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运用方式的不同,证券型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信托计划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作为泰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就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公司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信托
合同等资料;查阅了有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
司章程》以及证券投资管理等规章制度,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谈,对公司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对外投资概况
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
禾金控(平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金控”)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
万元出资参与“华能信托.聚鑫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信托受托人
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南路6号购物中心商务楼一号楼24层5、
注册资本:30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进
控股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成立日期:日
营业期限: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
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
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
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
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
(二)信托保管人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9号水岸筼筜一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波
成立日期:日
营业期限: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
同业拆借;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销售、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经国务院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的其它业务;兼业代理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与贷款业务直
接相关的财产保险(有效期至日)。
五、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一)产品名称:华能信托.聚鑫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产品类型:事务管理类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三)认购份额:普通级(劣后),人民币20,000万元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五)产品规模:本信托计划的规模不低于10,000万元,不高于500,000
(六)产品期限:本信托计划的期限预定不少于1年,不长于60个月,自
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计算
(七)收益分配:
1、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财产分别独立核算,即受托人
以某类信托财产扣除应由该类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赋、信托费用、对第三人负债后
的余额为限向持有某类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若前述财产不足以分配
持有该类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全部按照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信托利益的,受托人不
负有补足义务,受益人亦不得对本信托计划其他信托财产主张权益。若货币类某
类信托财产扣除应由该类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赋、信托费用、对第三人负债后的余
额不足以分配全部该类受益人按照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信托利益的,受托人仅有
义务以实际该类货币类信托财产为限,根据各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该类信托单位
份额占该类优先级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向该类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资金。
本条中“类”指A类/B类/C类……,而不是指A类/B类/C类……往下的进一
2、分配顺序:受托人以货币资金形式存在的某类信托财产为限,按照下列
顺序(如同一顺序各项不能得到足额支付,则按照该顺序各项应受偿金额的比例
进行支付)分配某类信托财产:
(1)支付应由该类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赋;
