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少数民族人口排名在十万到百万之间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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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及其影响&|&发布日期:&|&nbsp浏览()人次&|&&|&&]郑信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发生巨大变化,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迅速。随着边疆少数民族与外界的联系增多和民族地区资源开发步伐的加快,不仅民族地区吸引了到此&淘金&的众多外来人口,而且也推动了长期生活于边远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向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大量流动。
  一、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背景
  一般地说,人们离开原居住地而迁移到自己并不熟悉的地方是有一定原因的。根据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人口流迁现象是原居住地和新迁入地的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而推力、拉力作用是受主观感受和客观条件的影响。一般地说,原居住地的一些不合主观感受的因素和客观条件影响当事人的迁移心愿而形成推力,而新迁入地合乎当事人的一些因素使之决定迁移而形成拉力。人口迁移因人而异,但可以肯定地说人们迁移一般都是为了追求比原来更好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为目的的。
  我国少数民族大部分居住于边远山寨或内陆僻地,由于地理交通等原因,他们与外界联系极少,很早就形成狭小的民族群体生活圈,过着简单而初级的自给自足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得到很大发展。然而,过去几十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的行政化管理和严格的户籍管理以及少数民族社会自身的传统生产、生活关系的局限,他们与外界的联系仍然不多,其人口流动微乎其微。也就是说,这个时期促使少数民族人口迁移及流动的推力和拉力还没有形成互相协调、共同作用的条件。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大致发生于80年代中期,而进入90年代形成一定的规模。促使少数民族人口积极流动的背景因素,有改革开放政策大环境、全国人口大流动效应,也有少数民族自身特有因素。
  (一)改革开放政策大环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我国进入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改革开放年代。我国的改革,首先发端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我国农村在50年代经过农业合作化及&人民公社化&后,开始走集体化道路,在集体化时期由于以农村生产小队为单位实行计划生产、集体劳动、收入平均分配的政策,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益都很低下。很显然,土地集体化对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起了一种消极作用。
  改革开放初期,在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拥有对土地使用的支配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劳动效率大为提高。此外,农民种田与自己收益密切相关,他们比集体化时更加精耕细作,在高产、稳产上下功夫。这就是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缩短了农时,减少了人力,创造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农民走出田间,从事多种经济经营并实现人口流动便有了可能。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体制的改革,城市门户逐渐开放,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有所松动,并逐渐放开粮油等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供应,这为农村人口比较自由地进入城市开展经商活动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虽然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仍有诸多限制,但打破多年的规定第一次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敞开了一条通道。而城市粮油和副食品供应制度的改革及生活必需品供应的放开,使农民进入城市后不再受各种供应票券的限制。并且,少数先进城的农民不仅在城里找到活,还赚了更多的钱,这种利益驱动就引发了农民向城市的大量流动。
  可见,通过农村和城市体制的改革,使过去严格的城乡二元格局有所松动,束缚农村人口流动的条条框框逐渐被打破。我国城乡交流逐渐盛行,其中农村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便是明显的特征之一。
  (二)全国人口流动效应
  一般而言,我国农村人口流动首先始于那些人多地少的汉族地区。在我国浙江、安徽、河南、河北、四川等省向来是人多地少的地方,这些地区的农民迫于生计,曾在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外流的那个年代仍有偷偷地外出,他们流落各地或讨饭,或做小买卖和经营手工业。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这些地区的农民愈加发现耕地的短缺和劳动力的过剩,环境逼迫他们想其他办法赚钱活口,其主要途径就是到他乡异地经商务工或做小买卖,人口流动渐成气候。
