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办法规划主要针对哪些人员

《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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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18号)
&&&& 上世纪90年代各级政府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三网一库”,即内网、专网、外网和资源数据库。2002年7月,国家领导小组针对当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在《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17号文件)中提出建设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主要是副省级以上政务部门的办公网,与副省级以下政务部门的办公网物理隔离。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为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
&&&&& 但在实际网络建设中,各地仍然难以消除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局面,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的难题。今年5月,国办又下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18号文)。专家认为,18号文是对17号文的完善和发展,18号文不仅进一步细化了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而且明确了统一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等,增强了各级政府建设统一网络的可操作性。具体的说:
&&&&& 首先,18号文扩充了电子政务内网的内涵。关于政务内网,18号文除了17号文规定的内容外,还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时对有关专网的需求纳入进来。此外,18号文所定义的政务外网在17号文的基础上也有所丰富,将17号文规定的满足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和不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进行了具体描述,即满足各级政务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基本上解决了几年来理论界关于“电子政务”和“电子党务”、“电子人大”和“电子政协”之间的争论。
&&&& 其次,18号文新增了建设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的内容,并且明确了传输网的建设方法和建设主体以及建设原则等。这样,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的传输网就要求实现统一,各级政府及其部委办局等在与邻近级别的政务内外网对接时可以选择统一的骨干传输网,减少重复铺网的投资,也为公共电信运营商提供了很好的商机。
&&&& 再次,明确了副省级以上和副省级以下单位的网络建设方式。对于副省级以上单位,18号文明确指出由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建国家电子政务管理机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利用国家公共资源,形成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统筹规划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网络地址和域名,组织研究起草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等。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复,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项目将由国家信息中心承担建设。
&&&&& 此外,17号文强调了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之间的物理隔离和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逻辑隔离,但18号文没有再提及,字里行间蕴藏的含义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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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县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及公文交换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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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政办〔号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我县电子政务内网接入及公文交换平台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电子政务建设水平,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电子政务内网扩建及县区公文交换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连政办发〔号)要求,近期我县将开展电子政务网扩建及公文交换平台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电子政务内网扩建和接入。将已开通的省、市、县电子政务内网延伸到乡镇、县各单位,各乡镇、各接入单位通过光纤接入县电子政务内网,并通过县级电子政务网实现与省、市互联互通。县电子政务内网的扩建和光纤接入工作由中国电信灌云分公司具体负责,所有网络设备均由电子政务内网专用,与互联网实现严格的物理隔离。
2、公文交换平台建设。县电子政务中心建设公文交换平台,各接入单位通过计算机终端登陆公文交换平台,实现上传下载等公文交换,逐步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公文,各单位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所有公文均采用电子发文与纸质发文同时运行,并逐步取消纸质文件。
3、工程建设投资。本次电子政务内网扩建工作覆盖范围广、软硬件设备要求高、建设投资大,考虑到乡镇和各单位的资金困难,县政府专门拨款70万元,承担电子政务内网扩建的所有工程建设经费。各乡镇、各单位只承担一根光纤接入线路初装费2000元(含2M裸光纤线路施工费和一台四端口路由器费用,行政中心大楼内单位除外)和线路租金380元/月。电子政务内网安装部署过程中将免费提供Maker3.0软件一套(一套软件只能安装一台专用电脑,但可对应多个电子印章)和电子印章(各部委办局免费提供一个,乡镇免费提供两个)。另需要增加Maker3.0软件和电子印章的单位要支付相应费用(Maker3.0软件1000元/套、电子印章1000元/个)。
二、实施范围
各乡镇、县各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实施进度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下旬):完成建设方案制定、网络设计等前期工作。由县政府办起草与网络运营商的合作框架协议,细化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召开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安排。
2、信息采集阶段(2012年12月上旬):各乡镇、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负责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接收县政府电子文件(含公文及政务信息)的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乡镇、各单位填写县政府办公室制订的统一格式申请单,并在公章样式扫描单中加盖公章印模。盖章前印章要清洗,确保印章清晰。送交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3、建设和开发阶段(日至2012年12月底):完成政务内网的布线改造、中心机房建设、网络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完成政务内网的建设,实现各乡镇、各部门的网络互联互通,完成公文交换平台软件系统的安装。
4、应用培训阶段(2013年1月至2月底):完善网络基础建设,完成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等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开展县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的操作应用能力培训,试运行电子政务系统。
