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得市丰宁县明年还有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部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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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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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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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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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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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建设局
【信息来源:村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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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清除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53户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汝城县住建局干部职工冒着高温酷暑深入19全县个乡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工作,对危改房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清除不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53户。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汝城县住建局以提高贫困农户幸福指数为强大动力,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城乡共建与环境同治、新农村建设、示范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优先保障列入国家精准扶贫名单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赤贫户、计划生育特困户、伤残军人特困户住房需求, 重点解决我县少数民族乡镇和市、县级示范镇和106国道、S910线、S324线沿线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广撒明查、暗访和群众举报这张“监督绿网”,严把对象入口关、建房选址关、建设标准关、质量安全关、施工进度关、资金使用关、资料上报关等“七道关口”,全过程“兴师动众”、“阳光运行”,坚决杜绝“混水摸鱼”的现象。
截止7月底,汝城县共清除超标建房、住房条件满足等不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53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开工率达100%。
&#160;&#160;&#160;&#160;&#160;&#160;&#160;老家在农村的河北人速看,危房改造补助提高,金额及补贴县市名单全公布
省以上补助资金标准提高啦!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和省以上补助资金安排。你关心的内容往下看↓↓↓
今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9.3万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达我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以及全省各地脱贫攻坚安排,确定2017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9.3万户。
25个县11月底前竣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实际以及与脱贫攻坚工作相衔接,对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提出如下进度要求:省下达各地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7年底前要全部开工,2018年6月底前要全部竣工。其中,10个深度贫困县、15个2017年计划脱贫出列县的农村危房改造,要在11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改造任务。
10个深度贫困县: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隆化县,张家口市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张北县、阳原县,保定市阜平县、涞源县
15个2017年计划脱贫出列县:石家庄市平山县,承德市平泉市,张家口市崇礼区,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保定市涞水县、易县,沧州市盐山县、吴桥县,衡水市武邑县、阜城县,邢台市临城县、平乡县、威县,邯郸市魏县、大名县
省以上补助资金标准提高
提高省以上补助资金标准。省以上补助资金,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对10个深度贫困县,新建每户补助2.8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万元;
对其他52个贫困县,新建每户补助2.3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8万元;
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县(市、区)要统筹省以上补助资金和市、县(市、区)安排的补助资金,以及整合相关资金,根据新建、修缮加固农房的具体情况以及农户经济贫困程度等因素,确定当地分类分档次具体补助标准。
验收后30日内兑现全部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应当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并报请验收后15日内,有关部门要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要兑现全部补助资金。
政策托底减轻贫困群众负担
在省以上补助的基础上,市、县(市、区)要落实投入责任,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负担。县(市、区)要制定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极弱特困农户基本安全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做到政策托底,通过控制面积、鼓励加固改造、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切实保障特困农户的住房安全。
2017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和省以上补助资金安排
来源:河北日报
监制/杨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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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明年2月底前,文山市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政策在这里~
导读9月30日,文山市发布了《文山市“七改三清”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到明年2月16日前,要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制定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文山市“七改三清”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文山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年)》,全面完成“七改三清”农村危房(仅指农村居住用途民房)改造目标任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统领,落实农村“七改三清”行动,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提高农房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家园,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现“住有所居”。二目标任务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自建、精准实施”和“一户一房”的原则,在日前,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三补助政策(一)全市农村所有有危房(用于生活居住的主要住房及配套房屋、圈舍、厕所等)改造意愿的农户,按照城乡规划要求和有关标准进行拆除重建并验收通过的,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除外。(二)已有其他安全住房,自愿对现有危房(单栋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进行拆除复垦且不再重建的,每户给予1.5万元补助。(三)对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个乡镇(街道)给予补助200万元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经费。兑现补助的前置条件:在日前完成上级下达的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修缮加固任务,在日前完成上级下达的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拆除重建任务。同时,对未按时完成4类重点对象和自主实施改造任务的,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2017年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方案要求和补助政策召开群众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确定改造对象,并进行张榜公示,于日前将核实锁定的改造对象花名册报送市“七改三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局,联系人:罗绍恩,联系电话:2129948,邮箱:)。(二)组织实施(2017年11月至日)。根据确定的改造对象,由各乡(镇)、街道履行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组织、指导、监督群众做好改造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检查验收(2018年2月底前)。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文山市“七改三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居办主任、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市住建局负责牵头抓总,做好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危房户建房用地审批及拆除复垦后不重建土地的增减指标申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体旅局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工作班子,负责宣传发动及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加强规划指导。按照“一户一房”拆除重建的要求,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规划把关,科学指导房屋规划建设和公共空间布局。拆除后的房屋选址及重建要符合城乡规划和“七改三清”要求,不得影响村庄规划、村容村貌及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要提供符合当地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情的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户选择。新房建筑面积原则上遵循“安全宜居、节约投资”的要求在旧址上进行重建,要满足群众生产生活、致富奔小康及新房新村的要求。要按照“政府指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帮助群众做好工程队选择、建材采购、优化设计及施工等工作。(三)注重质量监管。乡镇(街道)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市住建局负责行业指导,采取“专(市质量监督站)、兼(基层干部)、群(群众联建委、共建小组等)”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督巡查和技术指导、服务,进村现场蹲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落实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达到主要部件合格和结构安全,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此外,危房户档案资料原则上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要求收集和规范管理。(四)严格资金管理。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改造规模核算后统一划拨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管理使用。资金拨付程序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按进度拨付,确保资金管理安全、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五)强化督促检查。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危房改造纳入纪律检查和督查的重点内容,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专项纪律检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对在工作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新闻热线:3039999文山市广播电视台 新闻中心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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