  汉族地区人口流动早于少数民族地区,当初汉族流动人口的一部分就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城镇经商务工,那些修钟表、修鞋,做家具的和建筑工地上的泥瓦木匠及小工几乎都是汉族流动人口。这些汉族流动人口不仅为民族地区生活带来诸多方便,而且带来了诸如勤俭、耐劳等合理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这对当地少数民族起了某种示范效应,其中也包括扩散人口流动信息的作用。
  随着全国人口流动大潮的掀起,少数民族的人口流动也在所难免。当人口流动如同潮流在全国蔓延时,外地人口流入民族地区的数量就愈益增多,据有关统计1990年仅浙江省流入少数民族聚居的八省区的人口约有10万人,占该省出省人数的12.5%。(注:杨一星《浅谈少数民族人口迁移》,《中国少数民族人口》1993年第1期。)离民族地区相对远的浙江省况且如此,距离民族地区比较近的省份流入民族地区的人数可想而知。外来人口给民族地区造成了较浓的商品经济氛围,其示范效应非常明显。我们从民族地区的经济市场看,经营日用百货和蔬菜、粮食、肉蛋等产品的第三产业和裁缝、修鞋、理发、家电修理等服务业市场许多被外来经商的流动人口所覆盖。外来人口给民族地区经济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从中得到启发的少数民族也开始流动,这样便出现了汉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之间人口的&双向流动&,东部发达地区城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逐渐多起来。
  (三)少数民族自身因素
  建国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得到迅速发展,少数民族的整体文化和知识水平不断提高,眼界不断开阔,接受新事物、新挑战的能力也有所提高,他们要改变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处于封闭落后局面的心态和愿望愈益强烈。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少数民族成员通过到国内大中城市读书、旅游、参观、探亲等形式逐渐加强了与外界的联系,在对外接触过程中他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自身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自我封闭性,而要改变这种局面的途径就是走出来。
  此外,作为维系生存的一种手段,少数民族地区很早以来就存在带有初级商品经济性质的&赶场&、&赶集&等集市交易。改革开放以来,这种集市贸易点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可以说这是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最初训练场。而且,在少数民族中人口流动比较早的民族,如回族、维吾尔族等都是很早以来就具有经商传统的民族。
  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状况
  人口流动作为人口移动的一种形式,一般是指人们在不改变常住户口的情况下,离开原居住地而流动至其他地区的一种空间位置的变动。人口流动因其目的、原因不同,可分为就业型、公务型、文化型、盲流型及中转型。促进人口流动的最主要原因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亦如此。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处于落后、生产方式粗放、生活贫困,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较大。改革开放后,少数民族群众改变自身处境的愿望变得更加强烈,其实现的途径之一就是少数民族成员改变居安重迁观念,纷纷走出村寨到城市经商务工,增加收入,以提高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这样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也变得日益频繁。
  80年代中后期开始显露出来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进入90年代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少数民族人口走出偏僻的民族村寨纷纷涌入城市,从事经商务工等活动,形成一支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大军,我们可在民族地区省城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及东南沿海地区都能见到少数民族的身影,并且北京、广州、成都等城市还出现维吾尔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相对聚居的地方。
  人口流动属于动态性现象,所以很难统计其确切数量。目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到底有多少,谁也不清楚,但可以肯定地说其规模已经达到数百万。我们知道1995年全国流动人口已超过8,000万,我们如果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按全国流动人口总数的五十分之一计算,也有400万。如果再以少数民族在全国总人口所占比例(8%)的一半计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也达320万。另外,我们通过如下一些地区情况和个案来大概估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模,上述数字也不是没有说服力的。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分布地区可分三类:
