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工作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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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社区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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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发展带来了城乡居民生活巨大变化,一个又一个住宅区的崛起,城市社区日益成为个人、家庭与社会联系的载体,成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要的支撑点。如何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和探索。   一、社区消防工作的难点   1.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与城市抗御火灾能力的滞后,形成社区消防工作的一个难点。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使得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与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不相适应,火灾隐患大量增多。近年来,很多社区居民将消防通道封堵,许多住户将窗户用钢筋或铝合金网封死,这种画地为牢、作茧自缚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火灾就等于自绝生路,无法逃生,也不好救援。再加上社区内各种违章搭建临时建筑既破坏了总体布局又堵塞消防车道,有的小区铁栅栏、围墙将消防车道和随意游荡的小商贩一起拒之门外,小区内机动车随意停放无人管理情况比比皆是,消防水源、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又极其少见,增加火灾事故扑救的难度。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居民家庭财富增多,家庭装修使用大量的可燃材料,家庭用电量增多,客观上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二是社会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骤增,而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观念相对淡薄,自防自救能力低;三是社区消防规划布局的不合理,致使消防人员延误了救火救人时机,增大了火灾损失。   2.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要求和“包揽式”的管理监督模式越来越不相应。近几年,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虽然不断加强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各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等措施,不断扩大消防监督覆盖面,但由于警力有限,面对众多的社会单位,仅仅依靠消防监督机构的“包揽式”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拥有再多的警力,也不可能把消防工作做到每家每户和每个单位。   二、社区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1.老城区老问题。   老城区简易建筑多,木结构房屋多,火灾隐患严重,监督难度大。城市未改造部分的老城区建筑仍以砖木结构为主,建筑物大多超期使用,住房十分拥挤,楼道堆放杂物多,用火电极不规范,超负荷用电、线路老化现象严重,一些家庭液化石油气气瓶和木材等废旧可燃物堆放混乱。对此类隐患仅靠消防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督促,很难得到根本整改。而且这些区域一般无消防车道、消防给水,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后患无穷。   2.新城区新问题。   城市一般都有老城区和新城区之分,近年来,城市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旧城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多数工程经过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程序,但社区内部未经消防审核擅自进行扩建、改建、室内装修、变更使用功能、变更消防设施,未经消防验收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致使社区留下新的隐患。一些社区无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或虽有消防设施但长期无人管理;有的施工与使用管理单位缺乏必要的交接,致使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消防通道、防火间距被占用;室内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现象等等。   3.一些企业和“四小单位”消防管理得不到落实。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一些企业消防投入少,消防工作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的瘫痪或半瘫痪状态。近年来,随着社区的不断建设,大量私营、个体工商户、外来人员进入社区,这些人当中大多是老乡群居,有的拖儿带女,不少人租住在简易建筑或民房、工棚内,火灾隐患突出,而且人员素质低,消防意识缺乏,引发火灾的概率大。以小工厂、小商店、小作坊、小型公共娱乐场所为主的“四小单位”在社区内的不断增加也给消防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   4.非法贮存、销售危险物品现象突出。社区内一些商业用房未经审批而使用、销售、贮存液化石油气、油漆、化工产品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而从业人员多数未经消防培训,消防知识缺乏。有的将危险物品存放在地下室内,有的商铺、储藏间既是商品、货物、危险物品仓库,又是人员食宿之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而且容易殃及四邻。   5.生命只有一条通道。有的商铺、小企业集经营、生产、烧煮、住宿于一体,每层面积从10平方米一200平方米不等,常见都是单梯出口、二楼以上以铁窗篷罩住,给生命只留一条生路,很有“置之死地而后生”之气概。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无从逃生,被火活活烧死。   6.小型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未经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开业。虽然近几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但社区内此类场所的合格率仍然不高。   7.消防组织少。不少的社区防火工作仍然由辖区职能消防机构具体负责宣传、监督、培训等项工作,由于人员、装备、财力等因素制约,没有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的维护等,从而导致消防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8.消防宣传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由于重视不够,加上受经费制约,仍停留在原职能机构开展的传统管理模式,群众参与率不高,导致人们认知程度低,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明显。   三、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1.搞好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建立资金保障制度。搞好社区消防工作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逐步增加对社区消防建设的投入,把社区消防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使社区消防建设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社区内的机关、团体、企尤其是学校、医院等要积极支持、配合社区消防建设,才能达到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目的。   2.制定统一社区消防建设国家标准。目前,社区消防建设标准不统一,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社区消防建设国家统一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社区消防建设的国家标准应尽快制定。   3.不断加强和完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及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要监督开发商在社区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到消防安全问题,确保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管线敷设、防火间距、消防通信合乎要求,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智能化消防保卫设施和监控中心。在建筑消防审核和建筑竣工消防验收中要严格把关,保证消防设施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另外,还要加快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4.