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促进少数民族旅游业促进经济发展发展

尽快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发布日期:&|&nbsp浏览()人次&|&&|&&]  辽宁省政协委员、本溪县小小羊汤馆总经理赵海春近日就尽快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赵海春说,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地区旅游业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其旅游业的发展更为迅猛。实践已证明,旅游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带动作用,旅游每增加一个直接就业人员,将间接增加5个人就业,这种连带效应必然带动其他产业的快速发展。可以说,旅游业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带动作用,开发一个景区,可带富一方群众。旅游业还能够弘扬民族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但是,发展旅游业也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地理位置和历史条件等束缚,其旅游业的发展更有很多瓶颈问题。
  赵海春以本溪满族自治县老边沟景区和大石湖景区为例谈了满族人口聚居地区旅游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他说,辽宁大石湖风景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是民营企业,开发建设了大石湖和老边沟两个风景区,现总投资达到2.6亿元,年接待游客超过30万人次,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风景区开发建设及经营运转正常,周边百姓也逐步走上了共同致富的良性循环道路。随着风景区的迅猛发展,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两大难题。一是道路交通问题。大石湖风景区地处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新城子村,老边沟风景区地处东营坊乡南营坊村,风景区内道路已经修建完毕,但区域外通往景区的道路狭窄,兰河峪至湖里22公里乡路宽不足6米,长嘴村至老边沟2公里村路宽不足5米,这都是通往两个景区的必经之路,远远不能满足游客车辆的正常通行,经常出现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已成为制约风景区及本地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由于风景区近几年投资过大,已负债累累,根本无能力去解决道路问题。二是停车场占地问题。风景区按国家政策动迁了12户村民,约10亩土地作为停车场,这些面积根本解决不了游客停车问题,每到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特别是旅游旺季,游客停车问题已成为风景区经营的最大难题。近两年,风景区为解决停车问题做过一些尝试,租用了一些村民土地,转承包了一些村民林地或荒滩作为停车场,大大缓解了风景区的停车问题,但这种改变土地用途的做法与国家的相关政策矛盾,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处罚并要求限期恢复。可如果恢复土地原使用用途,景区停车更是难上加难了。
  赵海春认为,道路交通问题和停车场占地问题,对于起步较晚的民族地区的民营企业来说,确实无力解决,这也是辽宁东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景区普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赵海春希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能够给予重视,从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高度,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使更多的旅游景区突破发展瓶颈,体现民族特色,持续健康发展,造福一方百姓。(编辑:闫若之)[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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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你要简单的还是详细的啊?  我贴一个论文给你把,请自己去糙存精.  笔者认为发展民俗旅游是民族地区经济振兴的首选.  民族地区发展民俗旅游的意义  (一)发展民俗旅游有利于发挥当地资源优势,促进经济发展旅游业是关联度高、市场扩张能力强,能够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朝阳产业,尤其是在目前我国工业产品普遍过剩,民族地区工业产品不具备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利用民族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先发展“无烟工业”—— 旅游业,不失为明智之举.当今旅游业中,民俗旅游项目被中外人土看好.前几年,深圳建成“中国民俗文化村”,云南滇池西山麓建成“云南民俗村”.此后,相继出现北京亚运村附近的“中华民族园”、河北滦水“野山坡民族村”、桂林漓江“民族风情园”、无锡“吴文化公园”、海南三亚“中国民族文化城”、西双版纳边境
民族风情游、山东潍坊千里民俗旅游线,等等.这些项目和景点都吸引了大量游客,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二)发展民俗旅游有利于加快当地对外开放,促进观念的转变在四川民族贫困山区,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和区位条件的影响,在地域上表现出内陆性、边缘性和封闭性特征.造成经济贫困与文化贫困相伴而行.所以,四川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是物质匮乏和观念落后的“双重贫困”.如凉山州贫困县115万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率达40% 以上.人们的生产方式落后,长期处在“自然经济”状态,习惯于从大自然中直接索取,生活方式传统,思想观念封闭,文化水平低下,进一步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旅游业是一种顾客直接来到旅游目的地的产业,旅游开发打破了封闭的状态,促进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文化、人才和物资的交流,扩大了贫困地区的对外开放,增强了贫困地区农牧民的商品意识,促进其价值观念的转变,带动了贫困地区社会文明的进步.  旅游产业将对贫困地区人口的脱贫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是其他任何产业和“扶贫基金”所无法比拟的.  二、民族地区民俗旅游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落后旅游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点子经济”.发展旅游业,观念要先行.先进的观念对旅游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而落后的观念则对旅游经济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目前,有些民族地区的居民与地方政府官员在发展地方民俗旅游这个问题上持不同的态度.