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工资不发与退税有关吗?

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是否属于免税收入
我的图书馆
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是否属于免税收入
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刘平&任善涛&杨道群&日期:
&&&&最近在税务稽查中,笔者发现部分民政福利企业纳税人将增值税退税在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减处理,对这部分收入形成的支出和费用不作纳税调增处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急剧加大。如何看待这一政策性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从企业所得税法条来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收入总额划分为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并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予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对照法条,对民政福利企业的增值税退税肯定不属于免税收入。
第二,从不征税收入的内涵和范围来分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征税收入中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根据实施条例规定,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是否属于其他不征税收入范畴呢?
第三,从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的资金性质来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作为财政性资金处理,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的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那么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确认条件呢?
第四,从退税的用途来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笔者认为,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规定,从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从国务院到相关部委,都有一系列相关文件,对这些减免税用途和管理也有相应的要求,只要企业能够单独核算反映,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笔者认为,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在20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作为免税收入处理的法理依据是不存在的,如果企业能够提供相关的文件并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不能提供的,一律作为应税收入处理。
作者单位:江苏省海安县地税局
发表评论:
TA的最新馆藏你的位置: >
> 2016年新西兰工资退税进行中,您申请了吗?
财年个人所得税退税近几周在新西兰国内税务局IRD的网站上已经开始了,从去年4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之间的所有工资收入所缴纳的税款,IRD系统都记录在册,就等待您简单的点击几下鼠标就能够看看自己可以退多少税了。当然了,如果“时运不济”也肯能被要求补税哦,看新西兰站长测试过了,这几天税务局的网站响应速度还是挺快的,趁着访问量不大、系统不卡的时候,赶紧把退税的钱揣到口袋里吧。
您知道什么是PTS吗?您想获得退税吗?请看这篇文章。对于在新西兰境内的工作者、尤其是全职兼职打工人士而言,每个财政年度您都会收到从新西兰国内税务局IRD寄给您的PTS,它是Personal Tax Summaries的英文首字母缩写,中文名称是个人所得税汇总。它是新西兰的全职、兼职打工者们每个财年收入和缴税情况的汇总清单,也是打工者们申请退税最重要的凭据。
image source: IRD website screenshot
新西兰PTS介绍
任何在新西兰通过劳动,挣得工资或报酬的劳动者,都能够得到PTS。它是一份由新西兰国内税务局IRD出具的、每个财政年度的个人收入以及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的清单(详细证明)。每个打工者的PTS上的数据,都是由您的雇主或者薪酬支付者,按照某个缴税比例为您向IRD支付的就业、退休金或福利金信息。 PTS上面会注明什么信息呢?其实非常简单,只有两种情况:
您在上个财年,多交了多少税金,以及什么时候能够退税给您
您在上个财年,少交了所得税,需要补缴的税额
根据PTS上显示的内容,IRD会向您要求补税或者向您的账户进行退税。
什么人必须要申请PTS?
有时候出于各种情况您没有收到税务局邮寄过来的PTS,并且您处于以下情况的时候,您必须在每年8月份之前向税务局申请一份PTS。
您的年度收入在新西兰元,您的利息收入超过200元并且利息税的扣除比例不到33%
您的年度收入超过70000新西兰元,您的利息收入超过200元并且利息税扣除比例不到33%
剩下的几种情况都与毛利族裔相关,与华人相关性不大此处不做介绍
PTS如何申请?
很多人一听到会计相关的事物就会觉得十分头疼,也不愿意花时间去查看相关的IRD文件,总觉上面的英文十分复杂且难懂,实际上,PTS是IRD的各种“繁文缛节”中,非常简单的一个。您不需要找任何帮助退税的公司或者机构协助您处理PTS,你只需要注册一个IRD的在线账户,登录后,找到PTS并点击几下按钮,只要您的个人情况满足PTS的条件,系统会自动为您计算上一个年度的PTS并告知您。 如果您连这么简单的操作都不愿意完成,那么也可以从专业的退税服务机构寻求帮助,不过您退回的总金额通常会被抽取20%左右作为退税公司的佣金。
转载请注明: &
与本文相关的文章出口退税跟增值税有关吗? - 出口交流 -
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中国第一外贸论坛
UID 1321045
阅读权限 40
出口退税跟增值税有关吗?
