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有几个类型?农村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分等级吗?(省级,市级,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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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情况报告(精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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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
2013年第9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生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发展民间金融,农村信用社作为重要的民间金融组织形式之一,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现状和前景进行分析,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着重分析了自从日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这个方案再次启动了农村信用改革的新一轮创新,试点工作在浙江等8个省进行后农村信用社的现状,自从改革以来,农信社的发展和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管理不当、产权不明晰、国家政策不到位、不良资产还有增加的趋势、从业人员素质不过硬、财务管理权分散、创新力不足等一些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重点叙述了这些问题的对策,比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转移信贷风险,从招聘到从业初期培训严行把关,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创新力度等。 中国论文网 /3/view-5992104.htm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民生 金融 改革 发展现状 对策   一、农村信用社的内涵   农村信用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农村信用社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二、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   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解放初期到1958年,这段时间是信用社普遍建立和大发展时期,当时,全国好多省市根据中央政府“三大合作”的指示,纷纷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那时的信用社是由小农经济发展起来的,规模比较小,管理水平低,但我国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由此起步。   第二阶段是年,这段时间是信用社经历挫折和摧残的时期。当时,受“左”的路线和错误政策的影响,农村信用合作事业损失重大。这二十年,农村信用社先后下放给人们公社、生产大队,以及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的干部队伍、资金和业务受到严重的损害和损失。信用合作事业从总体看,这段时间在萎缩,很多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   第三阶段,从年,这段时间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开始恢复的时期,农村信用社交由国家银行管理,首先交给人民银行管理,后来交给农业银行管理。当时,虽然在国家银行的领导下,信用社的业务得到了一些恢复,信用社走上官办的道路,信用社的发展受到约束,自主权受到伤害。   第四阶段,从年,农村信用社进入初步改革和发展阶段。农村信用社被办成合作金融组织。在此期间,业务也得到了一些发展,内部管理也都有一定的加强。   第五阶段,从1996年至今,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由农民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   三、农村信用社的现状   (一)管理体制不当,官办化严重   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应适应当地的经济环境,信用社的管理与政策应当因地制宜。但目前信用社的发展存在着很大问题。《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为由农民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性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先后下放人们公社、生产大队、贫下中农以及现在又交给中国农业银行管理。目前,农信社实行由农业银行进行领导和管理,还在其内部设立了管理部门。机构体制官办化,导致行社之间的体制摩擦、资金摩擦、利益摩擦从未间歇,严重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   (二)产权不明晰   关于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问题,曾有人提出不同的主张。有人主张实行股份合作制,即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混合。但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目前正处于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内容还没有规范定型,尚无准确的概念和范畴界定,这种方式不好实施,产权不明晰。假若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这时各参股社员就有推卸责任、不认账的的可能,“责、权、利”未得到充分落实,产权关系被严重扭曲。还有人认为,既然股份合作制有股份制内容,就干脆实行股权原则,其权利和义务均以股东所注入的资本额为标准,以股金的数额确定对企业的管理权,实行一股一票,股股平等,大股控权;即由大股东当家作主,小股东享受劳动分红。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着问题,这种方式是只要钱多,肯出资,就可为信用社的大股东,拥有绝对的管理权。假若比较富裕的某些人出巨资买下信用社的大部分股份,在信用社拥有绝对的管理权。这时,信用社的某些政策可能就会偏离信用社的宗旨――为三农服务。   (三)经营困难   农村信用社经营困难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不到位   (1)农村信用社资产运用主要形式的贷款业务受到国家政策的局限,如不允许从事一般加工业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允许农村资金进镇入城,限制贷给非农企业,不得按商业贷款条件自主贷款,这些限制造成其业务经营范围过于狭窄。   (2)在税收方面,西方大多数国家对其信用社实行优惠扶持政策,而我国却将农信社视同银行企业,在征收所得税的同时,相继开征10 多种税赋,营业税税率与银行相差无几。   2.不良资产增加   农村信用社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农业,市场定位主要为农业。按照要求,农村信用社要首先安排农业贷款。新增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必须达到60%以上。农业风险比较大,再加上我国农业保险步伐的滞后,致使风险全部转嫁给农信社。“三农”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农民是主要的贷款对象。贷款的主要用途就是农业生产,包括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及生产设备或者发展养殖业和加工业。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较大、附加值较、低利润率等特点。而且农业的生产还会受到气候的影响,一旦生产受到不利气候的影响,农村当年很可能就会血本无归,更不说还贷款了。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出于政绩和地方利益的考虑,对农信社贷款进行干预,使其不良资产比重不断上升。
