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可以给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血牺牲的人 按照国家低保经济标准来说,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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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低保的规范化管理
更新时间:&14-09-26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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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宜春政府网、宜春新闻网和宜春传媒网为您定期直播的“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一凡。(09-22 15:03:02)
15:03:02主持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宜春市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围绕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阳光低保建设。今年4月以来全市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审批不公开、不公平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目前这项活动进展情况如何?民政部门将采取怎样的措施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和退出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 今天我们邀请到宜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闵振鹏一行作客宜春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加强低保的规范化管理”这一主题,与各位网民朋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闵局长。(09-22 15:03:22)
15:03:22闵振鹏:主持人好,网友们大家好!(09-22 15:03:55)
15:03:55主持人:出席今天节目的嘉宾还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李隆琪。(09-22 15:04:12)
15:04:12李隆琪: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09-22 15:04:28)
15:04:28主持人: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吴建辉。(09-22 15:05:06)
15:05:06吴建辉: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09-22 15:05:27)
15:05:27主持人:欢迎三位嘉宾的光临,同时欢迎广大网民朋友在我们网站直播页面的留言区,留下你们的问题,和我们的嘉宾互动交流。在和网友互动交流之前,我们先请闵局长介绍一下我们宜春近年来在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和成效。(09-22 15:05:44)
15:05:44闵振鹏: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有机会与各位网友共聚“在线访谈”,围绕“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这个主题进行交流。在这里,我首先代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向长期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1997年,全国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又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自国家相继建立、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保障范围覆盖城乡、程序机制日益规范、救助水平持续提高、相关政策衔接配套。但是,任何一项制度的创建都是时代的产物,都存在一个探索的过程,难免因历史局限性而在实施中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搭车保”、“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低保制度实施的公正性,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近些年来,从国务院到各级地方政府,从国家民政部等部门到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都在力求完善低保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在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方面下了大力气,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督查、审计、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活动。(09-22 15:07:34)
15:07:34闵振鹏: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工作有关问题指明了方向,为低保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精确化、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奠定了基础。《意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对低保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即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强化责任为主线,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第一次明确了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据此,民政部相继制定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号,以下简称《审核审批办法》),细化了具体规定,从中央层面对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作出规范,明确了建立、运用核对机制开展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09-22 15:08:44)
15:08:44闵振鹏:《审核审批办法》在低保的申请程序、审核程序、民主评议、审批程序、公示程序以及发放程序方面都做了规范。一是规范各责任主体的权责义务。增加了申请人须履行的义务,如申请人应承担授权、声明、承诺等义务;弱化了村(居)民委员会权责,不再由村(居)委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可以受申请人委托代为提交申请、受乡(镇、街道)的委托协助入户调查;强化了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等都应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规范了县级民政部门责任落实,到底审什么、怎么审。二是规范审核审批机关的调查方式。《审核审批办法》明确规定,在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核查方式。(09-22 15:10:45)
15:10:45闵振鹏:三是规范了审核审批机关的调查要求。要求乡镇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要求县级民政部门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这是国家政策层面第一次对低保审批机关的抽查工作作出量化规定。为有效防止和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审核审批办法》还进一步规定,对单独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全部入户调查。四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审核审批办法》在审核流程上,规定凡申请低保的家庭,必须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再进行后续程序,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低保申请家庭“一视同仁”,为后续环节提供认定依据,又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09-22 15:11:50)
15:11:50闵振鹏: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日起施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办法》在梳理、归纳原来以其他形式分立的社会救助制度的同时,对各项社会救助作出了一系列新规定。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等8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基本内容,构建了一个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办法》还在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发展方面,立足于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从上述几个国家层面的文件我们不难看出,审核审批程序是低保工作政策性和原则性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到低保政策保障权利的公平性、实施过程的公开性和落实结果的公正性,因此,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是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重要内容。(09-22 15:14:42)
