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单位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和经济䃼偿金

华宇软件(300271)-公司公告-华宇软件: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股票行情中心 -搜狐证券
(300271)
华宇软件: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3 月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 4 月 28 日
CHW 审字【 号
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宇金信
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3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 1 月-3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华宇金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
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
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
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宇金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宇金信公司 2015 年 3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 月-3 月、2014 年度、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易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威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5,494,640.15
26,184,896.63
6,605,036.00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82,779.24
879,466.04
1,932,840.00
2,670,646.00
1,011,730.00
499,331.74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
31,567,404.53
32,260,126.51
6,756,588.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764,725.12
13,216,043.24
10,703,247.6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32,014.04
989,141.47
371,194.07
流动资产合计
65,712,209.08
74,541,403.89
26,868,238.1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贷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897,915.77
2,074,661.83
892,486.3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5,683,955.49
5,972,954.25
11,786,506.84
8,896,272.60
4,922,057.6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69,178.91
1,151,456.27
1,335,065.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437,557.01
18,095,344.95
7,219,609.65
86,149,766.09
92,636,748.84
34,087,847.75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陈京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丽娟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流动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533,125.71
5,226,414.49
1,079,940.00
40,804,574.60
49,973,992.60
5,529,497.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790,390.25
745,747.87
其他应付款
10,083,000.00
121,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4,420,700.31
59,111,797.34
7,355,185.38
非流动负债: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20,700.31
59,111,797.34
7,355,185.38
股东权益:
23,000,000.00
23,000,000.00
2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75,480.93
875,480.93
196,252.0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853,690.03
9,649,470.57
3,536,410.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1,729,170.96
33,524,951.50
26,732,662.37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31,729,065.78
33,524,951.50
26,732,662.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6,149,766.09
92,636,748.84
34,087,847.75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陈京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丽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4,557,354.80
26,184,896.63
6,605,036.00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82,779.24
879,466.04
1,932,840.00
2,670,646.00
1,011,730.00
499,331.74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
31,229,904.53
32,260,126.51
6,756,588.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764,725.12
13,216,043.24
10,703,247.6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32,014.04
989,141.47
371,194.07
流动资产合计
64,437,423.73
74,541,403.89
26,868,238.1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贷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75,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897,915.77
2,074,661.83
892,486.3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5,683,955.49
5,972,954.25
11,786,506.84
8,896,272.60
4,922,057.6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69,178.91
1,151,456.27
1,335,065.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712,557.01
18,095,344.95
7,219,609.65
86,149,980.74
92,636,748.84
34,087,847.75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陈京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 程丽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流动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533,125.71
5,226,414.49
1,079,940.00
40,804,574.60
49,973,992.60
5,529,497.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790,390.25
745,747.87
其他应付款
10,083,000.00
121,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4,420,700.31
59,111,797.34
7,355,185.38
非流动负债: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20,700.31
59,111,797.34
7,355,185.38
股东权益:
23,000,000.00
23,000,000.00
2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75,480.93
875,480.93
196,252.0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853,799.50
9,649,470.57
3,536,410.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31,729,280.43
33,524,951.50
26,732,662.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6,149,980.74
92,636,748.84
34,087,847.75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陈京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丽娟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2015 年 1-3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0,100,772.57
68,309,493.45
30,543,486.09
其中:营业收入
10,100,772.57
68,309,493.45
30,543,486.0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828,887.27
60,533,856.41
28,889,177.69
其中:营业成本
5,093,723.78
47,657,542.69
20,293,208.4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1,869.24
1,370,684.32
4,343,068.19
2,693,102.69
5,314,368.96
8,071,968.53
5,617,546.28
-10,372.81
-16,527.59
-11,542.85
资产减值损失
212,366.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28,114.70
7,775,637.04
1,654,308.40
加:营业外收入
417,487.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28,114.70
8,193,124.65
1,642,917.50
减:所得税费用
1,400,835.52
628,444.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95,885.72
6,792,289.13
1,014,472.7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95,780.54
6,792,289.13
1,014,472.7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95,885.72
6,792,289.13
1,014,472.7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95,780.54
6,792,289.13
1,014,472.7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陈京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 程丽娟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2015 年 1-3 月
一、营业总收入
10,100,772.57
68,309,493.45
30,543,486.09
其中:营业收入
10,100,772.57
68,309,493.45
30,543,486.0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828,672.62
60,533,856.41
28,889,177.69
其中:营业成本
5,093,723.78
47,657,542.69
20,293,208.4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1,869.24
1,370,684.32
4,343,068.19
2,693,102.69
5,314,368.96
8,071,968.53
5,617,546.28
-10,587.46
-16,527.59
-11,542.85
资产减值损失
212,366.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27,900.05
7,775,637.04
1,654,308.40
加:营业外收入
417,487.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27,900.05
8,193,124.65
1,642,917.50
减:所得税费用
1,400,835.52
628,444.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95,671.07
6,792,289.13
1,014,472.7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95,671.07
6,792,289.13
1,014,472.7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95,671.07
6,792,289.13
1,014,472.7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陈京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 程丽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2015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39,000.00
121,995,541.00
30,012,889.2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12,268.02
3,460,111.26
5,975,971.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65,774.36
125,455,652.26
35,988,860.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830,868.50
40,741,860.28
