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新规定出现后原来开的12月1日银行卡新规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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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要不要注销?银行:扔掉就行
来源:作者:-责编:弥尘
闲置的衣物可以捐赠,废旧的家电可以回收,但面对一堆闲置不用的银行卡,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史女士却纠结不已。闲置银行卡究竟应该如何处理?自行扔卡,是否存在风险?各家银行的销卡规定是统一的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各家规定不一,有银行建议“扔掉就行”2000年至今,史女士先后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办理了多张借记卡。如今,面对其中闲置卡,史女士决定前往相应的开户行一一销户处理。“注销中国银行的借记卡时,工作人员扣除了欠费,退还了卡里的几十元余额,并当场剪卡。而在招商银行时,银行没收费用,直接办好了销卡。”让史女士不解的是,建行兰州市某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对她说,“扔掉就行”。根据史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前往该建行营业部走访调查。一位自称营业部值班经理的工作人员同样告诉记者,多年不用的银行卡扔掉即可。记者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发现,各家银行关于睡眠卡的规定,存在时间、收费等方面的区别,对于符合规定的银行卡,多数银行都会到期自动注销。而记者在浦发银行、兰州银行的营业网点了解到,这两家银行都不对借记卡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客户可以随时注销,或再次使用闲置卡。“目前,银监会对于银行卡的注销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家银行都是结合自己的情况,制定注销流程。”甘肃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说。客服回应混乱,热线和柜台“打架”然而,即使是同一家银行,注销卡的规定也有些混乱,不仅地区之间存在差异,甚至还有热线客服和柜台工作人员各执一词。记者在甘肃拨打中国银行客服电话,客服介绍说,该行的借记卡每年会被收取10元年费,若余额不足,会形成欠费,客户想注销或者重新使用该账户,需补齐欠费。而中国银行兰州市某支行的工作人员却告知记者,不用补缴借记卡所欠年费,可直接销户。记者在甘肃拨打建行客服得知:账户当季日均余额不足300元,银行自动扣收每季度3元的管理费、10元的年费。若主动销户,需补缴所欠费用才能办理。账户余额为零,连续3年(含3年)无交易的借记卡,若无其他关联业务,银行会对其自动销卡。而在北京拨打建行客服却被告知,3年不用的银行卡将被列为睡眠卡,但银行没有自动注销卡的业务。一头雾水的记者拨打工商银行的客服电话咨询销卡业务,竟也得到两种说法:一说若有欠费,则只需补缴最后一年的年费(10元),不需要补缴小额账户管理费;一说不用补缴任何欠费,可直接销户。记者在甘肃某营业网点得到的说法,和后一种相符合。“实际上,因为收费的问题比较敏感,像借记卡的话,虽然按规定应该让客户补齐所欠费用,才能办理销卡。但若客户非常不满要投诉,那只要有主管授权,也可以不收取费用直接办理销卡。”一位交通银行的柜员私下透露。超过规定时限,却未被自动注销无论哪种工作人员的说法正确,调查至少显示出,多数银行会自动注销睡眠卡。不过,在工商银行柜台工作多年的小徐告诉记者:“很多客户在办卡时会绑定一些其他业务,例如代发工资、代扣代缴、贵金属、理财业务等,这些涉及第三方的服务项目,银行是无权对其自动销户的,必须要客户去柜台亲自办理销户。”但是,史女士有一张建行卡明明已近10年未用,也未关联其他业务,按理应被自动销卡,可当时在柜台查询发现,尚未被银行注销。“建行给我的解释是,自动注销睡眠卡是银行的权利,而非义务,要销卡最好还是本人去柜台办理。”史女士告诉记者。“我就想,银行为什么不能主动通知我,及时销卡呢?”针对史女士的疑问,一位银行工作人员透露,一来早期客户信息登记缺失,更换电话的客户也不少,银行没法精准通知到客户;二来银行也不愿承担发短信或打电话的人力成本、物质成本;三来大多数银行都需要缴纳欠费才能销卡,既然储蓄卡欠费不影响个人信用,大多数客户即使接到通知,也不愿意来柜台缴纳欠费、销卡。闲置银行卡,存在不少隐患不注销闲置的银行卡,甚至直接扔卡,真的可行吗?长期闲置的银行卡,会给办理新卡添麻烦。根据日前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如该客户之前已持有同一商业银行全国范围内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商业银行不得为其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睡眠卡也肯定不能一扔了事。甘肃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万一被不法分子利用,还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存在安全隐患。“如果让别人掌握了信用卡的卡片及密码,那原持卡人就可能承担相应债务。”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童长凤说,“目前来看,央行征信系统并没有将借记卡与个人信用记录挂钩,但是不确定以后是否会调整。”“某种意义上,银行将长期闲置的借记卡转为睡眠卡,甚至自动注销,确实为持卡人提供了便利。”童长凤表示,但是目前销卡规定五花八门,监管部门最好能对银行卡的注销作出统一规定,这样方便百姓理解,也方便银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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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行卡新规12月1日起实施 多出的卡咋办?