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官员们考虑更多的是经济发展问题,因为经济成绩与地方官员的政绩直接挂钩.因此,一些官员想实现增加地方财政收人,同时大力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工作目标,一个主要的办法就是运用市场的手段来促进旅游事业发展.从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角度来看,因语言、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特殊性,长年累月已形成了与外界的心理隔阂,抵制外部各种思想文化,保护自己的传统行为方式不被改变,形成一种自我封闭的文化之网.封闭是落后的根源,这就难以避免地会给当地的民俗风情旅游发展带来障碍.  (二)开发利用不足四川民族地区有全国最大的彝族、羌族聚居区,民俗文化多种多样,构成了该区域丰富的民俗旅游资源,并且目前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开发,如凉山彝族火把节和位于九寨沟环线的藏羌民俗文化旅游.但总的来说,四川民族地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却是刚刚兴起.丰厚的民俗旅游资源没有得到足够的开发利用,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甚至有的还处于绝灭的边缘.而邻省的云南、贵州同为少数民族聚居地,但他们每年的1000多个民族节日活动,使其民俗文化搞得多姿多彩,引人人胜.而深圳市,本身没有任何民俗文化资源,却靠一个克隆版的“民俗文化村”大赚其钱.我们民族地区有如此多的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资源,如科学地加以开发利用,其潜力是不可低估的.据《四川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介绍,至今四川民族地区尚未开发的有关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有川西高原神秘的藏传佛教文化、羌族彝族独特的民俗风情、奇特保存至今的泸沽湖摩梭族母系文化等等…….  (三)开发建设资金缺乏投资需求不足的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比较突出,导致资源开发水平不高,形式单一,档次低下,局部地区在盲目开发过程中出现遍地开花和重复建设的现象.缺乏资金也使得一些民俗旅游资源“待字闺中”,得不到有效开发.  (四)交通不便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区位的原因,远离国内沿海地区的主要旅游客源地,加上机场、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不发达,导致进入景区、景点的成本较高.一些品位和质量都很高的景点,没有得到应有的开发和利用,资源优势很难转化为经济优势.  (五)旅游人才匮乏旅游业作为以服务为产业的主要构成因素的特种行业,其从业人员既要数量多又要素质高.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相对落后,旅游人才培养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培养机制不健全,人才匮乏,导致经营管理效率低,服务质量不到位等问题.另外,受经济利益影响,民族地区一些优秀的民俗人才流失到东部沿海或其它地区,使民俗旅游的文化含量下降.  (六)部分民俗资源处境堪忧随着现代文明对传统文化的冲击,有不少民俗文化项目受到冲击,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有的由于各种原因已没有了存在的空间和赖以传下去的艺术人才 J.同时随着现代社会、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外来者的涌人,异族异地的文化、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的引人,旅游地传统的民族文化、民俗风情逐渐被同化、冲淡以至消失,如民居建筑、服饰、饮食、歌舞等方面.有不少少数民族地区即出现了汉化现象,逐渐失去了其原汁原味的异族风情韵味.而在一些古城镇,由于未能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过度开发,大兴土木,将现代建筑材料渗人古街宅中,这就大大降低了民俗风情的古典纯度.因此,如何拯救处境困难的民俗文化、如何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做到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三、对民俗旅游开发的几点建议  (一)做好旅游开发的统筹规划工作在开发前期阶段,政府要承担起主导作用,对本地区民俗旅游制定科学可行的规划方案.对四川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首先需要摸清家底,进行分类评价和统一的规划、安排,使全省有一个统一的部署.既突出各地的特色,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使节目更具地区个性、更具鲜明的地方特色.这就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形成区域特色,既要搞好联片开发,又要抓拳头产品的开发,与其他旅游项目一起,形成旅游产品优势.在规划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一个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将旅游与自然、民俗和人类的生存环境看作一个整体,旅游开发不能打破自然、民俗和人类生存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使民族地区的自然与民俗资源不枯竭、不退化,并维护成一个可靠的资源,作为将来永续利用的基础.  (二)拓宽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旅游业是一个高投人、高产出、高创汇、高效益的产业.特别是旅游业发展前期,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开拓等方面往往需要一定的先行资本投人.因此,必须坚持广开财源、多方筹资,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一起上,自力更生和利用外资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旅游业建设资金的投人.为了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要把与旅游业相关的建设项目,如交通、通讯、水电、城建、环保等建设纳人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中,积极争取国家各种专项资金的扶持.二是建立旅游发展基金,以集中一定的财力统筹和解决旅游开发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三是要积极创造条,改善投资环境,提供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的投入.四是采用发行股票、债券及征收专项基金等现代筹资方式,多渠道地筹集社会闲散资金,拓宽旅游业建设的资金来源.  (三)加快少数民族旅游人才培养要注意培养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人才,既包括专业表演人才、又包括管理人才和研究人员.民族地区旅游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旅游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向.