5、系统试运行阶段(2013年3月至6月):全面完成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并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采取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并行传输,下半年取消纸质公文传输,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县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组织、建设和协调工作。各乡镇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规划实施、日常监管。中国电信灌云分公司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的网络建设和日常维护。各乡镇和部门负责做好电子政务的推行应用工作,不得发生电子政务网与互联网相互联通、私自更改网络地址和乱用专用电脑等情形,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3、统一平台,强化安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要从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业务流程。为共享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在进行网络建设时要遵循国家制定的电子政务相关技术规范;网络建设要注意统一标准,充分考虑网络安全,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各乡镇、各接入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电子政务内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电子公文的接收、审核、发送、安全保密制度,确保电子公文的严肃性和安全性。
4、注重宣传,加强培训。要大力宣传电子政务系统的功能和优点,努力营造县乡机关学习和使用电子政务系统的热潮;积极开展电子政务系统软件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可、学习和使用电子政务系统,不但要做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的领导者,更要做电子政务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5、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制定《灌云县电子政务系统运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扎实有序开展。
各单位于12月5日前将灌云县电子政务网人员信息表、电子印章制发申请单、电子印章印模制作采集单以纸质形式送至县政府办电子政务科(672室),并将灌云县电子政务网人员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 。联系人:秦永春;电话:;手机:。
附件:1.拟接入政府内网单位名单
2.灌云县电子政务网人员信息表
3.电子印章制发申请单
4.电子印章印模制作采集单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驻灌省市属单位。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灌云县拟接入政府内网单位名单
1.乡镇:伊山镇、杨集镇、燕尾港镇、同兴镇、四队镇、圩丰镇、龙苴镇、伊芦乡、鲁河乡、图河乡、沂北乡、下车乡、白蚬乡、东王集乡、侍庄乡、小伊乡、穆圩乡、陡沟乡、南岗乡
2.县行政中心内单位:县委办、台办、扶贫办、机要保密局、政府办、外事侨务办、法制办、金融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优化办、督查办、新闻中心、组织部、统计局、政法委、信访局、宣传部、机关工委、县妇联、团县委、编办、科技局、旅游局、档案局、农机局、审计局、农工办、林业局、行管局、接待办、商务局、统战部、民宗局、工商联、科协、发改委、党史办、安监局、农开局
3.县行政中心外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农业委员会、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物价局、县供销合作总社、县商业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城市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县地震局、灌云国家税务局、灌云地方税务局、县盐务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县邮政局、灌云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伊山旅游经济区、人民银行灌云支行、人武部、老干部局、县总工会、县委党校、检察院、法院、残联、县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数字化城管、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局、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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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理论纵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高原要闻
第03版 理论纵横
大力推进我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区党委机要局党支部&&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西藏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在谈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时强调,要“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能源建设、水力资源利用和保护,加快提升信息化水平”,他将信息化与交通、能源并列为基础设施“三要素”,准确地指出了信息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温总理在讲话中还特别提到了要提高党政机关的信息化水平。&&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是我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明确了今后3年党委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等总体要求,安排了完善网络平台、深化业务应用、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安全体系、制定管理规范、开展创新研究六项主要任务,规划了党委系统电子政务、党委系统电子政务科技创新两个重点工程,并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落实保障经费四条措施。这对于促进我区电子政务内网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是难得的大好机遇,也是我们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切入点。&&公保扎西同志在区党委办公厅学习传达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大会上指出:“说一千道一万,关键要看怎么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不能等、等不起”的紧迫感,在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大力推进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在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方面,我们承担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不但要完成中央办公厅统一部署的中央各网络系统在我区延伸接入的相关工作任务,还要完成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网络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完成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应用系统和安全系统升级改造调研并适时启动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区党委办公厅机关网的规范建设任务等。&&以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立足本职,着眼长远,打牢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应用发展的基础,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规范和强化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机制,为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应用提供机制体制保证。