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人事部的一名员工提供虚假病假条,有一个员工提供虚假病假条请一天病假,但是医生在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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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ifan1808&|[吉林省 长春];& 1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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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病假条的管理是很严格的,一般情况下是很难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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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请病假应该经过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如果查明职工弄虚作假,企业可以依照规章制度予以相应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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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  不住院不算病假、未经医务室批准不能请病假、不是三甲医院开的病假条不算病假&&最近,不少职工纷纷来电、来访吐槽:以前只知道休年休假不容易,现在怎么连请个病假都这么不容易?而且为了阻止职工休病假,企业还设立了五花八门的门槛。
  案例一
  职工投诉:不住院,生病只能请事假
  徐女士是一名较早来沪打工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老乡介绍进入一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做窗帘塑片的检验员,双方最后一次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徐女 士形容她每天的工作就是不停地弯腰、下蹲、起身,如此反复。&我们工作的强度还是很大的,每天差不多都要上足12个小时,我那时候年轻,为了挣点加班费, 也就坚持了下来。&徐女士回忆,她从进这家工厂至今,基本上没有请过一天假,而且只要组长安排工作,加班再晚都保证完成任务。
  十多年的高强度工作确实为徐女士积累了不少加班费,但对她身体的伤害也逐渐显现出来。&今年年初,我就感觉腰椎这里刺痛,弯腰、起身都很不舒服,开始 时还不算很严重,发展到后来连坐久了都会感觉疼。&徐女士本来想忍一忍,但丈夫心疼妻子,催她尽早治疗。经过拍片诊断,徐女士腰椎间盘突出,医生建议她先 进行保守治疗:尽量避免提重物;减少弯腰等损耗腰椎的活动;每天练习倒走&&徐女士把自己的情况向厂里反映,厂里的主管认为她这是常见病,没什么大不了 的,就批准她可以减少每天的加班时间。很快三个月过去了,徐女士再到医院复诊,医生诊断她的病情没有好转,反而有加重的趋势,当即要求她静养,定期复诊, 并为其开了一个月的病假.之后又陆续开了几次半个月的病假和一个月的病假。
  &我就是凭着这些病假单才得以休假的,如果没有病假单,我连假都请不成。&徐女士向记者透露,平时厂里一直很难请假,她看病也都是利用双休日,实在不 得已才请一天事假。这次休病假虽然她按照常规的请假手续,递交了病假单和病历卡,但是厂里表面上是准假了,实际却按照请事假来算,她休病假的6个月里,工 资一分未得,不仅如此,这6个月里她的社会保险自缴部分,厂里还让她倒贴出钱来。
  &我病假6个月,医药费用了一大笔,病假工资一分钱都没有,还要倒贴社保费,长此以往家里怎么承受得了。&对于厂里的做法,徐女士并非没有去交涉过, 只是厂里的解释轻描淡写:&你没住院算什么病假?我们厂有规定,住院就算病假,不然就算事假。&徐女士感到十分委屈,明明医生开了病假单,怎么就不能算是 病假呢?
  为了贴补家用,今年10月,徐女士不得已又返回厂里上班,只是由于身体原因,岗位调整为保洁工。徐女士说她的病并没有好,现在扫地时也有疼痛感,她在担心自己腰椎问题的同时还担心,过去休病假的6个月病假工资能否要得回来。
  企业回应:如此规定是为了方便管理
  记者联系了徐女士所在的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人事主管,她承认公司确实有类似规定,但这并非是不讲道理、任意为之。该负责人称,厂里工作任务繁重,客户 的订单都有明确的交货时间。厂里有些员工有事没事就请病假,病到什么程度才能休病假又没有一个标准,所以为了方便管理,才制定了这样的规定。