  一是民族地区省城。人口流动特点告诉我们流入地离流出地距离越远,流动成本就越高,流动风险就越大。尤其是长期处于闭塞地区的少数民族成员下大决心走出村寨时,也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开始只在本地区城镇流动,其中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中心的自治州首府、地区行署所在地和省城里最为集中。我们以民族地区省城为例,90年代末期昆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近30万;成都市200万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约占10%,主要集中在5个城区,仅藏区在蓉经商人员近5千人;乌鲁木齐市外来人口264,850名,其中少数民族45,979名,占外来人口的17.36%。(注:马泽《云南城市民族工作情况》1999年2月,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增进团结 勤奋工作 开创我市民族工作新局面》1999年12月,刘长江 齐文礼《关于乌鲁木齐市外来流动人口与民族关系的调查》2000年3月。)如今,民族地区省城的流动人口已不在少数,占流动人口多数的汉族大部分来自外省区,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大部分则来自本省区。以西藏自治区拉萨为例,据西藏大学陈华于年间根据3698份问卷统计,拉萨市流动人口中外地区汉族为主,他们占流入人口的74.7%,其次藏族占14.8%,藏族主要来自区内各地区。(注:陈华《拉萨市流动人口调查报告》,《西藏大学学报》1999年第2,3期,第32页。)
  二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和东南沿海地区。经过初步锻炼后,开始在本地区城镇流动的少数民族成员把眼光投向外部更大的世界,其流动范围逐渐扩大到相对早开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深圳等经济文化发展的大城市,我们在这些城市的街头均可看到经营烤羊肉串的新疆维吾尔族、卖藏药的藏族和卖银首饰的西南苗族妇女等。据统计,到1990年底边疆民族地区到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成员已有几十万名(注:杨荆楚《论改革开放中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云南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另据北京市民委估算,90年代初北京每天的100多万流动人口中至少十分之一是少数民族;(注:沙之沅《在中国都市人类学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国都市人类学会通讯》1999年第1期。)深圳市1990年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有1万名,1995年少数民族人口约3.1万名中,暂住人口达2.1万名;(注: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编《民族政策研究成果选编》,1997年7月,第490-491页。)另据1999年3月底上海民委系统统计,上海外来打工、经商、求学和婚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近10万。(注:上海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加强民族团结 共同振兴中华》&&建国50年来的上海民族工作》。)此外,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婚嫁到东南沿海地区的现象也比较明显。
  三是少数民族人口的国外流动。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于边疆,西南、西北和东北的许多民族属于跨界民族,不少家庭在国外都有亲戚,故出国的比例要远远大于内地农民。少数民族跨国界流动开始主要是走亲戚,进入80年代后随着对外开放,边疆少数民族以各种目的向国外流迁的现象也比较明显。如,1994年前后,云南省马关县有61户191人迁往越南,西盟佤族自治县30余名民办教师去缅甸;年间,新疆迁往哈萨克斯坦定居的有79户259人,要求去的还有627户3323人。(注: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编《民族政策研究成果选编》,1997年7月,第200-201页。)
  三、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特点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从总体上也遵循一般人口流动规律。从职业上,由种地转向经商务工;从地域上,由农村走向城镇,再由城镇进入大中城市。然而,少数民族由于其自身特点,人口流动与全国人口流动不尽相同,并且少数民族之间也有很大不同。
  (一)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落后于汉族
  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一般独立地形成狭小范围的生活圈,过着相对封闭的生活。那里地理环境相对恶劣,交通闭塞,信息落后,加上民族传统习惯的影响,少数民族居安重迁。而那些地少人多地区的汉族早习惯于外出挣钱糊口,当外部政策环境为人口流动创造一定的宽松条件时,其人口流动迅速增多,远远走在少数民族之前。当少数民族人口流动还处于萌芽阶段时,一部分汉族流动人口的足迹早已遍布民族地区各城镇,并为少数民族做出示范,客观上推动了边疆少数民族的人口流动。
  (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具有鲜明的职业特点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职业领域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首先是以其熟悉的农牧产品、尤其是民族传统饮食品打开市场的,因而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如今,我们一提起葡萄干、羊肉串,首先会想到维吾尔族,提起辣白菜、冷面就会联想到朝鲜族一样,一些民族风味食品在许多城市得到广泛普及,为人们所喜爱。以民族传统食品为品牌的餐饮业在许多城市已经形成一定气候,人们随处可见打着新疆维吾尔族风味、东北朝鲜族风味、西南傣族、苗族风味等民族风味旗号的餐饮业场所。
  另外,游街经营民族特色产品也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一种从业特点。随着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不断流动,出现了随身携带民族地区土特产品沿街买卖的少数民族成员。不论在北京,或在东南沿海城市和北方城市,都可以看到穿着藏袍,卖藏刀、中草药或牦牛角的外来人员,也可以看到穿民族服装,卖少数民族镀银首饰和茶叶的妇女等。