12,302,149.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021,061.49
14,057,737.26
12,357,675.81
支付的各种税费
3,790,390.25
1,923,362.82
515,346.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31,607.74
37,836,338.62
9,991,77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73,927.98
94,559,298.98
35,166,946.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08,153.62
30,896,353.28
821,914.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82,102.86
11,719,165.72
4,165,323.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82,102.86
11,719,165.72
4,165,32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2,102.86
-11,622,492.65
-4,165,323.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90,256.48
19,273,860.63
-3,343,409.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871,396.63
6,597,536.00
9,940,945.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81,140.15
25,871,396.63
6,597,536.00
企业法定代表人: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程丽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2015 年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39,000.00
121,995,541.00
30,012,889.2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12,122.67
3,460,111.26
5,975,971.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65,629.01
125,455,652.26
35,988,860.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830,868.50
40,741,860.28
12,302,149.0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021,061.49
14,057,737.26
12,357,675.81
支付的各种税费
3,790,390.25
1,923,362.82
515,346.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93,747.74
37,836,338.62
9,991,77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336,067.98
94,559,298.98
35,166,946.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70,438.97
30,896,353.28
821,914.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82,102.86
11,719,165.72
4,165,323.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75,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7,102.86
11,719,165.72
4,165,32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7,102.86
-11,622,492.65
-4,165,323.5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627,541.83
19,273,860.63
-3,343,409.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871,396.63
6,597,536.00
9,940,945.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43,854.80
25,871,396.63
6,597,536.00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京念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3 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库存股 其他综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减项) 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23,000,000.00
875,480.93
9,649,470.57
33,524,951.50
33,524,951.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3,000,000.00
875,480.93
9,649,470.57
33,524,951.50
33,524,951.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列)
-1,795,885.72
-1,795,780.54
-1,795,885.72
(一)净利润
-1,795,885.72
-1,795,780.54
-1,795,885.7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795,885.72
-1,795,780.54
-1,795,885.72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000,000.00
875,480.93
7,853,584.85
31,729,170.96
31,729,065.78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库存股 其他综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公积 (减项) 合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23,000,000.00
196,252.02
3,536,410.35
26,732,662.37
26,732,662.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3,000,000.00
196,252.02
3,536,410.35
26,732,662.37
26,732,662.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列
679,228.91
6,113,060.22
6,792,289.13
6,792,289.13
(一)净利润
6,792,289.13
6,792,289.13
6,792,289.13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6,792,289.13
6,792,289.13
6,792,289.13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679,228.91
-679,228.91
1、提取盈余公积
679,228.91
-679,228.91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000,000.00
875,480.93
9,649,470.57
33,524,951.50
33,524,951.50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库存股(减 其他综合收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者权益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623,384.85
25,718,189.59
25,718,189.59
23,000,000.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623,384.85
25,718,189.59
25,718,189.59
23,000,000.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列)
913,025.50
1,014,472.78
1,014,472.78
101,447.28
(一)净利润
1,014,472.7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101,447.28
101,447.28
1、提取盈余公积
-101,447.28
101,447.28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3,536,410.35
26,732,662.37
26,732,662.37
23,000,000.00
196,252.02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1-3 月
其他权益工具
库存股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减项) 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9,649,470.57
33,524,951.50
23,000,000.00
875,480.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9,649,470.57
33,524,951.50
23,000,000.00
875,480.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列)
-1,795,671.07
-1,795,671.07
(一)净利润
-1,795,671.07
-1,795,671.07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795,671.07
-1,795,671.07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7,853,799.50
31,729,280.43
23,000,000.00
875,480.93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权益工具
库存股 其他综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公
(减项) 合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23,000,000.00
196,252.02
3,536,410.35
26,732,662.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3,000,000.00
196,252.02
3,536,410.35
26,732,662.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
679,228.91
6,113,060.22
6,792,289.13
(一)净利润
6,792,289.13
6,792,289.13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6,792,289.13
6,792,289.13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679,228.91
-679,228.91
1、提取盈余公积
679,228.91
-679,228.91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000,000.00
875,480.93
9,649,470.57
33,524,951.50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陈京念
会计机构负责人: 程丽娟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权益工具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23,000,000.00
2,623,384.85
25,718,189.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3,000,000.00
2,623,384.85
25,718,189.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填
913,025.50
1,014,472.78
101,447.28
(一)净利润
1,014,472.78
1,014,472.7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014,472.78
1,014,472.78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四)利润分配
-101,447.28
101,447.28
1、提取盈余公积
-101,447.28
101,447.28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股东)的分配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3,000,000.00
3,536,410.35
26,732,662.37
196,252.02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陈京念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 月至 3 月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 号楼 18 层 1801 室
总部地址:北京
营业期限:20 年
实收资本:人民币 2300 万元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信息技术行业。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
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历史沿革
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07 年 01 年
26 日成立,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号:653,经营期限为 20 年;
法定代表人:陈京念;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 68 号楼 18 层 1801 室。
1、公司设立
华宇金信(北京)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系自然人赵洪霞、潘红
霞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在北京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洪霞。公司设立时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赵洪霞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
潘红霞以货币资金出资 人民币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上述出资已经北京数码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数开验字[2007]第 94 号《验资报告》。
2、2007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
