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转贴区 第三世界 食品免检制度被正式废止 还有多少质监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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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废止后还有多少“潜规则”
日09:31  
  (新疆日报网讯)“我们现在在风口浪尖上。”一位基层质检人员对质检部门面临的局势感到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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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9月22日,“三鹿奶粉事件”爆发的第11天。当天,新华社发出消息:李长江正式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国务院副秘书长王勇接任其职位。此前,李长江已掌舵国家质检总局7年有余。
  今年8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先后经历了“邬建平之死”、“电子监管网涉嫌垄断”、“三鹿奶粉”等一系列事件,背后呈现的监管体制矛盾以滚雪球之势累积,最终集中爆发。
  质监“业绩”被瞬间打碎
  今年64岁的李长江自2001年4月起担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今年3月兼任国家质检总局党组书记。他还任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委员。
  2001年,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前身商检局)和原直属国务院的副部级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二为一,成立了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被任命为首任局长,全面监管产品质量安全。
  此前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多在监督,主要负责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责令限期整改,扮演的第三方监查角色明显。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台,食品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从卫生部门转向质监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全面承担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亦即源头监管。
  2007年7月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李长江把国家质检总局6年来摸索出的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总结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即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与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厂检验制度及对缺陷产品的快速召回制度的结合。
  在QS认证几年后,质检总局认为“加强”事前准入门槛还不足以满足监管需求,又推出电子监管码制度,实施更严格的事后跟踪。
  两项市场准入制度进展“卓见成效”。到目前为止,国家质检总局已通过QS认证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达10万家以上,而电子监管网的入网企业也超过70000家。
  今年3月13日,李长江在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监管部门在扶优治劣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广大企业把产品质量看作企业生命,使得中国产品、食品质量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他公布了一项数据:国家质检总局对23类食品进行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如米、面、油、肉制品、奶制品、乳制品等,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
  然而,仅仅时隔半年,这些“业绩”就被席卷而来的“结石奶粉”事件瞬间打碎。
  三鹿奶粉事发后,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婴幼儿奶粉进行抽检,结果伊利、蒙牛、圣元、光明等22个厂家皆被检出三聚氰胺,其中有7家得到过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等荣誉。
  “免检”就是免死金牌
  毒奶粉事件爆发一周后,延续8年的食品国家免检制度,被宣布废止。
  免检制度早在2000年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设立,“凡获取了免检证书的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最早一批加入免检产品行列的某油脂集团市场部经理龚遂向记者表示,免检制度设立的初衷实际是应一些企业要求,解决各级政府部门乱抽检、乱收费的现象。
  200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后对原《免检办法》进行了修订,获得免检称号的企业,产品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抽查合格,经申请可以得到免检产品证书。
  龚遂说,免检并非完全不检,也有包括每月一次的当地质检部门抽查,每两月一次的市级质检部门抽查以及每三个月一次的省级质检部门抽检,此外国家质监部门每半年或一年也要抽检一次。同时,每年会对免检产品有一次巡查,核检企业质量状况。
  但这些监管程序多在利益面前落空。一位内部知情人士透露:通过免检的企业一般为当地纳税大户,在效益、税收上有举足轻重的分量,不仅是质检部门,连当地政府官员对其都礼让三分,免检牌对这些企业来说就是免死金牌。
  这一背景下,国家免检制度在具体执行中,因政府方检查与监管的缺失而埋下巨大隐患。最近爆出多家乳品免检企业检出三聚氰胺,最终让这一制度走到终点。但与免检制度相关联的名牌评选、电子监管网等,仍在引发着更深层的讨论。
  行政许可的利益黑洞
  “今天完成免检、名牌的任务,明天推广电子监管网,基层质监人员天天帮别人往脸上贴金、挣钱,哪有心思监督质量?”质监系统的内部论坛上,一位网名“ymlhb”的质检人士的发言,引来多位同行共鸣。
  这位河南省质监系统的基层质检人员向记者爆料称,他们所在县局每年都接到上级下达的各类业务目标,如免检、名牌、电子监管网等,基层天天应付这些业务目标,如果完不成,全年工作就相当于白干,他称这是“质监部门的潜规则”。
  “文件上说不收费,可到最后还是要钱,有些地方局没有达到相关规模的企业,还要硬着头皮让企业搞免检、名牌。有些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就动员政府做工作。雁过拔毛,每一级都要。”记者问及收费标准,该内幕人士说“多少不一定”。他以名牌产品为例,表示三四十万是正常情况,但有的几万元也能评上。问题关键在于企业条件是否符合。
  从国家质检总局到各分局,形成了自上到下的利益链条。按照惯例,获得市一级免检、名牌的企业,市质监局才能推荐申报省名牌、免检;而获得省一级免检、名牌称号的企业,也才有资格被推荐申报国家的名牌、免检产品。各级政府多以有名牌、免检为荣。
  一位知情人士认为企业申报“免检”、“名牌”看中的是其“质量荣誉”。在他看来,中国名牌比国家免检称号更值钱,门槛也比免检的高。
  “质检人员收费单据上不会有名牌、免检名目。一些单位以检验费、企业赞助或其他名目处理。”该人士透露道。
  北京律师张显峰很早就开始“关注”质检总局,他认为其推行电子监管码、QS认证、产品免检、名牌评选等所有规定都无据可依。追溯其根源,《行政许可法》并没有明确赋予质检总局这些权力,这些“名目”各异的许可权变成了敛财工具。
  一位武汉质监系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QS认证中,“许可与被许可成了一种利益关系。以办证的检验费来说,很多地方质检部门通过打包收取年费,强制企业签协议交检验费,少则五六千,多则一两万,企业不签就不给发证。”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食品监管体制的方向性偏差,已经到了不能不改的时候,“但愿总局能在此事上重新改变一下监管的模式或者方法。”