  &你说你是腰椎间盘突出,这病厂里大部分人都有,而且不只是我们厂,坐办公室的白领也都有这毛病,如果这样就要休半年,我还要照常给工资,那我们公司 怎么生存下去?况且客户催得紧,今天你腰椎间盘突出要休病假,明天另一个员工说他感冒了也要休病假,那么谁来干活?&该负责人认为,现在很多员工都存在泡 病假的现象,医院里的医生因为害怕担责,开病假也不够严谨,导致企业在员工请病假时完全处于被动。虽然病假工资不及全勤时的工资,但相差的数额也不大,这 就让那些泡病假的员工更加有恃无恐了,企业如此规定也实属无奈之举。
  案例二
  职工投诉:有病假单还要过医务室审核关
  张先生是公司里的一名老职工,一直以来都勤勤恳恳地工作,在公司里的口碑也不错。今年年初,他觉得时不时地头晕无力,便到医院去检查。&当时医生给我 背了个仪器,测试我每天的血压变化,我看到血压低的时候只有50几,高的时候要170多,医生说纯粹的高血压也好办,低血压也有办法,最怕我这种极低极高 的。&医生把张先生的情况说得很严重,但是张先生觉得医生都会把情况说得严重点,怕担责任,所以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儿,但老朋友的猝死让张先生对自己的病情 开始重视起来。
  &我这个老朋友和我年龄差不多,以前身体比我还皮实呢,这次听说是心血管病引起的,人一下子就没了,救都救不回来。他的事对我的刺激挺大的,我也开始 担心我这血压,一会上一会下的,不要步他的后尘啊!&正因为此,张先生开始每天饭后百步走,以前吃饭总要喝点老酒,也开始戒了。今年早春的时候,他觉得情 况不是很好,于是又到医院去检查,发现血压十分不稳定,而且视力也有些模糊了,张先生便开了一周病假,希望在家调养调养。  &我当时是让我爱人把病假单 送到单位去的,当时公司里的人也没说什么,我就这么开始休病假了。但是刚休了两天,公司里就打电话来关照我说,已经连续两天旷工了,如果再这样下去,可能 要作违纪处理。我一下子就懵了。&张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开了病假单送到了公司,他的情况公司里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就算旷工了呢?于是他当天就打电话 到人事部门了解不批准病假的理由。
  &人事部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说我的情况公司医务室不同意在病假单上敲章,属于未获审核,所以没有按照公司规定流程请病假,算旷工。&这个答复非但没有 解开张先生的疑问,反而又新增了困惑:给我开病假的是市级医院的专业医生,公司里的医务室只是聘用人员,有没有专业的从业资格还是个问题,怎么就有资格对 专业医生的决定下结论呢?&而且血压的问题可大可小,如果非要我上班,万一出了意外,谁负责?&张先生试图与公司争辩,但公司的态度也很强硬:&他们说, 如果我感觉不舒服,可以到医务室躺着。这倒是蛮有意思的,我在医务室躺着,这到底算是正常上班还是在休病假呢?&
  企业回应:此程序就是想判断病假真伪
  张先生的病假在公司看来&是有问题的&,在记者向该公司了解情况时,对方称,像张先生这样的年纪,有点高血压是很平常的事,而且血压都是波动的,&我 们走路走得快点,血压也会偏高,静下心来休息一下就会恢复正常,所以我们认为这根本算不上请病假的理由。&张先生所在的办公室主任认为,公司也是从人性化 角度出发,让他上班的时候感觉不舒服就去医务室躺一下,仍然会算他当天出勤的,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随便违反。公司有规定,所有职工开的病假单都要到
  医务室那里去敲章确认,这是正常的请病假的流程,张先生没有按照规定操作,因此算他旷工也没有错,况且公司在他旷工两天就及时进行了提醒,也算是有情有义了。
  对于张先生疑惑的医务室人员怎么会比医生更权威的问题,办公室主任表示,公司的这项规定并非是强调医务室人员有多么专业,只是为了避免一些临退休的老 职工滥用病假而设立的关卡。&有些职工动不动就请病假,而且请假理由五花八门,我们设立了这道程序就是让医务室的人员在真假病假的判断上预先把关。企业毕 竟不是福利机构,也要考虑人力成本,所以专门把这条规定写进了员工手册了,所有职工都应该清楚这个步骤。&
  案例三
  职工投诉:病假单,不是三甲医院的都不认
  小李在一家船舶制造公司干了好多年了,虽然公司活多事杂,时不时地还要赶工,但小李仗着年轻、身子骨好,上班5年从来没请过一天假。今年三月,因为上 海的天气比较好,小李老家的几个朋友提出到上海来玩,顺便看看他。小李作为先到上海的打工者,很乐意地当起了&东道主&。利用平时积攒下来的年休假和双休 日,小李带老乡们浦东、浦西四处游览。临近傍晚,正当他打算带着老乡到自己的临时出租房附近的小饭馆吃饭时,一辆助动车迎面急驶而来,虽然小李反应敏捷, 及时做了避让,但助动车的车轮还是轧到了小李的左脚。老乡们见状,赶紧就近将其送到了地段医院,经过检查,小李的左脚小趾粉碎性骨折,医生为其做了固定, 并开了半个月病假。