  (三)形成一些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聚落
  在我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存在世居少数民族和因民族工作机关、民族教育机构的设立而形成的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的聚落。而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大量进入大中城市,在一些城市也出现了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地方。其类型:
  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经商过程中所形成的单一少数民族聚落。民族是具有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共同传统的人们共同体。当某一民族成员离开民族聚居地区走进一个新的生活领地时,他在极力适应新环境的同时,也很想维持同一民族之间的联系,此时如果他遇到本民族成员,他们之间即使素不相识也倍感亲切。这种民族感情作用于从民族地区进入东部大中城市从事商业活动的一些民族成员,使他们逐渐形成经营以民族特色食品为主干的单一民族相对集中的聚落,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都有了不少这类聚落,如北京魏公村的维吾尔族聚居的&新疆村&等。
  二是因民族特色旅游景点的建设而形成的多个少数民族居住的聚落。我国少数民族以其独特而丰富的历史、文化、习俗等人文景观为世人所称道。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少数民族丰富的人文景观也逐渐得到开发,而许多大城市在城区建设的&民族园&、&民族村&和&民俗村&便是其中一景。这些景点不仅把具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民居、风俗、传统文化按原样搬进城市,而且还招收大批少数民族人员进行民族歌舞和民俗等表演。这些少数民族人员尽管隔一定时间进行轮换,但仍然保持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成员长期居住于此,因而形成了至少几百人的多个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居住的场所。
  (四)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妇女婚嫁而迁至东部地区的现象增多
  80年代以后,随着汉族和少数民族人口的&双向流劝&,出现了西南、西部民族地区的许多少数民族妇女嫁给沿海地区汉族的事例。特别是汉族流动人口到民族地区经商做工中广泛接触少数民族,一些人娶少数民族妇女为妻,并把她们带回。之后,又经先嫁之女的介绍,陆续招来婚进少数民族妇女。如,自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共有615名少数民族妇女婚嫁而进,他们来自28个省、市、自治区,包括26个民族成份;(注:彭高成《改革开放以来的上海市民族工作》,《民族工作研究》1999年第3期,第13页。)浙江省绍兴县福全镇1998年纳西族有113名,其中108名是80年代以后婚嫁而迁入的妇女。(注:王树理《少数民族东渐现象之分析》,《民族工作研究》2000年第3期,第37页。)
  (五)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中存在的困难更多
  由于少数民族具有的不同于汉族的一些特点,当他们离开本地区,加入流动人口行列走向各大中城市时,其困难和问题比汉族流动人口更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除了一般流动人口的各种困难与烦恼外,还抱有作为少数民族的特殊困难和心理适应问题。一方面,大中城市居民绝大部分是汉族,他们语言相同,习俗相近,生活上不受任何障碍,而对少数民族来说许多城市不具备一些少数民族必备的生活设施和条件。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本身汉语交际能力较差,汉语不好的大有人在,而且一些少数民族固有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需要相对应的一定设施。如,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从饮食上需要清真食品,从信仰上需要清真寺,从丧葬上还需专门的土葬墓地等。由于上述原因,许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甚感不便,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比汉族流动人口深刻。这是阻止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进一步流动的障碍。
  (六)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形式无序多于有序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地进入各地城市进行经商、务工等活动,然而他们的流动形式不同。也就是说,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即有序流动,也有无序流动。那些通过城市有关单位到民族地区招工或民族地区政府组织人员输送至城市有关部门或企业的属于有序流动,如近几年上海市港务局从四川、贵州等地招聘的少数民族承包工300余人,属有序流动人口;而大多数个体商贩及无身份证、无工作证、无暂住证的所谓&三无&人员,即属无序流动人口。从现状看,无序流动人口数量远远超过有序流动人口。
  四、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影响
  (一)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加速城市居民多民族化趋势