用经济手段实现层次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在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的同时,运用经济手段控制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引导社区安全、健康的方向发展,使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与社区成员利益相互协调互相促进。   5.专门机关与社区管理部门相结合建立健全社区消防自防自救组织,使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化。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要设立专人具体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要逐级建立,并由每条街道、每个单位、每个住宅小区、每栋居民楼内的消防安全员组成消防安全联络网,便于基层消防管理,将消防管理延伸到每个单位、家庭。成立由辖区派出所消防民警、、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社区内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依托社区现有警务人员、保安、治安巡防等队伍,结合义务消防队和合同制消防队,将消防与治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一专多能,担负起社区的防火检查巡查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工作。   6.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技能培训。在住宅小区内采取“教育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小区,影响整个辖区”的模式,开拓多种渠道来对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以提高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丰富消防安全知识,使之能够随时发现身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关心身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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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指导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工作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进消防工作分级监督管理,基层派出所也在消防监督、火灾调查、消防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存在职责不清、专业知识不足、管理概念模糊、思想认识不到位等诸多情况。目前,部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执罚力度不够、不会检查、检查不出问题、找不准火灾隐患、提不出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执法程序不正确、消防法律文书不健全、消防档案未建立、消防宣传不落实等现象比较普遍,消防基础工作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消防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在远离城市的农村乡镇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认知程度更低。尤其是农村火灾频繁发生,其消防工作更令人担忧,值得全社会共同的关注和深思。因此指导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工作,是当前我们公安消防部门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就如何指导派出所做好消防监督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进一步增强派出所领导和专(兼)职民警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使三级消防基础工作真正实现有人抓、有人管和经常化、制度化。真正形成&全警动员、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消防监督新格局。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切实将日常防火监督检查、火灾扑救、简单火灾事故调查等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总体目标,做到与其他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
  二、加强宣传,提高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认知度
  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是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公安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是增强消防监督力量的重要举措,努力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的需要,是为人民服务、创人民满意的重要内容,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要求、新任务。要抓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73号令)的贯彻,迅速把派出所参与管理消防工作有效开展起来,抓紧制订和落实实行消防分级管理的措施,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使大家知道消防监督管理的体制在不断得到理顺。
  三、改革创新,规范和简化派出所消防执法程序
  为了使派出所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应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之间在消防执法等工作上的衔接,完善、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审批程序。应考虑将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与治安案件程序进行并轨。法律文书盖章问题,都可以由派出所盖好发下去,但是要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使其少出差错,不出差错,下发时制订严格的领用登记制度,要有据可查,法律程序规范。
  四、加强培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公安消防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专(兼)职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除了定期的统一业务陪训外,消防部门还可以采取上门指导或邀请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到消防部门参与检查或办案,尤其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都要与辖区民警一起边工作边讲解,使民警能在实践中不断得到锻炼。逐步提高责任区民警的消防业务知识和消防行政执法水平,使每位责任区民警均能独立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使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制定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机制
  公安机关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年终考评时,对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民警予以表彰、奖励;对于不开展消防工作、不认真开展检查和检查中不能发现隐患的派出所,视情和派出所主要领导的奖惩、晋级、晋职挂钩,以此激发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公安消防部门也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由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对派出所消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加以指正,不断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六、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重点管理与全面兼顾相结合的机制
  一是在监督对象方面,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由消防大队确定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按时间、防火重点、难点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在进行监督检查时间上,应按照火灾发生的规律来开展,特别是在秋、冬两季或农村节庆日等火灾易发期,要把消防监督检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特殊时期消防安全和火灾稳定。三是在工作机制方面,公安派出所应确定一名所领导负责消防工作,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填发有关法律文书。同时,要针对派出所工作特点,把消防监督检查纳入责任区民警工作范围,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安全检查,保证消防监督检查面覆盖辖区,不留死角。
紧急火情请拨打119
监督处:025-
法制处:025-
技术处:025-
宣传处:025-
火调处:025-
检测站: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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