利用高校、大专、中专、职校、旅游培训中心构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地;通过岗位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一些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可采取从发达地区引进的办法,以满足生态旅游业发展对人才的多种要求,为民族地区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对民俗旅游商品进行深层次开发四川民族地区的民间工艺品十分丰富多彩,但目前对它们的开发、利用远落后于旅游业的发展,如四川著名的蜀锦、蜀绣、漆器、绢扇、竹编、年画、剪纸、风味食品等,都是可深层次开发、利用的民俗旅游资源.在开发、利用这些资源时,应满足旅游者的购物心理和动机,并突出独有的民俗风情,还要有所创新,以此来打开民俗旅游商品市场,创造尽可能多的收益性项目,增加旅游收入.  (五)不断控掘民俗文化的深厚内涵,努力创造旅游产品的品牌知名度民俗旅游的发展有待于各民族地区的政府部门和旅游部门的共同努力,要大力宣传,只有广而告知,才能招来天下游客,旅游促销要以政府为先导,借助政府的权威和资信,提高对旅游形象的整体宣传效应.民俗文化是活的文化,其既是传统,又活生生地存在于民间.因此,民俗作为文化性旅游项目需要深入挖掘才能开发出既能真正体现民俗旅游的民族味、亲切度、朴素感,又能真正造成文化、经济及社会诸方面的相对神秘性来.以“新、奇、特、真、雅”来创造民俗旅游产品的品牌知名度.  (六)对民俗文化进行扬弃,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一个鉴别过程、扬弃过程.要做到保留并继承和发展民俗文化中的优势成份、精华,摒弃和克服民俗文化中的落后成份、糟粕.保护民俗文化要做到原汁原味,防止伪民俗(随意编造、拼凑、添加的)和民俗庸俗化(低格调、生搬硬套),开发民俗旅游就是要把纯真、文明、表现民族气节的风情展示给旅客,要做到民俗不俗,俗中有雅,尽力挖掘民俗深厚的文化内涵.对民俗文化进行全方位的再认识并给予科学的扬弃,做到将少数民族地区最有特色、最精华的民俗文化包装成旅游产品供应给广大旅游者.  (七)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民族地区能对旅游者具有相当吸引力的重要原因,就是有层次丰富、形态多样的少数民族特色民俗风情.如果这些民族习俗和生活方式走样变形、淡化削弱,既可能是一种民族文化的消失,也可能是一种旅游资源的消失.为此,应有相应的措施和对策:  其一,应把各地、各民族的各种民俗风情通过文字、音像、实物等手段进行分类整理保存,对即将消失的更需加以保护,并把其民风民俗转变成旅游资源的部份加以开发利用.  其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民俗文化,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民俗旅游业的发展.抢救和保护民俗文化不是将它放进博物馆中藏起来,最有效的抢救和保护是开发和利用.通过多种形式把民俗文化转变为旅游资源,这是发展地方经济,弘扬民族文化,实现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较好方法.  其三,坚持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与经营的全过程,使他们意识到本地传统民俗文化的价值,促使他们自觉地去保留、传承和弘扬自己的民俗文化,而不是盲目地接受外来的文化.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他们的商品意识,调动当地居民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而且也是一种抑制传统民俗文化被弱化的有效方法.这种以保持本地民俗风情为主要目的,当地居民参加经营的相对封闭性措施,既能防止民俗文化被弱化、庸俗化或商品化,体现民族地区民俗风情旅游真正的民族味、乡土性、朴实感,又能造成当地文化、经济以及社会诸方面的相对神秘性,来刺激旅客旅游动机的产生,带来更多的客源,避免短期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实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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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保护建议
第542期 作者:□文/韩巧灵 时间: 16:11:20 浏览:106次
[提要] 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原因导致的开发与保护问题。本文通过实践经验和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解决对策,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参考。
关键词:文化旅游;保护现状;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6月7日
文化旅游是近些年来新兴起的、以人文旅游资源为载体的、集合历史遗迹、人文风情、社会习俗等人文资源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而作为文化旅游载体的文化旅游资源则成为发展人文文化旅游中重要的开发和保护对象。而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则成为其中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一个部分,民族文化旅游以其原创的、独特的和充满异族风情的人文特色吸引着众多寻求文化享受、满足自身精神需求和进行文化探索研究的游客学者。在我国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少数民族文化以区别于汉族文化的多样性、非凡性和独创性,成为目前民族文化旅游的主体部分,对于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以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维持民族地区经济稳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文交流都有巨大的社会意义。但是,少数民族地区在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在取得发展成果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原因导致的开发与保护问题,成为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地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保护现状
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主要以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且能被打造成文化旅游产品的文化进行深挖掘,成为当前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重点,但选择性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主要是应对在其开发过程中的问题而产生的,由于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特殊性和历史性,且目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处于弱势地位,有些甚至濒临灭绝,因此解决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开发与保护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一)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保护实践措施。