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30路上海公交车票价价怎么算?

群众建议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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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建议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
小区内养犬影响居民生活
记者王永杰
魏海洋报道
4月25日,记者从市长专线办公室了解到,上周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有:部分路段乘坐公交车不方便,群众建议进一步优化公交车线路;部分小区存在养犬扰民现象;个别路段露天炭烧烤抬头,污染空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综合群众上周反映,目前,33路公交车往返于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和豪德广场转盘之间,途经河南大学、开封大学等多所学校。郑开城际铁路通车后,很多学生到郑开城际铁路宋城路站乘车,但由于没有直达郑开城际铁路宋城路站的公交车,出行非常不方便。因此,他们建议将33路公交车的线路延长至郑开城际铁路宋城路站,改善学生的乘车环境;36路公交车受到陇海铁路涵洞高度的限制,目前使用的是小型客车,载客量较少,经常途经魏都路时就已载满乘客。此外,36路公交车车况较差,经常半路抛锚,群众乘坐36路公交车从城东到城西非常不便。因此,他们建议将同样途经魏都路的38路公交车终点站延长至郑开城际铁路宋城路站,缓解36路公交车的压力,解决周边市民乘车难的问题;市民之家自办公以来,到此办事的市民越来越多,目前直达市民之家的公交车有27路、30路、39路等,而从东郊出发直达市民之家的公交车却几乎没有,群众希望有关部门增设一条和13路公交车同步的公交线路,直达市民之家,既缓解13路公交车的压力,又方便市民办事。同时,群众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市民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公交车线路,方便市民出行。 上周,群众对部分居民区存在的违规养犬扰民事件意见很大。反映较集中的有:北星苑·苑中园小区个别业主和西棚板街32号院内的几家住户养犬、卖犬,这些犬每天狂吠不止,存在噪声扰民、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苹果园小区116号楼3单元、东泰商厦南13号、汴京桥往北300米附近各有一家配种站,由于狗圈不及时清理,导致犬吠不止,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西坡东街交通运输局家属院北楼2单元和天河湾小区8号楼2单元均有住户饲养大型犬。夜间,这些犬一听到动静就狂吠,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群众意见很大。 综合群众上周反映,近期,长风花园小区附近、黄河大街与魏都路交叉口附近、大南门外东拐街等存在露天炭烧烤现象,影响居民生活。群众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避免露天炭烧烤现象继续反弹。打开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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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今日开通30路公交车 全程票价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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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乘车出行的市民阅读宣传单页,了解30路公交车的车次、站点情况山亭区今日开通30路公交车,全程票件3元  大众网枣庄7月19日讯(记者 孙姝华 通讯员 田涛)19日,记者从山亭区交通运输局了解到,7月19日山亭区正式开 ...
乘车出行的市民阅读宣传单页,了解30路公交车的车次、站点情况山亭区今日开通30路公交车,全程票件3元  大众网枣庄7月19日讯(记者 孙姝华 通讯员 田涛)19日,记者从山亭区交通运输局了解到,7月19日山亭区正式开通30路山亭至大王庄、柳泉城乡公交线路,投入空调公交客车4部,总计投资104万元。实行公车公营,单边发车模式,无人售票,全程票价为3元,IC卡享受9折优惠,每天共计发放16个班次。  据悉,山亭区南官庄、大李庄村、柳泉村、赵山头村为省定贫困村,此条公交线路的开通对改善贫困地区交通出行条件,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增强了交通普遍服务能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山亭区先后购置纯电动公交车24辆,总计投资1680万元,先后开通了27路、28路、29路、30路公交线路,同时,更新了21路、25路公交车辆。山亭区自2012年实施公交化改造以来,先后开通城际公交线路5条,城乡公交线路9条,城区公交线路3条,实现了城区和镇街(驻地)公交出行全覆盖,受益群众达4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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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出行的市民阅读宣传单页,了解30路公交车的车次、站点情况山亭区今日开通30路公交车,全程票件3元  大众网枣庄7月19日讯(记者 孙姝华 通讯员 田涛)19日,记者从山亭区交通运输局了解到,7月19日山亭区正式开通30路山亭至大王庄、柳泉城乡公交线路,投入空调公交客车4部,总计投资104万元。实行公车公营,单边发车模式,无人售票,全程票价为3元,IC卡享受9折优惠,每天共计发放16个班次。  据悉,山亭区南官庄、大李庄村、柳泉村、赵山头村为省定贫困村,此条公交线路的开通对改善贫困地区交通出行条件,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增强了交通普遍服务能力。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山亭区先后购置纯电动公交车24辆,总计投资1680万元,先后开通了27路、28路、29路、30路公交线路,同时,更新了21路、25路公交车辆。山亭区自2012年实施公交化改造以来,先后开通城际公交线路5条,城乡公交线路9条,城区公交线路3条,实现了城区和镇街(驻地)公交出行全覆盖,受益群众达40余万人。
太好了,支持公交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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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快赶上薛城公交了
30路公交线路开通详细材料,欢迎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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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63036
市交通运输局
岱岳区群众反对东平人大代表城乡公交一体化提案!
