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那些事:业主车库摔跤 物业不让小黄车进车库有责任吗

业主推电动车下车库摔跤坐了轮椅 物业底线赔一千-业主|物业|轮椅-浙江在线-浙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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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推电动车下车库摔跤坐了轮椅 物业底线赔一千
  如果你推着电瓶车到小区地下车库,不小心滑倒了,摔伤了,该找谁赔?
  家住凯旋路金牛坊的何女士昨天打进快报热线说:前段时间,我推电瓶车去地下车库时摔了一跤,物业原来答应赔偿的,现在又不认账了!
  记者实地体验
  斜坡有点滑
  金牛坊小区位于庆春立交桥南,现有两幢高层住宅,属回迁房,于2007年交付。
  地下车库有两层,何女士摔倒在通往负一层的斜坡上。斜坡的台阶几乎已被水泥抹平,只露出坑坑洼洼的几条粗缝。我推着摄影记者的电瓶车试了一下,电瓶车下去时要把车子电源关掉,两个刹车都捏牢,同时借着昏暗的光线,看着脚下有没有碎砂石,防止脚底打滑,整个过程必须十分小心。
  我用卷尺量了一下,斜坡底部长约5.2米,高约1.95米,回单位后算了算,坡度大概在20度左右。
  轮椅坐了一个星期
  9月30日中午,何女士就在快到地下一楼车库的斜坡上摔伤了。
  “当时我左腿别了一下,摔倒了,也不晓得把电瓶车扔掉,倒地后还死死拽着电瓶车,硬生生又被车子往下拖了一米多远。”何女士说。
  经医院检查,她左腿膝盖下多处软组织挫伤,要打石膏。何女士在轮椅上坐了一个星期,医药费花了1500元。
  何女士:物业说出钱请保姆
  “这个斜坡原来是有台阶的,物业没有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就把斜坡用水泥抹平了,现在推车下去时很滑,很危险。我摔伤物业负有一定责任!”何女士说。
  小区物业倒也蛮客气,在她摔伤的第二天,就派人上门慰问,并承诺给何女士一定的补偿。
  “我家有老母亲要照顾,我腿摔伤了,不能照顾母亲了。物业主任原来跟我说,让我请个保姆照顾母亲,钞票由物业出,每天40块,再给我报销腿伤的医药费。”何女士说,“但一个星期后,我拿着医药费找物业时,物业变卦了,说只答应给我赔偿1000块,我不接受,这个根本没法谈!”何女士摆摆手。、
  物业:摔伤跟推车太快也有关
  小区物业陈经理说,当初把地下车库的台阶抹平,也是因为有业主提出,有台阶推电动车不方便,“台阶抹平这件事,确实没有征求过全体业主的意见。”
  陈经理还证实,这几年,有两三位业主在地下车库扭伤过脚。
  “何女士摔伤,跟她推车太快也有关的。当时可能是沟通问题,她最后提出要赔偿3000元,我们的底线是1000元、再免两年共500元的能耗费,她不答应。最后她说,要跟我们法庭上见。真要起诉,我们只有应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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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车库摔跤致残 状告物业索赔获支持
来源:嘉兴日报
责任编辑:评校网
■撰稿严明案件回顾:2012年3月的一个雨天,王某乘坐丈夫驾驶的摩托车进入小区地下车库时不慎摔跤受伤。此后,王某与小区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都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王某于是起诉到海盐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过程中,各方各执一词:王某认为,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库等附属设施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在明知地下车库地面湿滑的情况下,既不采取清理措施,比如将地面擦干,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自己的受伤物业公司逃脱不了责任。而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并没有要将地下车库地面、过道上水渍擦干的义务,王某受伤并非物业公司的责任。那么,本案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以及承担多少责任呢?法官说法:事发当日是雨天,地下车库入口是斜坡,随着车辆等的出入势必会将水带至地下车库。在此情形下要求物业公司保持地面干燥显然是无法做到的,并且,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公司也确实不需承担此项义务。根据协议,地下车库除了汽车外并不能停放其他车辆,物业公司为此还专门设置栏杆以管理车辆的进出。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并未提供其在本案事故发生前就已经安置警示标志或保安已制止王某及其丈夫驾驶摩托车进入地下车库的直接证据。同时,物业公司所设置栏杆与墙壁之间仍留有一定的空间足以使摩托车顺利通过,在此程度上,物业公司未很好地尽到车辆进出管理的义务。且在本案事故发生前,曾有其他除了汽车之外的车辆由此进入地下车库,物业公司对此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尤其是在下雨天,地面会较平时湿滑的情况下,从而未能避免因下地下室而发生事故,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审理后,酌定物业公司赔偿王某人民币8000元。返回评校网阅读/dubao/7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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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楼梯上摔倒受伤 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0%赔偿责任
  日前,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业主刘某在小区内不慎滑倒受伤,状告物业公司未履行管理义务获赔12万元。
  业主滑倒受伤,住院30天
  日下午4时左右,当刘某行走至该楼房的车库楼梯间时,由于踩到附在楼梯踏步上的白色液体胶而滑倒受伤。当日,刘某被送至医院。经诊断为内外踝骨折,住院治疗30天。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伤残程度为九级伤残。
  物业拒绝赔偿,诉至法院
  刘某受伤后,认为是由于金河公司在从事金泰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疏于管理、怠于清洁楼梯障碍物所造成的,该公司应对刘某所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此,要求物业公司予以赔偿。金河公司认为,刘某的伤是其不小心踩在乳胶漆而滑倒的,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已经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而事发地乳胶漆系另一业主所遗留;因此,刘某自己应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
  刘某在与金河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形下,向雁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金河公司赔偿其医疗费、法医鉴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害赔偿费共计元。
  法院开庭审理,物业应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人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亦有过错的,可减轻侵害人的赔偿责任。刘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下楼梯的过程中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而导致其摔伤,故刘某自己应对该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金河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虽然每天都定期对该楼道进行清理,但在楼道遗留有白色乳胶时,未及时对该楼道进行清理,亦未完全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该事故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酌定金河公司对该事故承担10%的责任。
  经法院核定,此次事故共造成刘某损失元。金河公司按照10%的责任划分,该院日前作出判决:金河公司赔偿彭庆雁医疗费、法医鉴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2423.63元。
真倒霉啊刚刚
躺着都中枪,没办法,这个行业现在是弱势群体。
还真应了一句话,物业无小事,出了事就都是大事。只能增强物业员工服务意识啊!以免因小失大,酿成大错,后悔晚矣!
