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研究生,本科生期间贷的研究生助学贷款利息需要交利息吗

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使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保障贷款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2015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届贷款毕业研究生提前还款相关工作
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100%由国家财政补贴,如果在离校前办理全额提前还款,学生不仅可以节省毕业后的利息,也可以免去后期复杂的还款手续,因此请各培养单位鼓励贷款研究生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提前还款方式如下:
1. 网银还款
网银还款具体流程(见附件9)。网银还款只有在2015年的5月1日、6月1日、7月1日进行还款才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在其他日期还款将会产生利息。如5月3日还款,将会产生5月1日和5月2日两天的利息,6月3日还款将产生6月1日和6月2日两天的利息。请提请还款的同学注意还款的时间。如无法通过网银还款,可以选择柜台还款(建议尽量不选择柜台还款,人多手续麻烦)。
2. 柜台还款
贷款学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助学贷款还款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除落款外其余部分需打印,落款手写签字)、贷款合同前往华师北门中国银行广埠屯支行办理还款。银行办理该项业务的日期为日之前的每周的周一,请贷款学生注意时间。
注:1.贷款学生的还款银行卡号如有变更,请先到银行办理卡号变更手续后再进行还款。
2.如个人已办理提前还款,请将扣款收据(或网银交易截图)复印件交学生事务大厅5号研究生窗口存档(老图书馆三层)。
联系电话:027-521018
传真电话:027-
Q Q联络:(注:加QQ时请附加姓名和联系电话)
新浪微博:@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国家助学贷款
二、 2015届相关毕业研究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工作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相关要求,借款的毕业研究生须在离校前同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现将签订还款协议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签订还款协议的对象为申请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未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的2015届毕业研究生(含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201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13级提前毕业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研究生须提供的材料:
(1)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见附件3)(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学费卡)复印件一份(见附件10);
3.为了规范程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统一要求上交A4纸正反打印版(个人签字、捺印除外)。请各培养单位将还款协议和资料确认书统一收齐审核后按照贷款合同号的顺序从小到大整理好,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情况反馈表》(见附件5),电子版(附件5)发送到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窗口邮箱ccnuyjsswdt@。请各培养单位集中于5月15日前将各项材料交至学生事务大厅5号研究生窗口(老图书馆三层)。
4.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相关毕业研究生认真核对《华中师范大学2015届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贷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中的相关信息,如果发现统计名单中有遗漏现象,或者有毕业生提前毕业、实际贷款金额有出入的情况,请及时将信息集中反馈给学生事务大厅5号研究生窗口(老图书馆三层)。同时,请各单位在5月8日之前把核对确认之后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ccnuyjsswdt@。
5.未提前还款且未签订还款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不能顺利办理离校手续,请各位毕业研究生相互转告。
6.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是毕业生踏入社会的第一份信用记录,请借款的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有关材料,按时全面履行还款义务;如确定自己无法按还款协议上约定方式及时间还款或需要对原定还款方式进行更改的,可在还款协议约定的归还本金时间到来前60天向中国银行湖北省东湖支行提出更改还款时间及方式的书面申请,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各学院需督促相关毕业研究生按时上交有关材料,并加强对借款研究生的诚信教育。
三、2015届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毕业生办理展期还款手续工作
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如果由于经济情况欠佳,不能在博士阶段还款的,可以通过学校向中国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具体手续如下:
1.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协议正反打印):
(1)《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2)一式一份(注:办理展期的研究生签署的还款协议的还款时间均为博士毕业后的时间);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3)一式三份;
(3)《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还款申请表》(附件6),签名需手写;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附件7)一式三份;
(5)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6)博士生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到一张纸上);
(8)中国银行卡(学费卡)复印件一份;
2.提交材料时间安排:
(1)6月10日前提交展期书面申请、展期协议一式三份、还款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资料确认书一式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学费卡)复印件、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录取为博士生的贷款学生如果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则需提供录取为博士生证的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需包括录取院校、专业、学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2)10月15日前上交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限6月10日之前未提交的学生)、博士生学生证复印一件(通过挂号或快递的形式寄至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大厅5号研究生窗口收,邮编为430079,联系电话为027-,并随信告知学生本人新的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
四、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贷款学生于5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并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发送还款提示信息)。
特别强调:如果贷款毕业生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完整上交材料而导致银行审批未通过,不能在继续攻读学位的期间享受国家财政贴息的政策,其后果和责任将由贷款毕业生本人自负。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事务大厅5号研究生窗口(老图书馆三层), 联系电话: 。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我大学申请助学贷款大学过后我上了研究生是否大学助学贷款要交利息
13-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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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贷款学生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研究生及第二学位的,在读期间贷款期限相应延长。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准上浮。对学生获准得到的国家助学贷款,其利息的一半按所在学校的归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或地方省级财政贴息,其余一半由个人负担。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所贷学费贷款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2个月,可采取按年一次发放或按月发放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借款学生在贷款银行发放的银行卡或在储蓄所开立的活期账户。  关于还款,贷款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借款学生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书面通报经办银行。借款学生也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及贷款担保的变化情况。借款学生蓄意逃脱银行债务,不按借款合同中的要求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及贷款担保的变化情况,使银行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追偿贷款。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2015届毕业研究生偿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2015届毕业研究生偿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2015届毕业研究生偿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一、还本付息的有关规定
& & 按照《贷款合同》和《还款协议》的要求,学生毕业后所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提前还清贷款利息自然终止。自日起,2015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需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注:银行仅每月在还款帐户内扣贷款当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为避免忘记按时存款或存款余额不够,最好尽量在还款帐户上多存款,可自由支配帐户上的多余款项)。
二、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的有关规定
& & 毕业后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的办理方式:
(1)在重庆工作的学生可到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巴南花溪支行办理;
(2)异地工作的学生需到工作所在地农行网点通过电汇办理,款项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巴南花溪支行、汇入帐号:30133、汇入户名:临时存款-助学贷款还款户,并在备注栏填上贷款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及&还助学贷款&字样。在汇款后三日内及时与花溪支行电话联系,以核实汇款到帐等情况。
三、借款人违约应承担的后果
& &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农行花溪支行将对逾期贷款依法计收罚息或采取其他的经济制裁措施,并将违约行为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办理新的贷款(如贷款购房、买车等)和其他授信业务。若连续拖欠还款超过六个月且不与花溪支行主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花溪支行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违约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并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手段的权利。
四、还款帐户银行卡密码遗失或卡遗失的补救办法
1.在重庆工作的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农行网点办理密码挂失或卡挂失,补办相关手续;
2.在异地工作的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到就近的农行网点办理还款帐户变更手续。
五、就业单位变动
& & 如就业单位发生变动必须告知银行和学校学生助学贷款办公室。
六、有关联系电话
1.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花溪支行联系电话:023&
2.学校学生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
诚信,为人之本,事业之基,成功之源!
& & & & & & & & & & & & & & & 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助学贷款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一五年六月你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 请开启后刷新浏览器获得更好的体验!
贷款学生毕业后如果当年继续攻读学位,可以通过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展期,此种展期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按现行政策,你是可以再申请助学贷款的。但因你没有还清本科阶段的助学贷款,有债务,银行可能出于你的信用等级的考虑,不愿意再给你办理新的助学贷款。为了解决问题,你可以再向学校反映,争取新的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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