政治审查征兵政审工作,关系到部队的纯洁和稳定,责任十分重大。征兵政审工作应在政府领导和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由公安部门负责。政审标准,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政审办法,一般采取县、乡、村三级纵向政审和跨地区、跨部门的横向联审,并实行“五个结合”,即:平时考察与征兵期间的政审相结合,纵向政审与横向联审相结合,政审与体检相结合,复核政审材料与走访调查相结合,定兵前政审与定兵后的跟踪管理教育相结合,使政审工作做到扎实细致。政审重点,在内容上,要把应征公民的现实表现作为重点,做到“四个清楚”,即:政治立场清楚,思想品德清楚,社会交往清楚,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清楚;在对象上,要把外出青年和人户分离的青年作为重点;在区域上,要把敌社情比较复杂的地区作为重点;在补兵单位上,要把担负特殊任务的部队作为重点。通过采取严格的审查措施,严防有劣迹的人混入部队。对有疑点的青年,问题一时查不清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确保每个新兵政治上纯洁可靠。政审材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是新兵的基本档案材料之一,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和签署审查意见,应征公民入伍前已建立的档案材料应装入新兵档案;征兵期间对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的有关证明材料,视需要装入新兵档案或由县级兵役机关留存备查。(五)走访调查为保证新兵质量,做好应征青年及其家长思想工作,增进与应征青年及其家长的感情,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要采取县(市、区)征兵办、基层单位和接兵部队“三方”联合走访的办法,逐个走访预定兵员。走访中,要突出“四访”:一是访思想。通过走访见面谈话,了解应征青年及其家长各种思想反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二是访病史。虽然在确定预征对象、初检、体检中有询问病史,但想去当兵的应征青年不会主动说明,尤其城市居民居住复杂,街道和居委会干部平时与应征青年接触较少,对病史情况不一定清楚。因此,需要在走访中通过与应征青年及其家长见面,并走访邻居,进一步了解应征青年的病史,防止将有精神病、癫痫病和夜游症等病史的青年征入部队。三是访表现。通过走访,进一步了解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待业青年的社会交往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决不让一个有劣迹表现的青年混入部队。四是访家庭。了解家庭人口情况、经济收入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情况,对家庭特别困难并对子女当兵意见不一致的,还有父母离异等家庭关系较复杂的都要认真了解,慎重征集。总之,要通过走访,进一步了解掌握并核实预定兵员的全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定兵时与接兵部队相互扯皮。(六)审批定兵审定新兵,是保证新兵质量的关键环节。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的统一组织下,先由乡、镇、街道根据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对合格青年提出推荐意见;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召开定兵会议,对合格青年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定兵。定兵会议要吸收体检、政审负责人和接兵部队的负责人参加。审批定兵的要求:一是必须贯彻择优定兵的原则,优先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和有专长的青年入伍。二是必须坚持集体定兵,不准个人说了算。三是必须坚持公开定兵,定兵名单在新兵所在乡、村和单位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换。(七)兵员管理定兵后至新兵起运还有一段时间,如不加强对已定兵员的管理教育,还容易出问题。因此,要把对已定兵员管理教育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和专武干部、派出所所长、村治保主任、民兵营(连)长身上,做到对已定兵员在离开家乡前不出问题。如发现情况变化,有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调换。(八)发放服装征兵开始后,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征兵任务、新兵补充的兵种和地区,及时向上级后勤部门请领新兵被装,以接兵部队为单位,本着先走先发,后走后发的原则,发放新兵被装,并发给《士兵服装登记表》。(九)交接新兵新兵交接工作,应采取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交接的办法。新兵交接前,县(市、区)兵役机关应事先整理好新兵档案,新兵档案主要有:《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党(团)志愿书等。同时要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接兵部队,一份由县(市、区)兵役机关保存。交接手续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办理完毕。交接地点可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也可在其他交通方便的地点。交接新兵时,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应按照《新兵花名册》,将每个新兵和每份档案当面点交清楚,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字盖章。新兵交接后,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还要协助接兵部队搞好新兵起运前的管理。(十)新兵运输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应根据上级下达的运输计划,按时组织新兵起运。在新兵起运前,要对新兵进行乘车(船)常识教育,检查维护运送新兵的车辆,防止途中发生事故。新兵起运时,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欢送,搞得隆重热烈,造成参军光荣的浓厚气氛。