各位福友:
请问外貌涉及的出口退税跟国内的增值税有关联吗?
假如,我是外贸公司, 工厂给我的不含税不含运费的价格是1000人民币。 而含税不含运费的价格是1170人民币。 我按照不含税的价格以外贸公司自己的名义出口到国外, 这样我们还享受国家的退税吗? 有朋友说出口退税只跟收汇有关, 而还有朋友说, 如果我报的是不含税的价格就没法退税, 具体是怎样的呢? 退税跟增值税有关联么? 谢谢!
UID 230296
积分 76236
福步币 66 块
阅读权限 120
来自 宁波出口代理
工厂直接出口和收汇美金有关系
外贸公司出口是根据工厂的增值税发票来退的
(深圳广州资深出口代理,收汇 ...)
UID 354759
积分 61685
帖子 10110
福步币 50 块
阅读权限 120
来自 深圳专业报关,拖车,产地证 ...
退税前提条件,工厂要给你开增值税发票才行,其他都好弄
UID 1321045
阅读权限 40
也就是说, 外贸公司出口,想要退税的话, 必须要有工厂的增值税发票, 谢谢朋友门的帮忙。
UID 2275670
阅读权限 25
回复 #1 sguhb 的帖子
退税是根据进项发票的金额来计算的。
工厂给你1000人民币不含税不含运费的价格,可是进项票上是要含税的吧?
总额就是1170,如果退税率是9%,那退税金额就是×0.09=90元。
UID 1321045
阅读权限 40
回复 #5 北极Bear 的帖子
好的, 非常感谢。
(每天进步一点点)
UID 1914243
阅读权限 60
退税不退税和你的报价没啥关系,只要有票能开出来的话,就可以去做退税
UID 2183029
积分 19446
阅读权限 80
回复 #1 sguhb 的帖子
开票加17%的话,你还做什么退税,直接不开票买单出还好
UID 2116041
福步币 106 块
阅读权限 80
退税是按照不含税货值计算的 与增值税没有关系,另外假如你们是外贸公司 工厂报给你们的是不含税价格,可能工厂那边是开不了发票的,这样的话 你们拿不到增值税发票的话 是没有办法办理退税的。
我是佛山这边的代理公司 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
[ 本帖最后由 女人中的男人 于
10:55 编辑 ]
外贸代理QQ
UID 1871519
积分 19823
阅读权限 80
lz要先搞清楚一点
退税退税 退的税 就是增值税
你要做退税 就要和工厂谈含税价 开增票给你 你拿着增票去税务局办理退税
(报关商检 QQ:)
收购进口税单
UID 2069412
积分 51424
帖子 14608
福步币 200 块
阅读权限 120
来自 产地证+证明书+使馆认证+CIQ证书
有增值税发票才可以退税。
UID 2279677
阅读权限 25
晕…………
UID 2286480
阅读权限 40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增值税就是出口退税的前提,没有增值税,出口就没有退税的意义,谢谢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Powered by D1scuz! && 2001-一个”热乎乎的“骗取福利企业资格退税的法院判决
衡水泽诚阻尼材料有限公司与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二审行政判决书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衡行终字第6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衡水泽诚阻尼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芮廷,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振华。
委托代理人张树可,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陈建廷,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妍,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李长先,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衡水泽诚阻尼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泽诚公司)因税务行政处罚一案,不服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5)衡桃行初字第1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泽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振华、张树可,被上诉人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简称衡水国税局)的委托代理人刘妍、李长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日,衡水国税局对泽诚公司涉税案立案检查。日,衡水国税局作出衡国税罚(2014)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简称6号处罚决定)。认定,泽诚公司自2008年2月至2010年8月虚列不在岗&&人工资、虚假缴纳不在岗&&人保险,编造退税虚假材料,骗取国家福利退税款元。决定,处偷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元的处罚。泽诚公司不服,于日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于日作出冀国税复决字(2015)1号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衡水国税局6号处罚决定。
原审法院认为,依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国家税务机关是否取消企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不属于税收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福利企业退税资格只是税务部门的审批内容,泽诚公司要求撤销衡水国税局取消泽诚公司福利企业退税资格行政处罚的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衡水国税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泽诚公司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泽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泽诚公司负担。