(2)支付应由该类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对第三人负债;
(3)按照业绩比较基准向该类优先级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利益;某类信托
单位终止时,该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间的上述税赋、费用、按照业绩比较基准计算
的优先级受益人信托利益全部分配完毕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该类普通级受益人持
有的信托单位份额占该类普通级信托单位总份额的比例分配给该类普通级受益
人。此处“类”指A类/B类/C类……,而不是指A类/B类/C类……往下的进
一步分类。
3、信托利益支付:
(1)受托人于各类信托单位的当期核算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当
期信托收益。某类信托单位信托利益的具体计算和分配方式以该类信托单位认购
风险申明书约定为准。
(2)如发生交易对手未按照交易文件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等情形,或某类信
托单位终止时该类信托单位项下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不足以支付信托费用或实
现该类信托单位受益人的按照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信托利益的,受托人没有补足
义务。受托人有权拒绝承担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仲裁或执行等程序行使权利
义务的责任。受托人对某类信托财产进行处置和变现的,该类信托单位存续期间
和/或本信托计划的期限相应延长至信托财产全部处置和变现之日和受托人决定
的延期终止日两个日期中的较早的日期。受托人按信托合同相关约定进行信托利
益的计算和分配,但信托利益支付日调整至信托财产进行处置和变现完毕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受益人要求以自己的名义处分部分或全部信托财产和/或交易文
件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托人应当积极配合受益人,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受益人协
商一致的分配方案将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财产现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
资管计划份额、股票等)向受益人进行分配或配合办理必须的变更登记手续。非
因受托人的原因造成无法分配或无法变更登记的,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3)某类信托单位认购风险申明书对该类信托单位项下信托利益的计算、
支付方式等的约定与本合同约定不同的,以该类信托单位认购风险申明书的约定
(八)投资范围:
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如下方式运用:
1、受托人根据信托目的和信托文件的约定,将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按
照委托人的指令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国
债、短期融资债券、货币市场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某类信托财产
的具体运用方式、投资方向、投资的保障措施以某类信托单位认购风险申明书的
约定为准。
2、受托人在取得全体委托人/受益人一致同意后,可以根据全体委托人/受益
人的指令对前述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及相关交易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3、信托财产专户中存在闲余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将该等闲余资金存于信托
财产专户,或者由全体委托人/受益人一致决定,并向受托人发出指令,用于银
行存款、货币市场投资、债券市场投资、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受托人或其他信托
公司设立的单一信托/信托计划产品等投资。
4、委托人/受益人同意,信托财产可以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单一信托财产交
易,也可以投资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但前述交易应按照公平
市场价格进行。
5、委托人/受益人对信托资金使用方、担保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资产状况
及偿债能力、资金用途的合法合规性、项目情况、信托资金使用方融资应具备的
条件、担保措施的合法有效性、担保财产现状、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的合法合
规性等涉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的各种内容以及应调研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
和了解,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方式。委托人/受益人确认受托
人无需另行对信托资金使用方、担保人、资产情况及项目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确认受托人已全面履行了其应尽的尽职调查职责。
6、在本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仅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委托人的指示承担事
务性管理工作,即依法履行必须由受托人或必须以受托人名义履行的一般信托事
务的管理职责,包括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
理信托财产等事务,不对本信托的投资承担其他主动管理责任。