泰安市交通运输局:
东平县人大代表、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邹兰东与10名东平县人大代表联署向泰安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议案》并交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理。以邹兰东为首的东平县10名人大代表认为:“发展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关键是政府主导、政策扶持、部门协作、财政补贴。建议成立由市政府牵头,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泰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领导小组,完善场站建设、税收、财政补贴、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对此,百万岱岳群众提出以下质疑:
【一】东平县人大代表团提交的岱岳区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议案不能真正代表百万岱岳区群众意愿。众所周知,人大提案必须联署才能提交,请问《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议案》有岱岳区人大代表联署吗?是不是全是东平人大代表署名呢!没有岱岳区人大代表联署的议案能够代表岱岳区百万群众的意志吗?邹兰东代表裹挟10名东平县人大代表的意图非常明显,在目前泰安交运集团线路客运业务在受高速铁路、客运列车、私家车严重冲击的情况下业务量全面下滑,其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议案》只是为了维护泰安交运集团的企业利益而采取的“救市”措施,而不是真正为了维护岱岳区群众的所谓“城乡公交”出行权利。于此同时,10名东平县人大代表提出该议案也是为解决东平县老汽车站迁址新汽车站(原东平县游客集散中心)后弥补东平县财政无法负担4条公交线路亏损的“补救”之举,泰安交运集团开通的东平县4条公交线路实际的功能为联络东平县老汽车站和东平县老汽车站、城区的摆渡线路,东平县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及转售泰安交运集团本是东平县人民政府决策失误导致的结果,议案可以向东平县人大提,也不该越级向泰安市人大提,此议案不是殃及百万岱岳区无辜群众吗?东平县人大代表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百万岱岳区群众自然不答应!现在岱岳区被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列为“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所以泰安交运集团也想从中分一杯羹,以保持其在岱岳区的客运垄断地位,并获得相应财政补贴,在日召开的“客运转型升级专题会”上,邹兰东提出“专业校车、公交车等发展需要强大的政策支持,各单位不能等待观望,要靠人脉关系主动出击、主动沟通,进行经济评估,讲究方式方法,推动政府尽快出台校车、公交等方面的政策,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可见其牵头提出《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议案》动机昭然若揭,其所谓“要靠人脉关系主动出击”的企业行为,必然会给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带来巨大隐患,可能带坏市交通系统和地方基层政府的党风政风行风,应切实加强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切莫被私企公关行动拉下水,导致“老虎苍蝇一起拍”。按照交通运输部日印发的交运发〔号《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规定:“基本建成能力充分、方便快捷、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实现地市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郊区主要乡镇,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周边短途班线客运的融合。”岱岳区作为地级市泰安市的市辖区,因此主要乡镇短途班线客运改造都应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并通过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全覆盖最终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因此,按照交运发〔号文件精神,具有一级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资质的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才是向泰安城区周边乡镇延伸城市公交线路实现与短途班线客运融合的主体,而不是由泰安市交通主管部门用行政手段硬性指定泰安交运集团出资成立私营性质的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所有岱岳区的短途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并且早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前身泰安县人民汽车公司成立了市郊车队,以火车站广场为始发站开辟了10条面向岱岳区(郊区)的城郊线路:东边的山口21路至张家户(1978年开通),范镇、角峪22路,徂徕28路至李家峪;南边的马庄25路、汶口26路(1979年开通)、化马湾23路、茌家庄24路;房村、良庄29路(至楼德);西边的道朗27路(至鱼池,1978年开通)、夏张30路(至玄家楼)。因此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从历史层面,由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开通到岱岳区各乡镇的城市公交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泰安交运集团所属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通“城乡公交”的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农村客运可以实行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公交化运营等方式。实行公交化运营的,道路、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公交财政补贴的农村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执行城市公共汽(电)车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而农村客运的定义为:“为满足农民赶集、走亲访友等短途乘车需要,经道路运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核发经营手续,是客运车辆在乡镇之间,且不进入城区,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从事旅客运输的行为,主要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属于班线客运的一种客运方式,具有班线客运的所有特点。从事这种经营行为的车辆称农村客运车辆。”因此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只具有运营村镇支线农村公交的资格,没有运营泰安市区到岱岳区主要乡镇的干线公交资格。