(十一)总结工作新兵送走后,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抓紧时间,认真搞好征兵工作总结和新兵数质量统计,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总结征兵工作,一要实事求是,有成绩讲成绩,有问题不回避,正确评价工作情况,科学分析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吸取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以便指导今后的征兵工作。二要抓住特点,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围绕倾向性问题和主要工作特点,有经验讲经验,有建议提建议,为上级机关改进工作,制定征兵政策提供依据。三要评比检查,征兵工作结束时,及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征兵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犯征兵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对拒绝服兵役的青年和拒绝完成兵役任务的单位,应依照兵役法规严肃处理。
范文三:兵役登记宣传口号、标语1、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2、依法进行兵役登记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3、加强兵役登记工作,为征集优质兵员做准备!4、兵役登记是应征入伍、参军提干、报考军校的前提条件,是每个适龄青年的公民权利!5、遵守兵役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依法登记是法定权力!6、依法加兵役登记的光荣!向积极支持子女参加兵役登记的家长致!7、强化兵役法律意识,履行兵役登记义务!8、认真搞好兵役登记,确保预征对象质量!9、认真履行法律义务,踊跃参加兵役登记!10、认真贯彻《兵役法》新规,扎实搞好属地兵役登记!11、适龄青年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参加兵役登记,履行兵役义务!征兵报名宣传标语 、口号1、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2、踊跃报名应征,接受祖国挑选!3、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4、响应祖国召唤,献身国防大业!5、响应祖国号召,接受祖国挑选!6、征兵固防、安国兴邦!7、国家兴亡、匹夫有责!8、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继承民族优良传统!9、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10、一人参军,全家光荣!11、拥军优属,固我长城!12、输送优质兵员,建设强大国防!13、参军尽义务,戍边卫国防!14、加强人民军队建设,是全民的共同责任!15、认真贯彻《兵役法》,努力向部队输送优质兵员!16、有国才有家,爱家先爱国!
17、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忧患意识!18、入伍就是深造,当兵就是成才!19、参军光荣!向积极支持子女参军的家长致敬!21、生命里有了当兵的历史一辈子不后悔!22、没有强大的国防,就没有稳定的国家!24、青年到部队去,大有作为!25、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捍卫祖国的钢铁长城!
26、国防建设是民族生存的安全保证!27、弘扬民族精神 ,建设强大国防。28、遵守兵役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依法应征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29、当兵尽义务,卫国保家园30、部队是有志青年锻炼成长的大学校31、保卫国家,建设国防,人人有责32、长城连着你我他,国防建设靠大家。33、没有强大的国防,哪来温馨的家园!34、关心国防,热爱国家,建设国防,保卫祖国!35、为祖国参军,让人民放心!36、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
范文四:网上兵役登记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17年本市范围内适龄公民网上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象范围。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对象范围包括:(1)凡具有本市部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年满18至22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本科三年级,年龄放宽一周岁)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2)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18至22周岁(日至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和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24周岁(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二、程序方法。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全国征兵网”已于1月10日正式开通,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于6月30日前,所有适龄公民均须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二是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根据各单位的时间安排及规定要求,所有适龄公民应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具体时间另发通告)三、法律责任。实行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检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职责。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登陆“全国征兵网”参加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或征兵体检,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咨询受理。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网址:zbb.)。各单位兵役登记咨询电话:
。上海市 浦东新 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7
