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考上专科生考上华师研究生并到校报到,然后再去当义务兵,服役期间有什么政府政策

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征兵有关政策52问
中国敖汉网
发布日期:日 10:10:52
1.赤峰地区参军后都有哪些优抚侍遇和政策?
&目前我区义务兵服役后享受的经济优待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服役期间津贴费:约1.5万元。
2.服役期间地方政府发放的优待金(直招士官不享受):2年全区平均水平为2.3万元。
3.退役时军队发放的退役金和补助金:约1.3万元。
4.退役后地方政府发放的退役补助金:全区平均水平为
共计约10.3万元。
士兵退役后的优惠政策:
1.自治区政府每年专门拿出一定数额的基层政法干警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
2.政府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可获得相关学历和资格证书,同时可得到就业指导;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费减免、贷款、户籍管理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3.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六项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人员同等优惠政策。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等。
6.退役后给予安排工作的人员:
(1)士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全区政策差异不大,各盟市有个别出入,详细的请咨询当地兵役机构和民政部门,
2.我想当兵大学生本科,现在还给分配么?
目前,大学生士兵不予分配工作,但是有以下即享优惠政策:
1.优先参军政策。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对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3.考研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
4.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
5.就业安置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它优惠政策。
今年大学生参军入伍,教育部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出台了六项新举措: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按规定享受现行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6.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3.你好,如果从网上报名完成了,是不是等电话就可以了?
等候通知,体检,然后是政审,最后是家访,家访完成就入伍。
5.2015年征兵有什么政策?
除大学生士兵入伍,教育部增加了六条措施外,其他政策与往年相同。
6.您好,大学在校生进入部队退役后有学费免减外还有退伍费吗?
和普通义务兵一样,享受退伍费。
7.孩子今年18岁,高二就读,身高1.65体重63公斤,我在赤峰红山区住,但户口元宝山的,女孩现在在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学。但是是五年制得。毕业以后拿全日制大专毕业证。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去吗?
能参军。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且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应征。报名网址http://www.,男兵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女兵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8月5日。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年龄方面,女青年为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8.请问大学生参军的具体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者应届毕业生应当通过网上报名,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或者管理。征兵开始后,在校生本人持《登记表》、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体检、政审,由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应届毕业生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参加体检政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年龄要求,男青年为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5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9.你好,我想问下关于直招士官的条件?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政策:
1.报名网址。http://www.,报名开始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
2.征集时间。4月10日开始,8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8月2日开始起运,8月10日前入营完毕。
3.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婚。专业与部队招收专业相一致,所在高校本专业已开展职业鉴定的,应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征集年龄。招收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今年自治区没有女性士官招收任务。
5.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
6.任命。招收士官在高校就读的年数视为服现役时间,首次授予军衔时间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大专毕业生军衔级别为下士第2年,本科毕业生军衔级别为下士第3年。
10.请问应届毕业生女兵入伍,出生日期是哪年到哪年的啊?
女青年为当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11.高中还没毕业呢,我们是在读高中生,文化程度和毕业时间怎么填?
高中在读的,还没有毕业,只能以初中为准。
12.你好 想问下 女生可以报直招士官吗?
可以,但是今年自治区没有女性士官征集任务。
13.女生服兵役对身体的要求?
请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同兵种要求不同,全国统一,网上有。
14.研究生(女)当兵有什么政策吗?
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并且年龄不超过29周岁,可以优先被确定为提干对象。
15.您好.女兵每年都招呢嘛?
16.现在有纹身也可以当兵这是真的吗?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75px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250px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请根据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
17.我可不可以等到确认考上大学没有以后,再去服兵役登记听说大学生考军校有优惠政策,那我这样的符不符合优惠条件?
以下是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6月30日)。
19.大学生女兵是在网上报名还是从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
20.你好 我想问一下初中毕业生也可以应征吗?应征者有什么要求?
农村户口的可以。非农村户口必须是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1.请问专科大学能报士官直招吗?征兵网的士官直招还没有开放,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1.报名网址。http://www.,报名开始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
2.征集时间。4月10日开始,8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8月2日开始起运,8月10日前入营完毕。
3.招收对象。招收对象为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婚。专业与部队招收专业相一致,所在高校本专业已开展职业鉴定的,应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征集年龄。招收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今年自治区没有女性士官招收任务。
5.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
6.任命。招收士官在高校就读的年数视为服现役时间,首次授予军衔时间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大专毕业生军衔级别为下士第2年,本科毕业生军衔级别为下士第3年。
22.在校大学生如果学校所在地不征,报名回乡应征,是否还享受保留学籍等待遇?
正常享受。
26.你好 我想问一下 报名当兵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就业有冲突吗?
27.对年龄有什么规定? 