六、公司主要风险提示
(一)法律和政策风险
在本信托计划的运作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变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及因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投资政策、地区发展政策、
监管政策等调整、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变动,可能影响信托计划的运行,导致
信托财产的损失。
(二)市场风险
因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投资心理等因素
影响发生所投资产品价格波动,可能会导致信托财产的净值减少;各项投资均可
能因所投资产品价格波动等任何原因导致投资亏损,从而造成各类受益人的损
(三)信用风险
本信托计划项下对信托计划负有义务或债务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未按
期足额履行其义务等情形,可能影响信托计划的运行,导致信托财产的损失,继
而影响本信托受益人全部或部分信托利益的实现。
(四)购买力风险
本信托计划的目的是信托财产的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受益人获得的
信托利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到信托财产的增值。
(五)流动性风险
如果发生对信托计划负有债务的交易对手因各种原因未按时、足额履行义务
等情形的,受托人处置信托财产时,可能存在不能以公允价格及时变现或变现所
得不足以分配受益人预期信托利益,将造成信托财产流动性风险,从而造成受益
人的投资损失,或者受益人不能及时取得相应信托利益。
(六)信托财产无法变现的风险
某类信托单位存续期届满或信托计划终止时,受市场环境或其他原因影响,
信托财产可能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变现,因此受益人可能面临信托单位到期或信托
计划终止时无法及时收到信托利益的风险。
(七)信托计划或发行期不成立的风险
信托单位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信托计划、发行期信托单位规模下限等原因,可
能导致信托计划、发行期不成立,致使投资者投资目标无法实现。
(八)信托单位提前和延期终止风险
某类信托单位可能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受益人的预期信托利益按照其持有
的该类信托单位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因此,当某类信托单位提前终止时,受益人
最终获得分配的信托利益可能少于其预期信托利益。
某类信托单位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予以延期的,受益人可能不能按照预期期限
取得信托利益,从而可能影响受益人的预期收益的按期、足额实现。
(九)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
我国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未建立,有关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离、
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其他保护信托财产的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产生不
同理解,并可能对委托人和受益人造成损害。
(十)独立核算风险
本信托计划发行不同类别的信托单位,不同类别的信托单位分别独立核算。
但信托文件中的该项约定不具有对抗信托文件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的效力,本信
托计划存续期内任一类别的信托财产产生的债务和责任,受托人有义务以全部信
托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可能会存在外部债权人对全部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
行,造成某类信托财产实际承担了非该类信托财产债务的风险。各类信托财产在
本信托计划项下分别运作并独立核算机制作为内部核算机制,可能无法有效实现
各类信托财产完全独立或无法有效实现各类信托财产完全风险隔离,可能存在某
类信托财产因非该类信托财产投资不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十一)某类信托单位后到期风险
本信托计划发行不同类别的信托单位,各类信托单位的到期日可能不同,正
常情况下预期到期日较早的信托单位先于预期到期日较晚的信托单位获得分配,
因此可能发生预期到期日较早的信托单位获得预期信托利益,而预期到期日较晚
的信托单位获得的信托利益不足预期信托利益的情况,但该情况并不意味各类信
托单位之间存在优先、劣后的关系。在同一类独立核算的信托单位项下,其持有
的信托单位存续期届满在后的受益人,与持有的信托单位存续期届满在前的受益
人相比,可能将承担因该类信托财产按信托单位存续期届满依次分配信托利益而
导致的累积增大的投资风险。
(十二)某类信托单位不能赎回风险
本信托计划发行不同类别的信托单位,某类信托单位是否能够赎回的安排不
同,某类信托单位能否赎回以该类信托单位的风险申明书约定为准。如果持有可
以赎回的某类信托单位的受益人选择赎回全部或部分该类信托单位的,全部或部
分该类信托单位将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项下的风险将由持有届时存续的信托单
位的受益人承担。因此可能发生持有某类能赎回的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在该类信托
单位存续期内选择赎回该类信托单位获得预期信托利益,而在该类信托单位存续
期内未选择赎回及持有不能赎回的信托单位的受益人获得的信托利益不足预期
信托利益的风险。
(十三)税赋风险
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赋由该类信
托财产承担,各类信托财产扣除应由该类信托财产承担的全部税赋、除浮动报酬
外的信托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以货币资金形式向该类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可能会