2007 年 4 月 4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北京华清金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简称“华清金信”)以货币形式出资 900 万元成为华宇金信新增股东,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元。
2007 年 4 月 4 日,北京中润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京中润验字(2007)
第 2382 号《变更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同日,贵公司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并换领了营业执照。因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企业注册
号码进行升级,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注册号编制规则》,贵公司注册号变更为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3、2008 年 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2 月 15 日,贵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华清金信将持有的贵公司 72%
的股份(对应 720 万货币出资)转让给陈娇,将所持有的 18%的股份(对应 180 万货币出资)
转让给刘爽;赵洪霞将持有的华宇金信 6%的股份(对应 60 万货币出资)转让给刘爽;潘红
霞将持有的华宇金信 4%的股份(对应 40 万得货币出资)转让给刘爽。
同日,赵洪霞、潘红霞、华清金信与陈娇、刘爽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
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4、2010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3 月 16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陈娇、刘爽以“虚拟网上实体商
圈系统”非专利技术出资 1,300 万元,其中陈娇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936 万元,占本次出资比
例 72%;刘爽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364 万元,占本次比例 28%。注册资本增加至 2,300 万元。
2010 年 4 月 2 日,北京东鹏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了京东鹏评报字(2010)第 08 号《评
估报告》对上述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
2010 年 4 月 8 日,北京森和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森会验字[2010]第 122
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2010 年 7 月 22 日,贵公司完成了此次工商变更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5、2010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1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陈娇将持有的贵公司 12%的股份
(对应 120 万元货币出资、156 万非专利技术出资)转让给陈京念;刘爽将持有的贵公司 28%
的股份(对应 280 万货币出资、364 万非专利技术出资)转让给陈京念。
陈娇、刘爽分别与陈京念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并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正式生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6、2011 年 4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4 月 29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陈娇将所持贵公司全部股份分别
转让给陈京念、王在先。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2011 年 4 月 29 日,陈娇与陈京念、王在先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7、2011 年 6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6 月 22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王在先将所持贵公司全部股份分
别转让给陈京念、王金龙、闫连富。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同日,王在先与陈京念、王金龙、闫连富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8、2011 年 7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7 月 21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陈京念将其持有的贵公司 31%的
股份转让给王在先;王金龙、闫连富分别将所持有贵公司 9%的股份转让给王在先。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同日,王在先与陈京念、王金龙、闫连富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9、2012 年 3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3 月 16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王在先将所持有贵公司 49%的股
份(对应 490 万货币出资、637 万非专利技术出资)全部转让给沧州地铁物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沧州地铁”)。
同日,王在先与沧州地铁就上述股权转让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10、2012 年 4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4 月 6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沧州地铁将所持有的贵公司 14%的
股份(对应 140 万元货币出资、182 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转让给陈京念。
同日,沧州地铁与陈京念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11、2012 年 4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4 月 23 日,北京中建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2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
贵公司出具了 2012-ZJH 资-资评-000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2012 年 4 月 25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陈京念将所持有的贵公司 51%的
股份转让给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软件”);沧州地铁将所持有的
17.85%的股份转让给陈京念。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出资比例(%)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同日,陈京念与华宇软件、沧州地铁与陈京念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出资转让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12、2014 年 7 月,变更公司名称
2014 年 7 月 10 日,经贵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宇金信(北
京)软件有限公司。2014 年 8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此次工商变更并换领了营业执照。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被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进行调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
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
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
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合并方原已确认
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
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
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
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母公司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
(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企业持有
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企业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企业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
决权的分散程度。
2、企业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企业应考虑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当表决权不能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时,如仅与被投资方的日常行政管理活动
有关,并且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合同安排所决定,本公司需要评估这些合同安排,以评价
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够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本公司可能难以判断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足以使其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
本公司应当考虑其具有实际能力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证据,从而判断其是否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公司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公司能否任命或批准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
2、本公司能否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或否决被投资方的重大交易。
3、本公司能否掌控被投资方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成员的任命程序,或者从其他表决权持
有人手中获得代理权。
4、本公司与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中的多数成员是否存在关联
本公司与被投资方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的,在评价本公司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时,应当适当考虑这种特殊关系的影响。特殊关系通常包括: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是企
业的现任或前任职工、被投资方的经营依赖于本公司、被投资方活动的重大部分有本公司参
与其中或者是以本公司的名义进行、本公司自被投资方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
的收益远超过其持有的表决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比例等。
本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当确定其自身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
行使决策权,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还需要确定其他方是否以其代理人的身份代为
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通常应当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进行判断。但极个别情况下,有确凿证据表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应当将被投资方的一部分(以下简
称“该部分”)视为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单独主体),进而判断是否控制该部分(单独
1、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
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
2、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
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应与本公司一致。
如果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
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后,由母公司
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
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
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
长期股权投资,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
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
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
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
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
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
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
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
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
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
