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路 军队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制度,无论加上怎样的政治光环

改革实质展开话国防大局中的军人利益(深度好文)
▲试着用指尖读懂军人的世界“议价能力”事关军改成败(深度好文)作者| 九千里路 来源 | 再出发军队的干部制度,无论加上怎样的政治光环,无非是人事制度的一'...
▲试着用指尖读懂军人的世界“议价能力”事关军改成败(深度好文)作者| 九千里路 来源 | 再出发军队的干部制度,无论加上怎样的政治光环,无非是人事制度的一种。这个人事制度包含,但又不限于雇佣关系。而任何一种雇佣关系,都存在用人单位与提供劳务者的博弈问题。双方博弈的资本,就是所谓“议价能力”。换句话说,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要求,劳务提供者可以开出价码。至于能不能实现自己的期望,要看双方有无让对方值得交换的对价。需要指出的是,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集团,并不是如普通追求盈利的公司一样,分为雇主与雇员两个阶层。而是存在“顶层—中间层—基层”这样的结构。我们都知道,所谓改革,就是要打破旧的利益格局,实现体制的高效运行。在实际当中,就是要打破“中间层”的利益集团,让资源向真正干事的基层倾斜,以实现“钱花在刀刃上”的效果。那么,改革难在哪里呢?难就难在,“中间层”的某些利益集团,在为自己攫取利益的同时,还部分实现了一个功能。让顶层的改革者投鼠忌器,难以抉择。这个功能就是:打压基层的议价能力。司法领域有句话:公力救济是私力救济的基础。想要议价,必须有一种可以让自己腰杆硬起来的东西。军人这种特殊的职责,决定了军人必须将部分个人权利让渡出去,而国家则给予军人合理的补偿。换言之,双方互相支付对价,实现大体的公平公正。我们将其称之为“让渡—补偿”制度。然而,某些利益集团的存在,让这一简单的议价过程变得扑朔迷离。在地方,劳资双方各有其议价基础。其中,劳方最根本,最基础的议价资本,是其辞职或跳槽的能力。如果劳动合同或事实上的合同明显失去公平性,变得对劳方单方不利的话,起码可以通过辞职来结束这种状态。资方也因此不可能太过过分。然而,军队特殊的性质,决定了军人永远不可能如企业雇员一样拥有随时辞职的权利。换句话说,即使要面对工作环境(边疆高山海岛)、管理模式(封闭式管理24×7工作制度)、劳动强度、危险因素的不如人意,也必须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决不能玩忽职守甚至临阵脱逃。自行逃离部队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换句话说,广大基层军人,已经将跳槽和离职的能力、工作环境、部分人身自由、劳动强度、规避风险的能力等地方人员本可以享受的各种权利让渡出来。国家也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只有当这种补偿大体合理公平的时候,才能营造纯正的内部风气,提供栓心留人的基本前提。那么这种补偿是如何进行的呢?大家都知道,主要通过(相比地方人员提前)退休以及转业(包含自主和安置)制度来实现。先说退休,现行的政策适用于军龄满三十年或年龄满五十岁的师团职干部。考虑到军队金字塔形的人员结构,与基层官兵基本无缘。那么转业呢?先说安置。安置本是国家安排军队转业干部的最主要形式,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残留。是曾经保障军人利益的根本制度。需要注意的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几乎所有社会资源都集中在“体制内”。当时的安置制度,保证了转业军人享有事实上的优越地位。整个国家几乎可以说是依靠转业制度,迅速建立起一套行政制度。军人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同时也得到了根本的保证。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地方政府事务日趋繁杂和专业,以及更加独立合理的人事制度(如国考)。地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已经不再将转业军人作为任用的主要对象。而军队人员由于专业、思维、年龄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在地方政府真正的展开工作。换句话说,就是“边缘化”的现象。既然存在“边缘化”的现象,那么对劳方来说,怎样才是最“理智”的行为?那就是趁年轻,早日离队。现行的转业政策,除团以上领导干部,其他转业干部的待遇无实质性差别。换句话说,服役18年和刚毕业的年轻人,所得到的“补偿”是大体等同的。甚至由于年龄的优势,年轻人获得“补偿”质量更高。这就形成了一个“倒挂”或者说“倒悬”现象。这就是诸位战友之所以关注转业的核心问题所在:在不考虑自主制度的情况下,服役时间越长,反而越吃亏。实际上,单纯的看问题,是很容易解决的。只要建立起一个以服役年限为基础的补偿制度,再加上一定的调整系数,就可以合理的引导军官长期服役。比如建立退役金与服役时间相挂钩的制度,服役越久,退役金呈加速增加的趋势。利益杠杆只要真正实行起来,就会产生对干部的引导作用。这是最基本的管理常识。然而,利益集团的存在让这一简单的常识产生了变化。事实上,不必讳言,利益集团权利寻租的根本,正是基于这种“倒挂”上。也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想走的不让走,不想走的逼着走”。为了维持这种“倒挂”,利益集团必然反对一切解除“倒挂”的方案,坚持强化“倒挂”的做法。比如:一、模糊不清的退出政策,让年轻干部陷于迷茫,让兵龄较长的干部陷于恐惧。年轻人只能看着自己的价值一点点贬值,年长些的都面临着本领恐慌。二、坚决反对买断制和应金制。因为不管是买断还是应金制,都必须建立在服役时间的衡量的基础上。这将从根本上颠覆“服役越久越吃亏”的“倒挂”制度。当这种“倒挂”带来的焦虑消失之后,权利寻租的空间将大大减少。何况一旦引入艰苦边远等调整系数,将明显的对利益集团的裙带们不利。三、坚决的反对缩短自主年限。这个展开说说。自主择业政策,本是国家为了缓解地方安置压力,引导军人自主就业的一种政策。注意,其推出的时间是一个“军队要忍耐”的特殊时期。相对地方的工资待遇,当时的军队的工资标准是相对较低的。然而,部队经过若干次涨工资(涨工资的事随后再谈),已经让自主待遇水涨船高。事实上,除部分发达地区外,大部分安置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本比不上自主人员。更不用说自主人员自谋职业后的收入,以及有保障之后的心态优势。总之,能够自主与否,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断崖”。对大多数兵龄十几年的军人来说,自主的诱惑是巨大的。但二十年这样一个数字,决定了只有部分基层军官能够享受这一待遇。而这种“断崖”现象,使得很多军官的服役过程成为一场豪赌。越是接近自主年限,其投入的筹码越多,越是输不起。同时,越接近自主年限,越是容易“被转业”,“赌输”的可能性越大。关键在于,这场赌局,其输赢完全操纵于某些“中间层”手里,每年都有一次开盘也就是权利寻租的机会。这种赌局带来一个副效应,就是最接近自主年限的时刻成为生死局。第19年成为最容易激化矛盾的一年。以至于不得不推出了这样的政策:兵龄19年的在保证第二年自主的前提下下,可以不安排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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