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职工退出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关系应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手续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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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HR怎样辞人—企业员工劳动关系解除技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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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案情介绍  日,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唐xx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该用人单位却以员工系重要岗位职工需要在6个月的解密期满后才能离职为由,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也不为员工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协商不成后,唐xx遂委托律师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日x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员工的诉讼请求。判决后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起上诉,日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起诉状  原告:唐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住重庆市xx区xx1号11-6,联系电话:3  被告:&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xx区中xx村1号&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双方自日解除劳动关系。  2.判决被告为原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事实与理由: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双方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自日至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为止;2.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告,超过30日,原告可以向被告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被告予以办理。  原告入职后,先后从事现场工艺技术、xxx部副部长等工种,于日被聘任为xxx部副部长。日原告以eqcs、eqcs号ems(国内特快专递)分别向被告的人事部、公司分管领导快递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希望在日前离职。  日被告收到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后,安排分管领导邹xx、所在部门书记xx红与原告谈话,要求原告六个月后离厂,并随后调整了原告的工作岗位。日原告离开了被告。  原告认为自己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7条之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之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被告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50条之规定为原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原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经多次催促和向重庆市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被告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原告遂于日向重庆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同日以渝九劳仲不字【2012】第3x号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  此致重庆市xxx区法院  具状人:  日  证&据&清&单编号证据种类证据名称证据状况拟证明的事实举证&&时间备注1书证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主体身份?2书证被告企业查询信息复印件当事人主体身份?3书证不予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经过了前置程序?4书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原告与被告建立了劳动关系?5书证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ems邮件详情单复印件原告于日书面通知了被告解除劳动关系?6书证谈话记录、复印件原告已经收到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7书证工作移交复印件原告已经按程序移交了工作?8书证职工考勤表复印件原告于日离职?  xx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唐xx纠纷案一审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  重庆合纵接受本案原告唐xx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代理人,通过开庭前认真地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和今日的法庭调查,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已基本查清,原告的诉讼请求理应得到支持,现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以及国家的规定,代理人发表以下代理意见,恳请法庭予以采纳:  一、基本事实  (一)日,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①劳动合同期限自日至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为止;&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30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③在重要部门、重要技术岗位、接受专门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另行签订《重要技术岗位上岗协议》、《技术技能培训协议》,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在书面通知解除之日起6个月后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二)日10:39原告用eqcs、eqcs号ems(国内特快专递)分别向被告的人事部、公司分管领导快递了《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三)日9:13被告收到了原告的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并安排其人事管理部门在日、16日约谈原告。  (四)日被告变动了原告的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工作移交手续。  (五)原告于日离开被告。  (六)被告承认除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外,双方之间没有签订《重要技术岗位上岗协议》、《技术技能培训协议》。  上诉事实有《劳动合同》、《eqcs&ems详情单》、《eqcs号ems详情单》、《ems快件查单》、《谈话记录一》、《谈话记录二》、《工作移交》、《职工考勤表》、《庭审笔录》存于案件卷宗佐证。  二、原告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告出示的2007年文件对原告没有拘束力  1.被告的2007年文件制定程序不合法&2007年文件属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被告没有出示相应证据证明制定程序合法。  2.被告的2007年文件未经公示,原告也不知情,另可以从《工作移交》的第2条中可以看出,被告也没有将2007年文件下发到原告所在的工作部门。  3.即使2007年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原告知情,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需双方签订《重要技术岗位上岗协议》、《技术技能培训协议》原告才受6个月保密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二)应当确认双方于日解除了劳动关系。  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之规定,还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九条第1款、6款之约定,只要原告履行了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原告就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表明原告在日就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故原告要求确认双方自日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理应得到支持。  三、被告应当为原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原告要求被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有法可依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被告为原告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有章可循、具有操作性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的人发(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因此原告要求的办理档案转移行为可以受本规定调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转递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因此本案档案转移手续的程序之一是:  ①被告为原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②原告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③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向被告开具调档函;  ④被告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原告人事档案转递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  2.渝劳办发〔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档案局贯彻执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其档案由原用人单位转交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事务所保管;若劳动者有新的用人单位,则由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保管”,&因此本案档案转移手续的程序之二是:  ①被告为原告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②被告将档案转移到原告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事务所保管或新的用人单位保管;  3.如果被告不执行法院判决,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之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代理人恳请法庭依法作出公证、及时的裁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 代理人: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张宰宇律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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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延迟办理退工手续致员工未被新单位录用,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介绍】
日肖某进入某公司从事策划工作,月薪6000元,双方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日,肖某获知同行某知名公司正在招聘,于是前往面试并成功。随后,肖某于日向某公司提出辞职。30天期满后,肖某办理了工作交接离开了某公司到新公司报道,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月薪为10000元。但新公司的录用条件之一是必须提供原单位的退工单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公司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肖某联系某公司希望尽快办理退工手续,但某公司一直拖延未予办理。一个月后,新公司因肖某无法提供退工单或劳动关系解除的证明,无法为肖某办理招录手续,最终决定不予录用肖某,双方只能解除劳动合同。
肖某认为,某公司的做法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并按照10000元月工资标准赔偿因延迟退工给其造成的损失。
【仲裁结果】
仲裁委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支持了肖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评析】
本案中肖某遇到的问题,在劳动用工中比较常见。
部分用人单位以为可以通过不办理退工、延迟退工或者办理了退工单但迟迟不将退工证明交付给劳动者等方式为难、刁难离职员工,导致劳动者无法重新就业。
其实,办理退工手续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拒绝办理或拖延办理都是不合法的,会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
具体到本案,某公司未按规定为肖某办理退工手续,导致肖某无法被新的用人单位录用,进而失去了新的工作。对此,某公司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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