  城市人口集中是城市化过程之一,而在城市化过程中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渐突出。过去,我国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除一些世居民族外,大部分是建国以来通过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军队转业等政策因素而居城市的。80年代以后,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长期生活在偏僻边疆乡村的少数民族人口开始摆脱封闭,走向开放,以经商务工等形式涌入市场经济活跃的城市。80年代以来,一方面,长期生活在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纷纷到广东、上海、北京、海南、浙江等沿海地区的城市里&安营扎寨&。到1997年底贵州省就有52万各族人民外出打工,其中90%以上的到东部城市。(注:张继焦:《外出打工对流出地的影响&以贵州民族地区为例》(1999年内部报告)。)少数民族不断涌入城市使各城市的民族成份不断增多,民族人口急剧上升,其特点为中西部人口向东部沿海地区及城市流动。在全国668个城市里每个城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和流动,其中尤以大中城市为多。比如,广东省城市少数民族已增至10万,山东省已增至12.2万,北京市少数民族已增至48万,而南京市少数民族已增至8万多,广州市少数民族已增至3万。(注:根据所属省、市民委1999年底提供的年终工作总结报告。)城市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现象日益明显,在中国城市里已呈现出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发展趋势。
  我国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趋向,主要表现于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里的少数民族成份日益增多。过去,我国许多城市中少数民族成份不多,改革开放后这种局面逐渐被打破,随着少数民族人口大量流迁,城市少数民族成份日益增多。北京市1949年少数民族成份有38个,1982年达54个,到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北京成为少数民族成份最齐全的城市,全国55个少数民族均可在北京找到;据1951年统计,上海当时只有11个少数民族成份,到1990年少数民族成份达44个,至90年代末增至49个;武汉市1982年少数民族成份33个,1990年增加到43个,青岛市在此期间也由26个增至39个;1990年南京少数民族成份42个,到90年代末增至51个。这些数字表明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成份不断增多。
  第二,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快于汉族。北京市1982年少数民族人口为32.2万名,1990年与1982年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增长了28.3%,而汉族人口增长率为16.8%;武汉市1982年少数民族人口2.4万,到1990年达3.8万人,此间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为56.4%,而汉族人口增长率为17.3%;青岛市自1982年到1990年的8年间,汉族人口增长率为9.3%,而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则为43.8%。1982年,深圳市少数民族人口只有37人,1990年猛增至10416名,到1995年包括暂住人口已达31400人。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迅速增加并不是靠人口的自然增长,而是人口的机械增长,即主要得益于少数民族人口的流迁。
  第三,非民族地区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增多。1982年市级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约574万名,为当时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8.4%。而据国家民委的不完全统计,1997年市级城市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20%。其中,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流迁人口分布于中心大城市和东部城市的现象日益明显。
  第四,城市的异族间通婚,主要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通婚现象明显增多。在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都有相对集中的村落,加上本民族固有的传统的民族内部婚姻习俗与规范,跨民族通婚在某种意义上是行不通的。而在城市及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基本上不具有相对聚居的地方。所以,民族内婚遇到困难,异族间通婚主要是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通婚日益增多。据广州市满族联谊会1990年统计,全市满族人口1178户,其中夫妻双方均是满族的家庭有49户,只占总户数的4.6%,而夫妻双方不属于同一民族的家庭有1129户,占总户数的95.4%。(注:转引自徐钢泓《中国东部的城市化和西部少数民族的涌入》,《民族工作研究》2000年第3期,第40页。)
  第五,城市文化的多民族性特点也愈益明显。少数民族人口流迁至城市,一方面他们更加主动地吸收和适应城市主流文化,同时他们也把各自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播于此,不仅为城市文化增添光彩,使之更加丰富多彩,而且也更加显现出城市文化的多民族性。
  (二)对城市民族关系的影响
  城市民族关系问题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也处于非常敏感的位置。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口走出偏僻的民族村寨纷纷涌入城市,从事经商务工等活动,形成一支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大军。这些进城的少数民族成员,一方面保持浓厚的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同时,又最直接、最频繁地与当地文化接触相撞。另一方面,他们不仅与同一城市的同民族和本民族地区有着密切关系,而且与其他城市的本民族成员也有广泛的联系,他们之间互相传递的不仅仅限于经济信息,还互相传递着包括民族关系在内的各种信息。所以,他们不仅处在引发城市民族关系问题的最活跃、最敏感的位置上,而且问题发生后所波及的影响也是广泛而深刻的。