目前,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在保护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成立生态民俗村、建造民族历史文化博物馆等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国的多民族性以及近些年来民族文化状况的恶化,使得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保护,其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我国首先在立法方面制定相关法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003年8月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同时自2006年起将每年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强化国民文化保护意识,推动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同时,国家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寻找文化传承人,鼓励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和支持民族文化传承等。各地政府与民间团体也进行了一系列民族文化保护的实践活动,尽管现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仍以开发为主,但各地的保护活动也在进行,如各地成立生态民俗村落、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等形式,通过这种文化模式推动民族文化形式的永久化保存,生态民俗村的建立加强了民族地区村民的民族文化意识,进而也强化了其传承与发展民族文化的心理;而民族生态博物馆将有关于民族历史的文物等进行某种形式的展出。目前在我国许多民族地区建立有博物馆,融水苗族也设立了安太苗族生态博物馆,此外在云贵等多民族省区都设有相应的民族博物馆。民族生态博物馆作为保护民族文化的载体,对于民众了解民族文化,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播具有现实意义。
民族文化保护的最根本力量在于少数民族民众。首先,目前在一些民族文化保护较好的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由于长期接触学者、文化保护工作者,对于本民族文化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各地对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民众的文化保护教育和文化保护宣传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少数民族群众亦能自发进行民族文化创造性保护,这也是提倡的做法。其次,学术界在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保护方面进行了积极地研究,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些对于开展旅游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
(二)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保护中的问题。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保护过程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重开发轻保护。重开发、轻保护仍然是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的主要问题,或者政府和开发商将文化资源保护仅限于书面口号,而不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当前经济利益驱使下,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文化保护思想薄弱,采取不作为的态度,民族文化保护被忽视。
2、保护主体单一。根据调查显示,42.86%的受访者认为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方面政府文化部门应负更大的责任,28.57%的受访者认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取决于政府领导的意志,将近71.43%的人认为文化资源保护关键在于政府的力量,而民间团体组织和民主的参与度仅占28.57%。在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的保护中,政府、民间团体和民众都是其参与者,政府无法承担起所有的文化资源保护责任,在政府的引导下,更需要的是民间组织团体和社会民众的积极参与,当地的旅游开发商、游客、居民都是进行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的直接主体。
3、盲目抵制商业化。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作为少数民族发展文化旅游经济的重要载体,必然在其开发过程中会出现商品化的特征。如果盲目抵制商业化,保护“原生文化”,那么民族文化便无法进行传播;且民族文化作为落后地区少数民族人们进行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都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4、投资兴建缺乏规划。在民族文化保护过程中,为防止民族文化的异化,保持民族文化的原生性,各地纷纷建立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保护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和统一的规划,民俗村亦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民俗村的形式并不适用于所有地方,然而各地不论其效果如何、成就如何,盲目投资建立民俗文化村,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也起不到保护作用。
二、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保护建议
(一)加强民族地区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多位于山地丘陵区域,其地形因素使其交通和基础设施极为落后,交通不仅是制约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亦是制约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民族地区的居民因其地理环境的长期限制,非常渴望与外界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自身经济发展。所以,加强交通的可入行、完善当地基础设施,一方面为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提供基础,更促进了其对外沟通交流。
(二)提高民族文化旅游层次,加强文化旅游创新。为避免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盲目性,以减少对民族文化的损害,向游客提供更加深层次的体验与服务,所以在民族文化开发过程中要提高民族文化旅游层次,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加强改进与创新。在关于当地如何更好地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的调查分析显示:64.3%的游客认为应提高旅游产品的层次,57.1%的人认为应该突出打造品牌。突出打造品品牌,提高旅游文化产品的层次,找准民族文化定位,开发不同层面的民族文化资源,设计更为全面的民族文化产品和线路,丰富文化旅游的形式和层次。加强文化旅游创新,在开发上不断进行新的尝试,对于尚未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进行积极有益的开发;进行资源开发和保护理念的创新,提高文化体验和文化服务质量,使文化内容不流于其表,得到更好的呈现。