【二】作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泰安交通运输集团不履行服务承诺失去岱岳区群众信任。前期,泰安交运集团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公示。按照日《齐鲁晚报》C02版《泰安将推行城乡客运公交化》的报道,泰安交运集团明确承诺:“泰安正在筹划组建城乡客运公交车,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向城乡公交客运的转变。组建成立泰安交运集团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泰山区和岱岳区的城乡客运市场的发展规划落实和具体经营管理。泰安市城乡客运拟统一车型配置、统一外观标示、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公交票价。在主干线上实行循环发车、定线运行。在支线上按需投入运力,兼顾偏远线路的旅客出行需求;在车型配置上,根据线路实际,选配车型,其中主干线与支线的车辆配比确保达到7:3的比例,最大限度优化城乡公交客运的运力结构,提升城乡公交车辆档次;在票价确定上,主干线票价2-3元/人,支线票价1元/人,并参照城市公交运行模式,在主干线上发行公交IC卡,对老人和学生及伤残军人执行优惠票价政策。”泰城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方案在日市政府召开的城市公交发展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上专题研究并顺利通过实行,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不乏公交企业泰安交运集团不信守承诺的问题。对此,市民有几个问题向领导汇报,请调查落实。【1】既然2011年泰安交运集团就已经成立了泰安交运集团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何此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的3年间却没有开通任何一条城乡公交线路,没有实现上述承诺中的任何一条?反而是泰安交运集团继续将短途班线客运承包给“回民车”运营,有的短途班线客运甚至故意将合同续签到2017年,故意拖延短途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岱岳区东北部下港、黄前、祝阳等乡镇短途班线客运就是明证。需要说明的是:日,隶属于泰山区交通运输局的国营企业泰安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产权被泰山区人民政府转让给泰安交运集团后,变相剥夺了岱岳区百万群众与泰山区市民均等的城市公交出行权。 从此岱岳区百万群众无时无刻不遭受着短途班线客运承包者的盘剥,客运班线由回族把持、强拉硬拽、站外停车拉客、肆意涨价、超载超速成为常态,票价高、车况差、不准点、甩客倒客、打骂乘客的现象时有发生。日,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自1971年39年后重新“归口”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山区所有辖区的街道办事处及下辖省庄镇、邱家店镇、大津口乡全部纳入了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交营运范围。从此,岱岳区乡镇群众彻底沦为了泰安市辖区的“二等市民”!若不是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建设的通知》,泰安交运集团见有利可图才被迫实行短途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难道泰安交运集团的“城乡公交公司”就要一直这样徒有虚名吗?【2】既然2011年“泰安交运集团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就已经成立,为何2013年底还要再重新成立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呢?实在有鱼目混珠、瞒天过海之嫌!导致岱岳区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无法清楚分辨私企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国企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区别,使二者混为一谈,导致群众对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不满通过泰安民生网向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反映,引导了错误的舆论导向,损害了国营单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3】根据上述承诺,“泰安市城乡客运拟统一车型配置”,但是目前开通的201、206、207、209、301路却并没有统一车型配置,连车型长度都没有统一。以上线路大多数均为12米车辆与7.7米车辆混编,206路为10.5米车辆与7.7米车辆混编,207路为12米车辆、9米车辆与7.7米车辆混编。以上线路的配车中,7.7米车辆均占一半或一半以上。请问这算是“统一车型配置”吗?【4】根据上述承诺,将“在支线上按需投入运力,兼顾偏远线路的旅客出行需求”。但是,目前由交运集团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支线却并没有按需投入运力,而是按成本投入运力,所有这类镇村支线配车均仅为1辆,有的线路运行间隔能达到2小时或以上,车辆爆满等情况时有发生。这样的线路根本无法满足乘客的需求,请问这算“按需投入运力”吗?同时,偏远线路的部分旅客出行需求也并没有得到满足,有大量村庄没有实现公交“村村通”。例如:道朗到白马寺原来还有乡村客运,群众要求开通公交线路,道朗镇人民政府经与交运集团对接,因交运集团为自负盈亏的企业,白马寺周边因居住人口太少,开通公交线路成本太大,目前没有开通计划。《关于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建设的通知》规定,“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个候车亭牌”,可见交运集团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此规定,也没有履行2011年的承诺,这是为什么?【5】根据上述承诺,“在车型配置上,根据线路实际,选配车型”,但是目前开通的城乡线路却根本没有根据线路实际选配车型,而是在不考虑实际情况、客流、人口的情况下大批量采购7.7米小公交。由于每条线路都有大量的7.7米公交在运行,导致很多时候乘客挤不上车,有时在车下挤不上车干着急的人数甚至还比在车上的人数多。请问,这算是根据线路实际选配车型吗?