发生法律法规、税收监管政策等的变化导致某类信托财产扣除应由该类信托财产
承担的全部税赋、除浮动报酬外的信托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不足分配该类受益人的
全部预期信托利益的情形。
(十四)管理风险
在本信托计划的运作过程中,受托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
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投资的判断,可能对信托财产带来风险。
(十五)保管人和投资顾问的风险
本信托的保管人可能存在因其违规经营、管理疏忽或因其从事相应该业务的
资质、管理能力、相关知识和经验以及操作能力等原因而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
风险。本信托聘请投资顾问,投资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受托人与投资顾问签署
的投资顾问协议为准。本信托的投资顾问可能存在因其违规经营、管理疏忽或因
其从事相应该业务的资质、管理能力、相关知识和经验以及操作能力等原因而使
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风险。
(十六)共同管理风险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使用方、担保人可能系受托人所管理的多个信托
项下对受托人负有款项支付义务的同一债务人或担保人。各个信托文件均约定了
受托人应为受益人利益最大化服务。受托人为多个信托的受托人,将代表多个信
托的利益共同处理信托事务。若信托资金使用方/担保人出现偿债风险,无法按
期偿还债务时,受托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信托利益为限,按照信托资金使
用方/担保人偿债意愿、各信托项下债务到期先后顺序或者各债权比例等因素确
定信托资金使用方/担保人的清偿顺序及清偿比例。因此,可能导致本信托计划
与其他信托之间的利益冲突。
(十七)普通级受益人信托利益分配顺序劣后于优先级受益人的风险
本信托项下受益人按照信托利益分配顺序的不同可分为优先级受益人和普
通级受益人。本信托产品份额为普通级受益人份额,普通级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分
配顺序劣后于优先级受益人,普通级受益人只有在优先级受益人优先在信托利益
中受偿后才能得到偿付,普通级受益人承担更大的投资风险。
(十八)其他风险
除上述提及的主要风险以外,本信托计划的运行还可能存在因政治、经济、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风险。
七、公司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指定人员负责本次信托计划收益与风险监控;同时,将与协议主体密
切联系与沟通,跟踪本次投资的产品的最新动态,最大限度控制本次投资信托计
划的风险。
八、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本次购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九、其他事项
(一)公司不处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公司承诺,在进行本次风险投资的十二个月内,不实施下列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拟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信托计
划,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寻求获取较高的
投资收益,且该投资是基于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
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
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一、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并取得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相关决议和会议纪要,本保荐机构认为:
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本次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经第八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权限、
决策程序做了明确规定。控股子公司泰禾金控本项投资使用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同时已充分考虑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和财务上的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的事
项,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财务管理部、审计部,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规定,做好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及日常监督工作,确保公司
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及资金安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繁龙 魏安胜
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 月23日股票/基金&
信托理财周报:信托布局新三板投资业务
  产品发行
  数量和规模
  本期共有40家公司的265款信托产品成立,可预计发行规模约为156.04亿元,平均发行规模约为1.59亿元。本期成立产品最多的是中融国际信托,发行117款;对外经贸信托发行22款;发行15款;华润深国投信托发行11款;云南国际信托发行10款;其他信托公司发行10款以内的产品。预计发行规模最大的是中信信托,15款产品预计最大发行规模都是38.71亿元;实际发行规模最高的是建信信托,7款产品发行规模为25.95亿元。(点击进入》》)