  第二天,小李的妻子将其病假单送到了他工作的公司,公司人事部门的负责人一看开病假单的是家地段医院,当即表示不批假。小李的妻子追问,为什么丈夫行 动都有困难了,连病假都请不出来,人事部门的回复是:不是三甲医院开的病假,公司一概不认。小李的妻子只能当天替丈夫请了事假,悻悻而归。当妻子将公司的 答复告知小李时,他愣住了:&当时出事故时情况那么紧急,人都疼得吃不消了,当然是就近找医院看了。我这样瘸腿的,让我专门找三甲医院去看,来回复诊,大 老远的路,也不现实啊!&小李认为,他这种意外事故本身就是要抢时间,不管是三甲医院还是地段医院,都是救死扶伤的地方。&难道地段医院的医生就是业余 的?就不专业了?&
  虽然小李之后又通过电话跟公司的人事部门沟通过几次,但是人事部门的态度很明确,规章制度是这么规定的,就不能因小李一个人破了规矩,如果都像他这 样,情况特殊就可以&特赦&,那么规章制度哪还有约束力。由于公司坚决不批准小李的病假,不得已,他只能瘸着脚和妻子打的转了另外一家三甲医院看,并在那 里重新开了一张病假单。虽然最后小李终于请假成功,但来回折腾也让他感觉公司的做法很不人性化:&那时候我换药、复诊都要跑大老远,实在不是很方便,开头 几天还专门叫了出租车,车费也浪费了不少。&
  企业回应:设门槛为防泡病假
  对于小李的抱怨,公司的人事经理并非不了解,他一再强调不是有意刁难他,不让他请病假,实在是公司的规定要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而为。&我们不是歧视地 段医院和其他医院,实在是迫不得已。现在托关系泡病假的太多了,我们隔壁一家公司里的职工说自己精神抑郁,  轻轻松松就能开出病假来。我们是劳动密集型 企业,业绩全靠人做出来,不严格请假制度,到时候人人都请假,公司效益哪里好得了。&该人事经理透露,公司正是因为相对地段医院和社区医院,三甲医院开病 假的规定更严格,才将此项规定列入规章制度中,目的也是优化管理,所以也希望员工能积极配合、充分理解。
  当被问及如果对员工的病假有疑问,可以通过审查来确认,为何要设定这样的门槛时,该人事经理也大吐苦水:&话虽如此,我们也知道有这么个规定,但是成本太大,而且过于理想化,现实当中要实现很难。&
  案例四
  职工投诉:请了病假,工资降了六成多
  KELLY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高级公关经理,每月月薪达四万。当然,高薪也不是好拿的,与之所得相对应的是高强度的工作以及高压力。工作了三 年,KELLY逐渐发现自己想不通的事情越来越多,平时几乎很少笑,而且想任何事情都容易钻牛角尖。&那时候,我周围的同事也在背后议论,说和我共事很痛 苦,其实我不是不知道。&KELLY的家人觉得她的情绪不对,便劝她去医院看看。医生的诊断结果让KELLY吓了一跳:&他说我是抑郁症,虽然谈不上很严 重,但必须要接受药物治疗了。&KELLY说她以前一直听说精神疾病,但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患上这种病。
  看病之后,KELLY仍坚持上了两天班,但因为心里惦记着自己的病,精神总是难以集中,于是她找到公司,表示希望请病假。&我知道我这种情况,病假肯 定是请得出来的,但是公司里的人事主管告诉我,如果我休病假,工资肯定要大打折扣了。本来我也知道病假工资肯定要打折,但没想到差得那么远。&KELLY 说,拿到第一个月的病假工资时,她都有些不相信,原本到手四万的工资,如今到手不足15000元,她想了各种计算方式,都不明白这个病假工资是怎么算出来 的。KELLY通过同事向公司打听,这才明白,她的病假工资是按社平工资的3倍算得,然后再去除社保费的个人缴费部分,&我以前社保费个人缴费的金额也不 少,所以到手的钱自然就少了,但是如此一来,公司承诺的社平工资的3倍也没拿足。&
  为了搞明白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KELLY买了各种劳动法方面的书,也查了许多相关资料,然后尝试着与公司沟通,但公司解释得头头是道,KELLY 说:&他们就赤裸裸地告诉我,我的工资是超过封顶工资的,就算我去申请仲裁,最后判下来能得到的也就是这个数。&这让KELLY顿时感觉很无望。
  企业回应:公司做法已经很人性化了
  KELLY所在的公司人事经理向记者解释,公司之所以愿意支付这么高的薪酬标准,自然是要这个人做出效益来,而且KELLY的工资本身就是由基本工资 和绩效工资,以及各种补贴组成的,她这么一休假,公司不仅需要另外找人顶替她的工作,还要支付她的病假工资,成本实在太大。因此公司认为,选择社平工资的 3倍已经是很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了,至于她到手的钱少,是由于她社保的缴费基数很高,个人自缴部分自然也高,这么一扣下来,到手的钱肯定会少不少。该公司的 人事经理同时认为,在劳动争议审判过程中,都会有上封顶下托底,公司选择按照封顶的标准支付她病假工资,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应该也不会有争议。
  专家观点
  别拿&家规&对抗法规
  在案例一、二、三中,企业众口一词地提到了规章制度的约定,那么这些企业单方面的制度约定是否有效呢?
