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一号商河建筑工程队队是上市公司吗?

农村建筑工程领域安全问题的几点思考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曹小平 谭学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改善自我居住环境的能力增强,加之外出务工的农民受城市生活形态的影响,自我生活意识得到提高,对居住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改善自我居住环境的愿望愈加迫切,农房推旧建新步伐加快、范围逐步扩大。但农村建筑安全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由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给涉案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负担,处理稍有不慎极易激化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房屋是安居之本,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农村建房已成为房屋建筑安全领域的薄弱环节,如何在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保障安全,这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笔者现就镇巴县农村建筑工程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农村建筑工程问题纠纷的情况调查
  在农村建筑工程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中,往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农村建房主要形式有:一、包工包料。房主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房主付钱,包工头购买材料,组织工人盖房并发放工资。二、包工不包料。建房原材料由房主提供,包工头负责提供建房架材、机械设备,组织工人建房,发放工资,农村建房大多采用这种形式。但也可能存在房主从另一渠道租赁架材、机械设备,包工头只是负责施工,发放工人工资,一旦因为架材、机械设备故障导致人身伤亡,案件法律关系更多。三、劳务合伙。某一人承包工程,组织他人共同建房,承包人自己也参与劳动,因为案件复杂,所以确定案件法律关系及赔偿主体就成审理焦点。这类案件往往涉及雇用、承揽、合伙、义务帮工等多种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区分认定。
  从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镇巴县法院共受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45件,涉诉标的401.61万元,其中因建筑工程所产生的纠纷高达33件,占提供劳务者纠纷案件的73%,涉及农村住宅房屋修建、房屋拆迁、新农村建设房屋修建等所产生的问题。上述只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纠纷经过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等方式得到有效化解。建筑工程问题往往带来伤害大、理赔难的问题。
  日原告黎某在给被告姜某、刘某盖房打板的过程中不慎从二楼摔下,造成极重度颅脑损伤,完全护理依赖的严重后果 ,出院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在该案中被告姜某将自家住宅房建设工程承包给刘某,姜某负责准备材料,刘某负责施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姜某的行为属于发包给无资质的建筑人所导致的侵权行为,事故发生后黎某受伤害严重,在向二被告索赔的过程中两被告因为资质的问题一直推三阻四不肯承担责任,黎某得不到赔偿而诉至我院,像这类的案件还有很多。日原告杜某在给被告王某建房的过程中,因为停电导致搅拌机不能运作,杜某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用双脚进行踩踏搅拌混泥土,这时候突然来电搅拌机正常运作导致杜某双腿严重受伤,在这起案件中,因为杜某没有安全意识造成了双小腿截肢的严重后果。
  二、关于审理农村建筑工程所产生的问题纠纷案件的困难和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责任不明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地责任。但是什么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具体损害责任怎么分担在侵权责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无疑加大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遇到农村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时候容易导致分责不明确、理赔不迅速、引发社会矛盾的后果。
  (二)监管力度不够
  当前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建房的管理,主要针对建房的合法性审批,对于施工队的资质、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的规范操作等都缺乏严格的监管,而镇一级政府又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必要的技术手段,在事实上无能力承担此项职能,只能实行粗放式管理。
  由于缺乏监管,违规转包现象严重,实际承包人大多没有建筑资质或借用他人建筑资质,加之农村建房大部分没有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多数以口头形式约定施工相关内容,且较少约定事故责任分担、赔偿方式等,安全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建房户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导致办案过程中不易查明案件事实、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案件责任认定比较困难,同时层层转包到具体施工方,利润已经很微薄,当事人履行能力有限,加大了执行难度,劳资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形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三)安全意识不强
  一是对安全问题在思想上不重视,建房过程中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设置安全网、不扎牢脚手架、不佩戴安全帽、水电乱接乱引、材料乱堆乱放、喝酒施工、非建筑人员随意进出而无人加以制止等现象较为普遍。
  二是承包人往往雇用工资低、没有专业技术的农民工参与共同建造,他们大多从未接受过任何技术培训,均属无证从业,施工无资质、无图纸,无专业技术,无完整安全设备,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凭着侥幸的心理强行施工,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农民建房因受成本的制约,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多为一些原始的或比较简陋的建筑工具,性能差,安全性能没有保障,脚手架、吊架及跳板不符合高空作业要求,起吊装置属技术落后、市场淘汰并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一些本应由机械操作的危险工作,出于节约成本考虑,大多采用人工操作。
  在33件农村建筑工程问题纠纷案件中,有20件是由于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有 6件是施工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有 7件是施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
  三、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建筑工程问题纠纷的解决
  (一)完善法律法规,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
  针对现在日渐增长的农村建筑工程问题纠纷作出相应地司法解释已迫在眉睫。什么是农村建筑工程问题纠纷、具体怎么分责、证据怎么认定、赔偿范围怎么确定等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健全完善。同时,在合同法、建筑法中明确规定出什么是转包和非法转包以及农村住房修建资质的取得,同时详明对非法转包、无资质建房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办法。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是如此,在农村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法官不能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有完善合理明确的法律规定供法官引用的话可以使这类案件处理迅速、快捷和明确,使受害者能很快获得相应的赔偿,因为在这类案件中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群体,是社会的重点保护对象,所以要本着保护弱者的原则来制定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住建、国土、安监等执法部门和镇一级政府要加强联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把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把经常性排查和突击性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加大联合巡查工作力度,做好巡查记录,力争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存盲点。
  进一步明确施工承包方的安全责任,着重检查农村建房有无签订合同,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建筑从业资格,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建房户应责令改正,对不予改正的建房户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对人为的不重视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从经济与行政上严厉追究责任人,加强监管。