泽诚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撤销被上诉人衡水国税局作出的6号处罚决定。主要理由如下:一、程序违法。1、被上诉人提交的58份证据中至少有50份证据形成于日该案调查终结之后,且这些证据形成于日举行听证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听证须在调查终结之后进行,调查终结后形成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且全部证据形成都是被上诉人工作人员李忠民一人完成,之后添加的人名。表现出人名、时间、事项出现错误,是非法无效的证据。2、被上诉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和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及提交案审委的时间相互矛盾,暴露出程序违法嫌疑。3、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所告知的内容与6号处罚决定中实际处罚的不同,6号处罚决定中增加了取消上诉人泽诚公司的退、减税资格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6号处罚决定不成立。4、《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违反了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是无效的,原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被撤销,原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二、认定事实错误。1、被上诉人作出6号处罚决定主要根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衡桃刑初字第321号刑事判决书中,有关上诉人所谓违法事实的文字表述。该案是检察机关为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刑事责任而进行的刑事侦查,不是针对上诉人所谓的违法事实进行的行政调查,二者主体不同,直接目的不同,不能代替或者直接用作上诉人行政违法事实的调查。且处罚决定中所列事实均不是刑事判决书中载明或查明的事实,没有证据可以证实。2、上诉人不存在骗取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行为。上诉人的福利企业资格是经多级部门核实,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被上诉人认定上诉人虚列不在岗&&人工资、虚假缴纳不在岗参加人保险,属于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提供虚假申请,编造退税虚假资料,属于虚假纳税申请,骗取国家福利企业退税款,已构成偷税。这一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上诉人所有年份和月份的&&人数都符合规定,并且都为所列&&人支付了工资、缴清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一虚假支付和缴纳。被上诉人所有的证据不能证明上诉人有虚列和骗退税的行为的故意,上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所列的偷税情形,与偷税这一法律概念没有关联性。三、认定的事实与定性无关联,定性依据错误。1、缴纳税款和申报退税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和程序。退税法律关系中,上诉人是退税申请权利人,税务机关是退税审核义务人。法律已经设定了税务和民政机关作为调查、核实和认定的义务机关,就表明已经豁免上诉人可能有的伪造或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刑事判决书足以说明税务机关应负全部责任,没有认定上诉人负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2、即便认为上诉人有不当应为,也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不是按六十三条定性为偷税予以处罚。四、原审法院只给了上诉人五天举证期限,且正值春节放假期间,剥夺了上诉人的诉权。
被上诉人衡水国税局当庭答辩称,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作出的6号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是完全正确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审查,原审法院经庭审质证而认定的证据合法有效,可以证明原审查明的事实,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泽诚公司为使企业符合福利企业标准、通过福利企业退税资格审批,利用&&人员或&&员工的&&证,以虚列不在岗&&员工工资、虚假缴纳不在岗&&员工保险的方式,编造退税虚假资料,提供虚假申请,申报福利企业退税,以达到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显然属于伪造账簿、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税行为。被上诉人衡水国税局依据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1)衡桃刑初字第321号刑事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检查、审理,通过告知、听证,听取上诉人的陈述、申辩,进一步复核上诉人提出的证据以及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作出6号处罚决定,按最低下限对上诉人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结果并无不当,可予维持。故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另外,关于上诉人所称处罚程序中的瑕疵问题。因未影响到案件事实的认定,且处理结果并无不当,对该上诉理由不予支持。关于上诉人所称原审法院给其举证期限过短问题。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经询问上诉人没有新的证据提交,本案在一审诉讼过程中对上诉人的举证权利没有产生实际影响,对该上诉理由不予支持。关于上诉人所称福利企业退税资格问题。福利企业退税资格属于税务机关依申请的审批事项,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关于上诉人所称“豁免”上诉人可能有的伪造或虚假申报法律责任问题。根据案发时有效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一款“减免税审批是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与减免税法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的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真实申报责任”的规定,以及该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而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的规定,被上诉人对于上诉人福利企业退税资格的审核通过并不能免除上诉人如实申报纳税的法律责任。该上诉理由于法无据,应予驳回。综上,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原审判决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衡水泽诚阻尼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竞择
审判员  孙晓燕
审判员  房军见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张凤莲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倒闭不发工资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