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土地未土地过户登记费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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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已过户10年、房产还没过户这种赠与合同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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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操作是可以的有效的。
不知道下面这条知识能否帮助到您
什么是土地证?土地证有什么作用?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这些问题时常被购房者忽略,等到出现纠纷之后才后悔莫及。其实,购房者应该要明白一点,土地证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证件。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有效地,请赶紧去办理。
不知你说的是什么房子,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假如你说的土地证,因为赠与,已经过户到接受赠与人的名下。那么赠与已经完成。你还是再补充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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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赠与房产能否继承?
& &【案情】 & &原告:夏明武、夏芷怡 & &被告:凌晨 & &第三人:凌维天、凌泽琮、黄联秋、凌维奖、梁新月。 & &凌泽琮与黄联秋是夫妻关系,夫妻生育有凌维天、凌维奖两个儿子;凌维奖与梁新月是夫妻关系。日凌维天与蒙夏莉登记结婚,日生育儿子凌晨;日凌维天与蒙夏莉协议离婚,其中约定:凌晨跟随凌维天生活;凌维天(甲方)支付给蒙夏莉(乙方)现金20万元。离婚后,凌维天(甲方)与蒙夏莉(乙方)因对共有财产分割及债务分担产生争议,经协商,双方于日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并经平果县公证处公证。《财产分割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甲乙双方约定,位于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路3702幢的房屋,该房屋是甲方与其父亲、母亲和兄弟共有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做共有人的工作,把该房屋无偿赠送给乙方所有,但合同应另行签订”。第七条约定“甲乙双方约定,因甲方把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路3702幢房屋无偿赠送给乙方,双方于日签订《离婚协议书》规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贰拾万元的条款废止,甲方不再向乙方交纳。”日凌泽琮、黄联秋、凌维天、凌维奖、梁新月、蒙夏莉六人自愿签订一份《分家析产协议》,并经平果县公证处公证。《分家析产协议》约定:一、坐落于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路(马头镇中旁)的房屋一幢,该房屋是六人的共同财产;二、因凌维天与蒙夏莉已离婚,需要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上述六人经过协商,同意将上述房地产无偿归蒙夏莉所有,其他家庭成员自愿放弃对上述房产的所有权。此后,本案讼争的房屋一直由蒙夏莉占有使用,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因在2003年5月份凌维天与蒙夏莉向中国银行平果县支行贷款时,以本案讼争的房屋抵押(抵押期间:自日至日)贷款,该房屋所有权证书由银行保管,故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日,蒙夏莉与原告夏明武登记结婚,日生育女儿夏芷怡。日,蒙夏莉因病死亡。随后,原被告就遗产继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平果县价格认证中心对位于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路3702幢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该房屋的价格认证结论为:588200元,其中土地价格为524800元、房屋价格为63400元。 & &【争议】 &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受赠人死后,未过户的赠与房产能否继承?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 & &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可见,对赠与的公证只是完成赠与行为的一部分。本案当事人未按该细则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其赠与行为尚未完成,赠与合同未成立。因此,本案未过户的赠与房产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继承法继承。  & 第二种意见认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 &【裁判】 & & 经审理,一审法院采纳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当事人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及《分家析产协议》,均经公证处公证,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五个第三人自愿放弃对本案讼争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归由蒙夏莉一人所有”前提条件是用于抵销凌维天应支付给蒙夏莉的现金20万元。因此,该《分家析产协议》是一份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本案各方当事人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及《分家析产协议》后,蒙夏莉已按约定放弃其对凌维天享有的20万元债权;第三人也按约定将坐落于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路的房屋(本案讼争房屋)交付给蒙夏莉占有、使用。双方没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原因是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已用于抵押银行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是指没有发生房产转移的物权效果,不具备公示力,但并没有否认赠与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故此,本案讼争的房屋属于蒙夏莉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其死亡后遗产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两原告主张本案讼争房屋归其所有,由其按该房屋价值的三分之一给予凌晨补偿,理由充分,予以支持。 & &【判决】 & & 原告夏明武、夏芷怡及被告凌晨共同继承蒙夏莉位于平果县马头镇新兴路3702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平房权证平果县字第号)的遗产,该房屋归原告夏明武、夏芷怡所有,由夏明武、夏芷怡支付给被告凌晨房屋折价补偿款196066元(×1)。 本文来自广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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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车辆未过户,赠与关系是否成产?
小王给其岳父帮忙押车,不幸在车祸中死亡,小王的父母要求小王的岳父给予赔偿,小王的岳父却提出已将车辆赠与给小王,他本人不应该承担责任.小王的妻子也帮助其父说谎.现小王已死,无法与其对质,但是车辆仍在小王岳父名下,请问如果没有办理过户,赠与有效吗?
公众采纳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3911***帮助网友:40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不以赠与人赠与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所以,不能承认赠与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g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08:38
律师回答地区:黑龙江-绥化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233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 09:19地区:天津-和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90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 09:51地区:浙江-金华咨询电话:帮助网友:9304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2 人如果没有办理车辆过户,就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赠与行为。 11:12地区:北京-东城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0642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0 人车辆转让需经登记过户才有效 16:27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13560***帮助网友:161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寻找相关证据,看车的收入在运输经营中是否是死者或归死者家庭所有。 08:59地区:广东-广州咨询电话:13538***帮助网友:460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单纯口头赠与如果没有其它事实如营运收入归属等证明,其岳父难逃其责! 09:36地区:河北-承德咨询电话:13833***帮助网友:29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赠予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只在将标的物交付给受赠人时才生效。因此,主要考查是否将车辆实际交付给小王。 09:37地区:山东-淄博咨询电话:13705***帮助网友:108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小王给其岳父帮忙押车-------追究被帮工人的责任九可以了,还牵扯谁的车辆作什么?故意自己刁难自己,考验自己能力? 09:39地区:重庆-万州区咨询电话:13896***帮助网友:351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在财产权利转移之间可以撤销该赠与。 09:50地区:北京-通州区咨询电话:13146***帮助网友:12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一经赠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为有效成立;2、小王的岳父是否有证据证明已经将车辆赠与小王,如没有如何认定赠与的成立;3、赠与与义务帮工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赠与成立也并不影响小王依据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请求赔偿或补偿;4、如果小王受雇为其岳父押车则适用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请求赔偿。 10:06地区:北京-海淀区咨询电话:13581***帮助网友:12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车辆转让需经登记过户才有效,该车辆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小王系帮工身份。 10:30地区:安徽-合肥咨询电话:13856***帮助网友:2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该赠与行为有效,车辆和房屋等不动产原则上要办理过户续,赠与行为才算完成,但没有办理,该赠与未撤销前任然有效。 10:32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5801***帮助网友:211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车辆转让需经登记过户才有效 10:45地区:上海-浦东新区咨询电话:13122***帮助网友:2440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1、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一经赠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为有效成立; 2、小王的岳父有证明的义务; 3、如不能证明则不能确认 10:52地区:辽宁-铁岭咨询电话:13009***帮助网友:91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在财产权利转移之间可以撤销该赠与 11:02地区:北京-东城区咨询电话:13311***帮助网友:459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车辆转让需经登记过户才有效,该车辆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小王系帮工身份 13:30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13396***帮助网友:3897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 14:45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13683***帮助网友:6465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 人
已将车辆赠与给小王,
赠与车辆未过户,赠与关系不成立。除非有合同。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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