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签工作合同可以要求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吗

“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不等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不等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解析:日,刘某进入一家公司担任文员。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双方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在该种情形下,公司是否应该与刘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日,刘某进入一家公司担任文员。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双方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壹年。日,公司向刘某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日,该公司委托银行支付刘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于是,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认为其与公司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请求公司与其签订自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该种情形下,公司是否应该与刘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法律规定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 (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 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因病不能另行安排工作及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另外,该条规定了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二、本案争议焦点:《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适用情形刘某认为只要与公司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无条件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 其实不然,该条适用需同时满合以下四种情形: 1.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即2008年1月1日后,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连续两次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者需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因病不能另行安排工作及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与刘某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而是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且该公司已按规定支付刘某终止经济补偿金。故刘某请求公司与其签订自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劳动仲裁委驳回其请求事项。 4.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满足以上3项条件后,法律赋予劳动者选择的权利,即可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选择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劳动者选择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要保留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据。否则,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可能会因无法举证,而被裁判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人才资源》,由中国人力资源网携手大家社区共同打造,致力于为人力资源管理者传递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中最新的思想、观点、方法、技巧和资讯,内容囊括人力资源管理的前沿话题和深度报道。我们还定期邀请人力资源总监、CEO、总经理、人力资源专家等举办线上/线下的沙龙活动,提供一个平等对话、互相学习与分享的平台。请在微信公众账号中搜索「人才资源」或「hr_com_cn」,或用手机扫描左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分享到微信 李迎春o 09:53 法律快车o 12:13 人力资源法律o 11:27 法律快车o 10:16 佚名o 09:35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人才资源开发》2008年08期 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摘要】:正请问:我在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已经两年多了,所续签的第二份劳动合同的期满日是日。我身体健康,工作成绩突出,公司给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时想与公司续签合同。请问,届时再签新合同的话,我是否可以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关键词】: 【分类号】:D922.5【正文快照】: 请问:我在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已经两年多了,所续签的第二份劳动合同的期满日是日。我身体健康,工作成绩突出,公司给予的待遇也很好,因此在合同到期时想与公司续签合同。请问,届时再签新合同的话,我是否可以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答:由于《劳动法》第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万桂兰;[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04期 孟泽云;[J];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994年Z1期 唐烈英;[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03期 ;[J];江南论坛;1995年06期 ;[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1995年09期 劳勤敏;;[J];高校后勤研究;1995年02期 ;[J];创业者;1995年08期 ;[J];创业者;1995年10期 周本玉;[J];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年02期 阿培;[J];出国与就业;1996年10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董保华;;[A];处理劳动争议律师网络研讨会论文集[C];2002年 张斌;;[A];第八届中国快餐连锁发展论坛、全国团体供餐送餐赢利模式论坛文集汇编[C];2003年 陈凡;;[A];律师事业与和谐社会——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5年 姚彬;黄良军;;[A];律师事业与和谐社会——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5年 陈诗达;;[A];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关系问题研讨会暨2006浙江就业报告[C];2006年 郭军;;[A];2006中国管理学家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管理创新大会论文集[C];2006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赵尔平;[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0年 潘庆瑜;[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0年 陈晓辉;[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0年 于怀清;[N];中国妇女报;2001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关怀;[N];工人日报;2001年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N];广西日报;2001年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N];广西日报;2001年 殷永琪;[N];中国机电日报;2002年 本报记者肖黎明;[N];法制日报;2002年 张伟杰;[N];工人日报;2002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高超;[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陆胤;[D];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 张伊娜;[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5年 吴海涛;[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许凌志;[D];广西大学;2005年 李阳梅;[D];四川大学;2005年 孙琳;[D];华中科技大学;2005年 周昭茹;[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王瑛;[D];山西大学;2006年 刘松珍;[D];吉林大学;2006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大众知识服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服务热线:010--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5号您好,分享的企鹅 同一单位签了两次合同 第三次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重庆商报讯 劳动合同咋签才不吃亏?退休后能否补办医疗保险?孩子走秀赚钱是否涉嫌童工?全职太太今后想领养老金,咋办社会保险?昨日,市人社局在观音桥开展“四法两条例”宣传活动,就《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条件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现场答疑和政策解释。市人社局法规处处长朱厚宏表示,在同一个单位签合同时,签到第三次就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换句话说,你已是该单位长期员工了。同时,有的用工企业或主体,为了规避责任,在国家劳动合同范本基础上,增加双方约定条款,如,合同约定最低工资低于劳动法标准,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双方增加的范本外约定是违法的,即使双方签字也无效。“此外,随着用工日渐多元化,很多特长生或才艺少年甚至儿童,商业走秀赚外快的情况较为突出。”该负责人表示,凡是有定期合约的,如果约定者未满16周岁,都涉嫌使用童工。意味着,与未成年人签订定期合同“走穴”或涉嫌违法。年轻时当全职太太,老了想领养老金怎么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现行政策,因从来没参加工作,没工龄,所以,无法一次性补缴,只有按年缴费,最低需缴满15年。退休后跨地区定居,医疗保险能否跨界?按现行政策,如果是带医疗保险跨地区居住,定居后只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就行,但如果跨地区居住前,没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后,就无法参加报销比例较高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了。关于失业保险问题同样备受关注。市人社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修订版失业保险条例有望年内出台,修改内容包括费率、支付用途等。(重庆商报)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搜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责任编辑:wyzaranzhang] 热门搜索: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劳动合同签几次可以无固定期限 如题,劳动合同签几次可以无固定期限 对。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不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纵横法律网韦锋律师 还不行,按劳动法规定,自日后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第三次起可以订立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或连续在本公司工龄满10年及以上。你这种情况是连续签订了两次合同,但因为一次是在08年1月1月之前订立的,所有不算! 若你从08年后已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你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你,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你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若现在已经签订固定合同,则在固定合同期间,无法要求与公司改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但可以在固定合同期满后,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则应当与你签订。 可以你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项的情形

附: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签订两次固定合同以后,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签了两次后如果再要签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弊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