为何交运却为了节约成本,不考虑线路实际,专门买小车?【6】根据上述承诺,“主干线与支线的车辆配比确保达到7:3的比例”,但目前几乎所有乡镇的主干线与支线的车辆配比都远远达不到此标准,支线的车辆寥寥无几。目前第二公交公司开通的5条城乡公交干线运行车辆数约45辆,这五个乡镇的支线有202、208、211、212、213、214路,除212路配车2辆以外每条配车均只有1辆,共6辆,干线与支线配车比为8.8:1.2,离7:3的标准还差很远。具体到每个乡镇,支线的配车数也远达不到要求。以满庄为例,干线配车约10辆,支线仅为2辆,干线与支线配车比为8.3:1.7;徂徕则更是干线配车10辆,无支线,配车比为10:0。即使是在夏张,干线50路由公交公司开通,配车14辆,交运集团则开通了4条支线但每条配车均只有1辆,配车比为7.8:2.2。可见,交运集团开通的支线线路配车数量远远达不到要求,无法兑现承诺。难道交运集团真的为了利润,能够不顾人民利益,肆意妄为地减少配车数量吗?【7】根据上述承诺,“主干线票价2-3元/人,支线票价1元/人”。但是目前交运集团开通的5条主干线票价均为3元/人,还没有任何一条2元/人的线路。301路里程仅为27.4公里,票价就已经定为3元,而公交公司开通的城乡公交25路里程为25.1公里,与此相近,票价却仅为2元,为何交运的线路仅仅长了2公里,票价就涨了1元?更离谱的是,2011年交运集团明确承诺“支线票价1元/人”,但目前开通的镇村支线202路、203路、204路、205路、208路、210路、211路、212路、213路、214路票价却无一例外地是2元,比2011年承诺的支线票价翻了一倍,这种严重的食言行为为何没有得到有效监督?【8】根据上述承诺,“对老人和学生及伤残军人执行优惠票价政策”,但目前在公交公司的线路(包括城乡线路)老年卡年限已经降到60岁半价、65岁免费的情况下,交运集团却没有发行任何老年卡、学生卡,伤残军人乘坐城乡公交线路也需要正常买票,这不仅是对2011年承诺的无视,更是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为何交运集团却没有任何照顾弱势群体的措施?难道交运真的是为了利益不顾一切吗?综上所述,交运集团日收购泰安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以来的行为完全不尽人意,伤透了岱岳区老百姓的心,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望主管部门能明察秋毫,真正体察民情,不要让毫无信誉、出尔反尔的泰安交运集团再次霸占所有的岱岳区乡镇,不要让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悲剧再次重演!究其原因,在日召开的“客运转型升级专题会”上,邹兰东明确表态:“在在校车、公交等方面的规划设计、运营管理上,核算要精细,算明白账,不能当“大马哈”,同时要把握好核算口径,不能“大约摸、差不多”,稀里糊涂做赔本买卖,要最大限度做到创效增利,提高效益,增加利润。”日,中共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刊发了泰安交运集团题为《泰安计划再开通9条城乡和23条镇村公交线路》的表态文章:“2015年,泰安市计划再开通9条城乡公交线路和23条镇村公交线路,并将原有70余条城乡线路整合升级,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通过城乡公交层层推进,打造区域公交发展模式。”请问2015年泰安交运集团在《大众日报》上的表态能不能实现,如果实现不了如何向上级党委做一个自圆其说的交代?2015年泰安交运集团没有购置一辆用于开通岱岳区城乡公交的车辆,却购置单价50余万元的“大鼻子”专用校车47部,累计投资2500余万元。老百姓有句玩笑说:“邹总是顾了大人顾不了孩子,顾了孩子顾不了大人,有些太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了”。可以说,某些同志的做法就是典型的:“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人前是人,人后是鬼……”。
【三】目前推行的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违背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程序剥夺了岱岳区正当城市公交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法律授权,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重大行政决策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而泰安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完全违背了上述原则。【1】交通运输部交运发〔号《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规定:“基本建成能力充分、方便快捷、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实现地市级以上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覆盖郊区主要乡镇,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周边短途班线客运的融合。”所以早已具有一级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资质的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才是向泰安城区周边延伸城市公交线路的主体,而不是由泰安交运集团出资成立私营性质的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泰山区和岱岳区的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并提出毫无政策依据的、独具泰安特色的“城乡公交”概念,进一步变相剥夺了岱岳区的“城市公交”出行权。并且泰政发[2012]4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已经就城市公交发展出台了专门意见,不需要再为泰安交运集团独创的所谓“城乡公交”出台任何意见和扶持政策,因为交通运输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没有任何关于违背城乡公交一体化精神的“城乡公交”政策。【2】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规定:六是规模经营。整合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推进公共交通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按照《意见》“公共交通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要求,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也理应成为提供泰安市辖区(泰山区、岱岳区)“公益性“、“政策性”的公交服务的中坚力量,而不是另起炉灶由泰安交运集团成立私营性质的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并核发相应的线路许可证。