数据来源:和讯研究中心
  投资类别
  本期主要资金运用方式为其他投资信托,28款产品实际发行规模约为39.39亿元,约占总发行规模的31.67%。权益投资信托产品发行规模位居第二位,20款产品实际发行规模约为26.54亿元,约占总发行规模的21.34%。贷款信托产品发行规模居第三位,27款产品实际发行规模约为20.55亿元,约占总发行规模的16.52%。组合投资信托产品发行4款,实际发行规模约为18.99亿元;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发行160款,实际发行规模约为12.53亿元;债权投资信托产品发行25款,实际发行规模约为5.47亿元;买入返售信托产品发行1款,实际发行规模约为0.92亿元。
数据来源:和讯理财客研究中心
  投资领域
  本期信托资金主要投向其他领域,177款产品实际发行规模约为37.79亿元,约占总发行规模的30.38%。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信托产品发行10款,实际发行规模约为6.31亿元;投资房地产领域的投资信托产品发行9款,实际发行规模约为5.76亿元;投资工商企业领域的投资信托产品发行2款,实际发行规模约为2.63亿元。剩余67款信托产品的投资领域暂时不详,实际发行规模约为71.89亿元,规模占比约为57.80%。
数据来源:和讯理财客研究中心
  产品收益
  本期共有26家信托公司的51款信托项目公布预计年收益率,产品的年收益率在5.4%-10.9%之间,平均预期收益率为8.65%。从收益率分布来看,本期产品收益率低于8%(含)的产品15款;产品收益率在8%(不含)―9%(含)之间的产品有17款;产品收益率超过9%(不含)的产品为19款。从投资类别看,本期买入返售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最高,为10.90%;贷款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排在第二位,为9.06%;权益投资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排在第三位,为8.98%;组合投资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8.77%,债权投资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8.69%,其他投资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7.75%,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7.42%。
数据来源:和讯理财客研究中心
  产品期限
  本期成立的信托产品期限最短12个月,最长期限240个月,平均期限29.5个月。12个月(含)以内产品21款,较上期增加17款,平均收益率8.20%;12-24个月(含)产品36款,较上期增加25款,平均收益率8.91%;24个月以上产品15款,较上期增加7款,平均收益率8.92%。未公布期限产品193款,较上期增加169款。按规模占比来看,信托资金主要投资方向为中期品种,中期产品的市场规模占比约为29.73%;短期产品的市场规模占比约为10.17%,长期产品的市场规模占比约为2.71%,未公布存续期产品市场规模占比约为57.39%。
数据来源:和讯理财客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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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动向及新闻
  财富管理监管碎片化 业内建议信托法一统江湖
  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统一的制度设计有望逐步得到完善。
  昨日(1月8日),由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以下简称CWM50)联合业内十几家主流资产管理机构研究力量启动的财富管理市场制度设计系列课题研究宣布结题,并发布了包括《统一的财富管理市场制度设计》(以下简称《制度设计》)在内的四份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制度设计》主要侧重于如何建立统一的财富管理市场进行制度设计,并从关系等多方面提出了系统性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个人财富持续积累,中国社会财富和个人财富日益庞大,高净值人群数量和资产规模也迅速增长。
  但与欧美成熟的财富管理市场相比,中国财富管理行业总体上还处于发展初期,财富管理监管碎片化特征明显,且法律关系厘定等问题仍较模糊,财富管理尚缺乏统一的制度体系和法律规范,一系列问题亟需研究加以解决。
  记者注意到,《制度设计》则主要立足于如何建立统一的财富管理市场进行制度设计,从法律关系、监管制度、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行业自律,再到基础资产市场、登记、确权、流通、外部评级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出一整套的系统性建议。
  《制度设计》认为,除部分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法律关系外,统一明确多数财富管理业务的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
  《制度设计》表示,财富管理市场的首要问题是法律关系认识不清,信托是最适合财富管理的一种法律制度安排,应进一步完善《信托法》,通过营业信托的法律制度设计,统一信托业务的界定标准,明确信托业务与产品的内涵与外延,界定信托产品属性,明确受托人的准入、义务和责任等,按照《信托法》统一规范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普适性原则。
  CWM50理事、(,)(601818,股吧)资管部总经理张旭阳表示,可通过《信托法》统一财富管理的各种产品、各种业态。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从本质上说,都是基于信誉基础上代理、受托责任,同时通过《信托法》明确法律边界、破产隔离,而且《信托法》是长期有效的法律关系,不仅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使得资产管理中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在这种环境下加以实现。