范文五:关于开展2014年兵役登记及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优化兵员结构,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是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强军育人的重要举措。根据上海市征兵办沪府征﹝2014﹞10号文的有关精神,现就今夏兵役登记及大学生征兵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一)兵役登记1.兵役登记对象:登记对象为日前年龄不超过23周岁(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日以后出生)的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公民。2.登录及打印报名表:组织本院登记对象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bydj/)进行兵役登记,由学工办统一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二)兵役登记初检初审和确认1.兵役登记初检初审:5月15日至30日,各学院对兵役登记学生情况进行汇总,确保每位适龄青年进行登记。入学前为外省市户籍的大学生,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登记,不发《上海市公民兵役证》;上海市户籍的大学生,除在“全国征兵网”进行登记外,还应将《上海市公民兵役证》交各学院。2.兵役登记确认:5月30日前,各学院收齐《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后交学生事务中心(102B),统一办理确认手续。(三)确定预征对象1.确定预征对象并打印表格:6月5日前,各学院确定预征对象,并组织预征对象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生成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预征对象条件要求见附件一)2.表格汇总:6月5日前,各学院将以上表格汇总后,交学生事务中心。保卫处、学工办日 附件一:预征对象条件要求1.性别:男2.年龄:日前满18至22周岁(日至l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日以后出生)。3.身高:1.62以上 体重:50公斤以上。注: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4.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5.其他:政治可靠、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良好。6.不限户口所在地。
范文六:征兵登记及网上征兵报名(男兵)的相关流程此项工作共有三个大步骤: 第一, 网上兵役登记——注册账号; 第二, 网上兵役登记——用户登录; 第三, 网上征兵报名。以下为各大步骤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 网上兵役登记——注册账号 1、进入全国征兵网2、点击注册账号3、选择用邮箱或者手机号注册4、以手机号注册为例填写注册信息5、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信息登记二、 网上兵役登记——用户登录 1、进入登录界面2、填写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3、点击征兵报名图标4、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男兵)图标5、进入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6、填入已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7、完善实名信息并确认8、开始兵役登记9、 兵役登记完成三、 网上征兵报名(男兵) 1、 点击网上征兵2、 阅读征兵条件,并点击确认3、 填写个人信息4、 填写个人志愿5、完成网上征兵报名
范文七:2015年网上兵役登记流程图一、 注册账号1、进入全国征兵网: http://www./ 打开如下页面2、点击“兵役登记(男兵)”(上图)3、点击“进行兵役登记”(上图)弹出如下登陆页面。4、 如上图:有学信网账号的直接登录;没有账号的选择“立即注册”老生(曾经注册过账号的),登陆成功后,如下图所示,如果 2014 年进行过兵役登记的,请点击“检验兵役登记信息” 。对兵役登记信息进行修改新生则按如下步奏操作二、登陆账号1、选择“兵役登记(男兵)” (如下图)2、选择“进行兵役登记”(如下图)3、填写刚注册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如下图)4、完善实名信息并确认(如下图)三、 进行兵役登记1、填写:基本资料(如下图) 注意:(1)所有学生(包括厦门户籍和外地户籍)常住户籍所在地为:厦门市
集美区 厦门理工学院XXXX学院(2)无论户口是否迁移到校集体户口,籍贯统一填写原户口所在地;2、填写:学业信息(如下图)注意:学历:一本/二本/大专;
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学校所在地:厦门市集美区厦门理工学院;入学日期如实填写,毕业日期从入学日期往后推四年,选择xx年7月1日3、填写:家庭信息(如下图)注意:家庭地址统一填写: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邮编:361024注意:以操作下内容,对老生(曾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和新生都是一样的,都要操作完成4、填写:参军信息(如下图)
注意:(1)无论是否有意向参军都要填写不准备当兵的 选择“ 我不符合应征条件”,不符合条件原因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视力不合格等。马上准备去当兵 的选择” 我符合报名条件”, 参军意愿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具体按照《2015年男兵应征网上报名流程图》进行填写)(2)要上传一寸电子照片(要求:照片上不得戴眼镜,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格式JPG或JEPG,大小20K-100K;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5、 输入所有基本资料后点击 确定后页面跳转至下图
