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士中的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具体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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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编辑:李彤
原标题:官方解读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当代中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业态以及新的社会群体大量出现,后者被统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共中央统战部微信帐号“统战新语”4日发出解读文章,指这一概念已发生新变化,专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这篇署名“润智”的文章回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的提出过程,述及201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解读文章分析,在此一讲话中,“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基本一致,作为独立群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列提出。
  这篇官方文章介绍,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正式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统战工作12个方面的对象之一。习近平在今年5月举行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还专门就如何做好“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团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章指:“至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专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或者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狭义的仅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文章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和科技发展,新兴业态不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涵盖的范围将不断扩充,数量持续增长;团结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四大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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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统战三湘统战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后,微信君曾向大家介绍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的由来以及包含群体等,关注度还挺高。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向社会公布。在《条例》明确的12个方面工作对象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再次吸引了大家眼球。一时间段子不少,说法不一,有的还存在不少疑问。这里,微信君想和各位再作一次深度交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是怎么产生的?最初是指哪些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成长起来的一些新的社会群体的统称。首次提出“新的社会阶层”概念是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新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贡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并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主要包括“六种人”:即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现在《条例》中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包括哪些人?2013年初,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提出。之所以将二者并列提出,是因为在群体构成、职业特征、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最近公布的《条例》中,就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列作为统战工作对象。包括以下四个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是指受聘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专门知识的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是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是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人员,包括新媒体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采编人员和技术人员等。也就是说,从统战工作的角度来看,原来所讲的“六种人”中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一般不再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而应归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上述内容就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的发展历程,不知各位理解了没有?这里,不妨再有针对性地回答大家最集中的两个疑问:其一,民营企业家算不算“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统战工作中,民营企业家一般对应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刚才微信君已提到,《条例》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独立开来,并列作为统战工作对象的一个方面。因此,民营企业家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成员,但不再属于《条例》中所指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其二,网络“大V”是否属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网络“大V”,也就是网络意见人士,与新媒体从业人员不同。前文已经讲过,新媒体从业人员是经营网络的人,是“搭台”的;网络意见人士是在网上发声的人,是“唱戏”的。新媒体从业人员可能会因其在网络上的影响力成为网络意见人士,但网络意见人士绝不仅限于新媒体领域,还涉及各个地区、行业和阶层,既有党内的,也有党外的,既有体制内的,也有体制外的,既有国内的,还有海外的。他们中的部分人可能会因其阶层或职业成为某个领域的统战工作对象,但不能作为一个整体成为独立的统战工作对象。因此,对于他们是不是统战对象,是不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不能一概而论,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源:统战新语(三湘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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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狭义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 当代中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业态以及新的社会群体大量出现,后者被统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共中央统战部微信帐号“统战新语”4日发出解读文章,指这一概念已发生新变化,专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这篇署名“润智”的文章回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的提出过程,述及201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解读文章分析,在此一讲话中,“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基本一致,作为独立群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列提出。这篇官方文章介绍,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正式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统战工作12个方面的对象之一。