(三)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应兼顾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是利用少数民族的文化资源进行的经济活动,他们应该成为民族地区发展文化旅游的主体,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首先,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旅游模式,发展社区参与民族文化旅游,使民族村寨能成为发展文化旅游、进行文化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居民开展民族风情体验等文化活动;其次,民族地区的居民是文化的活的载体,政府应积极扶持民族地区进行文化旅游周边产业的发展,如民族工艺品加工生产、民族歌舞的学习、民族餐饮等经济活动,带动居民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再次,政府和相关组织应正确引导民族地区居民开展民族旅游相关培训,如进行民族文化旅游知识普及,培养少数民族导游、讲解员,引导少数民族进行文化旅游创业等活动,鼓励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培养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管理人才。
(四)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法制化。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涉及的利益不仅包含经济利益,更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同分配的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开发都带有着极大的不规范性,民众保护意识的缺失和法律法规政策上的松散性使得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出现了无章可循的局面,导致了开发过程中的诸多生态和社会问题。法制化的建立可以明确规范和约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政府和相关文化旅游部门进行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具体法规制定,涉及资源开发的程度、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禁止事项和可为事项,并制定相应的惩奖措施。规范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流程,明确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措施。在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之外,还要进行具体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如景区的管理制度、游客的管理、景区资源的保护等,利用现代科技对于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如建立生态博物馆对民族文化进行保护,规范文物管理;积极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人、非物质文化的继承人等。
(五)加强科学普及,提高民众自觉意识。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少数民族发展经济的重要基础,但是其在市场经济的社会背景中,其消亡具有自发性和不可逆性,加强少数民族自主保护本民族文化的意识极为重要。应向少数民族群众强调文化旅游经济过程中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增强民众保护文化的自觉意识,抵制文化侵蚀和文化破坏,保持民族文化的纯正性。加强游客的教育,使游客自觉尊敬少数民族文化,树立文化保护和生态保护意识,减少对民族文化旅游景区的破坏。
(六)坚持保护性开发,走可持续新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是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发展方向,树立以保护为前提的旅游资源开发不仅能建立有经济效益的文化旅游景区,更能建立旅游目的地的民族文化,从而使得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相辅相成。在民族地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各种形式的民族精神文化与物质文化只有得到合理的保护,进行持久的传承与创新,才会为民族地区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创造不竭的动力,才会为少数民族群众谋求长久的福利。坚持科学发展观为主导,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要树立“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民族文化开发保护意识,必须在开发过程中杜绝破坏性开发,注重民族地区文化传统的发掘、保存和提高,实现人口、资源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保护民族文化,传承优秀文化,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达到最优化和持续化。
总之,目前我国少数民族旅游资源的开发已取得一定的成效,有了较稳定的发展模式,但是其在开发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民族文化旅游区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意识不足,开发过程中的问题严重。因此,民族旅游文化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应兼顾少数民族群众受益的权利,将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相结合,以民族文化保护为主,进行科学有效的可持续的保护性开发,以促进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少数民族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必须同时发挥政府、社会力量以及当地群众的力量,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团体与民众配合,形成全民参与发展和保护民族文化旅游的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漯河市委党校)
主要参考文献:
[1]乔丽.大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思考[J].改革与战略,2015.3.
[2]金倩.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策略探讨[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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