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优抚参战老兵对参战退伍人员有何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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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参战老兵退伍后有单位工作,退休后不能享受参战人员优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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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内容:为什么参战老兵退伍后有单位工作,退休后不能享受参战人员优抚待遇? 查看国家2015年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山东地区都有为什么枣庄地区没有对退休后的参战人员优抚呢?请回复相关的文件和内容。以便安心&   市民政局: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优抚工作的关心。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中信联复退组电﹝2007﹞4号、鲁民﹝2007﹞54号,对“无工作单位”的界定是指符合一下条件之一的:1、退伍后从未安置过工作且未曾就业;2、退伍后安排过工作的在职退伍军人,同时具备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及工作关系、未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未再就业三个条件的。“生活困难”是指“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国家、省历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也是针对“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如参战老兵退伍后已经安置工作、退休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据现有政策,则不能享受生活补助。详情请您咨询市民政局优抚科,联系电话:33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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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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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政策情况:(一)在乡复员军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指在日至日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给予发放每月定期生活补助775元。(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给予发放每月定期生活补助390元。(三)两参退伍军人。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川民发〔号)文件的规定,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战、参试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四)优抚“三属”人员。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指现役军人牺牲后评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后,其直接亲属(即父母、夫(或妻)、未满18周岁子女)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五)残废军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是指在部队服役期间被评定的等级残废军人退伍后,享受残废抚恤金补助。(六)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11号)文件的规定:是指从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给予发放1年军龄15元老年生活补助。(七)烈士子女人员。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措施意见》(民办发﹝<span style="font-size:21font-family:仿宋_gb﹞3号)文件的规定: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给予发放每月定期生活补助200元。参战纪念章
授予所有参战老兵。★获取方式:发贴简短说明自己参战战役。★面向对象:军魂网全体参战老兵 ★保留期限: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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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民政部门户网站&&时间: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9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37亿元。
(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抚恤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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