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者社会保险幼儿园补贴申请条件的条件有哪些

&┊&&┊&&┊&&┊&&┊&&┊&&┊&&┊&&┊&&┊&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受理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的通告
发布来源:市就业局 &
发布日期: &
&阅读次数:
保护视力色:
为做好我市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上述对象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申报个体工商户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其享受期间的月平均纳税额须达到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宁波市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卡;
5.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
6.受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受理时间
2015年7月16日- 7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五、受理地点
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
六、表格下载
申请表格和所需资料下载查阅可登录宁波就业创业网:。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2333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东钱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
关注度最高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档案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公安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税局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宁波市文化局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宁波市统计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余姚市人民政府
海曙区人民政府
慈溪市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奉化区人民政府
宁海县人民政府
镇海区人民政府
北仑区人民政府
象山县人民政府
鄞州区人民政府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宁波市规划局
宁波国家高新区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农业局
宁波市卫计委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宁波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宁波市旅游局
宁波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
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
宁波市审计局
宁波司法行政网
市内人社导航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内人社导航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外人社导航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人才网
宁波就业网
宁波培训网
宁波考试网
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
宁波职业技能鉴定网
|&&|&&|&&|&&|&&|&&|&&|&&|&&|&&|
版权所有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www.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使用效果  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6.0及以上版本&申请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
<td width="120" style="color:#17-02-22&&08:00
宁波就业创业网阅读:
色调调节:
  答:本市户籍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日起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区(下称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其中除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外,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享受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其享受期间的月平均纳税额须达到500元(含)以上。
&&数据加载中,请稍候……&&&&然水、蒸馏水及矿物质水等五花八门的瓶装水,其本质大都是玩弄概念,水的品质并无多大变化……
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高校毕业生5年内创业可享社保补贴 下月可申请
中国宁波网讯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人员创办实体企业,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3年上半年度的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可以在7月1日至5日申请。
此次申请对象,是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保税区、东钱湖区内新创办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并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规定,创业者申请补贴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新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是企业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是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
符合条件的企业,除了可以申请社保补贴外,还能同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即2012年1月1日后新招用本市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满1年,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创业者社保补贴为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7日,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2月17日至12月23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申报。
记者&罗湘波&通讯员&任社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