  金文斌律师针对这些案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三个案例有其共性的地方,也有差异性的地方。&第一个案例以是否住院来判断劳动者在生理上是否达到了请病 假的程度,显然是违背公众普遍认知的。因为所谓病假,在法律概念上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的假期,与是否住院无关,企业 对此进行限定,是完全没有依据的。&同时,金文斌也分析,后两个案例在现实中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对其是否合法的判断也存在分歧。他说,由于法律没有明确限 定企业准假的条件,因此请假的流程需要经过哪个部门同意、所开具的病假条是否能被认可等问题都被企业视为可自主调控的管理范畴,所以有些人认为既然法律没 规定,就不能认为这种限定属于违法,企业有自主的管理权,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进行事先明确。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律所规定的请病假的先决条件是由正规医院 出具的病假单,因此,只要是正规医院开的,不管是不是三甲医院,都应当视为有效,企业在医院性质及级别上的限定是超出法律规定的;而企业医务室同样不是什 么鉴定机构,也无权对病假单的真伪做出判定,这样的流程设计本身就很荒谬。
  金文斌律师还表示,就他个人而言,倾向于不要因为有过一两个泡病假的职工,而剥夺了大部分人休病假的权利,在职工身体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工作,不 仅伤害职工本人,对企业也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失。倘若企业对职工的病假确实有疑问,可以通过查证等手段,总之,多些人性化管理。
  病假工资计算并非企业说了算
  针对案例四,律师尹维耀指出,劳动者的病假工资并非企业想怎么算就怎么算,而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算病假工资最基 本的公式为: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基数&病假工资系数。对于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 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集体 合同中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 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尹维耀认为,是否打折可以约定,但有的单位不管职工本人收入多少,一律约定按本市最低病假 工资标准计发病休职工工资也是欠妥的。
  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以上海为例,1、如果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连续 工龄不满2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 的80%;满6年不满8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满8年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2、如果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1 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3年以上的,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8月27日,英才网联旗下医药英才网特邀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涛律师,主讲以“假期管理的方法与风险规避”为主题的沙龙活动,帮助企业了解假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处理操作方法,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病假纠纷实例
&&&&张律师为在场HR举了一个由病假引起的劳动纠纷案例:某公司员工于去年7月份向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病假,事后公司要求该员工提供病假条,该员工提交了病假条后,公司发现该病假条日期有涂改痕迹,日期上的7月疑为8月更改的,公司怀疑该员工篡改病假条。于是向该员工就诊的医院医生求证,确认为8月份就诊,病假条是该员工篡改的,公司因此辞退该员工。该员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部门并未调查病假条的真伪性,而公司又无法出具医院文字性的证明材料,公司仲裁败诉。
&&&&公司向海淀法院提请诉讼,法官带书记员亲自去医院取证,医生向法官讲了实际情况,并最终一审判决公司胜诉。
&&&&合理制定病假制度规避恶意病假
&&&&张律师表示,与事假需公司逐级审批并审批同意才算事假成立不同,企业并没有权利不批准员工休病假,只要员工按照企业程序履行了提交病假材料手续,病假就成立,无论企业审批与否,都不能视其为旷工行为。
&&&&对于病假员工的风险点,张律师介绍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企业制度上规定的高于法律规定的病假工资。很多企业为体现员工,通常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金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标准来执行。对此可能带来的风险点就是某些员工借此“泡病假”。张律师建议企业重新梳理病假工资制度,可将病假制度分段,既实现员工福利,又能避免“泡病假”风险。
&&&&其次是病假真伪性的判断。上述案例就是一个典型,虽然企业最终胜诉,但也为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对此张律师建议企业在病假制度中完善规定,如规定3天以内病假只需医院诊断证明书,3天以上病假,员工需要提供除医院诊断证明书以外的病例、片子、住院结算单等,以此来增加虚假病假条的难度,提高对于病假申请手续完整性的要求。
&&&&最后是医疗期带来的风险。对于合同期满员工,企业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对此主管及HR应事先调查好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是否有波动等,避免员工在离职前滥用医疗期,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英才网联)责任编辑:孟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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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员工,去医院开病假条,请病假,现在我们怀疑这个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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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员工,去医院开病假条,请病假,现在我们怀疑这个病假条有问题,是否可以依公司出面向医院提取当事人病例报告 ,或者有什么方法获取当事人病例报告
江苏 苏州 相城区发表时间: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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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病例报告属于当事人隐私,一般要公检法才能调取。
律所: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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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4 条
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律所:江苏和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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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员工一起去咨询主治医生
律所:江苏能成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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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和员工一起去提取病例报告的!
律所:河南焕廷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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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病例报告属于当事人隐私,一般要公检法才能调取。
律所: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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