习近平在今年5月举行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还专门就如何做好“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团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文章指:“至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专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或者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狭义的仅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文章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和科技发展,新兴业态不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涵盖的范围将不断扩充,数量持续增长;团结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重要意义”。据介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四大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完)(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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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新社会阶层这些年
据最新的统战政策,新媒体从业人员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一部分,已成统战工作的重点。2015年3月,中央统战部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时,首次将小米科技副总裁陈彤、百度副总裁朱光等互联网人士拉了进来。(视觉中国/图)
“这个群体出现后,到底该定性为一个阶层,还是一个阶级,中间是有过争议的。”
在世纪之交时,统战工作的“社会化”问题已经出现,一些新社会群体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单位”,而是散布在社会各个角落,很难通过单位做统战工作。
在互联网的影响下,信息更透明,有些人的观点可能跟体制内的不一样,怎么协调多元的价值观,怎么保持良好的沟通?“传统的统战方式不适用了。”
“怎么把狼变成牧羊犬?既弘扬正能量,又保持影响力,需要不断探索。”7月19日,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理事李小宁,这样形容对新媒体从业人员开展统战工作的不易。
李小宁的本职身份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统战理论教研部原副主任。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说,统战范围不断扩大。据最新的统战政策,新媒体从业人员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一部分,已成统战工作的重点,但怎么做他们的工作,还没有成熟的经验。
针对这部分群体,中央统战部不仅从工作方式上进行了探索,也对工作机构进行了加强。7月4日,中央统战部八局成立,也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具体职能就是联系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
按官方解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4类体制外知识分子,分别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
“实际上,这是个狭义概念。”李小宁说,1991年开始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统战工作时,最初的工作对象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25年以来,随着统战工作的不断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概念也在不断调整。
是阶层还是阶级
“这个群体出现后,到底该定性为一个阶层,还是一个阶级,中间是有过争议的。”山东大学统战学博士生路璐,是我国第一批统战学博士,2015年入学,她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被逐步纳入统战范围的过程做过梳理。
路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统战工作的起点是1991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明确了由统战部门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
当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正高速发展,到1990年,改革开放后新产生的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达到95亿元,雇员148万人;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达到397亿元,从业人员2092万人,这两个群体拥有的资金和人数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虽然不大,但绝对值不小,已经成为一支不可轻视的力量。
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原工商业者所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等办法不同,改革开放后,对一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采取的统战方针是“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并着力在这一群体中培养积极分子。
1993年,刘永好等23名非公经济人士首次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标志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走上政治舞台。
就在非公经济人士被认可的上世纪90年代,新的社会阶层另一组成部分——“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作为群体也已成型,包括3种人: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
其中,中介组织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自由职业人员主要包括自由文化人、自由撰稿人、自由经纪人等。
2000年,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中央明确“将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纳入统战工作范围”,意味着这一群体受到了正式关注。
但新的问题应运而生。
“这时,中国共产党面临一个新的重大问题,即如何正确认识这些新的社会群体。”路璐说。非公经济人士究竟是不是一个新的阶级?如果是,那是不是一个新生的资产阶级?当时的学界开始就这个问题展开争论。
有声音认为,私营企业主群体是我国再生的民族资产阶级,甚至是中国新生的资产阶级,与老资产阶级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2001年7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首次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在内的“六种人”,“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路璐认为,这就分别从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上给这六种人作了定性,是“新的社会阶层”,从而避免了把他们看作新阶级以及新生的资产阶级进而当作阶级异己分子。
2002年,中共十六大正式确认了江泽民“七一讲话”的新思想,确认这些新的社会群体不是新阶级,而是“新的社会阶层”。
该讲话虽然没有进一步明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概念,但已经指出了该群体所包含的职业范围、出现背景、流动变化特质。
到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召开时,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明确指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
重新定义“新的社会阶层”
事实上,高层对新的社会阶层的调研一直没有中断。2002年,中央统战部组织了对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调研,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参加了这一调研,李小宁教授等人完成了调研报告《关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的若干理论思考》,以律师为样本,分析结论认为,律师作为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是不容忽视的政治资源,应加强对他们的统战工作。
2005年,李小宁所在的教研部又对798园区的自由艺术家们进行调研。2006年,中央统战部牵头建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十八大之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定义再次发生变化。