  少数民族人口大量进入城市,促使民族交往和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我们知道,民族间的交往是民族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少数民族流迁人口进入城市,也有大量的汉族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城市,这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它不仅促使物流和人流得到加强,还不断地打破地区和民族的壁垒,使各民族间形成前所未有的直接交往,这是良好民族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只有这样的关系才是现实而有效的,也才是真正&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
  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流迁人口进入城市使得民族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民族多,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低,各民族间发展也极不平衡,民族关系本身已经较为复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民族在直接交往过程中,也会产生直接的利益摩擦,加之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相互交织,使民族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有些民族关系问题,一开始并不直接表现为民族关系问题,而可能表现为不同民族成员间的一般摩擦,但是如未能考虑其深刻的背景,处理不当也往往成为良好民族关系发展的隐患。
  种种迹象表明,近几年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事端日益增多。以上海市情况为例,1995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影响民族关系的事件只有1起,1996年发生2起,1997年增至5起;年间,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类事端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问题位居第二,它仅次于清真供应问题。(注:参见上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课题组《关于影响民族关系的问题的调查》,《民族工作研究》1999年第2期,第22页。)
  影响城市民族关系的诸问题中,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直接相关的问题例举如下:一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露出的陋习问题,如随地围坐聚谈、酗酒、不讲卫生等容易引起城市人的反感以至摩擦;二是一些少数民族的流动经商人员中,不办执照(如1998年苏州市流动经商的少数民族人员约有200人,其中办理工商注册的只有8人(注:沈党生 张全录《徐州、无锡、苏州、南通四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经商情况的调查》,《民族工作研究》1998年第4期,第39页。))、路边摆摊或贩卖管制刀具,明明是自己违背了市场管理条例和市政管理规定,但不听管理人员的劝阻和处理而聚众闹事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因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的事端影响民族关系,主要表现于不尊重少数民族成员饮食忌讳和丧葬方面的传统习惯;四是经济案件中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而从发生的各类事件看,有一种把一般事件演化为民族问题的倾向比较明显。
  此类事件发生后,虽然经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但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有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城市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不熟悉民族政策或了解甚少,个别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低、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我们应该知道,随着少数民族人口的频繁流动,上述的类似问题还将不断出现,如果认识不清、解决不当就有可能引发影响民族关系的更大事端。
  此外,一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盲目进城后,找不到活干,无所事事,没有正当的生活来源,做一些违法勾当,如盗窃、吸毒贩毒(江苏省某市1997年至1999年发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贩毒案件就有15起(注:江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加强法制建设是管理外来经商少数民族的必由之路》,见《民族工作研究》2000年第3期,第44页。))、扰乱社会秩序等,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少数民族盲流人口成群结派进行犯罪活动的现象。这些不仅影响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且损伤了少数民族的形象,并给城市民族关系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三)人口流动给少数民族社会发展的影响
  人口流动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之一,在城市人口流动是优化人力资源和因人各尽所能的有效途径之一,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到城市则为他们本身的传统意识和价值观带来重大改变。