  《制度设计》还建议,要完善资产管理监管体制,以机构监管为基础,同时整合“一行三会”等财富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能和行政执法资源,逐步实现以功能监管为特征的监管,其中要以金融产品大类划分为突破口构建统一的财富管理市场的监管体制。
  CWM50成员、副总经理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现在市场产品分类的模式、方式确实很多。
  “第一,产品分类是一切财富管理的基础。从投资人来讲,投资的一定是一个产品,做资产配置还是财富增值一定以产品为载体。从融资人来讲,融资安排的时候寻找合适的风险控制和自己融资用途相匹配的产品,而从资产管理人来讲,经营围绕产品为中心进行,包括利润收入等;第二,寻找合适的因素、维度是产品分类的关键,现在有银行、信托、、等产品都是按照机构来分的,我们按照法律关系、产品结构等10个因素以打分卡形式作为研究,最后选出来两个重要的因素,分别是募集方式和投资方向;第三,公平的监管是产品分类的必然结论。”库三七说。
  同时,针对功能监管的实现,《制度设计》还提出,功能监管在关键环节建立统一的财富管理市场的普适性规则;建立双重准入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准入制度,实行分级持牌、分类管理。
  信托布局投资业务 掘金新三板路径浮现
  在A股火爆的行情之下,证券投资信托迎来“第二春”,一些信托公司亦将之视为业务转型方向,并在股票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等领域开始布局。除此之外,作为“后起之秀”的新三板,亦被视为明年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一个突破口。
  据中诚信托公司信托业务部执行总经理郑海帆介绍,中诚信托的证券市场类产品将主要在证券投资、结构化证券投资、定向增发和并购/PE投资四个领域内布局。
  信托公司布局证券投资业务的影响已然开始显现。据信托业协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证券投资信托规模为1.74万亿元,相比去年末的10.55%的占比,上升3.72个百分点,相比今年二季度的12.75%占比,提升1.52个百分点。随着股市进一步走牛,今年四季度以伞形信托为代表的证券投资信托规模进一步扩大,让一些业内人士感慨“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迎来第二春”。
  实际上,2007年新股发行额爆发式增长,全年共有122只新股在沪、深两市上市,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平均涨幅高达191.36%。这一市场情况使得信托公司在当年发行了大量以打新为主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回忆起当年的情景,一位资深信托从业者感慨道:“那个时候,信托公司简直是赚钱赚到手软。”实际上,正是这一业务,让一些信托公司捞到“第一桶金”。
  对于当下陷入业务发展拐点并苦苦寻求转型出路的信托公司而言,权益类投资业务又将为其提供一次发展契机。值得关注的是,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及日趋完善为信托公司的这一业务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其中新三板则颇为重要。
  目前一些信托公司已经开始瞄准“新三板”。据了解,此前一些信托公司已经就新三板业务在公司内部展开培训,更有信托公司,其相关业务已进入实操阶段,其业务路径亦浮出水面。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信托经理透露,华东某信托公司目前已和山东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开展业务。据透露,这一单业务的交易结构为信托公司发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成为有限合伙基金的LP,该有限合伙基金将投资于前述新三板挂牌公司。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者的收益来源则是前述新三板公司实现“转板”后的资本增值以及公司分红。
  信托创新边走边吆喝 基金化产品暂为盈利独苗
  “有钱,任性”。当下这句时髦的话用来形容2014年的信托创新虽然有点调侃意味,但并不完全失实。信托虽然目前面临较大的竞争,但是凭借前些年积累的雄厚资本,在创新领域的投入也毫不吝啬,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不过到目前为止,信托公司的大部分创新探索实现盈利还为时尚早。
   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只有基金化信托产品赚钱没有问题,其他创新产品是出于战略的考虑,短期收入有限。他表示,未来看好基金化信托产品、并购投资信托、家族信托、消费信托、资产证券化等的创新前景。
  “2014年是信托公司的转型年,如何突破传统的融资类业务,向投资型、事务性方向转变,各家信托公司各显其能。消费类信托如红酒信托、白酒信托、(,)(000061,股吧)信托、影视信托等创新产品不断诞生,特定行业信托如农业信托、新能源信托、林业信托、土地流转信托等领域的发展和研究不断深入,都是行业新的有益探索和创新。”长安信托财富中心市场部总经理何颖表示。
   从目前的各创新项目的推进情况来看,无论是消费信托,还是土地流转信托,以及家族信托等等,大部分都还处在起步阶段,获利甚微,甚至有可能是“赔本赚吆喝”。
  格上理财研究员娱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还没看到确实赚到钱了的项目,即使是资产证券化信托也仅是“呼声较高”,手续费收入微薄。
  以消费信托来看,今年嫁接互联网的消费信托火爆,代表公司是中信信托。
  消费信托是通过认购信托产品,在有保障的前提下,获取高性价比且优质的消费权益,与传统的投融资概念集合资金信托完全不同,其目的不是资金增值,而是获得消费权益。
  近日,中信信托试水“中信宝”消费信托互联网平台,而作为“中信宝”系列医养产品之一的全国首只养老信托――“中信和信居家养老消费信托”也同时问世。