不适合招标或者招标不成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确定运营权不得采取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方式进行。但泰安却以政府主管部门硬性指派的方式确定泰安市辖区岱岳区新开通的城市公交(冠以城乡公交的名义)由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即便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直接授予也应该选择资质较高、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公交企业,私企泰安交运集团的口碑在岱岳区可想而知!【4】按照泰政发[2012]47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泰城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2标台,公交车总体数量达到1300标台以上。公交发车间隔时间达到5至10分钟,首末站之间公交可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而日,《齐鲁晚报》题为《泰安将推行城乡客运公交化》的报道中,交运集团也曾明确承诺:“泰安市城乡客运拟统一车型配置、统一外观标示、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公交票价。在主干线上实行循环发车、定线运行。在支线上按需投入运力,兼顾偏远线路的旅客出行需求;在车型配置上,根据线路实际,选配车型,其中主干线与支线的车辆配比确保达到7:3的比例,最大限度优化城乡公交客运的运力结构,提升城乡公交车辆档次。”目前,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运营的所谓城乡公交线路及村镇支线公交均未按照文件规定和先前承诺配备车辆、统一车型(12米、9.1米、10.5米、7.7米车辆混编,以小车居多),干线城乡公交间隔在20至40分钟之间,平峰平均30分钟,镇村支线城乡公交班次间隔更是在一小时以上甚至两个小时。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减少城乡公交线路配车、延长城乡公交线路发车时间,车辆恶性超载现象严重、甩客等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加之城郊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导致目前运营的城乡公交线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所以,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不能达到泰政发[2012]47号规定的城市公交服务标准,就不能够享受与城市公共交通相同的发展政策,也不能享受城市公交同等的超载免责权,应参照《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执行:所属运输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企业,还将接受1年内停止办理新增、更新运输车辆的审批的处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使国有资本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重点投向公共服务、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科技进步和国家安全等领域。”其中文件中强调“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改革后的国有资本基本上应当是“公益性”或“政策性”的。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理应成为提供泰安市辖区(泰山区、岱岳区)“公益性“、“政策性”的公交服务的中坚力量,但是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并未充分发挥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国有企业的性质优势,为泰城周边重点乡镇提供公益性服务,而是另起炉灶,成立了私营性质的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实为继承了泰安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泰山汽车站的衣钵和营运范围,使岱岳区广大乡镇群众不能像市内公交那样享受1小时免费换乘,并且城乡公交没有月票卡、学生卡、残疾人卡等优惠政策,这不仅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强调的优化资源配置相悖,而且造成了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资源的浪费!【1】造成群众公交出行极为不便。目前,泰城的城乡公交一体化不是真正的公交城乡一体化,而是被人为的分割为两个独立的公交系统,彼此封闭运行,导致公交线路不能统筹设计和优化。参照省级相关文件,城乡公交主干线(由市到镇)与支线(由镇到村)的车辆配比确保达到7:3的比例,主干线票价2-3元/人,支线票价1元/人。但事实情况是,岱岳区现在的城乡公交运行模式,在配车和票价方面均未达到省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比如大汶口镇城乡公交改造后,泰安直达颜谢、柏子、洼口、西张的农村客运班车停运,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通的J212、J213路村镇支线公交与J207路、J209路市镇干线公交的车辆配比未达到3:7的比例,大汶口镇东部地区群众(颜谢、申村、大吴、柏子)和三化公路沿线群众(刘石墙、陈石墙、郝石墙、杭石墙、扈石墙、庞家庄、双杨店)换乘衔接不畅,且村镇支线公交没有执行票价1元/人的政策,导致群众到泰安市区单程耗时长达3小时,单程需花费5元(J207路、J209路3元/人,J212路、J213路2元/人),往返一次就是10元。很多群众放弃乘坐发车间隔大、票价高的村镇支线公交而选择“拼车”的方式出行,由此农村地区催生了大量的“黑的”,扰乱了交通市场秩序,也给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而如果允许将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运营的43路由泉上村公交停车场经篦汶路延伸柏子、颜谢方向,方便群众到泉上村公交停车场换乘K12路到市区方向,既节省群众出行成本(43路1元+k12路2元,单程票价3元),又缩短等候车时间,还不违反上级文件精神,可以上方案却因为城乡公交系统被人为分割无法落实,群众意见很大。三化公路沿线村庄也完全可以通过延伸J301路至吴新村公交枢纽站实现群众的便捷出行,可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却至今没有开通村镇村支线公交,无疑人为增加了群众出行成本。夏张镇的支线村镇公交也存在发车时间间隔大、服务盲区(夏张公交停车场到故县店方向无支线公交)、收车时间与干线公交不同步等问题,反而加大了群众的出行成本和难度。