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
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
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
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
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
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八)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
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
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二、十四、2】本公司作为合
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
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
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
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九)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
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
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
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
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
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账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
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
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
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期未
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
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
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十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
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
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
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
备的计提方法
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
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
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
纳入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
在对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
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
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
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十三)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在途材料、原材料、发出商品、生产成本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
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
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1)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
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
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
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
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
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通
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
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
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
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
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
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
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
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
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
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所持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
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
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
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
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
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
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 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
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
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
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
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
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
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
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
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
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
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
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
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
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
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
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
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
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
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
权因素。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
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
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
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加以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价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
的房地产。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
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固定资
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一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
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期末,本公
司按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
期间均不再转回。
(十六)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
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
力,确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
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
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
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残值率 5%,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
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
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七)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
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
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
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
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
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
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
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
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
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生物资产核算方法
本公司生物资产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
性生物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二十)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
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
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
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
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
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公司内部使用的无形资产按照 10 年进行摊销。
公司用于销售的无形资产以预先估计的销售额作为摊销依据,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
按照实际实现销售额进行摊销,各项无形资产预估销售额及摊销情况详见本附注【五、(八)
【无形资产】】。
3、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产品策划阶段作为研究阶段,即开发部门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对计划开发的产品
进行可行性论证,撰写《产品开发可行性报告》。
公司将产品开发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即产品论证结束后,由开发部门提交《软件产品立
项审批表》申请立项,经审批通过后,产品正式立项,组建产品开发项目组,指定产品经理,
开发支出资本化过程开始。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
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
象包括以下情形:
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
②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④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
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十一)商誉
1、 商誉的确认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商誉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期末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
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
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
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果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
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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