  此前,中信信托还与百度及中影股份联合推出电影消费平台“百发有戏”。其首款试水产品――挂钩电影《黄金时代》的金融产品推出后很受欢迎,两分钟内意向认购就达到1500万元。
  但是,虽然消费信托相关产品赚足眼球,其架构的众筹团购型的盈利模型虽然显示具有很大的盈利空间,但是消费信托离成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言盈利尚早。
  此外,土地流转信托从2013年年底开始出现,去年呈现火爆局面,从中信信托到,再到中建投信托等等纷纷涉足其中。但是,农业产业本身风险的波动性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各方对土地信托盈利的预期。
  王燕娱认为,目前很多的创新型信托产品,多附带一些非现金类的利益,比如消费权益、养老保障等等,目前不太好权衡这些利益。但新的东西都有实验的过程,初期产品实验比较成功的话,或许会在2-3年内成为主流。
  虽然大部分创新都还是在“赚吆喝”,但基金化产品的赚钱效应已经显露。
  按照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的分析,基金化信托产品是按照基金化的模式对信托产品进行改造,使之成为真正的信托基金。信托基金的第一个特征是规模化。只有当一个信托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才有可能通过组合投资来分散它的风险,与现在一对一的模式相比较,基金化信托产品通过分散投资,可以在空间分布上把信托风险分散开来。信托基金的第二个特征是长期化,做到风险在时间分布上的分散,以应对经济周期、宏观调控对企业和项目的短期影响。当然,不难理解,基金化信托产品需要有较强的流动性,安排开放服务,才能够吸引规模化、长期化的资金加入。
  目前出现的基金化信托产品有杭州工商信托的飞鹰一号、交银信托的节能产业投资基金、中信信托的医疗健康产业基金以及国投信托的影视文化产业基金等。
  在房地产领域,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基金化信托产品正逐渐走向成熟。
  据了解,平安信托在持有型地产领域已经在全国进行布局。目前,总投资规模超过260亿元,部分项目在资产规模、回报率等方面已经具备优秀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基础资产的特征。
  此外,“交银国信•节能产业投资基金系列信托 ”则是将信托资金分期投资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某产业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以自身名义对外开展投资活动。进行投贷联动、实业投资、并购重组、定向增发、资源整合等各类业务。合伙企业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按季优先分配有限合伙人收益。
  通过开展此类业务,信托公司不仅与优质大型集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了长期投资长效机制,同时也不断介入了项目筛选和管理,提高了专业的自主管理能力。
  除基金化信托产品之外,资产证券化也是信托公司的发力点。
  去年年下半年,信托公司参与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不断增多,发行规模井喷。从去年7月份开始,截至11月底,信托公司共参与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超过30只,规模超过1000亿元。
  出台的“99号文”(《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方向。去年5月,、银监会等五部委推出的“127”号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中也明确,金融机构应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
  由此,信托公司就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开展了广泛合作。除国开行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之外,城商行、农商行也成为合作主力。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分别与苏州信托,九台农村商业银行与中信信托,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与粤财信托等共发行了37亿元的产品。
  此外,汽车金融公司也进入合作对象范围。包括大众汽车金融、上汽通用金融、汽车金融、东风日产金融、(,)(600166,股吧)金融和汽车金融都热衷与信托公司合作。其中,这些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规模达到了86亿元。
  对于信托创新,陈赤表示,创新必然会面临比常规业务更多的不确定性。为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容忍失败的氛围,促进业务部门加快创新的步伐,争取进入较高的监管评级以获得有利的政策支持,信托公司应研究建立创新风险容忍机制,取得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和监管机构的认可与支持。
  证券信托成集合市场最大“黑马“, 去年吸金1049亿
  随着A股市场火爆,证券投资信托也迎来高潮。用益信托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全年信托业证券投资类集合信托计划共成立2455个,规模总计1049.70亿元,占全年信托成立总规模的10.44%,同比增长34%。而2014年12月份,证券投资类信托共成立258个,规模总计143.70亿元。2014年11月份,证券投资类信托共成立276个,规模总计110.79亿元,去年11月和12月证券投资信托的规模占比分别高达12.26%和15%,随着股市在去年四季度向好发展,证券信托也迎来了蓬勃增长。
  从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信托资产投向数据上看,投向基础产业和工商企业的资产比重正在出现较大幅度的回落,投向房地产行业的资产比重也停滞不前,并带有小幅回落。而投向证券市场的资产比重则呈现出较明显的上升趋势。而信托公司也看好这一领域,纷纷加大研发力量,推出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