范文八:2016年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已开始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新年度征兵准备,及早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下大力抓好高素质青年征集工作。为便于适龄青年应征,全国征兵网已于2月1日开通,比去年提前2个月,网址为http://www.,全国广大适龄男青年可登录该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之后根据兵役机关安排进行实地初审初检。根据《兵役法》等规定,此次开通的网上兵役登记的对象为今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以参加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兵役登记应在6月30日前完成,适龄男青年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及身份证件前往乡(镇、街道)兵役机关进行现场确认,兵役机关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县、乡兵役机关将设立兵役登记站,及时受理网上兵役登记和政策咨询,为不方便上网的适龄青年提供现场登记报名和表格打印等服务。
范文九:2015年网上兵役登记流程图一、 注册账号1、进入全国征兵网: http://www./ 打开如下页面2、点击“兵役登记(男兵)”(上图)3、点击“进行兵役登记”(上图)弹出如下登陆页面。4、 如上图:有学信网账号的直接登录;没有账号的选择“立即注册”老生(曾经注册过账号的),登陆成功后,如下图所示,如果 2014 年进行过兵役登记的,请点击检验兵役登记信息 。对兵役登记信息进行修改新生则按如下步奏操作二、登陆账号1、选择“兵役登记(男兵)” (如下图)2、选择“进行兵役登记”(如下图)3、填写刚注册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如下图)4、完善实名信息并确认(如下图)三、 进行兵役登记1、填写:基本资料(如下图) 注意:(1)所有学生(包括上海户籍和外地户籍)常住户籍所在地为:上海市辖区 长宁区 华东政法大学(2)无论户口是否迁移到校集体户口,籍贯统一填写原户口所在地;2、填写:学业信息(如下图)注意:学历:一本;
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学校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华东政法大学;入学日期如实填写,毕业日期从入学日期往后推四年,选择xx年7月1日要特别注意专业和方向的区别:例如,侦查学专业分为刑事侦查和经济侦查两个方向,所以专业只能填写侦查学而不是刑事侦查或经济侦查。3、填写:家庭信息(如下图)注意:家庭地址统一填写: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邮编:200050注意:以操作下内容,对老生(曾进行过兵役登记的)和新生都是一样的,都要操作完成4、填写:参军信息(如下图)
注意:(1)无论是否有意向参军都要填写不准备当兵的 选择“ 我不符合应征条件”,不符合条件原因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视力不合格等。马上准备去当兵 的选择” 我符合报名条件”, 参军意愿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具体按照《2015年男兵应征网上报名流程图》进行填写)(2)要上传一寸电子照片(要求:照片上不得戴眼镜,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样式),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格式JPG或JEPG,大小20K-100K;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5、 输入所有基本资料后点击 确定后页面跳转至下图6、 下载报表(如下图)点击左侧打印报表,下载表格《 男性公民兵役登记/ / 应征报名表 》 、 《 男性公民兵役登记/ / 应征报名表存根》 , 保存后以署名的文件夹的方式上交电子版到班级负责人处。
范文十:1 兵役登记对象和范围兵役登记的对象和范围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龄在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2 兵役登记时间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的时间为每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3 兵役登记方法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参加复审;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因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适龄公民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补办手续。4 兵役登记要求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5 兵役登记的结论兵役登记的结论有九类:一是应征,二是缓征,三是免征,四是不征,五是拒征,六是已征,七是转服预备役,八是免服预备役,九是不服预备役。(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2)缓征是指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6.兵役登记证的使用、管理兵役证是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资格的凭证,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在就业(含临时就业)、就学、申请出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出示兵役证,并接受查验。兵役证遗失时,应及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6 兵役登记证的有效期国家兵役法规定公民的服役年限为18至22岁。对不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适龄公民,《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可视其情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时限为两年。据此,兵役证的有效期为其最后一次服兵役的年份再顺延2年。如2003年年满22周岁的公民,其兵役证有效期限为日。在兵役征有效期限内,持证的适龄公民应在其每一兵役年度内的八月十五日至八月三十日到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依法办理兵役证年审手续;否则,下一兵役年度内兵役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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