  (新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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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弊大于利
日期: 11:02
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授权新华社发布废止在我国实行了8年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制度。在此之前1天的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终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刷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同一天,新疆自治区质检局还发出通告,变革食品类产品免检监管手段,并对中国名牌、新疆名牌食品实行批批检验。
发端于本月初的石家庄“三鹿”奶粉事件,导致政府废止一部实行了8年多的行政法规(日发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很显然,这是一项积极务实的明智之举。但痛定思痛,人们的目光很自然地盯在了当初制定这部法规尤其是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内容的设计上。笔者认为,该部法规利好的作用至少隐喻在两个方面的两点上:一是可使企业避免各种烦琐而重复的他律性行政监督检查,二是可以减少频繁的行政监督而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然而实话实说,该项制度在设计时确有对其弊端估计不足之嫌。
因而人们有理由置疑:凡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食品三年内可免于各种检查,面对这一项针对性的官方规定,且不说企业滥用尚方宝剑而有意违法逐利,在产品质量上掺杂使假,即便仅仅是企业质量意识日渐淡化而无意间疏忽质量安全,在毫无任何他律的“宽松环境”下,在三年那么长的时期,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都有保障吗?代表人民的政府管理部门能够放心地高枕无忧吗?!2004年的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和4年后的“三鹿”肾功能奶粉事件,先后都轰动了全国,由此政府也及时地废止了该项弊大于利的免检制度,对此,绝大多数国人必定拍手称快。当初,设计和实施该项制度的善意初衷是为企业减负和降低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成本,算的是经济帐,而政府与时俱进,在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指引下,与早些年已及时毅然禁止曾实行过的传销政策一样,开始注重算“人本”帐,毅然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实属又一件国家和人民的大幸事!广大人民群众必定会衷心拥护调整该项政策。因为,实践表明,调整该项政策的结果,无疑是利远远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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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 比更新标准更重要的是“零容忍”
15:20:57 中国食品科技网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发生,让我国检验奶粉所含蛋白质使用的“凯氏定氮法”的缺陷暴露无遗,即只要在食品、饲料中添加一些含氮量高的化学物质,就可在检测中造成蛋白质含量达标的假象。对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所副研究员许建军博士向媒体透露,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制订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即食品中三聚氰胺测定方法。(9月21日 新华网)
  在付出惨痛的代价后,痛定思痛且着眼未来推出一系列弥补食品安全的漏洞,正在成为举国上下的共识。继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发出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后,我们有望看到检测食品中三聚氰胺新标准的“问世”。如果说因为制度漏洞造成的灾难性危害只能留在伤痛的记忆之中,那么对制度的亡羊补牢则是一种积极而负责的态度。
  但是,保障食品安全任重道远,远非问题发生后更新标准这么简单。如果标准的更新仅仅发生在问题发生后,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总是被违法行为牵着鼻子走,一个只是对已成既定事实的危害进行规范的标准,注定无法防范另一种对人身健康有危害的“添加剂”。相信在新标准以及严格安全检测的共同作用下,三聚氰胺很快会从奶制品甚至食品中销声匿迹,可谁又能保证今后不会出现没有在检测标准行列的“四聚氰胺”?
  正如有关专家介绍的那样,“食品中不能添加的物质远比能添加的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有上亿种之多,对每种食品都进行有害物质‘彻查’也是不现实的,这样的成本谁都负担不起”,也就是说,在三聚氰胺之后,还有可能有其他有害物质被添加进食品,而且这种有害物质还在检测标准的规范之外。从这个意义上讲,仅有事后的更新标准只能收到治标不治本的规范效果。
  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对食品中添加的未知有害物质就一定无能为力?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不法商人在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法商人势必会形成一种潜规则,甚至这种潜规则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如果不从道德上对作奸犯科者进行评判,事实上他们是更新检测标准以及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最好的“参照物”。因此,作为质检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不满足于被动执法,而是积极主动去发现新问题,可能在最大程度上将问题扼杀在萌芽之中。
  在奶制品中添加三聚氰胺做法并非没有被提前发现的可能,2007年3月份,在取食了来自我国的蛋白粉后,不少宠物猫狗死亡,更多患上了肾病。美国FDA最终认定,是“三聚氰胺”惹的祸。如果当时我们的质检部门能够以此为鉴,敏锐地察觉到奶制品中可能添加三聚氰胺以提高蛋白质含量的话,恐怕也不会出现今天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到积重难返的地步。
  对于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来说,这样的教训意味着,标准的适时更新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完善的风险预估机制以及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的零容忍。就像有关专家建议的那样,“有关部门还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不安全,需要修订、制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订的部门应当立即修订、制订食品安全标准”,也只有对问题的敏锐感知以及零容忍,任何食品安全隐患才有可能实现危害最小化。悲哀的是,不要说零容忍,推行了那么多年的免检制度简直就是“全容忍”。(志 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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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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