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保障局劳动合同同的有保障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金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金吗?
学习啦【劳动法规】 编辑:文桦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那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金吗?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可以看一下下面的案例:
  问:我在宁波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工作时间已经有两年多,但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公司职员基本都没签,公司未要求)。前几天因为顶了老板几句,被老板辞退。请问能得到劳动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吗?该期间公司未给交纳养老保险等三金福利,可以要求其补上吗?
  答: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同时,可要求公司缴纳三金。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海南省人事劳动厅:
  你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琼人劳关〔1996〕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号)等规定查处。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6.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7.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8.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0.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号)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11.根据劳动部《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劳部发〔号)的规定,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14.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15.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时,可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1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18.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9.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在原固定工进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转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原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
  20.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21.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
  22.劳动法第二十条中的&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固定工转制中各地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3.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等有关规定。
  24.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三)经济性裁员
  25.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号)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无效劳动合同
  26.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27.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28.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29.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0.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1.劳动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2.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予以办理。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3.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号)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5.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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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啦 版权所有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员工会有怎样的风险?
听说没有劳动合同公司若不发工资,如果员工有其他工作证明可以不用担心这个风险。那还有其他风险是唯有劳动合同能避免的吗,也就是如题所述不签劳动合同员工有啥潜在风险,谢谢!(目前在小公司工作半年多,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利。这也有利于保证劳动关系与市场用工的稳定。2、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设定的基本义务。对于用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要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字用工之日起1年内为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个角度来说,不签劳动合同是有利于劳动者的。3、但是不签劳动合同亦存在风险(风险很小),主要是薪资待遇你无法明确,一旦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法律只能按照相同岗位或者相似岗位参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其他的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其实并不难,例如找同事证明,要求公司提供员工打卡记录,考勤记录等,此外工资条等均可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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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对吗?
只交养老保险,没签劳动合同对吗?
发布时间: 10:46:00&&&&来源:
  91job导读:江某是公司职员,公司没和他签合同,而且只交了养老保险,而他了解过,社保是包括五险一金,只给江某交养老保险对吗?没签合同对吗?
  回答:首先,公司没和江某签劳动合同是不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规定,公司应当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只参加养老保险是不正确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及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五险一金是一个整体,只要用工关系成立,公司就应当为职工缴纳保险费,保障职工参保的权利。
  最后,可以追究公司不签合同,不买保险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可以向公司主张二倍的工资。
  对公司不买社保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公司应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江某有权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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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对员工有什么不利影响
2464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那么,公司对员工有什么不利影响呢?对于这一点,许多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开大家一直以来的疑惑。一、案例:工作已经大半年了,公司却迟迟不签劳动合同。市民张女士不禁有些担心,怕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咨询中心专业律师提醒,不签合同对员工的危害比较大,为了自身权益和以后找工作方便,最好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张女士于去年8月份与市内一家语言培训学校达成工作意向,在该公司负责行政和招生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公司和我口头约定,工作期限为1年。老板说等有了时间就会和我签合同,但直到现在,老板也没提签合同的事。而且这样的情况不止我一个人有,我们公司好多人都是这样。还有,公司效益一直不怎么好,我们觉得去找老板签合同希望也不大,所以就一直没去交涉这个事情。”张女士说,虽然没少发,公司却一直没给交保险,这让她很是不满,又不知该如何应对。二、律师365网站律师解答:该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的。“都工作半年多了,肯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才对。”不签合同其实对员工的危害是比较大的。“首先,公司这么做的原因之一就是逃避为员工交保险。因为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往往不会为员工交各种保险,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才会为职员交保险。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没超过1年,且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如果这种状态超过1年,也就相当于公司和员工签订了,员工也就丧失了索要双倍工资的权利。再者,这种没有工作合同的状态对员工也是不安全的,公司可以随时裁掉你,你却没有有效的维权手段。”如果张女士在这家公司,对她以后找工作也存在不利的因素。“现在很多公司要求有工作经验,你没有合同就不好证明自己的工作经验。如果你再跑到之前的公司去补签或开工作证明,为了逃避你利用这个去维权,公司肯定不会配合,这个也是比较麻烦的。”在此建议张女士及早和公司解决合同迟迟不能签订的问题,以消除各种潜在的隐患。小编以案例的形式为大家讲解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对员工有哪些不利的影响,不知道各位劳动者都了解没有。本篇文章由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延伸阅读:看完还有疑问?拨打咨询热线:400- ,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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