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28.如果是近视眼,目前还没有做手术,现在做手术,到入伍前时间够吗?
要求半年以上。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29.亲属入狱一年,这样能通过政审吗?
2014年征兵标准放宽,将政治审查改为政治考核,并规定范围将以应征公民本人为主,不再将&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作为政治考核对象。
30.现在已经在网上登记和报名成功了,然后需要做什么?
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1.请问2013年入伍的,今年几月份退伍?
2013年9月入伍,2015年8月底退伍。【回答者:刘婕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干部)】
32.我想当兵有纹身要紧吗,身体素质还不错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75px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250px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请根据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
33.我今年大专毕业,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我还能去当兵么?如果能去合同怎么办?五险一金怎么办?如果转士官或者考上军校了呢?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在部队服务期间按照军人待遇对待。转士官、考军校按照士官、军官有关政策执行。
34.入伍的去向是根据个人意向决定,还是根据组织需要决定?
服役地点和兵种按照部队需要确定。
35.在校大学生应征女兵什么时候开始?
从2013年起,我国的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全国的征兵时间是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为便于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比较集中的地区一般会将征兵时间提前到6月份开始组织实施,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
36.农村户口初中生可以不?
男兵最低学历是初中毕业(农业户口),女兵最低学历是高中毕业。
37.专科士兵上军校有哪些途径?
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在校大学生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6月30日)。
38.现在改成秋季征兵九月份入伍,那是,服役整两年,还是两年零三个月?
按照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年限为两年。
39.大学本科毕业生当兵,国家的政策补贴多少?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0.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大一,两年后退伍之后,回到学校上学,复学后继续上大二,剩下的这三年学费还给免吗?
是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41.我是在校大学生,选择户籍地或者大学所在地有什么区别比较么?在哪里比较方便?
都可以的。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如你还有疑问,可到所在乡(镇、街道、学校)武装部(学生处)或县(市、区)人武部现场咨询。 请具体咨询两地兵役机关进一步了解优抚政策。
42.我去年参加了大学生应征体检,因为裸眼视力4.2被判定不合格。我看见有关于裸眼视力不足4.8的可以参加矫正后视力检查,矫正后视力检查低于4.8或者超过600度的不合格。那矫正后视力检查是不是戴眼镜去参加检查得那种方式? 答: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这个矫正视力是基于右眼裸眼视力高于4.6,左眼裸眼视力高于4.5,但低于4.8时进行的矫正视力检查。
43.如果两年兵役后是否给分配工作?有关从事什么?
对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
44.函授大专毕业可以以大学生毕业征兵算吗?
大学生应征入伍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45.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但是近视,如果现在做激光手术还来的及吗?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46.身高体重什么要求?
身高:男性身高4000px以上,女性身高3950px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7.我想问一下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干三本院校学生也可以吗?
答:三本院学生需要在部队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等条件。
48.请问女兵都有什么兵种,体检都什么要求 ,训练累不累?
女兵的兵种很多,不过不同地区会有差别,基本条件:身高:男性身高4000px以上,女性身高3950px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合格。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任何一眼矫正视力&4.8,矫正度数&600度,合格。
49.我研究生考上了,2015年9月份开学。现在想去服兵役,我想咨询下:我服完兵役能不能继续上研究生。 答: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50.我已在网上成功报名,可是接下来不知道该做什么?
男兵报名流程: 网上登记-初审初检-体检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 女兵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系统审核-打印审核表-初审初检-体检政审-批准入伍。
51我选的参军意向是海军,如果当兵,能被调配到自己喜欢的军种吗?