15:14:42闵振鹏:2013年4月,省民政厅印发了《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发[2013]9号),这一操作规程从低保工作的各个环节出发,详细的阐述了怎么去认定低保对象,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认定的程序如何,认定的手段有几种,每一种怎么去运用等等。这也给我们市里出台具体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提供了衡量的标尺。前不久,我局根据上级有关低保政策文件精神,起草了《宜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在省民政厅《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市实际,征求了各县(市、区)民政局的意见,进行了反复推敲;该实施办法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严格了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完善了申请、调查、审核审批表样式,统一了“两榜公示 长期公示”格式。(09-22 15:15:05)
15:15:05闵振鹏:9月初已经提交市政府,不久后有望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这将对促进我市城乡低保公平、公正、公开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将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以及省民政厅《低保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以完善的民政政策和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基础,推动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以核准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为重点,促进城乡低保公平公正。 谢谢大家!(09-22 15:16:06)
15:16:06主持人:好,谢谢,刚刚闵局长提到很多在规范低保方面的建章立制,这看出我们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对低保工作的重视程度。那么闵局长,能不能再具体谈谈我们宜春在对低保不公方面开展的专项治理的情况呢?(09-22 15:16:22)
15:16:22闵振鹏:今年以来,按照中共宜春市委的工作部署,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正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活动期间,为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不公的突出问题,我局迅速部署、组织全面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4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整个专项清理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围绕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清查能力建设是否适应工作需要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整个专项清理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通知下发后,各地迅速行动,精心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09-22 15:18:16)
15:18:16闵振鹏:据不完全统计,在为期两个多月的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期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2万余份,悬挂横幅1178条,发放宣传单近4万份;发放调查问卷2.852万份,走访低保对象1.5374万户,走访其他群众9313户。共收到群众反映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举报347起,已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举报属实193起。整改公示及民主评议不规范的村委540个。 7月10日,我局在前期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又制定印发了《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施方案》。(09-22 15:20:17)
15:20:17闵振鹏:主要整治任务:一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二是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三是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推动市、县、乡三级核对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实质性核对工作。四是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受理、审核、审批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 长期公示”。五是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09-22 15:20:48)
15:20:48闵振鹏:目前,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各地在专项整治期间,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取得了较大成效。截至8月底, 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1433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4552.99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67986人,累计发放低保19070.8万元;全市共追回低保金15万余元,处理违规办理低保的基层工作人员2人;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27149人,其中,清退“人情保”“搭车保”等违规获得低保的人员6933人,同时,新增低保对象19965人;全市乡(镇、街办)192个,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180个,有2/3的乡(镇、街办)按窗口服务标准进行设置,有8个县(市、区)的乡(镇、街办)建立了部门联系会议机制或定期会商制度;全市建立了10个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为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建设奠定了基础;全市已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9个,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系统和网络已初步建成,部分县(市、区)采取了手工操作的办法开展了核对工作;各地普遍实行了在村(社区)“两榜公示 长期公示”,公开低保信息。谢谢大家!(09-22 15:23:19)
15:23:19主持人:好,非常感谢闵局长给我们作了这么详细的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介绍,民政部门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确实作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面,我们来关注一下网友提问,看看网友们还有什么低保方面的问题想问我们的嘉宾。网友秋之雨:今年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和补差水平分别是多少?(09-22 15:23:39)
15:23:39李隆琪:今年,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30元/人·月,中心城区(袁州区)城市低保标准为44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220元/人·月;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为270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为145元/人·月。(09-22 15:24:12)
15:24:12主持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条件是什么?(09-22 15:24:54)
15:24:54闵振鹏: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09-22 15:25:30)
15:25:30主持人:网友[听雨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流程?(09-22 15:26:23)
15:26:23闵振鹏:低保申办的程序主要是“申请—审核—审批”即:(1)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2)乡镇(街道)收到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联合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评议评审,提出审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3)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同级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定,并反馈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核查及入户调查等结果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城市或者农村低保金领取证;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09-22 15:26:40)