  3.行业品种范围与金融工具创新上受到限制   国家对信用社行业品种范围和金融工具创新上予以限制,商业银行能办的业务农信社不能办。这就导致了信用社经营品种单一,业务比较单调,风险过于集中,不能有效分散风险,信用社获利能力低,资金利用效率低。   4.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农村信用社作为乡镇的银行,其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信用社的性质决定的,信用社最初的设立宗旨是为三农服务。其管理层一般是社员,其所选拔的员工一般也是当地的社员。员工所受专业的培训不多。另外,若人们想找在金融机构的工作,一般首选都是一些大银行,很少有人会首先想到去信用社。这就造成了大的金融机构和信用社人才的不均衡分布。不过在近几年有所改善。   (四)金融创新能力不强   金融创新是指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金融创新的本质在于创造出新的金融要素,或对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相对于国内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程度来讲,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能力更为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自主性创新较少,吸纳性创新较多   这主要是由于制度体系造成的,农信社金融创新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严格控制创新活动,基层农村信用社有时按照上级要求推广创新产品。可以看到,上级部门可能出于风险方面的考虑而严格控制创新,下面也不能有新的想法,结果就很难推出自主创新的金融产品,更多的是在别人创新的基础上做一些改进而已,这显然抑制了下面的创新活力。   2.资产业务创新较多,中间业务创新较少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中间业务已经成了银行业务很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在农信社中,中间业务创新力度还不强,没有开展衍生产品业务和商业票据业务,“表外化”品种的贷款业务也没有得到推广。比如贷款证券化、回购协议等。   3.品牌收益少,低附加值产品多   目前在市场上主要的创新产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缺少在知识密集和科技含量高的创新产品方面的研发。这种做法增加了产品创新的成本,减少了收益。   四、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几点建议及其前景分析   (一)深化省联社模式的改革   省联社模式,是指将县联社和信用社原来的两级法人合并为一级法人,在县联社的基础上,出资建立省级联社。从市场经济的规律来看,一般是谁出资谁受益,进而承担相应的负债,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决定了农信社不适合这种模式。从某种程度上讲,农村信用社既具有政策性又具有商业性,说其具有政策性是指农村信用社是为三农服务的,以农业为主要市场定位,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扶持农业发展的。说其具有商业性,是因为农村信用社也是一个盈利性机构,是要自负盈亏的。我觉得农村信用社可以采取省控股的方式,就是说将农村信用社的控制权集中到省一级,下面的市级县级通过参股建立市级县级分社,但省级的具有绝对控股权。同时对参股人员和参股比例进行一些设置。确保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偏离其建立宗旨。   (二)转移信贷风险   由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重要是农业贷款,贷款品种较为单一,而农业经营的风险一般较大,所以农信社贷款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农业,风险较集中,一旦农业经营出现问题,信用社可能就会增加一大笔坏账,这对信用社的持续发展是很不利的。针对这一问题,转移风险是降低信贷风险的一种有效办法。降低信贷风险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1.对申请农业贷款户认真做好贷款前的审查工作,可以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审查。首先,从其家庭的经济状况,看其家庭的资产负债情况,是否还有其他的贷款;然后再看其信用状况,以前的借款是否按期偿还;最后看其贷款所从事的行业,看其是否属于高风险行业,是否属于朝阳行业,针对其贷款所从事的行业采取适当的贷款政策,还应对其所从事的行业经营方面给出一些指导意见,从而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2.要求贷款需要必要的抵押品,可以采取以有价资产进行抵押,所押资产要求市场需求好,易变现,且能够保值。也可采用质押的方式,如果贷款人不能还款,信用社则可以收回抵押财产,来抵消贷款人的还款。通过这种方式就可以把贷款风险转移给贷款人,也就实现到了风险转移。还可采取以人担保的形式,当贷款人不能按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时,信用社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这样就减少了信贷风险。不采用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方式的贷款。   3.给贷款买一份保险,信用社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样就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当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信用社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一种是信用社在放贷的时候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范围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无法收回时,保险公司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贷款对象向保险公司投保,转移借款人的风险,进而保证了贷款安全。   4.积极推荐金融产品创新,避免单一贷款带来的集中风险,如回购协议。积极开发中间业务,将贷款证券化,分散风险。   (三)加大业务创新力度   农村信用社要想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必须加大创新力度。创新是力量之源,是竞争力的核心之所在。农村信用社要想增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应做到以下几点:   1.深入群众,进行调查,察看当地农民的实际经济状况,察看农业的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开发出不同的产品。   2.实现贷款抵押品多元化,鼓励农民生产,让农民有款可贷。   3.增加贷款业务品种,贷款种类呈现多样性,使得不同的贷款适合不同的客户需求。比如小额贷款业务,因为许多农业经营生产具有规模小的特点,且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所以开发小额贷款是适合农村小规模的生产的。还可以推出助学贷款业务,帮助农村的困难家庭子女上学。还可推出金融租赁业务,帮助农民买一些生产性农具。   4.开发理财产品,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向农民宣传金融方面的知识,鼓励投资。   (四)提高员工素质,引进各方面专业人才   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员工素质低下、各类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招聘员工时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应当任人唯贤,不可任人唯亲。   2.积极引进各方面的人才,广揽四方人才,有目的、有计划地从社会和高等院校引进优秀的计算机、法律、金融等专业人才,并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他们能安心工作。   3.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要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用待遇、事业、感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使各类人才能够满腔热情地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样既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又能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   参考文献   [1]陈福成,曹京芝,尹程,李子刚.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研究[J].金融研究,2005(01).   [2]张雪春.政府定位与农村信用社改革[J].金融研究,2006(06).   [3]庄岁林,谢琼,王雅鹏.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比较研究[J].金融与保险,2007.   [4]赵丙奇.农村信用社改革: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6(05).   [5]张宁.我国农村信用社法律规制研究[C].西北大学,2009.   [6]李爱喜.新中国60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回顾与展望[J].财经论丛,2009(06).   作者简介:汪冬冬(1990-),男,安徽省安庆市人,本科,研究方向:金融学。   (责任编辑:陈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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