切实承担起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职能,加强在全区各系统各部门之间上下左右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西藏自治区党政网即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的科学定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适时成立区党委系统信息化暨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密码管理部门承担。我们将利用既定的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主体地位,承担起建设管理职能,理清管理体制,制定工作机制,编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指导意见,出台我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为我区互联互通的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奠定机制基础和组织基础。&&开展我区电子政务内网顶层设计和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网络平台,抹平各业务应用单位间的数字鸿沟。对我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现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把握我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需求。在此基础上,依靠自主力量和第三方技术力量,根据全国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有关规范,开展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顶层设计,包括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系统内网顶层节点设计,全区电子政务内网顶层互联互通平台设计、安全体系规划设计、网站体系规划设计及应用系统规划设计等,将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系统的建设任务分层级、分步骤地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逐步实施。&&建立我区党政信息化技术培训机制,解决我区党政机关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信息化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人是决定性因素,而我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越是基层问题越突出,且技术培训的成本偏高。我们要抓住机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我区党政信息化技术培训机制,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依托网络建设或新系统部署的实际需要,一方面培养、培训我区电子政务建设急需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另一方面面向基层,针对电子政务各应用系统大量的业务应用人员,着力进行信息化应用基础技术知识的广泛轮训和新系统新应用的集中培训,使各应用系统建得起、用得好,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效益。&&做好全国电子政务内网我区二级网络中心建设,扎实推进我区电子政务内网基础设施建设。随着中央到副省级城市以上地方党委办公厅系统业务网网络建设的完成和各业务系统部署任务的逐步展开,全国电子政务内网顶层互联格局即将形成。我区电子政务内网的骨干网接入必须依托全国电子政务内网我区二级网络中心的建设,其中包括安全基础设施,如二级CA认证中心、二级密钥管理中心等等。我们将协同自治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衔接自治区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将全国电子政务内网我区二级网络中心建设纳入总体规划。&&规划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系统区党办信息直报网,提高我区信息报送时效。对我区重点地直部门及县级部门向区党办进行信息直报的需求进行调研,会同区党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处等业务部门,以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为依托,采用“网中网”等形式,规划建设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系统区党办信息直报网,减少信息报送层级,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开展其他应用系统的建设,大力拓展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的服务领域。在规范区党委办公厅机关网的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增强服务意识,广泛调研哪些是业务单位需要我们做的,大力宣传哪些是我们能为业务单位开发的,紧密结合各级党政机关的业务需求,依托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适时规划、开发、部署相应的专业业务应用系统,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化应用服务。&&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区党委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为全区党政网(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机遇难得,形势大好。我们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培养和提高思考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内统一刊号:CN54—0002&&邮发代号:67—1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电子政务内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县电子政务内网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是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全县党委、政府机关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电子政务的重要基础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所有接入内网的单位及计算机终端。
第二章&&人员管理和职责
第四条&&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纵向、横向骨干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各单位对本单位内网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调整,应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各单位内网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及时发现和清除计算机中存在的病毒和木马程序,独立完成操作系统备份和公文传输软件的安装。&
第六条&&各单位内网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内网网络和终端设备维护;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内网用户名、上网口令(密码)以及网络参数;负责内网计算机的管理及内网数据保密、网络安全等。
第七条&&各单位负责内网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持与上级电子政务内网相关部门和人员联系,维护好内网系统,确保电子政务内网畅通。
第八条&&各单位内网管理人员要树立保密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区、市有关文件要求,安全妥善处理上级下发文件,确保信息安全。
第九条&&县电信公司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
第三章&&网络平台管理
第十条&&内网的平台管理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本区域电子政务内网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负责内网互联和接入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内网运行情况。
(三)培训各单位内网系统管理员和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人员。
(四)对各单位内网运行、应用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本单位内网管理及应用职能,充分发挥内网的作用,提高内网资源利用效率,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按全县的统一规划对本单位内网局域网进行管理;
(二)负责本单位内网运行的日常维护;