  随着众多信托公司发力证券投资类信托,该类信托的结构模式也逐渐形成。相对于传统的经典结构的证券投资信托,2014年最火的是伞形结构化信托。
  这包括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伞形结构化信托,这是以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标的,配以优先资金,在信托层面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融资安排,为投资者实现杠杆收益,增强进取能力。相对于传统证券投资信托,存在一定的杠杆设计,保留了积极进取的能力,但同时与直接以股票作为投资标的的伞形结构化信托相比,风险又相对适中。这类产品适合于对市场有趋势性判断,或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存在高度信赖,存在一定的杠杆融资需求,追逐高于普通股票型基金以及一对多专户、指数基金的平均收益率,同时具备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还包括直接投资股票的伞形结构化信托。这类产品典型结构是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由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认购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权,获取优先固定收益;其他潜在客户认购劣后受益权,根据证券投资信托的投资表现,剔除各项支出后,获取剩余收益。
  佳兆业风波未完待续 被卷入信托公司称力争兑付
  佳兆业近期麻烦不断。继其位于深圳的所有在售房源被政府锁定后,佳兆业在深圳其他几乎所有的地产业务也被叫停。虽然1月7日,佳兆业公告澄清称,并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破产重组议案,佳兆业“破产门”暂时平息,但“违约门”却愈演愈烈。
  虽然四川信托与佳兆业合作的相关项目均已安全结束,平安信托对于佳兆业城市广场的全部投资也已经按照计划收回。但有资料显示,仍然有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在此次佳兆业债务违约风波中受到牵连。
  一位在国内规模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佳兆业项目是深圳的团队做的,之前做项目的时候想,佳兆业那么大的公司,每家金融机构都会做,项目本身没问题,但是谁会估算到这种监管风险呢。现在项目确实遇到困难,我们也在通过与融资方协商增加项目质押率等,最后还是会力争兑付的。”
  日,佳兆业发布公告称,他们位于深圳的八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必要的执照、许可证、批文、登记及备档的常规申请,不能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接纳。不接纳就意味着这些项目的发展将会无限期暂停。
  此前佳兆业曾通过成立金融集团,搭建了私募基金管理平台―深圳市佳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佳诚基金),并与大型信托公司合作发行了多款私募基金,这些资金主要投资于深圳旧改项目。
  随着一系列负面消息的发酵,尤其是最终触发公司首例债务违约后,佳兆业危机四伏的处境已无法掩饰。尽管佳兆业已经正式否认破产重组传闻,但该公司陷入债务违约风波、资金周转困难却是不争的事实。
  据媒体报道,从1月7日开始,至少三家金融机构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佳兆业在深圳的部分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踩中佳兆业地雷的金融机构中,除了传统的银行、信托公司等,还包括一家知名的P2P公司――搜易贷。
  据了解,旗下P2P公司搜易贷此前与佳兆业合作推出“首付贷”。所谓“首付贷”,就是购房人买房时向P2P平台筹集首付款。搜易贷公告称,搜易贷与佳兆业旗下深圳佳兆业和广州兆昌均有“首付贷”的相关合作,其中,深圳佳兆业悦峰花园等项目就在被“锁定”的名单中。合作模式是购房人通过搜易贷平台筹资首付款,佳兆业作为担保方,搜易贷则向佳兆业收取服务费。
  此外,搜易贷公告还表示,“如有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并且担保方也未能履行保证担保义务,搜易贷将受让该借款人的全额未偿付本息,以避免给该借款人的对应投资用户造成本息损失。”也就是说搜易贷将为此项目“兜底”。
  随着佳兆业债务“违约门”事件的发酵,更多踩中佳兆业地雷的金融机构的名单被媒体曝光,投资者对购买的涉及投资佳兆业项目的各种理财产品的担心也在加剧。
  此前据媒体报道,与佳兆业旗下佳诚基金有合作的国内大型信托公司包括、四川信托以及平安信托等。其中,深圳佳惠稳健和深圳桂芳园的有限合伙人中均有四川信托,深圳佳选稳赢的有限合伙人则是中融信托。在佳兆业城市广场这个单体项目中,佳兆业就直接引入了投资者平安信托。
  此后,上述三家信托公司迅速就合作之事向媒体作出回应。
  四川信托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与佳兆业合作的相关项目均已安全结束,与佳兆业暂无合作项目。
  平安信托相关人士表示,平安信托对于佳兆业城市广场的全部投资已经按照计划收回,相关信托计划已于日完成兑付。
  而中融信托相关人士则称,中融信托已对相关项目进行了排查,目前项目风险可控,中融信托将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密切关注融资方的财务状况,发现有影响项目运营的实质性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全力保障受益人利益。
  然而,据本报记者了解,踩到佳兆业地雷的信托公司不止上述三家。一位在国内规模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佳兆业项目是深圳的团队做的,之前做项目的时候想,佳兆业那么大的公司,每家金融机构都会做,项目本身没问题,但是谁会估算到这种监管风险呢。现在项目确实遇到困难,我们也在通过与融资方协商增加项目质押率等,最后还是会力争兑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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