15:26:40主持人:网友[谢家湾]:在同一县(市、区)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怎么申请低保?网友小恩:不在同一县 (市、区)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怎么申请低保?(09-22 15:27:41)
15:27:41李隆琪:在同一县(市、区)辖区内,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不在同一县 (市、区)辖区内,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常居住地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调查家庭经济状况。(09-22 15:28:33)
15:28:33主持人:网友[听雨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流程?(09-22 15:29:42)
15:29:42闵振鹏:低保申办的程序主要是“申请—审核—审批”即:(1)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2)乡镇(街道)收到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联合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评议评审,提出审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3)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同级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定,并反馈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根据核查及入户调查等结果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城市或者农村低保金领取证;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09-22 15:29:55)
15:29:55主持人:网友[心灵之忍]:申办城乡低保需要哪些材料?(09-22 15:30:15)
15:30:15吴建辉:一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必须填报、提供的材料有: 1.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家庭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成年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结婚登记证明); 4.《 县(市、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审批表册》; 5.《 县(市、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调查审定表册》。 6.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授权书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材料有: 1.核对机构要求提供的收入类和财产类证明材料; 2.低保经办机构和核对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09-22 15:31:44)
15:31:44主持人:网友[潜水太阳]: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怎么申请低保?(09-22 15:32:04)
15:32:04李隆琪: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09-22 15:33:06)
15:33:06主持人:网友[枯木]: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应当履行什么义务?(09-22 15:33:27)
15:33:27闵振鹏: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主动、及时通报家庭人口增减和家庭成员就业或重新就业后收入变化的情况,接受政府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复审。  (二)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对象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并主动就业,每季度向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汇报就业情况。  (三)应当参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09-22 15:33:55)
15:33:55主持人:网友[天下无贼]: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标准怎么计算?(09-22 15:34:10)
15:34:10吴建辉:具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义务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标准,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数额计算;没有法律文书的,按照法定赡养、抚(扶)养人家庭人均收入高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部分的30%除以被赡养、抚(扶)养人总数计算,如果义务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2倍)的,视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09-22 15:35:43)
15:35:43主持人:网友[紫阳花]:哪些项目可以不计入家庭收入?(09-22 15:35:59)
15:35:59李隆琪: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主要有:(一)优抚对象按照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护理费;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二)义务兵家庭按照规定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三)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和特殊津贴;劳动模范荣誉津贴;见义勇为奖励金;(四)政府发放的高龄补贴;中央确定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部分,“十二五”期间暂不计入家庭收入;(五)计划生育家庭按政策享有的独生子女费;(六)政府、社会、学校给予在校学生的帮困助学金、奖学金;(七)政府、社会给予的医疗救助款物;(八)政府发放的廉租住房补贴;(九)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公(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十)按照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扣缴和个人自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十一)因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中,按照规定用于购置安居性质的自住房屋和必要的搬迁、装修、购置普通家具家电等实际支出的部分;(十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所得;(十三)政府发放的物价补贴、节日补助、一次性生活补贴;(十四)政府发放的残疾人专项补贴;(十五)归侨生活补助费;(十六)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09-22 15:39:03)
15:39:03主持人:网友[热的死]:近年来,民政局在实施低保政策时,确实解决了很多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但现实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有钱人吃低保现象,网上也经常看到“开宝马吃低保”的帖子,请问你们是如何解决低保不公问题的?(09-22 15:39:23)
15:39:23闵振鹏:宜春市自1999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自2006年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对城乡低保的规范化操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强化工作程序,确保低保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几年来,逐步形成了保障标准有升有降,保障人员有进有出,保障制度规范健全,政策运用规范的城乡低保格局,使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温暖工程”。但也应当承认,低保不公现象确实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难以准确核定,这也是目前造成低保不公的最重要因素。(09-22 15:40:50)
15:40:50闵振鹏:现在各地低保的审核审批主要是依靠基层低保专干上户调查取证,这往往只能简单的看到申请人的家庭生活状况,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难以准确核定。由于收入多元化,特别是在外务工人员的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家庭财产除了可看到的实物财产外,其他的如银行存款、证券、基金等绝大部分隐形财产难以核实。其次,由于受地方主义、亲情主义思想的影响,再加上在村(居)委会的低保评议程序不到位,以致在评议结果上往往体现不了真实的贫困差异状况。评议因为是无记名投票,也不能追究是谁的责任。评议结果的不公正,是造成低保不公的原因之一。再有,也确实存在一些低保经办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而导致出现个别的“关系保”、“人情保”。(09-22 15:42:58)
