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浙江户口迁移政策至浙江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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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怎样迁到杭州
13:43:32 
 【一】、小孩户口申报新生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30日内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户口(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集体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二】、外商投资入户办理申请条件: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纳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纳税落户申请条件: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四】、夫妻投靠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外地农村农民与本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2年的,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外地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五】、老年投靠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或原杭州籍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夫妻双方均在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且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可向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老年投靠。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子女或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可按自愿原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投靠。
 【七】、专业技术、**政**、科技人员家属投靠申请条件:(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2)、**政机关处级以上管理人员。(3)、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4)、博士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上述人员本人户口在杭州市区,其外地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进杭。
 【八】人才引进人员落户申请条件:(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要求: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需要材料:中级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清单,劳动合同)(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4)、拥有发明专利(45周岁以下)上述人员(只要满足一条即可)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的并且缴纳社保的(至少一个月),可办理本人户口进杭,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九】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申请条件: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的。(需要材料:就业协议、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本科还要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如果是应届的网络远程教育、成人教育、自考等毕业生在当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浙江籍的生源,毕业学校是浙江省内的学校也可以落户杭州。
 【十】购房落户申请条件:(1)、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付清相应房款的。(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8)以上7条要求必须同时达到。
 外地户籍初三在读生两种方式在杭读高中
 问:孩子在外地读初三,最近打算把全家户口迁到杭州,今年能参加杭州的中考吗?
 答:不能参加今年的中考,要来杭州读高中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8月中旬前把户口转进来,以转学方式操作。具体流程是,在目前的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根据当地考取的高中档次,通过杭州相应档次高中的转学入学考试,考试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所有手续要在9月1日前完成。
 还有一种方式是,户口迁进来以后,以&个别生&的名义参加杭州市明年的中考。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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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6:35:21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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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二、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1、所需证明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思教育网)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三、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以上关于2016年最新浙江省户口迁移手续与政策规定的相关信息是达内考试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一、办理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办理步骤如下:  1.首先确定妈妈的户口在浙江省人才市场,通过公司挂靠的户口可能更容易办理些。  2.去省人才市场拿表格,如Rex_Sun2008帖子中那2张半表格  其中有张表中详细说明了你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3.1&代理单位申请报告,这个你自己模仿单位写一段话,主要表述自己户口在省人才市场,目前没有买房,老..…
2016年浙江黑户口无户口落户政策,浙江户籍制度改革最新政策11月21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扩大)会议。会议的两大主题,一个是反恐工作,另一个就是解决全国无户籍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  单独就中国的户籍制度来说,“黑户”一词就是在全国人口普查中没有户籍资..…
浙江户籍改革落户最新政策,2016年浙江户口户籍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2015浙江杭州富阳户籍改革最新政策有哪些?2015杭州户籍改革措施有哪些?  最新政策1: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日零时起,全区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建立全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原有户口..…
 1、户口迁移的原则  〈1〉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2〉办理户口迁移,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既要严格执行制度,又要注意方便群众;既要坚持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注意政策的灵活性。对理由正当,确有实际困难,解决后能获得社会同情,而又不致于引起连锁反应的户口问题,在不违背户迁移政策精..…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恢复户口&
非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少管人员持《释..…
军人转业、退伍、复员户口恢复申请&
非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军人转业、退伍、复员,遵循在经常居..…
大中专院校招生入学户口迁出申请&
非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大中专院校招生入学&
申请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落户于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现家庭(父母)所在地申请&
非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大中专学..…
转学户口迁入申请&
非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普通中..…
退学、开除户口迁入申请&
非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大中专学生退学、被院校开除迁往入学前户口所在..…
纳税户口迁入申请&
非行政许可&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金政发[2000]73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户籍制度改革..…
投资户口迁入申请&
非行政许可&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金政发[2000]73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户籍制度改革..…
公务员录用户口迁入申请&
非行政许可&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金政发[2000]73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户籍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和发放,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
户籍地全称
浙江省杭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市辖区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
浙江省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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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省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广西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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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访问《2016年广西省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广西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及材料》,如下是最新资讯,暂定2016年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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