现在,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可以披着合法的外衣在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运营范围内运行,而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却不被允许进入广大乡村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价廉的公交服务。事例1:因为泰安交运集团的阻挠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就无法开通泰城经泰良路到岱岳区徂徕镇国际温泉城和徂徕山滑雪场的K字头2元城市旅游公交,目前外地游客只能在泰山汽车站乘坐票价3元的J206路城乡公交,无法更好的为徂徕山汶河景区的群众和外地游客服务,同时剥夺了泰山区许家埠、旧县群众的城市公交出行权利,阻碍了徂徕山汶河景区和岱岳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因线路设计问题206路也增加了徂徕镇东部群众的出行时间。此事建议征求时立国代表的意见。事例2:参照《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简本》:“满庄和北集坡靠近中心城,远景作为城区的一部分纳入中心城,应按照城市标准进行建设。”同样作为泰安未来的中心城,满庄公交的开通也应按照城市公交标准进行建设,以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延伸或开通城市公交为主。但是,大汶口石膏工业园(满庄镇、马庄镇)由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通的城乡公交(K26路、J301路、J207路、J209路、213路西张到洼口、J208路满庄至徂徕山、J211路夏张至满庄、满庄到李家大坡)由于在票价方面与城市公交相比均贵一元,且没有一小时免费换乘、月票等优惠政策,间隔半小时到两小时,已经不能适应园区和满庄镇驻地的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需要,使大汶口石膏工业园、满庄镇、马庄镇驻地企业在招工用工方面与我市其他园区存在差距和劣势,也对园区发展造成了影响,增加了群众的出行成本。综上所述,城乡公交已经不能满足岱岳区徂徕山汶河景区、大汶口工业园、山口现代装备制造园、范镇新兴产业园的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招工用工、人才引进工作需要,工业园区和旅游景区急需开通或延伸城市公交线路。【2】优惠政策不能全部惠及岱岳群众。参照省级相关文件,泰安市城乡客运将参照城市公交运行模式,在主干线上发行公交IC卡,对老人和学生及伤残军人执行优惠票价政策。目前由于城乡公交的两元分割,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发车间隔、公交优惠卡(月票)、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残疾军人)等弱势群体的票价优惠(减免)、执行一小时免费换乘等惠民政策方面与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还有很大差距,并且出现了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减少运营成本以消极态度对待城乡公交的问题,车辆越买越小、计划城乡线路缩线就是具体表现(详见《关于j201公交线路2-4月份运营情况的分析》)。按照《泰安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户籍所在地为泰山区、岱岳区、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可携带证件办理残优卡,每月可免费乘车100次。同是岱岳区,粥店、天平、北集坡、夏张、道朗等街道(乡镇)的残疾人就能享受优惠政策,而满庄、马庄、大汶口、化马湾、徂徕等(乡镇)却不能享受。私营企业只想着节约成本、提高收入,而不从老百姓的角度考虑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大力实行惠民公交政策,这是泰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方案对岱岳区群众最大的不公平。【3】公交企业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目前,泰城两家公交公司都投入大量资金购置了空调公交车,各自使用不能统一调配,突出表现为:城市公交平峰人少车多车大上座率不高,亏损严重;城乡公交因人多车少车小,甩客、跳站现象严重,群众无车可坐。正是由于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的各自为政,导致我市本来有限的公交运力得不到有效利用,资源浪费严重。并且新开的城乡公交占用我市有限的城市道路,超出了城市道路的承载量,加大了城市道路的拥堵程度。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号):“地市级以上城市周边地区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延伸为主”的要求,泰安市辖区(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泰山景区)一家公交企业经营就已经足够,现在两家公交公司有两套管理队伍,管理成本成倍增加,浪费人力资源(详见《关于j201公交线路2-4月份运营情况的分析》)。同时两家公交公司建有各自的公交场站设施,造成公交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和土地资源的浪费,比如先期建成的高新区公交停车场(隶属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完全可以行使满庄公交站(由交运集团后期建设)的功能,同时建成以来利用率不高的泰安新汽车站也可以作为城市公交的始发站使用以缓解火车站公交枢纽和易初莲花公交枢纽的停车压力。同时两大公交公司的IC卡管理系统和GPS智能调度系统互不兼容,信息资源不共享,造成管理设备的重复投资,也加大了道路运输管理处的监管难度。
综上所述,建议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将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收归国有,恢复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市郊车队,交由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经营,并负责岱岳区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计划完成时间
首先谈一下为什么市政府部署成立第二公交公司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
(一)成立的背景。