不一定。网站填写的是征集意向,能否应征理想兵种根据自身条件武装部选拔。兵员分配由国防部征兵办具体确定。
52.我现在是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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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
第三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其工作机构设在民政部门。退伍安置期间,有关部门应抽调人员参加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负责检查、督促在本区域的实施;
(二)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本区域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工作;
(三)制订年度退伍义务兵安置计划,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到本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
(四)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欢迎接待和家访工作,帮助退伍义务兵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兵役部门做好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中转接待和过往部队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
(七)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统计上报退伍安置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安置机构给予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各级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所需编制从当地行政编制总额中解决。
第六条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所需的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排。
第七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其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均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即为本单位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
第八条义务兵退伍后,无论分配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直接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基本工资。退伍义务兵凡在部队获二等功以上或提前晋级奖励的,其工资可在定级工资的基础上再向上高定一级。
第二章接收
第九条地方接收退伍义务兵的范围:
(一)符合《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二条(一)、(二)项规定的;
(二)经批准作士兵退伍处理的军事院校学员;
(三)经部队军级(含军)以上机关批准,按义务兵退伍处理的志愿兵;
第十条地方接收退伍义务兵的时间:
(一)退伍义务兵应按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的当年退伍期接收。
(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
(三)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含师)以上机关批准作中途退伍的,可由部队商请原征集地的市、县安置部门同意后,予以个别接收:
1.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非本人退伍家庭生活难以维持,并经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门证明的;
3.经部队治疗半年未愈的精神病患者;
4.被批准退学和作士兵退伍处理的军事院校学员;
5.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现役的;
6.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7.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第十一条退伍义务兵返回原征集地途中,凭退伍证可优先购票、优先托运行李、优先乘坐车(船)、优先中转换乘。
第十二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在返回原征集地途中或已回到原征集地尚未报到前,因遇意外事故、患重病和急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分别由铁路、交通部门或当地兵役机关负责送至就近医院治疗,所需费用,由兵役机关按规定列报;病故的,由原部队按现役军人病故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认真做好欢迎接待工作,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家访。
第十四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应尽快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三十天不报到的,农村的取消其退伍义务兵的有关优惠待遇,城镇的取消当年度安排工作的资格。
第十五条退伍义务兵报到后,凭县以上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介绍信办理户口和粮油供应手续。
第三章安置
第十六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和生活问题,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根据自力更生、集体帮助、辅之以国家必要补助的原则加以解决。对自建(修)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宅基地选定、审批、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自建和靠集体帮助仍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补助经费。
(二)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户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对农村入伍参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下达向社会招工计划指标时首先安排。招收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
(三)对二等、三等伤残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四)城市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向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尤其是参战、立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
(五)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介绍,各用人单位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给予录用;对他们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六)乡镇、村选聘干部,对符合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应作为优先选聘对象。
(七)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当地实际出发,实行“征兵、优待、安置一条龙”的做法,在应征入伍的同时,落实退伍后安置去向。
第十七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
对应予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各级政府在分配指令性名额时,事先要与有关接收单位协商。各接收单位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都应把接收安置退伍军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各地安置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任务。在当年劳动指标下达前,可先行安置,最后统一结算,所需劳动指标应予保证。
(二)有关部门如需向社会招用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首先在退伍军人中考核录用。
(三)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退伍义务兵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仍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在安排工作时应给予适当照顾。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五)义务兵退伍后要求自谋职业的,应在报到后一月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当地退伍军人安置部门审批同意后,有关部门应当允许,并在审批场地、办理执照方面给予优先。自本人申请之日起,逾期三个月,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为其安排工作。
(六)根据不同情况,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进行安置:
1.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立二等功和参战三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优先照顾本人志愿。
2.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参战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
3.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做到按专业、特长对口安置;
4.无正当理由而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只出具落户证明,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县、市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由原征集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七)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六个月而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第十八条退伍义务兵已办理退伍手续,退出现役回到地方后,又回部队补办立功手续的,一律无效。
第十九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经劳动部门批准,在计划内从农村招用的不迁户粮的合同制工人,由原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凡入伍时,原合同期未满的,退伍后仍可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继续履行合同至期满。
第二十条入伍前,原是集镇自理口粮户口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后原集镇应准予落户,仍作自理口粮人员对待。如本人要求回乡村原籍安置的,也应允许。
第二十一条原是城市(含县城)居民,通过不正当手段,占用农村征集名额,从农村应征入伍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后原则上由入伍地乡镇接收安置。本人要求回入伍前户粮所在地安置的,当地可准予落户,但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
第二十二条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凡要求进省革命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休养,符合入院条件的,应予解决;要求到原征集地县域或配偶居住地城镇安置的,应当允许。要求将其农业户口的配偶及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或已超过十六周岁仍在学校读书的子女)转为安置地城镇户口的也应当允许。他们中确需建房的,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每户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五十平方米,由当地房管部门负责建造,产权归公,经费由当地财政开支。
第二十三条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退伍义务兵,经部队治疗半年未愈,病情较重,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由部队派人与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联系,在办妥入伍地退伍接收手续后,由部队派人护送至指定的地方精神病院收治。
第二十四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年龄上可放宽三至四岁,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向原所属主管部门申请,酌情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毕业后,退伍军人安置部门不再负责为其安排工作。
第二十五条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入伍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其父母双方户口迁入新的居住地(包括由农村迁入城镇,下同)或入伍前父母一方已迁入新的居住地,另一方在军人服现役期间迁移,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的,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经父母所在单位,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退伍军人安置部门证明和接收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核实后,应当允许在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迁居后,父母系城镇户口的,该退伍义务兵应与所在地城镇退伍义务兵一样安排工作;父母系农业户口的,随父母落户,与所在地的农村退伍义务兵一样对待。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在每年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检查评比。对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退伍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条件、奖励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第二十八条对在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中,违反《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拒绝接收安置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在退伍安置工作中营私舞弊或渎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问题大家都在看最新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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