201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在这里,“非公经济人士”已经开始与“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列提出。
2015年,中共历史上首部统战工作条例颁布,“非公经济人士”正式从“新的社会阶层”中独立出去,也就是说,原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人士,仍然还是统战对象,但已不是“新的社会阶层”。
剥离非公经济人士后,原先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构成中还剩下自由择业知识分子(3种),再加上新媒体从业人员,实际上就成了专指改革开放后新产生的4种体制外知识分子。
“这个内涵和外延都比过去更清晰。”山东大学统战学博士生路璐说,毕竟从工作上说,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和4种体制外知识分子工作分属不同部门,而且他们的职业特征、所发挥的作用也存在较大差别。
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新成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由于其职业特性,受到格外关注。
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李小宁看来,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不大,对互联网从业人员没有过多关注。2000年以后,互联网开始影响社会各个领域,中央统战部开始将互联网人士作为统战工作的新课题。
统战部原副部长陈喜庆在2005年提出了“网络统战”的概念。2012年以后,中央统战部成立了课题组,分3路到北京、湖南、福建、广东、上海、江苏等地调研,召开了17场座谈会,形成了对新媒体从业人员开展统战工作的初步认识。
十八大之后,中央网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14年年底,中央统战部和中央网信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媒体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意见》。2015年3月,中央统战部举办第十二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时,首次将知名互联网人士纳入轮训范围,如小米科技副总裁陈彤、百度副总裁朱光等。
“但不能据此认为网络大V就都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山东大学统战学博士路璐说,新媒体从业人员是经营网络的人,而网络大V是在网上发表意见的人,他们可能是新媒体从业人员,也有可能不是,甚至是体制内的人。其中部分人可能因其所在阶层成为统战工作对象,但并不是所有的大V都能成为统战工作对象。
“中午12点见我们,已经算配合了”
为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央统战部已经不止一次进行机构调整。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1986年,原统战部一局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从一局脱离,成立了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局(六局);2006年后,六局下设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工作处,这次又将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工作处从六局分出,成立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局。
“机构变化,是因为统一战线逐渐扩大,工作对象越来越复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李小宁说。
统一战线在不同时期的性质、任务和名称都不一样,先后经历过“民主联合阵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等,1981年定名为“爱国统一战线”后名称至今没变。
当时,统战工作对象被明确为10个方面,但随着时代变迁,统战工作范围不断调整。2006年扩大为15个方面,2015年制定的中共统战条例则调整为12个方面。这次调整,仅从数量上看似乎是缩小了,实际上并未缩小,反而扩大了。这是因为,2006年单列的3种人,即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这次统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并在其中增添了新媒体从业人员。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及眷属这两种人,则因人数已很少,故不再单列,将其并入“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之中。
随着统战工作范围的扩大,工作对象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难找。李小宁说,在世纪之交时,统战工作的“社会化”问题已经出现,这些群体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单位”,而是散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很难像过去一样通过单位做统战工作。
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不仅没有传统的单位,就连作息时间也难以把握,李小宁曾到北京798艺术园区对艺术家群体作调研,那是一群“夜猫子”,“中午12点见我们,已经算配合了”。
另外一个让人“头疼”的是,在互联网的影响下,信息更透明,有些人的观点可能跟体制内的不一样,怎么协调更多元的价值观,怎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动?“传统的统战方式已经不适用了。”李小宁说。
但统战工作作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的“三大法宝”之一,在和平建设时期仍然发挥着巨大作用,尽管工作越来越难做,仍需要加强。
“出了问题就是大问题”
加强机构建设,不失为强化统战工作的手段之一,中央统战部八局成立之后,就要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具体途径包括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开展相关领域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等。
“从大统战的角度来说,加强党组织的覆盖面也是一种手段。”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甄小英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越来越多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已经开始建立党组织,一些律师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做得比较好。
2015年9月刚成立党总支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是在北京地区签约律师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本部有律师812人,其中党员150多人。律所党总支书记宋晓江说,律所所在地北京朝阳区律协党委多次催促他们加快筹建速度,现在他和朝阳区各律所党总支书记每个月都会集中到律协党委开一次会。
京师所成立党总支的一个必要性还在于,该所律师中有不少是民主党派,现在律师在开展党建活动中也将民主党派成员统一纳入。
宋晓江说,成立党总支对京师律所来说也解决了管理的难题,目前律所有97个专业部门,开展相关活动组织起来不是易事,成立党总支之后,采取总支——支部——党小组的构架,每个小组有3到4名党员,每个党员再联系四五名律师,平时各种培训、会议按照这样的组织结构去通知,效率很高。
从未来发展来说,律所成立党组织也有动力,今后政府部门、国企都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主要由律师担任,但前提是中共党员。
宋晓江说,他们是有八百多人的大律所,“出了问题就是大问题。”目前,该所还成立了党建办,有9名专兼职人员,每周到律协去沟通一次。
就目前的统战实践而言,统战已不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参与。以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这项工作而言,非公经济由工商联负责,律师行业由司法部门负责,大多数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负责。今年7月11日,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提出了要在民政部部管社会组织中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
谈及当前对统战工作的重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李小宁说,战争时期,全党对统一战线高度重视,取得政权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所下降,统战工作在一些基层单位甚至排不上号。
为让各级对统战工作重视起来,在“级别决定协调能力”的现实下,对统战部长进行“高配”也是加强统战工作的手段之一。2015年通过的统战条例,用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统战部长要由常委担任或兼任。
2015年,中央还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这也体现了对统战工作的重视。
“从高层来说,历来都是很重视统战工作的。”李小宁说,统战的作用在于巩固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扩大执政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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