1、泰城两区(泰山区、岱岳区)农村客运基本情况。2003年,全市实施农村交通“村村通”工程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交通运输局全力抓好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9.5%。泰安交运集团作为全市最大的交通运输企业,承担了全市村村通客车任务,其中,泰城两区农村客运线路64条,车辆175辆,主要由泰安交运集团经营,从业人员1251名(不包括经营业户),车辆主要停靠于泰山汽车站、交通宾馆汽车站,有效解决了两区农村居民的出行难问题。为统筹两区农村客运协调、集约发展,通过市场化运作,泰安交运集团分别于2007年5月、2010年1月出资对市第二运输公司和市第一运输公司进行了重组与合并,两区农村客运线路及车辆全部并入泰安交运集团所属的第一客运公司和第二客运公司,同时也解决了市第二运输公司的破产和1300余人的再就业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农村客运与公交客运历史遗留问题。城市公交移交交通部门管理之前,当时的经济和各方面不具备发展公交的条件,发展农村客运是解决农村乘客出行的有效办法。国家提出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并未提出关于发展公交的有关精神。近几年,国家发展相对较快,国家领导人也越来越关注民生,关注公交发展,提出了发展公交的战略方针。城市公交移交交通部门管理之后,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提出了大力发展公交的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有关单位的帮助下,我市公交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在管理体制上实现了“一元化”,加快了“小公交”的回收力度,并改为“大公交”模式运营,线路也向泰城周边农村进行了延伸。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农村客运线路与公交线路部分路段重合和票价差距较大等问题,造成社会矛盾突出,一度引发了农村班线客运承包业户的停运和上访。同时,还存在经营农村客运线路的企业及大量员工的生存生活问题。为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进程,我局一方面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一方面积极探索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的思路。
(二)关于成立的依据。
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公交一体化、公交化改造的精神。一是国务院出台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意见确定发展公共交通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就是市、县两级政府,泰山区、岱岳区政府在市人民政府主办范围内。由市、县人民政府主办公共交通。同时意见还规定,要多元化的发展公共交通。也就是说不光市政府、市财政拿钱来主办,其他各级行政主体也有投资的义务,社会各界也有投资公共交通的义。交运集团投资公交事业是合理、合法,是符合国家精神的。二是省《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确定,农村线路公交化改造是指在原有农村客运线路基础上,在道路、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等方面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也规定:“有条件的县(市),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参照城市公共的运营模式、服务标准、票价、扶持政策,对农村客运线路实行公交化改造”,按照以上规定,结合泰城实际情况,经市政府部署成立了第二公交公司,对原有的农村客运线路实施公交化改造,票价是由市物价部门进行核定,符合十八大精神及优化资源配置的要求,也符合国家提出的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精神,符合泰城实际现状。
(三)决策过程。
确定了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思路后,我局本着尊重历史、结合泰城实际,组织人员深入到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交运集团开展了大量调研工作,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日,市政府陈湘安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城市公交发展工程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局、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国税局等18个成员单位参加,专题研究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问题。与会单位一致认为,按照“公益事业、政策性补助,多元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低价位运行、高水平服务”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符合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趋势,符合加快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要求,符合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奋斗目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一致同意泰安交运集团全额出资成立“泰安市第二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实行公车公营、独立核算、独立企业法人、保本微利,按城市公交发展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管理,并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将成立第二公交公司的情况报省交通运输厅,得到了省交通运输厅的认可。
(四)第二公交公司的性质及运营情况。
1、第二公交公司的成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惠及于民的政策落实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该公司立足于发展泰城两区城乡,秉承“公益性事业”集约化经营、低价位运行、高水平服务的标准,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经济的出行服务。目的就是逐步将农村客运线路改造成公交化运行线路,安置原农村线路所属企业的大量职工,稳步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
2、第二公交公司成立自2014成立以来,经积极努力,先后实行公交化改造开通线路201路、301路等15条,其中干线5条,支线1条,试运行9条。该公司自筹资金新购置车辆51台,转变营运性质18台,建设了2个公交枢纽,公交首末站8个,停车场2个。已开通运营的城乡公交线路覆盖了泰城9个乡镇150余个行政村,票价大幅度降低,由原来的十元左右降为主线3元/人,支线2元/人,并且运行的道路、站点、车辆、行驶路线等也是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也得到了我们市政府、当地政府及广大群众的的认可和一致赞扬,为百姓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经济、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