  少数民族居住偏僻,发展水平不平衡,与外界联系不畅。他们在长期的闭塞社会中,逐渐形成了经济上的简单再生产、生活上的初级自给自足、观念上的落后思维定势等。是改革开放打破了民族地区长期以来的沉寂和闭塞,为少数民族的对外交流迎来了新的生机。人口流动作为少数民族对外接触和交流的重要途径,给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及少数民族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
  1.改变单一的农业经营,经济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过去,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形态基本局限于农业及农村副业,生产单一,经济收入有限,许多民族地区农村还未摆脱贫困。然而,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和非农经济成分逐渐增多,这种局面有所改变。众多的少数民族人口离开农村,走进城镇经商务工,其从事的经济领域变得非常广泛,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利益也是非常可观的。可以说,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少数民族的经济结构和收入结构,部分地缓解了落后地区少数民族人口的相对贫困问题。
  2.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促进了传统观念意识的改变。少数民族人口流动打破了民族地区的封闭,促使少数民族成员从自然经济和传统小农经济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他们改变落后观念意识提供了契机。少数民族人口走出村寨,进入城市,他们面临的是城市现代文明,接触的是市场经济。在城市,他们要努力遵守公众道德和改变过去的陋习,必须习得市场经济规则和摈弃自然经济影响,并需在城市环境中学会生存,努力适应城市社会文化,否则就没有立足之地。这样,城市文明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熏陶促使少数民族成员改变传统的落后观念,现代意识得到加强。
  3.民族自我意识得到加强。在同一民族聚居的地方,民族成员之间从来想不起自己的族属问题,但与其他民族交往时,却自然而然地感觉到自己的民族属性,这是民族意识在起作用。也就是说,民族意识只有在同他民族的接触中才有可能得到加强。在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城市中,客观环境促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民族特点趋于淡化,同时在主观上却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民族认同感得到加强,他们之间即使原来素不相识,只要是同一民族就会倍感亲切,关系自然会融洽,民族的连带感和民族自我意识得到增强。正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活方式愈是趋同于城市,他们愈是更加珍视其民族内在传统和自己的独特性。
  4.民族间加强相互了解和团结。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大中城市,一方面少数民族成员本身经过城市文化的洗礼,文明素质得到提高,现代意识得到加强。另一方面,通过人口流动,促进了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各少数民族之间的接触和联系,少数民族从汉族那里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生产技能,而汉族通过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接触,加深对少数民族文化、习惯和宗教的了解,这些都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理解与交流,加强了民族间的团结。
  5.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对本民族地区的贡献。我国民族地区相对落后,而越是落后地区,&外出打工&者对原地区的贡献越大。外出打工者的汇款不仅解决当事人家庭的生计和生产,而且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更为重要的是,那些外出打工者&返乡创业&,不仅将他们的技术、资金拿来为家乡建设服务,而且带来城市文明和新的价值观以深深影响当地人们的思想意识,促进当地人们的观念转变。一些地方已经认识到劳务输出是人才培养的一条好途径,大量使用&返乡&的外出打工者,如贵州省罗甸县到1999年底从返乡者中选拔村干部353名,他们正在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头羊。(注:&外出打工&带来&返乡创业&,《文摘报》。)
  6.民族特点相对减弱。许多少数民族人口大量从聚居地区流动至大中城市,这不仅表明许多少数民族传统聚居地的日益缩小,而且也意味着民族语言文字、传统文化等特点的逐渐削弱。民族教育在保存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保持民族传统文化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民族聚居地区人口的大量流动却削弱了民族教育的功能,它不仅使民族地区农村学校规模越来越小,而且导致许多学龄人口进入汉族学校学习。此外,随父母流动的学龄人口基本都在流入地汉族学校读书,他们一开始就处在与民族语言文字完全隔离的状态之下。还有,在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我国,其他民族离开自己民族的相对聚居地而流动至其它地区,尽管其流动人口在本民族人口中占有一定比例,但在流入地不过是&沧海一粟&。加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很分散,民族特点的淡化现象有所难免,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流动也意味着其民族特点的逐渐弱化。
来源:《满族研究》(编辑:程红)[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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