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过渡期是多久”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有多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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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银办发[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时效性】 【效力级别】
【法规类别】
【全文】【】 &&&&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
(银办发[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配合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规范反洗钱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办发[2015]50号)文件精神,以及([2015]第35号),现就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基本信息的核对、登记和留存是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基础。金融机构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应当区分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未纳入“三证合一”的个体工商户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单位,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按照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身份资料保存等工作,确保客户身份资料真实、完整和有效。
企业持新版营业执照(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改革过渡期内使用的“一照一号”、“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核对其新版营业执照,留存新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持电子营业执照的,已配备电子营业执照识别机具的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办理,并留存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核对新版营业执照时,可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登陆全国或地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以及实地查访等方式核实证照的真实性。
企业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完整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包括“一照一码”、“一照一号”或“一照三号”等信息。新版营业执照包含有效期的,应当登记有效期信息;未包含有效期的,应当以适当形式进行标识。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企业有效身份证件变更为新版营业执照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新旧证码的映射关系,确保新旧证照信息的关联性和客户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金融机构应当在相关业务系统中设置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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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引用的法规中央和地方法规规章(3篇)   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
&您当前的位置: >>
>> bugbugbugbug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告&发布日期: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征管科技科&&&&&&&&&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阜阳市将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现就改革实施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质监、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下同)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二、改革实施的时间和适用范围自2015年9月28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个体工商户暂不实施此项改革。三、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自2015年9月28日起,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登记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当将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交工商登记机关存档。原证件遗失的,应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2015年9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改革前已登记的企业应换发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四、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企业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阜阳市工商局网站(http://www.ahaic-/)或全市各地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免费领取。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登记和换发营业执照无须缴费。特此通告。&&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阜阳市国家税务局 阜阳市地方税务局 &&&&&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9月28日&&bug县(区)频道:&&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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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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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多长?
答:根据工作安排,过渡期截止到日,工商登记部门对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将于日之前完成换发工作。过渡期内,改革前核发的原登记证件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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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一、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简称“一照一码”)登记是指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部门分别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通过“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的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办理。&本市将统计登记纳入合办范围,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不再办理统计登记证。&&&& 二、“一照一码”登记改革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号)。&&&& 三、什么时间开始实施?&本市自日起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 四、哪些类型的主体适用此登记制度?&本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均实行“一照一码”登记。&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可以享受“一照一码”登记政策。&&&& 五、“一照一码”登记实行前登记的企业如何换发营业执照?&“一照一码”登记实行前登记的企业,可以随变更登记一并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根据需要单独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交回原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六、申请换照时出现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遗失或未办理相关证照情况的,应当如何处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统计登记证遗失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无需刊登遗失公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未办理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七、“一照一码”登记实行后,原登记企业换发营业执照是否有时间限制,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设立过渡期,本市至日止。在过渡期内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仍然有效,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八、换发营业执照是否收费?&工商部门在换发营业执照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注销登记如何办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申请办理注销的,需先向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的,按照原规定办理。&&&& 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使用效力是什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使用功能。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办理各类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
各登记注册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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