关于第二公交公司目前不实行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老年卡不实行免费乘坐、不实行其它优惠卡的问题。
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农村客运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市第二公交公司开通城乡公交线路,是按照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及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政策精神,《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是指在原有农村客运线路基础上,在道路、站点、车辆、行驶线路、票价等方面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对原有的农村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改造的开通的公交线路,主要服务区域在市区之外,票价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根据《关于印发泰城“公共交通一小时免费•优惠换乘”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公交指发【2014】1号)文件规定,该政策适用于“市公交公司所有公交线路的公交车辆”,市第二公交公司不属于实施该政策的范围,所以暂未实行免费•优惠换乘政策;关于老年卡不实行免费、不实行其它优惠卡的问题,根据建设部、公安部令第31号发布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发布的《关于优待优惠老年人乘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精神,享受免费或者优惠乘坐的公交车指的是“市内公共汽车”。目前由于政府扶持标准不一、政策补贴不到位、导致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发展极不均衡,为确保泰安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现我们正在积极争取政府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如有变化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近几年来政府对市区公交车辆购置大力投入,共投资 2.7亿余元更新购置公交车552台,市第二公交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自筹资金2100万元购买LNG清洁能源车辆和新能源车辆51部,自筹100万元改造小型公交车18部。公交车辆的增加,新开通线路也随之增加,驾驶人员工资、车辆维修保养、油耗、各免费卡、优惠卡等运营成本支出增加。以2014年为例,市公交公司运营成本为2.6亿元,票价收入1.1亿元,除去政府少量政策性运营补助补贴外,实际亏损达1.4亿元;市第二公交公司运营成本为874万余元,票价收入约326万余元,除去国家拨付的燃油消耗补贴外,实际亏损约397万余元。因两家公交企业因大量购置车辆,市公交公司公交运营补贴补助少,市第二公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补偿补助,两家企业面临亏损大、压力大、运营困难等困境,我们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泰城公交发展,呼吁广大市民支持第二公交公司,也希望出现更多的企业出资来办公交公益事业,更希望社会各界给予资金等方面的大量支持,确保我市公交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线路配车及运行间隔时间的问题。
目前市第二公交公司开通的线路公交车平峰期发车时间间隔为30分钟一班,高峰发车时间间隔为20分钟一班。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也深入做了客流调查,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充分利用智能调度系统3G视频监控,现场调度人员根据客流情况,采取增加线路运行车辆、加密班次等措施,缩短发车间隔时间,最大限度地满足乘客的乘车需求。同时各公交枢纽站调度员同时密切关注客流变化情况,及时与泰山站现场调度联系,确保各线路车辆正常周转,保障乘客出行需求。二是为满足乘客上、下班时间段的乘车需求,对早上上行、下午下行班次进行调整,缩短发车间隔,将发车间隔调整为20分钟一班,基本满足乘客需求。三是因开通的至汶口等乡镇镇的线路途经乡镇、村,而途经这些地方的道路主要是村道、乡道,这些道路损坏严重,坑洼不平,部分路段未硬化或硬化不足,道路情况与市区道路差别很大。运行至这些乡镇的线路车辆是根据运行道路的实际情况及不同时间段内客流的变化而合理搭配的。根据每天客运量统计,每班次平均载客30人,实载率仅为50%,已基本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四是下一步将根据车辆购置情况,适当增加各线路运力,最大化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关于开通城乡公交线路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我市目前只有两家公交企业,只能授权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
近年来,在岱岳区及泰山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公交一体化、公交化改造的精神,通过积极努力,共投入近90台公交车辆,开通了大津口、满庄、夏张等乡镇的公交线路共15条,已开通运营的城乡公交线路覆盖了泰城9个乡镇150余个行政村,票价大幅度降低,主线3元/人,支线2元/人,并且运行的道路、站点、车辆、行驶路线等也是参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为百姓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经济、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也得到了我们市政府、当地政府及广大群众的认可和一致赞扬,我市实施公交化改造工作有了重大突破。对于目前未开通公交线路的乡镇,我们已将岱岳区推荐为全省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岱岳区政府今年也已安排部署。为了尽快解决未开通公交车乡镇的问题,我局与岱岳区政府、相关公交企业召开了联席会议,探讨解决开通的相关事宜,积极推进,争取尽快开通公交车。
下一步我局进一步加强学习兄弟单位及借鉴外地市的先进管理经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不断提高公交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方便广大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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