谢谢分享,学习了。。。。。
 物业管理,服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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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违规出租捞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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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黎女士于2004年入住该小区,据她介绍,小区1至5号及9号楼地下室从2005年开始对外出租住人。“地下室对外出租后,现在小区里居住的人员剧增,包括一些外来闲杂人员。在我住的8号楼,下面住的人能有楼上居民人数的一半了,直接导致小区封闭管理困难。有住地下室的人半夜跳围墙进入小区,还在小区里高声喧哗,吵得人没法儿睡觉。水电也常常超负荷。另外,地下一层做了旅馆后,物业公司把地下一层通向楼上的楼梯间门锁上,业主不能直接下去取自行车。好好的停车库也放不了几辆车,我们只能停在地面上,很混乱。”
原标题:小区地下库违规出租捞外快物业称租户多为物业员工和保洁人员 西城区房管局下发整顿通知住在西城区远见名苑小区的业主近日向本报反映称,小区地下一层原本被规划成自行车车库,但自入住后次年,大部分被物业公司出租,致使小区人口超负荷,安全隐患大增,业主们的自行车也无处停放易丢失。西城区房管局回应称,地下室未按原规划用途使用均属违规,目前正在规范整改中。单人间每月500元近日,北京晨报记者走进该小区4号楼的地下室,被一名三四十岁的女士叫住,得知记者打算在地下室租房,她随即满脸笑意地打听着:“几人住?一般几点下班?随身大件东西多吗?我得看看房间能不能搁得下。”该女士称,他们并非物业工作人员,是该楼的房东,小区内其他几栋楼也以这种形式对外招租,同时负责收取存放自行车的费用。“都是经过物业允许的,我们给物业交房租。”几番交谈后,她便让一名十多岁的小女孩带记者进去看房,“等确定租了再谈价格”。地下室的灯光很暗,里面有几个大小不一的隔断,零星停着几辆自行车。穿过弯曲狭窄的走廊,房檐沿边几根电线交错纵横,稍微粗点儿的电线上还挂着晾衣钩,毛巾、衣服搭在上面。走廊边上除了摞着租客的杂物(如图),还有亮着灯的电磁炉。记者随女孩向里走了一会儿后,她拿出钥匙打开了一间房。“地下室40多间房基本上都被租满了,只剩下这间七八平方米的,挤挤能住仨人。”随后,记者又到附近几栋楼地下室询问,得知租房价格大多是“单人间每月500元”。在9号楼地下室,记者几次向一名女子询问,该地下室是否住着人,她均矢口否认,“不住不住,要没什么事儿你就出去吧,我只知道物业把这栋楼租给我们老板了,我就是打工的。”业主抱怨闲杂人多业主黎女士于2004年入住该小区,据她介绍,小区1至5号及9号楼地下室从2005年开始对外出租住人。“地下室对外出租后,现在小区里居住的人员剧增,包括一些外来闲杂人员。在我住的8号楼,下面住的人能有楼上居民人数的一半了,直接导致小区封闭管理困难。有住地下室的人半夜跳围墙进入小区,还在小区里高声喧哗,吵得人没法儿睡觉。水电也常常超负荷。另外,地下一层做了旅馆后,物业公司把地下一层通向楼上的楼梯间门锁上,业主不能直接下去取自行车。好好的停车库也放不了几辆车,我们只能停在地面上,很混乱。” 线索:辰先生 供图:黎女士地下车库对外出租涉嫌违规小区明华嘉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解释称,“小区1至5号楼及9号楼等地下一层大部分住的是物业员工和保洁人员。其他几栋楼地下室被出租住人的情况,只能再跟上级领导反映。”据另一名工作人员坦言,“我们小区收费标准比较低,管理费用有所亏欠,所以只能通过出租地下室来弥补物业费不足的问题。”北京晨报记者近日联系上专门负责该小区地下室整顿工作的西城区房管局租赁科邸科长,他表示曾接到过业主投诉。“我们到现场查勘过,这小区除个别楼层地下室被规划为商业办公场所允许经营外,其他几栋楼地下室均未按原规划用途管理使用,属于违规。目前,全市正治理清除此类现象,我们已向物业公司下发通知要求规范整顿,责令租户停止租住行为,当下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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