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最后一天离职,也只能从前提出离职一个月不放人算平均工资吗

推荐这篇日记的豆列 ······工作试用期离职后的工资怎么结算? 如题,工作试用期离职后的工资怎么结算? 5月3日提出辞职,5月7日可以离职(考虑到是双休日,可以延迟到5月9日办理离职手续)。5月7日或者9日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你4月份的正常工资以及5月份1日到6日的6天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你好,法律规定,试用期申请辞职,只要提前3天书面申请,你按公司规定办理好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后,公司就应结清所有的工资给你。所以你如果想办好手续后就结工资的话,你在辞职信时就注明这个要求。
但是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单位都不愿意单独为一个人去提前核算工资,所以都会统一按平时的发放周期支付离职员工工资,像你单位,就会在15日那天才发放4月份的工资,而且大部分离职员工也无所谓,反正单位会发放就行了,迟些时间都无所谓,也不会要求单位。
两种结算法,你根据自己实际需要来定吧,都可以。 公司必须支付你实际劳动的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
你也可以要求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工资结算详见《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满月按月算;
不满月按工资除当月的自然日乘你上班日(包括公休)算?
5。1节后第一天上班,理论上你5。3好也会有你当天应得的工资。 你好!我看了你的问题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在试用期间的,应当提前3天进行通知,口头或者是书面都可以!
2、工资的计算方式应当截止工作日满的最后一天!工资的结算方式为货币每月进行支付。
3、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即相关的培训费用以及给单位造成的事实损失)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由于是你提出的辞职,违法了合同的约定,所以只能拿到试用期的工资,即一个月的工资+五一加班工资。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dtzi&|[北京 北京];& 09:28:24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3644 回复时间: 15:21:06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6 回复时间: 16:55:03 您好,有义务做交接的,并且也是给你发放最后一天的工资,建议积极收集证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维权解决。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32 回复时间: 16:59:03 你好,可与我电话预约见面详谈。 王涛律师咨询热线: 个人网站: qq号码:(限北京)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马甸桥西南角天成科技大厦A座905--910室&北京上泽律师事务所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99 回复时间: 14:19:53 您好,您的问题黄乔稳律师回答如下: 建议您及时与黄乔稳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帮助处理。黄律师的微信及电话8欢迎咨询,您的信任是对律师最大的鼓励。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咨询 明星吸毒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体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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