  央行银行卡新规12月1日起实施 多出的卡咋办?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即将开始执行,不少市民担心手中的多张借记卡、存折,新政施行后怎么办?会有什么影响?
  29日,记者就邀请长春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理财部门王经理和信贷部门魏经理解读了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什么是I类、Ⅱ类、Ⅲ类账户?
  Ⅱ类、Ⅲ类卡日消费有累计上限
  长春市民李女士在同一家银行就有超过3张银行卡。李女士表示,她在这家银行有一张储蓄卡、一张和一张理财卡。
  但是办卡时,并不知道哪张卡是I类账户,哪张卡是Ⅱ类和Ⅲ类。
  为此王经理表示,Ⅰ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如常见的借记卡、储蓄存折均属于Ⅰ类账户,李女士的那张储蓄卡是借记卡,就应该属于Ⅰ类账户;Ⅱ、Ⅲ类账户则是虚拟的电子账户,是在已有Ⅰ类账户基础上增设的两类功能逐级递减,资金风险也逐级递减的账户。
  &新政实施后,Ⅱ类账户也可以办理储蓄和投资理财,包括消费支付和绑定支付账户都没问题,对存款账户余额也没有限制,但是消费支付有日累计限额为10000元,年累计限额200000元,账户形式为电子账户,该账户可配实体卡片。Ⅲ类账户限制更严格,其仅能用于消费支付和绑定支付账户使用,存款账户余额也不能超过1000元(包含),消费支付也有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100000元,账户形式也仅仅为电子账户。&王经理说。
  Ⅱ、Ⅲ类账户有什么特点?
  Ⅱ类像电子钱包 Ⅲ类像零钱包
  那么,李女士应该怎么使用这三类账户呢?
  王经理介绍,Ⅰ类账户功能齐全,资金流入流出不受限制。可以作为工资账户或个人财富主账户,主要用于大额消费、大额资金流转、储蓄存款及投资理财。
  Ⅱ类账户投资理财功能齐全,可以灵活地由Ⅰ类账户向其转入资金,无累计转入限额,可以作为日常电子钱包使用。
  Ⅲ类账户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适合用于绑定支付账户,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如二维码支付、手机NFC支付等。可以随用随充,当做零钱包使用。
  &如果在柜面开立,三类账户都需要携带身份证,其中Ⅰ类账户经过银行工作人员柜面审核后即可开立;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则需要用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导读]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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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银行卡新规定:买卖银行卡3年不得开新户
  2017年银行卡新规定:买卖银行卡3年不得开新户,具体详细内容南方财富网小编为你报道。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介绍,自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对买卖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机制正式实施。
  买卖银行卡3年不得开新户
  大量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反映出,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出租、出借、出卖给他人,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些租来、借来、买来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者冒用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以及冒用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行为屡禁不止,成为当前落实账户实名制工作中的难点。
  为切实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国人民银行日出台的《通知》建立了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行为的惩戒机制,自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规定,自日起,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就是说,单位和个人存在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认定属实的,银行机构在5年内暂停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ATM等非柜面业务,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机构在5年内暂停其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单位和个人被暂停银行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后,就不能享受网上购物、手机转账、网络约车、ATM取款等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其资金结算只能到银行柜台办理。另外,所有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将在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银行账户、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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