15:42:58闵振鹏: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升低保的公平公正度。一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及年审活动,2010年,经过专项整治取消了20210人,去年各地又开展了低保年审活动,对在册低保户进行100%的调查评议,全市共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6000多人。二是联合袁州区民政局,对700多户低保家庭的收入和财产进行了核定,通过查询社保、公积金、银行存款、证券等十几项数据,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25户,由于人工核对的工作量大,所以核查的面比较窄,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扩大核查力度,面向全市的低保对象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核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各项措施,力促低保公平公正实施:一是严格报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各地对申请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评审、公开公示;二是不定期督查,要求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安排人员深入到户进行抽查;三是举报必查,有错必纠。凡是群众反映某低保对象不符合条件享受了低保待遇的,立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取消低保资格,停发低保金,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四是大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在省民政厅搭建起来的“数字民政”应用平台基础上,全面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使用,力争与有关单位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化的核对手段,更高效、准确的核对每一位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低保对象的认定提供客观、真实的数据,确保困难的群众获得救助。(09-22 15:45:25)
15:45:25主持人:网友[烦恼]:民主听证的人员由哪些组成?对人数上有什么要求?(09-22 15:45:33)
15:45:33吴建辉:听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听证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听证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有条件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派人参加听证。(09-22 15:47:11)
15:47:11主持:网友[与邻为善]:民主听证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09-22 15:47:22)
15:47:22李隆琪:民主听证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宣讲政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宣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二)介绍情况。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三)现场评议。参加听证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四)形成结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根据现场评议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作出结论。(五)签字确认。听证应当有详细的听证记录。所有参加听证人员应当签字确认听证结果。(09-22 15:48:45)
15:48:45主持人:网友[红领巾]:今年的元旦、春节期间,我享受低保的爷爷怎么没有领到“红包”?(09-22 15:48:58)
15:48:58闵振鹏 这位网友提到的低保对象过年“红包”,指的是中央在2013年及以前的元旦春节期间,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等,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一次性300元。这是中央财政根据当年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上涨等因素所采取的临时性的补贴措施。2014年中央财政对各类对象没有安排春节临时性生活补贴,所以低保对象在今年过年时就没有发放补贴。(09-22 15:49:51)
15:49:51主持人:网友[呼吸的海豚]:“三榜公示”是怎么回事?(09-22 15:50:05)
15:50:05吴建辉:“三榜公示”还是以前低保操作规程的提法,现在我们叫“两榜公示 长期公示”。第一榜公示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听证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第二榜公示是县级民政部门对拟予批准的低保对象,应当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家庭常住地所在社区或者自然村(组)将拟批准家庭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收入及拟补助金额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长期公示是村(居)委会应设立永久性公示栏,对所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长期公示,同时公示民政、监察、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以便接受社会的监督。(09-22 15:52:17)
15:52:17主持人:网友[悲欢离合]:我得了大病,为什么申请不到农村低保?(09-22 15:52:33)
15:52:33李隆琪:这位网友的提问非常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面临类似的提问。为此,我们也做过很多解释,在这里,我想通过回答这位网友的提问的同时,利用个平台,给大家做一个解释,消除对低保政策的误解。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都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不同的社会救助制度,所救助的条件、对象范围不一样。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低保对象得到了党和政府多方面照顾,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有许多大病患者为了得到更多的医疗救助,想尽办法要求得到低保。患大病不是获得低保的条件,关键要考虑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人均财产是符合低保的条件,如果符合低保条件才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到低保。如果患者符合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的条件,经过医保或新农合的报销后,也可以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医疗费用数额较大自付确有困难的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不过低收入家庭患者的医疗救助的比例有更加严格的限制,设定了具体的起付线和封顶线。如果不符合低保和医疗救助的条件,当然不能给予低保和医疗救助。医疗费用数额很大自付确有困难的可以从正在试行的“救急难”经费中得到救助。(09-22 15:55:05)
15:55:05主持人:网友[放下就好]:违规吃低保的,一经查实,肯定要取消低保。那么请问以前领的钱是否会追回呢?(09-22 15:55:20)
15:55:20闵振鹏: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68条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09-22 15:56:30)
15:56:30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再回答最后一个网友提问。网友[波斯猫]:最低生活保障是否应当提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GDP不断增长,物价上涨很快,尤其是食品行业,更是几连条的增长,我认为低保金的额度可以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发布的最低工资挂钩。或者在每年1月低保金调整一次,建议调整额度不低于10%,不高于20%,例如200的低保金,第二年最低220元/最高240元,以调整后的低保金为基数,以此类推。是否可行?(09-22 15:56:53)
15:56:53闵振鹏:这位网友提到调整低保金的建议,我们现在的低保保障标准其实都在逐年提高,省、市政府每年的民生工程指标任务中也有要求。我们低保标准是根据恩格尔系数测算来的,结合了物价、工资收入、基本的支出等多方面因素,每年调标前,也会同了财政、人保、物价、统计等部门进行座谈研究,最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例如今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431元,去年是401,提高了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220元,比去年提高了20元。(09-22 15:57:59)
15:57:59主持人:谢谢参加今天访谈的各位嘉宾。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直播结束后,我们将把本次的直播实录和现场没有时间回答的网友问题公布在中国宜春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往期回顾”中,以供大家查询。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谢谢各位嘉宾的参与。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我们下一期再见。(09-22 15:58:3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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