(三)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内网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在本单位的顺利推广和应用;
(四)负责本单位的内网信息安全。
第四章&&计算机终端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政务内网为政府内部网络,必须与因特网及其它专用业务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入网计算机设备直接或间接接入互联网。接入县电子政务内网的计算机要专人管理,专机专用。
第十三条&&内网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和系统安装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不得请其他人员代为操作。&
第十四条&&接入内网的计算机报废、更换,必须交由县政府办公室处理。内网计算机被盗,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严禁隐瞒相关情况。
第十五条&&保持内网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清洁,确保计算机及设备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严禁在内网计算机终端上安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应用程序及游戏软件。&
第五章&&应用系统管理
第十七条&&所有公文和资料(暂不包括秘密级以上的公文)都必须通过电子政务内网上报、流转或交换。凡平台上流转的电子公文,其效力等同于纸质公文效力。
第十八条&&电子公文发送后,发送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所发公文的接收情况进行查看,发现问题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解决。
第十九条&&接收电子公文的单位应当对接收公文的发送单位、完整性和格式等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方可接收。接收文电后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对发送单位进行回执。对不能正常接收的电子公文,接收单位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解决。
第二十条&&电子公文的格式及处理方法应当严格按照公文管理的现行规定办理。电子公文形成单位必须将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公文,制成纸质公文与原电子公文的存储载体一并归档,并使两者建立互联。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在电子政务内网上进行公文流转、信息发布、通知的下发与记录等操作时,为保证各类电子公文能够及时处理,各单位专管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间段内随时登录内网或按手机短信提示要求,查收各类文电和信息材料。紧急电子公文应随发随收。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公文、通知的紧急程度及时签收和办理,特提文件或通知(2小时以内签收,8小时以内办结),特急文件或通知(3小时以内签收,12小时以内办结),加急文件或通知(5小时以内签收,24小时以内办结),急件文件或通知(8小时以内签收,两天以内办结),平急文件或通知(12小时以内签收,三天以内办结),普通文件或通知(24小时以内签收,五天以内办结)。对不按要求及时签收公文或通知,对相关工作造成影响或失误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内网系统发生故障,各单位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办公室或者县电信公司。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在内网上需增加帐号,必须事先报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于各种涉密的文件、资料,暂不使用电子政务内网进行处理、存储和传输,仍按原处理方式运行纸质文件;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在其他网络或各种媒体转载政务内网上的任何资料。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的内网局域网及入网单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如需连接互联网,须报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后,经物理隔离改造后,方可连接互联网。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采取相应的网络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条&&电子政务内网设置的专门用户名、上网口令(密码)以及网络参数,是用户使用网络的安全措施,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操作程序密码。各单位管理人员调整,应及时变更相应用户账号、密码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人员要严格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及权限,不得窃取他人用户名及密码越权访问。不得通过任何手段窃取其他单位重要文件及资料。&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必须使用全县统一分配的IP地址和DNS地址,不得擅自改动网络设置。
第三十条&&内网信息实行审核登记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接入单位要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规范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在内网终端上使用的移动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杀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到专网专用,严禁在内网和互联网之间混用。
第三十二条&&外来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允许使用本单位联入政务内网的计算机阅览文件、资料,不得允许拷贝、下载政务内网的文件资料。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内网的病毒防范和安全管理机制。入网单位须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认可的防病毒软件,不得非法入侵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不得制作、下载、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或其他有害数据。加强对内网用户的安全保密教育和管理,普及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定本单位机房、计算机设备、数据载体存放、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有关规定,责任到人。&
第三十五条&&各接入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数据库建设,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进行定期备份,建立灾害备份措施。&
第三十六条&&各接入单位内网局域网的网络结构、设备如出现重大变化,须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政府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维护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内网网络通信事故的;
(二)违规操作,出现网络严重差错或屡次出现网络差错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不按统一要求进行公文运转和业务操作的;
(四)违反国家或区、市有关保密规定,或将区、市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设备联入国际互联网,造成失密泄密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县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电子政务内网应用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政务内网公布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电子政务内网应用较好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对不执行本规定,贻误公务,影响网络安全保密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或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本规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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