  (三)增强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
   一是抓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安全意识。要在农村、农民和镇政府中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树立质量安全意识以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从思想上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线。
  二是抓报建审批,规范建筑管理市场。在农村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在建房前都应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报建备案,项目开工前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开工审批证书,并由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定位、划线后,方可开工。在施工过程中,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事故苗头,确保施工安全。住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也要经常对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确保农民建房始终置于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之中。
  三是抓工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要加强对农民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资质管理,在对项目开工申请进行审查时,要求建设单位和建房者提供工匠名册,对工匠的执业资格证书进行认真审查,无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准上岗作业。定期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为农村建筑市场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把好从业人员的准入关,从人员素质上确保农民建房的安全生产。
  四是抓强制保险制度,分散农民建房风险。由房主、承包人在修建房前向保险公司缴纳强制保险费后,才能办理各种许可手续。以保障在修建过程中发生人员、财产损失时,受害者能得到相应的保险赔偿,真正维护好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相关新闻:
近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获悉,该局下发《辽宁银监局关于做好法律工作防范法律风险的通知》,将辽宁...&&nbsp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76)京ICP备号土右旗2015年“十个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入围)单位公示--内蒙古招标网
入网电话:5
传真:8&客服QQ:
内蒙古招标网-内蒙古招标行业成立最早、服务最好的内蒙古招标信息网站,招标投标就上内蒙古招标网,招标信息是迈向中标的第一步!招标好平台,行业真专家,我们更加关注于您所关注的!
&&&&&&&&&&&&&&土右旗2015年“十个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入围)单位公示
color=#5/4/8 &
来源:内蒙古招标网()---内蒙古地区招标采购信息专业网站
以上网址均可直达本站,给您更多方便!
客服QQ: Emial:& 欢迎广大QQ用户加入交流,及时把握最新动态!
内蒙古招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招标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总部客户服务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1号(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豫博大厦东塔0718室
入网电话:5 传真:8
7x24小时服务电话:您的位置:
> 中建三局一公司
绿色等级:
(请点击颜色评级)
名称:中建三局一公司
分类: > Aleax:3048136
人气:679 评论:
主要栏目: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建三局一公司)始建于1952年,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三级法人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目前公司拥有管理人员近5000人,其中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专家3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人,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8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师28人,全国优秀项目经理108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310人,高级职称人员323人,中级专业职称人员79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35人。公司已发展为拥有合约额超过500亿、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改革开放以来,公司秉承&争创第一&的精神,以从事完全竞争性的建筑业为核心业务,在国内和巴基斯坦、也门、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承建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形成了珠三角、环渤海湾、长三角、西南和华中五大区域市场。近年来,公司建造与投资并举,拓展了房地产、基础设施业务,形成了土建、安装、钢结构、海外、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业务同步发展的经营格局。作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骨干企业,公司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江泽民、朱镕基、吴邦国、贾庆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10余次到公司所承担的重点工程项目视察,给全体员工以极大鼓舞。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深圳国际贸易大厦工程施工中,缔造了&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把中国建筑业从高层建筑推向了超高层建筑的新水平;九十年代,深圳地王大厦施工又创造了&九天四个结构层&的新深圳速度,把中国建筑业从一般超高层推向了可与世界摩天大楼媲美的国际先进水平,以&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形象&为核心内容的&珠海经验,引领了业界项目管理模式变革。公司于1995年8月在行业内率先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2002年又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先后45次荣获鲁班金像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含参建)。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最佳施工企业、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施工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全国职工模范之家等众多荣誉称号。近年来,公司在建筑企业标准化与信息化管理、建筑信息模型(BIM)、绿色环保建筑、工业化楼宇、铝模板施工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实践。公司自主研发的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取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为业界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产生积极影响;在推进BIM技术方面,公司率先作为理事单位加入中国BIM发展联盟,自主研发的《基于BIM技术的机电运维管理系统》荣获全国创新杯大奖,成为唯一获奖的施工企业,该系统已经获得国家专利局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司还参与住建部、建研院的多项BIM课题研究,并参编《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存储标准》两项国家标准;在绿色环保施工方面,深圳万科总部大楼荣获全国公共建筑首例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LEED铂金认证,武烟联合工房等一批项目作为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率先通过验收;在预制工业化技术方面,公司主编了国家规范《预制组合立管技术规范》(GB),《整体装配式框架结构施工工法》获得国家级工法。积极推广铝模板施工体系,开展铝合金模板体系配套工艺标准化研究,加入《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范》国标编制。辉煌业绩是昨天的回报,科学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公司愿与社会各界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 联系方式客服电话:+027
客服邮箱: 联系地址:中国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1号
热门网站分类标签
本类网站排行
网站名称人气
访问该网站的用户还访问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嘉善源达建筑工程队 的文章

 

随机推荐